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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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的夏天最大的特点就是闷热,现在想起来很惊讶的是自己居然能在这样的地方呆了八年。
我想这大概是因为习惯了。
事实上我比较讨厌习惯这个词,因为我发现自己多年以来养成了一个毛病就是喜欢用习惯这个词来为自己找借口,比如说当容数落我懒得连地那么脏都不打扫一下的时候,我会借口说习惯这样的环境了,打扫干净的话我会不舒服的。这时候容就会扑过来咬我,拉我起来打扫,而我就死抱住床不肯放,等到她拉得没力气的时候就自己嘟着嘴去把乱了一地的东西收拾起来,整理好。而我就幸灾乐祸地看着她,心里洋溢着幸福。
这也是我们多年以来养成的习惯。
其实我住的地方一点都不脏,脏的话我也忍受不了,由于我喜欢把东西乱摆乱扔的原因造成了居住环境看起来像是战后的沙场,当然这对于我来说是无所谓的,因为多年的习惯我已经练就出了一种能力,就是无论在多乱的环境中我也能快速地把两只藏在不同角落的袜子给找出来。
但也正是这个习惯让我和容能够更加亲密。因为这使在我们两人还没有确定恋爱关系的时候容总是以帮我收拾为由老是往我宿舍里窜,而我也非常乐意地让她收拾,因为我喜欢看她一边收拾一边嘟着嘴数落我懒的样子。
后来我们确定恋爱关系后,容跟我说,我很不要脸,老是让她帮我收拾东西而自己却又不动手。
我笑着说,我的特点就是助人为乐,因为咱地球人都知道容的最大爱好就是帮我收拾东西,我怎么能夺人所爱呢?
容习惯性地拉起我的手在我的手臂上咬了一下,其实一点都不疼,因为她舍不得弄疼我,但我为了满足她还是装得哇哇大叫,引得旁人纷纷侧目。
容跟我说,宏,我要在你手臂上狠狠地咬一口,留下深深的齿印,让你嫁不出去。
我卷起袖子伸出手臂在她面前说,那好吧,你要养我,下半辈子我就只嫁给你了。
容嘟起嘴说抱着我的手臂说,才不要,它是我的,咬了之后那么难看。
当时的我未曾想到,在多年以后,我的手臂竟真的出现了一道伤痕,很深很深,过了很久以后还是能够看出一排整齐的牙齿印,是容咬出来的,但却成了我们之间无法抚平的伤痛。
这已经是后话了。
容是我读大学的时候认识的,比我小两届,我在广州读了四年书,出来工作了四年,而容在广州读了四年书,出来工作两年,跟了我六年。
我是在偶然的一次因为无聊去自习室的时候遇到容的,之前只是听同一个寝室的秦说过,想看美女的话不要去自习室,因为那样只会浪费我们有限的光阴,秦说的这一理论的根源是女人的智慧和相貌是成反比的。秦作为我们寝室的头号色狼,凭他多年行走江湖的经验我没理由不听,所以我就是本着这样的原则大学两年了都没去过一次自习室。而后来我发现这一理论不怎么成立是因为当时的校园还不像现在这样女人泛滥成灾,那时候里面更多的是女孩。
而就是我读了两年大学后第一次去自习室的时候就发现了容,那次我一时无聊就和寢室那帮小子打赌,每个人去一个自习室,出来的时候要拿着一个陌生女孩的手机号码,而我一进到那间自习室就发现了容,安静的,认真的,纯纯的,桌子上放着个MP3,耳朵里塞着耳塞,对着一本英文书作笔记,扎着马尾辨,有点胖,不,其实一点也不胖,那应该叫作可爱,可爱得一塌糊涂。当时我就想,我的初恋出现了!
打赌是秦输了,我们去五味馆狠狠地宰了他一笔。
其实那次打赌我作弊了,那个手机号码是我在一个社团里认识的一个女孩的,我事先和她打了声招呼,如果有人打电话给她就说是在自习室和我认识的。事实上见到容之后我就完全忘了自己此行的真正目标,只是安静地坐在她后面望着她的背景,然后心里产生了无数种和她认识的可能。
后来我跟容提起这事情,还跟她说了我从这件事中得出了爱情会使人迷失目标这么一个伟大的结论。容听了之后笑得一副就要撒手人寰似的。
我真正和容认识是那次打赌事件过后的第五天。
那天是二月二十三号,月光皎洁,凉风徐徐,我放弃了和宿舍那帮小子去溜冰的打算,居心叵测地拿着一本小说出自习室假装一副认真学习的样子,坐在容喜欢坐的位置后面。七点四十分容准时出现在在自习室里,然后戴着MP3专心地在看书,我瞄了一下,发现是一本西方经济学,我想,真是个好学的女孩。
半个钟之后我实在按捺不住了,便写了张纸条递了上去。当时的我还处于一种相对来说比较纯真的年龄,对着女孩还会害羞,特别是我喜欢的女孩,而我能忍受的最厚脸皮的做法就是写纸条了,因为这种交流方式可以避免眼神上的交流,要知道当时我看着自己喜欢的女孩脸就会变得通红。
我把纸条扔了过去却不敢看,低头假装看书。
过了好一阵子都没有动静,我想这次糗大了,她居然不理我,我正想着要不要做进一步的行动的时候她居然转了过来。
我看着她紧张地想她到底想干什么。这时容一脸迷茫地说,同学,你学地经济学吗?
我激动地说,当然学过,我还考过第一呢!话说出口后我就发现牛吹大了,我学过这没错,但事实上我学得一蹋糊涂,补考的时候了是作弊才刚好勉强及格的。但我深知吹牛这事情其实并不可耻,可耻的是吹牛后还被别人揭穿。所以为了守住我的谎言我只能硬着头皮继续吹,说你有什么问题尽管问,我随时为你解答。
容见我这样眯着眼睛就笑了出来。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容招牌式的笑容,而这时候我就开始迷上这种笑容了,我想,要是以后能够天天看到得那该多好。
接着容就问了我一个关于边际成本计算的问题,当时我那个激动,因为那是为数不多的我去上的其中一节课中提到过的,我很快就帮她解答出来了。末了容再次笑了笑,说谢谢师兄。我说不客气,说那个纸条,那个……我用手搔了一下头来掩饰我的紧张。
纸条,你说什么?容有点莫名奇妙,然后恍然大悟说哦我知道了。接着她从地上捡起我扔过去的那张小纸条,我突然觉得我写的内容有点怪,连忙叫她给我。容看到我紧张成这样,脑袋里满是好奇,笑眯眯地说难道有不可告人的秘密?我说当然……没有。
那我可以打开来看咯?
嗯……这个……
没等我说完容就把那张纸条给打开了,她看了扑哧地笑了出来。我说给点面子好不好,笑得那么开心。
容说不笑了不笑了,然后又忍不住笑了出来,我看着她的笑容,心里感觉真舒服。
我那张纸条写着的是,我注意你很久了,能给你的联系方式我吗?
容说不好意思我有点忍不住。
我说没关系,你把联系方式给我就可以补偿我精神上受到的巨大创伤了。
容说好,那你记住啦,我的手机号码是……
为了显示超人一等的记忆力我没拿出笔来记,我说好,我记住了。
三分钟之后我再次小心翼翼地说,你能不能把你手机号码再念一遍,我保证这是最后一次,我肯定能记住了……
后来我就凭着这手机号码几乎每天骚扰容几次,直到三个月后她答应成为我女朋友。
后来容说我跟流氓一样,第一次见一个女孩就问人家要手机号码。
我说嘿嘿地笑着说,因为好不容易发现一个女流氓,总得把握住机会啊。
认识容后我开始变得恶心起来了,这是秦的观点,证据就是平时不修边幅的我居然也学人家往头发上抹些叫不出名堂的东西。
我脸上洋溢着幸福,说这你管不着。
我们毕业那年社会形势有点糟糕,所以在将近毕业的时候我们都陷入就业恐慌中,这时父亲花了几万块为我在家乡谋了份可以整天游手好闲就可以衣食无忧的工作,这使我一度成了很多人都羡慕的对象。而我这人一直以来也没什么远大的志向,就答应了父亲毕业就回去。
我把这事情跟容讲了,当时我也不明白自己是怎么想的,也许是想她能够跟我一起回去,也许是想她把我留住不让我走,我不知道。但当她对我说她对我的做法表示非常理解的时候,我感到非常失望。
那晚我们就是在月色下静静地走着,两个人都不说话,我紧紧地牵着她的手,她说你弄得我好疼,我只有把手放开。于是我们就这样静静地在月光下走着,没有拥抱,没有牵手,但我可以借着月光看到容嘟着嘴,一脸的不舍,却没有发出丁点的声音,但我却不知道自己能说什么,能做什么,我只是感到有点心疼。
我们几乎可以听到对方心跳的声音。
最后是容打破了僵局,她说,晚了,我们回去吧。
我说,嗯。
那天离我们毕业只有一个月。
回到寝室的时候只是十点多。
平时我们两人在学校逛都是不到十二点钟不回去的,原因是每次当我说我们回去睡觉的时候她总是紧紧地抱住我的手臂,说,不行,你还要陪我逛一圈球场。然后我们就在那破旧的足球上一圈又一圈地逛着。
在这时候我每次说要回去是因为我总是想到管男生寝室那老头总是十一点不到就把门关了,虽然在规定上是十二点才关门。但这事情我一直没对容说,究其原因是我也想和她呆得久一点再久一点,当时我就已经发现对于我来说和容呆在一起比躺在寝室的那张床上更能让我觉得舒服。
直到着不多十二点的时候我终于把她送回寝室,为了不打扰看门老头的春梦,我每次都爬墙回去。
当天晚上我回到寝室后在床上辗转难眠,一闭上眼睛脑袋里就浮现出容一脸委屈的样子,然后心里一阵难过。
当我数到一千零三十四只绵羊的时候,终于忍不住从床上跳起来,看了下闹钟已经将近凌晨三点了,于是七手八脚地换好衣服,然后翻墙出去,径直往女生寝室走去。
当时我完全没想好去到女生寝室后怎么办,是爬进去然后去敲容的寝室门,还是直接在门外大声呼喊她的名字?如果爬进去后被那阿姨抓住了怎么办?我能不能顺利逃出去呢?如果逃不出去的话被扭到了警察局怎么办?我会不会……当然这些问题都是我后来才想到的,而当时我完全没有想到这些问题,我只是想见到容,抱着她,跟她说话。
去到女生寝室,我看到门口的不远处坐着一个人,借着微弱的月光我看到的是一个熟悉的身影。没错,那是容!因为她对我来说太熟悉不过了,我能从一个影子就非常肯定她就是我现在非常想见的容!
我走到过去蹲在她前面,她显然是给我吓了一声,身子震了一下,抬起头,惊讶地看着我。
我看到的是容满眼眶的泪水,心里突然一阵疼,然后紧紧地抱着她,在她耳边低声说,傻瓜。
容在我怀里一边抽泣一边用小拳头锤我的胸口说,你才是傻瓜。
我心里油然升起了一阵怜爱,于是吻了下她的头发,说,我不回家了,以后你去到哪里,我就跟着你。
容抬起头,月光下的眼睛显得有点迷茫,她说,真的吗?
我说,嗯,我才不要和你分开。
容这时破泣为笑,紧紧地抱住我,说,你要说话算数才好。
我左手抱着容,右手伸出尾指,说,来,我和你拉勾勾。
容用手背擦了擦眼泪说,原来你这么幼稚的。她嘴里一边说一边就把右手的尾指伸了出来。
我说近朱者赤都怪你把我的智商拉低啦,哪一天我变成弱智了你得要养我啊。
容用力地点了点头,嗯,我养你。
我低头吻干了她脸颊的眼泪,说,我怎么会抛下你不管呢,你是我老婆嘛。
她捶了下我的胸口,说,谁要嫁给你了。
这就是我决定留在广州原因。
事实上我不怎么喜欢这个城市,熙熙攘攘的,到处都是钢筋混泥土,显得特没人情味,但我想,只要和容在一起,哪怕是在广州呆上一辈子我也愿意。
为了这我还烦了几天,因为想着怎么和父亲解释。
我想我不能直接跟父亲说因为广州有个女朋友所以不想回去,这样在别人看来未免有点太情感用事了——虽然我就是这么一个人。结果我撒了个谎,跟父亲说,我壮志未酬,希望可以留在广州打拼一下,所以不想这么快就回去。我以为这样的谎言很容易就给看穿的,毕竟我是他儿子,我想什么他用脚指头也能想到。但我已经计划好了,如果我爸非要我回去的话,我就赖在广州,赖着不走,大不了我自力更生,反正能够和容在一起我就觉得满足了。但结果出乎意料的,我父亲居然表现很理解并且很支持我想法。
我怕他反口,便小心翼翼地问,那么那几万块怎么办?
父亲说,改天去打几圈麻将就回来了。
后来每次回想起这件事情,我惊奇地发现原来自己也曾这么容易满足过。
我想这大概是因为习惯了。
事实上我比较讨厌习惯这个词,因为我发现自己多年以来养成了一个毛病就是喜欢用习惯这个词来为自己找借口,比如说当容数落我懒得连地那么脏都不打扫一下的时候,我会借口说习惯这样的环境了,打扫干净的话我会不舒服的。这时候容就会扑过来咬我,拉我起来打扫,而我就死抱住床不肯放,等到她拉得没力气的时候就自己嘟着嘴去把乱了一地的东西收拾起来,整理好。而我就幸灾乐祸地看着她,心里洋溢着幸福。
这也是我们多年以来养成的习惯。
其实我住的地方一点都不脏,脏的话我也忍受不了,由于我喜欢把东西乱摆乱扔的原因造成了居住环境看起来像是战后的沙场,当然这对于我来说是无所谓的,因为多年的习惯我已经练就出了一种能力,就是无论在多乱的环境中我也能快速地把两只藏在不同角落的袜子给找出来。
但也正是这个习惯让我和容能够更加亲密。因为这使在我们两人还没有确定恋爱关系的时候容总是以帮我收拾为由老是往我宿舍里窜,而我也非常乐意地让她收拾,因为我喜欢看她一边收拾一边嘟着嘴数落我懒的样子。
后来我们确定恋爱关系后,容跟我说,我很不要脸,老是让她帮我收拾东西而自己却又不动手。
我笑着说,我的特点就是助人为乐,因为咱地球人都知道容的最大爱好就是帮我收拾东西,我怎么能夺人所爱呢?
容习惯性地拉起我的手在我的手臂上咬了一下,其实一点都不疼,因为她舍不得弄疼我,但我为了满足她还是装得哇哇大叫,引得旁人纷纷侧目。
容跟我说,宏,我要在你手臂上狠狠地咬一口,留下深深的齿印,让你嫁不出去。
我卷起袖子伸出手臂在她面前说,那好吧,你要养我,下半辈子我就只嫁给你了。
容嘟起嘴说抱着我的手臂说,才不要,它是我的,咬了之后那么难看。
当时的我未曾想到,在多年以后,我的手臂竟真的出现了一道伤痕,很深很深,过了很久以后还是能够看出一排整齐的牙齿印,是容咬出来的,但却成了我们之间无法抚平的伤痛。
这已经是后话了。
容是我读大学的时候认识的,比我小两届,我在广州读了四年书,出来工作了四年,而容在广州读了四年书,出来工作两年,跟了我六年。
我是在偶然的一次因为无聊去自习室的时候遇到容的,之前只是听同一个寝室的秦说过,想看美女的话不要去自习室,因为那样只会浪费我们有限的光阴,秦说的这一理论的根源是女人的智慧和相貌是成反比的。秦作为我们寝室的头号色狼,凭他多年行走江湖的经验我没理由不听,所以我就是本着这样的原则大学两年了都没去过一次自习室。而后来我发现这一理论不怎么成立是因为当时的校园还不像现在这样女人泛滥成灾,那时候里面更多的是女孩。
而就是我读了两年大学后第一次去自习室的时候就发现了容,那次我一时无聊就和寢室那帮小子打赌,每个人去一个自习室,出来的时候要拿着一个陌生女孩的手机号码,而我一进到那间自习室就发现了容,安静的,认真的,纯纯的,桌子上放着个MP3,耳朵里塞着耳塞,对着一本英文书作笔记,扎着马尾辨,有点胖,不,其实一点也不胖,那应该叫作可爱,可爱得一塌糊涂。当时我就想,我的初恋出现了!
打赌是秦输了,我们去五味馆狠狠地宰了他一笔。
其实那次打赌我作弊了,那个手机号码是我在一个社团里认识的一个女孩的,我事先和她打了声招呼,如果有人打电话给她就说是在自习室和我认识的。事实上见到容之后我就完全忘了自己此行的真正目标,只是安静地坐在她后面望着她的背景,然后心里产生了无数种和她认识的可能。
后来我跟容提起这事情,还跟她说了我从这件事中得出了爱情会使人迷失目标这么一个伟大的结论。容听了之后笑得一副就要撒手人寰似的。
我真正和容认识是那次打赌事件过后的第五天。
那天是二月二十三号,月光皎洁,凉风徐徐,我放弃了和宿舍那帮小子去溜冰的打算,居心叵测地拿着一本小说出自习室假装一副认真学习的样子,坐在容喜欢坐的位置后面。七点四十分容准时出现在在自习室里,然后戴着MP3专心地在看书,我瞄了一下,发现是一本西方经济学,我想,真是个好学的女孩。
半个钟之后我实在按捺不住了,便写了张纸条递了上去。当时的我还处于一种相对来说比较纯真的年龄,对着女孩还会害羞,特别是我喜欢的女孩,而我能忍受的最厚脸皮的做法就是写纸条了,因为这种交流方式可以避免眼神上的交流,要知道当时我看着自己喜欢的女孩脸就会变得通红。
我把纸条扔了过去却不敢看,低头假装看书。
过了好一阵子都没有动静,我想这次糗大了,她居然不理我,我正想着要不要做进一步的行动的时候她居然转了过来。
我看着她紧张地想她到底想干什么。这时容一脸迷茫地说,同学,你学地经济学吗?
我激动地说,当然学过,我还考过第一呢!话说出口后我就发现牛吹大了,我学过这没错,但事实上我学得一蹋糊涂,补考的时候了是作弊才刚好勉强及格的。但我深知吹牛这事情其实并不可耻,可耻的是吹牛后还被别人揭穿。所以为了守住我的谎言我只能硬着头皮继续吹,说你有什么问题尽管问,我随时为你解答。
容见我这样眯着眼睛就笑了出来。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容招牌式的笑容,而这时候我就开始迷上这种笑容了,我想,要是以后能够天天看到得那该多好。
接着容就问了我一个关于边际成本计算的问题,当时我那个激动,因为那是为数不多的我去上的其中一节课中提到过的,我很快就帮她解答出来了。末了容再次笑了笑,说谢谢师兄。我说不客气,说那个纸条,那个……我用手搔了一下头来掩饰我的紧张。
纸条,你说什么?容有点莫名奇妙,然后恍然大悟说哦我知道了。接着她从地上捡起我扔过去的那张小纸条,我突然觉得我写的内容有点怪,连忙叫她给我。容看到我紧张成这样,脑袋里满是好奇,笑眯眯地说难道有不可告人的秘密?我说当然……没有。
那我可以打开来看咯?
嗯……这个……
没等我说完容就把那张纸条给打开了,她看了扑哧地笑了出来。我说给点面子好不好,笑得那么开心。
容说不笑了不笑了,然后又忍不住笑了出来,我看着她的笑容,心里感觉真舒服。
我那张纸条写着的是,我注意你很久了,能给你的联系方式我吗?
容说不好意思我有点忍不住。
我说没关系,你把联系方式给我就可以补偿我精神上受到的巨大创伤了。
容说好,那你记住啦,我的手机号码是……
为了显示超人一等的记忆力我没拿出笔来记,我说好,我记住了。
三分钟之后我再次小心翼翼地说,你能不能把你手机号码再念一遍,我保证这是最后一次,我肯定能记住了……
后来我就凭着这手机号码几乎每天骚扰容几次,直到三个月后她答应成为我女朋友。
后来容说我跟流氓一样,第一次见一个女孩就问人家要手机号码。
我说嘿嘿地笑着说,因为好不容易发现一个女流氓,总得把握住机会啊。
认识容后我开始变得恶心起来了,这是秦的观点,证据就是平时不修边幅的我居然也学人家往头发上抹些叫不出名堂的东西。
我脸上洋溢着幸福,说这你管不着。
我们毕业那年社会形势有点糟糕,所以在将近毕业的时候我们都陷入就业恐慌中,这时父亲花了几万块为我在家乡谋了份可以整天游手好闲就可以衣食无忧的工作,这使我一度成了很多人都羡慕的对象。而我这人一直以来也没什么远大的志向,就答应了父亲毕业就回去。
我把这事情跟容讲了,当时我也不明白自己是怎么想的,也许是想她能够跟我一起回去,也许是想她把我留住不让我走,我不知道。但当她对我说她对我的做法表示非常理解的时候,我感到非常失望。
那晚我们就是在月色下静静地走着,两个人都不说话,我紧紧地牵着她的手,她说你弄得我好疼,我只有把手放开。于是我们就这样静静地在月光下走着,没有拥抱,没有牵手,但我可以借着月光看到容嘟着嘴,一脸的不舍,却没有发出丁点的声音,但我却不知道自己能说什么,能做什么,我只是感到有点心疼。
我们几乎可以听到对方心跳的声音。
最后是容打破了僵局,她说,晚了,我们回去吧。
我说,嗯。
那天离我们毕业只有一个月。
回到寝室的时候只是十点多。
平时我们两人在学校逛都是不到十二点钟不回去的,原因是每次当我说我们回去睡觉的时候她总是紧紧地抱住我的手臂,说,不行,你还要陪我逛一圈球场。然后我们就在那破旧的足球上一圈又一圈地逛着。
在这时候我每次说要回去是因为我总是想到管男生寝室那老头总是十一点不到就把门关了,虽然在规定上是十二点才关门。但这事情我一直没对容说,究其原因是我也想和她呆得久一点再久一点,当时我就已经发现对于我来说和容呆在一起比躺在寝室的那张床上更能让我觉得舒服。
直到着不多十二点的时候我终于把她送回寝室,为了不打扰看门老头的春梦,我每次都爬墙回去。
当天晚上我回到寝室后在床上辗转难眠,一闭上眼睛脑袋里就浮现出容一脸委屈的样子,然后心里一阵难过。
当我数到一千零三十四只绵羊的时候,终于忍不住从床上跳起来,看了下闹钟已经将近凌晨三点了,于是七手八脚地换好衣服,然后翻墙出去,径直往女生寝室走去。
当时我完全没想好去到女生寝室后怎么办,是爬进去然后去敲容的寝室门,还是直接在门外大声呼喊她的名字?如果爬进去后被那阿姨抓住了怎么办?我能不能顺利逃出去呢?如果逃不出去的话被扭到了警察局怎么办?我会不会……当然这些问题都是我后来才想到的,而当时我完全没有想到这些问题,我只是想见到容,抱着她,跟她说话。
去到女生寝室,我看到门口的不远处坐着一个人,借着微弱的月光我看到的是一个熟悉的身影。没错,那是容!因为她对我来说太熟悉不过了,我能从一个影子就非常肯定她就是我现在非常想见的容!
我走到过去蹲在她前面,她显然是给我吓了一声,身子震了一下,抬起头,惊讶地看着我。
我看到的是容满眼眶的泪水,心里突然一阵疼,然后紧紧地抱着她,在她耳边低声说,傻瓜。
容在我怀里一边抽泣一边用小拳头锤我的胸口说,你才是傻瓜。
我心里油然升起了一阵怜爱,于是吻了下她的头发,说,我不回家了,以后你去到哪里,我就跟着你。
容抬起头,月光下的眼睛显得有点迷茫,她说,真的吗?
我说,嗯,我才不要和你分开。
容这时破泣为笑,紧紧地抱住我,说,你要说话算数才好。
我左手抱着容,右手伸出尾指,说,来,我和你拉勾勾。
容用手背擦了擦眼泪说,原来你这么幼稚的。她嘴里一边说一边就把右手的尾指伸了出来。
我说近朱者赤都怪你把我的智商拉低啦,哪一天我变成弱智了你得要养我啊。
容用力地点了点头,嗯,我养你。
我低头吻干了她脸颊的眼泪,说,我怎么会抛下你不管呢,你是我老婆嘛。
她捶了下我的胸口,说,谁要嫁给你了。
这就是我决定留在广州原因。
事实上我不怎么喜欢这个城市,熙熙攘攘的,到处都是钢筋混泥土,显得特没人情味,但我想,只要和容在一起,哪怕是在广州呆上一辈子我也愿意。
为了这我还烦了几天,因为想着怎么和父亲解释。
我想我不能直接跟父亲说因为广州有个女朋友所以不想回去,这样在别人看来未免有点太情感用事了——虽然我就是这么一个人。结果我撒了个谎,跟父亲说,我壮志未酬,希望可以留在广州打拼一下,所以不想这么快就回去。我以为这样的谎言很容易就给看穿的,毕竟我是他儿子,我想什么他用脚指头也能想到。但我已经计划好了,如果我爸非要我回去的话,我就赖在广州,赖着不走,大不了我自力更生,反正能够和容在一起我就觉得满足了。但结果出乎意料的,我父亲居然表现很理解并且很支持我想法。
我怕他反口,便小心翼翼地问,那么那几万块怎么办?
父亲说,改天去打几圈麻将就回来了。
后来每次回想起这件事情,我惊奇地发现原来自己也曾这么容易满足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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