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梅花螳螂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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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梅花螳螂拳
上一世的1985年,章文斌酒后再次暴打潘巧娣和章明溪,章明俊一怒之下拿起猎枪将章文斌射杀,然后逃走。
大老黑领着市局的人来抓捕章明俊,元宪洲那时不知道怎么就糊涂了,答应去说服章明俊让他投降,结果大老黑和市局的人尾随而至,将章明俊一举抓获。
章明俊因此认为元宪洲出卖兄弟。
当时对涉枪案件一律重判,章明俊因为未成年才免于一死,被判处无期徒刑。不过,令人没想到的是,章明俊这种敏感懦弱的人,到了监狱里竟然混的不错,一再减刑,最后只蹲了十年就出来了。
关于章明俊为什么能在监狱里混出名堂,大工街流传各种说法,最常见的一种说法是章明俊被大哥照顾了。
章明俊的俊美在大工街是出了名的。
高鼻梁、大眼睛,白皮肤。
章明俊这个三毛甚至比他的妈妈潘巧娣更像二毛。
他眼睛的色彩也与一般人有所不同。阴天的时候,你甚至能从他的眼睛里看出一点偏绿的颜色。
总而言之,上一世的1995年,章明俊出狱以后,就成了大工街的一霸,大工街的很多父老乡亲都深受其害,连元宪洲的家人都未能幸免。
今生今世,元宪洲要改变这一切。
腿受伤以后,元宪洲先是养伤了三四个月,接着两三个月又为了奶粉钱而奔波。
眼下,大单谈妥,元宪洲可以抽出更多的时间来关心关心小伙伴们了。
元宪洲家买房子这事儿一直是秘密进行的。
因为纺织厂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纺织厂的职工一旦自己解决了住房,纺织厂就不在为其提供住房。当然,已经分到房子的,以后也没有机会分到更大的房子了。
所以,元家的这个小杂院,仅限于几个关系亲密的朋友知道,甚至连董福礼那种经常来看电视的街坊都不知道。
元宪洲知道章明俊交际圈很窄,在大工街基本就元宪洲一个朋友,不用担心他会出去乱说。所以,房子的事早早就告诉了他。
不过,当元宪洲在吊环上玩着时,看到章明俊走进院子,还是吓了一跳。
“怎么?今天不上课啊?”
“是啊,没什么事。”
章明俊学习比较差,初中毕业后,勉强考上了纺织厂技校,也经常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
两人在院子里聊一会儿,溜溜达达往大工街那边走。
元宪洲在路边买了两只冰棍,两人一边走着一边吃着。
看着章明俊贪婪的模样,元宪洲突然想:父亲那件事因为下手太晚,结果自己吃尽苦头。章明俊杀人这事儿无论如何得早下手。
可怎么才能阻止章明俊拿起猎枪呢?哪怕他把章文斌揍一顿也没什么事儿啊。.
章明俊家穷得叮当响,肯定是不会有猎枪的。
可他那把猎枪到底是从哪弄来的?
在90年代以前,猎枪并不是违禁物品。
很多城乡结合部的供销社里都可以买到猎枪子弹(当然猎枪是没有卖的)。
直到90年代以后,有关部门突然下达一个通知,说要给家里有猎枪的人办枪证,让大家踊跃办理登记。
一向被蒙骗又不长记性的屌民轻而易举就相信了,乖乖跑去登记。
等有关方面完全掌握了枪民的情况后,又下达一个通知。
说家里有枪的统一交到有关部门,暂时代为保管。
后来暂时就变成了永久。
脑残的屌民连个屁也不敢放。
当时有猎枪的家庭太多,元宪洲向从猎枪上面做文章,实在是太困难。
所以,他随便想了下便放弃了。
正走着,迎面碰到纺织厂的又一个子弟吴海涛。
他比元宪洲、章明俊低一届,关系也一般,平时很少在一块儿玩,最多也就是打个招呼而已。
看见吴海涛,元宪洲突然想起一件事:来年春天的时候,这个吴海涛离家出走,到少林寺学武去了。
元宪洲忍不住向章明俊说出吴海涛将要发生的变故,章明俊以为他是猜测的,也点点头:“有可能!听说《少林寺》他都看了十来遍了。”
元宪洲一边走着,一边想着吴海涛练武这事儿,突然就想明白一件事儿:章明俊之所以拿猎枪杀死章文斌,那是因为他太弱了啊!那么大的个子,连一个摇摇晃晃的醉汉都打不过。
如果他手头稍微有点本事,根本用不着动枪啊,也不会捅出天大的漏子。
这么一想,元宪洲突然豁然开朗了:对呀!我可以陪着章明俊去学武!
当然,他们学武不用到少林寺去,纺织厂就有几个练武的地方。
老窦头的梅花螳螂拳是最有名的,纺织厂的子弟只要想练武基本都拜老窦头为师。
老窦头不是纺织厂的员工。他女儿女婿是。
十多年前他从乡下投奔女儿女婿,在大工街上开了个理发店,不忙的时候就带一带徒弟,教一教梅花螳螂拳。
前些年,老窦头的徒弟不多,他一边剃头一边带徒弟都忙得过来。
最近这一两年,随着《少林寺》、《霍元甲》等等武打电影电视剧的上映,练武的狂潮席卷全国,大工街的青少年也未能免俗,一个个都跃跃欲试。
老窦头的临街小杂院一下就变得门庭若市了。
理发变成了副业,练武带徒弟反倒成了主业。
当然,老窦头带徒弟是不收钱的,可徒弟们怎么可能亏待他。
连孔子带徒弟都要收点束脩啥的,老窦头收的东西自然也少不了。
练武热在全国兴起的时候,元宪洲其实也动过念头,但他是个好孩子、好学生,舞刀弄枪的事跟他的人设相差太远了,也不好意思主动往那方面靠。
所以,前世的时候,他跟练武是无缘的。
章明俊也大抵类似,都属于安静美男子那种。
但今世元宪洲决定作出改变,他要做上一世没去做的事情,他要放飞自我,要体验不一样的人生!
听说要到老窦头那里,章明俊还有些犹豫,因为他知道纺织厂的子弟有几个跟他们不太对付,比如像黄毛头皮他们,没事常到老窦头那里去。
元宪洲却不在乎。
一来他不怕黄毛他们几个小流氓。
二来元宪洲的哥哥元宪江跟老窦头学过几天,关系处的不错。
元宪洲和章明俊来到理发店,老窦头正在给一个老者理发,看见元宪洲老窦头连忙打招呼:“大洲来了!”
他还以为元宪洲是来理发的,元宪洲却问:“六哥在里面吗?”
“在呢。”
元宪洲直接向后院走去了。
刚走到走廊里就听到后院一阵练武的呼呵声。
来到后院里,只见院子一角的大酸枣树上吊着个沙袋,两个人在轮番打着。
元宪洲仔细一看,那两个小子正是平时老挤兑他们的黄毛和头皮。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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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上一世的1985年,章文斌酒后再次暴打潘巧娣和章明溪,章明俊一怒之下拿起猎枪将章文斌射杀,然后逃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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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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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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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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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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