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发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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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发小
重生归来,元宪洲最看重的是自己的身高。
他们一家人都是长人,父亲元义刚身高一米七六,母亲刘彩霞身高一米六五,哥哥元宪江成年后身高一米八三,妹妹元宪波成年后也长到了一米七一。
元宪洲前世只长到一米七四,他将此归咎于自己过于勤奋好学,疏于锻炼。
他相信自己今世如果加强锻炼的话,应该可以超过一米七四,甚至长到一米八左右。
可眼下,这一切都成为了泡影。
但父亲的痛哭也让元宪洲痛定思痛。
如果自己还纠结于身高,并不时流露,只会让父母更加痛苦,那么他所有的牺牲和努力也都没有了意义。
作为一个五十岁的人,他不应该在意自己的外貌、自己的身高,那是年轻人才在意的东西。
更何况人这辈子总是有得有失的。自己十五岁的年纪就已经抽烟、喝酒、睡女人,把成人的事统统都做过了,怎么能指望充分发育呢。就当是老天爷的惩罚吧。
虽然元宪洲极力说服自己接受现状,但他也顶多在父母面前,装作若无其事,私底下他依然心有不甘,他并没有完全相信医生的话。
生活中不常有这种情况吗,医生宣判一个病人死刑,结果人家最后还活蹦乱跳。
在元家新买的小杂院里,元宪洲让哥哥帮忙安装了单杠、吊环,有事没事就锻炼一会儿。
不过,当章明俊来探望的时候,还真是刺激到元宪洲了。
两三个月没见,这小子又长个儿了,竟然长到一米七六了。
在上一世的时候,章明俊成年后的身高是一米八五,这一世看来还是矮不了。
其实,章明俊的父母都不算高。
他的母亲潘巧娣只有一米六二,他的父亲章文斌倒是个大块儿头,有一米八多,但那是他的养父,跟他没半毛钱关系。
而他的生父,据说也是一米七多点。
元宪洲认为章明俊之所以个子这么高,主要原因在于他是三毛子。
章明俊的母亲是个二毛子。
他们母子俩都是大姑娘养的。
潘巧娣的母亲是个农村姑娘,被老毛子强奸了,在一片苞米地里生下了潘巧娣。
潘巧娣十五岁就到纺织厂做挡车工,因为手头麻利,工作效率极高,她的rb师傅就用rb最快的一种火车头来称呼她,叫她“亚细亚”。
潘巧娣不仅心灵手巧,而且长得非常漂亮。白皮肤大眼睛,高鼻梁。
当年,纺织厂有五朵金花,其中两朵一个是潘巧娣,一个就是元宪洲的母亲刘彩霞。
潘巧娣是五朵金花中最漂亮的,也是最年长的。
但她心气很高,一门心思要找个有文化的,文质彬彬的男人。
就这么高不成低不就的,转眼刘彩霞她们几朵金花都抱娃了,潘巧娣还孑然一身。
一直到她二十七八岁的时候,厂子里来了一个大学生技术员,年龄与她相仿,人也是文质彬彬,完全符合她的要求。最难能可贵的是大学生也对潘巧娣一见钟情。
一对有情人很快就如胶似漆了。
大学生到魔都进修以前,潘巧娣已经珠胎暗结了。
但遗憾的是,大学生走了之后再也没有回来。
潘巧娣走投无路,怀着章明俊嫁给了一个车把式章文斌。
章文斌本来不是纺织厂的职工,是远郊区一个好吃懒做的车把式。
有一次,章文斌赶着马车不小心被纺织厂的车子碰到了,落下一点点小残疾,从此便赖上了纺织厂。
纺织厂没办法就把他招收了,安排他到纺织厂下属的小集体企业,用他的马车来回装卸煤炭。
章文斌有个外号叫“七根火柴”。
元宪洲小时候一直没搞明白这个外号是什么意思,直到有一次在纺织厂澡堂洗澡的时候,偶然撞见章文斌,这才恍然大悟。
这章文斌下面的家伙跟马差不多大,足足有七根火柴那么长。
不过,大人们都说章文斌的那玩意跟黑人一个操行,软的时候那么大,硬的时候也那么大。也就是民间老百姓所说的“死屌”。
章巧娣嫁给章文斌后苦日子便开始了,结婚没几年,就变得面黄肌瘦,完全没有五朵金花魁首的风采了。
章明俊上小学的时候,章文斌的马车被公家收走,从此以后他便成了一名打杂的,厂子里哪里最脏最累,就会把她叫过去。
也是从那之后,章文斌渐渐地爱上了杯中物。
章文斌这种爱喝酒跟元义刚他们这种不同。
元义刚是每天晚上喝上二三两,感觉挺惬意挺满足。
顶多逢年过节会多喝一点。
酒瘾虽然有,但并不严重。
而章文斌这种只能算酒鬼了,用现代人的话来说属于酒精中毒。
章文斌一日三餐都离不开酒。
早上起床先吃几口菜来上一瓶。
中午的时候再来上两瓶,晚上回来又弄上两瓶。
身体完蛋了不说,经济状况也越来越差了。
那时,好点的酒比如像兴都老窖要三块多钱一瓶。
稍微差点的兴都大曲也要两块多钱。
最差的散酒也要一块多一斤。
一个月下来,光喝酒的钱就要150元。
而他们两口子每个月的工资差不多也就这点。
所以,章文斌往往连正规的散酒都喝不起,经常喝点来路不明的散酒。
下酒菜更买不起了。
纺织厂经常流传关于章文斌喝酒的段子。
比如说,章文斌实在没有下酒菜了,就拿根铁钉子,嘬一口钉子喝一口酒。
章文斌嗜酒也就罢了,而且酒品也不好,一喝醉了就打老婆,章明俊和章明溪兄妹在一旁劝两句,他就把他们也一块儿揍。
章文斌的这种喝法,不光把自己身体喝垮了,也把章家喝的一穷二白。
别说黑白电视、录放机这样的时髦电器,连收音机这种古老的电器他们就都没有了,让章文斌抱出去换酒钱了。
每年纺织厂评比困难户补助的时候,都没人好意思跟章家争。
在纺织厂元家属于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家庭,甚至是传说中的万元户。
刘彩霞当年跟潘巧娣在一个车床上干活儿,是一对好姐妹。
元宪洲、元宪波兄妹跟章明俊、章明溪兄妹又是一个班级,从小玩到大的发小。
两家关系按理说是很亲近的。
但潘巧娣五年前先是神经衰弱了,接着精神也渐渐不正常了,犯病的时候六亲不认得谁骂谁。
渐渐地,两家大人就不再来往了。
但小辈儿之间还经常走动。
章明溪是个性格爽朗的女孩儿,跟元宪波能玩到一块儿,没事就到元家蹭吃蹭喝,有好看的电视剧也钻到元家来。
而章明俊却截然相反,虽然他跟元宪洲关系不错,但他却脆弱又敏感,很少主动来元家,元宪洲有时候跟他开句玩笑,他都能生气好几天。
但谁能想到,这样一个内向懦弱的男孩,若干年后成了大工街的一霸。
而这一切都与元宪洲有很大关系。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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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重生归来,元宪洲最看重的是自己的身高。
他们一家人都是长人,父亲元义刚身高一米七六,母亲刘彩霞身高一米六五,哥哥元宪江成年后身高一米八三,妹妹元宪波成年后也长到了一米七一。
元宪洲前世只长到一米七四,他将此归咎于自己过于勤奋好学,疏于锻炼。
他相信自己今世如果加强锻炼的话,应该可以超过一米七四,甚至长到一米八左右。
可眼下,这一切都成为了泡影。
但父亲的痛哭也让元宪洲痛定思痛。
如果自己还纠结于身高,并不时流露,只会让父母更加痛苦,那么他所有的牺牲和努力也都没有了意义。
作为一个五十岁的人,他不应该在意自己的外貌、自己的身高,那是年轻人才在意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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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一世的时候,章明俊成年后的身高是一米八五,这一世看来还是矮不了。
其实,章明俊的父母都不算高。
他的母亲潘巧娣只有一米六二,他的父亲章文斌倒是个大块儿头,有一米八多,但那是他的养父,跟他没半毛钱关系。
而他的生父,据说也是一米七多点。
元宪洲认为章明俊之所以个子这么高,主要原因在于他是三毛子。
章明俊的母亲是个二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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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巧娣是五朵金花中最漂亮的,也是最年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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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文斌本来不是纺织厂的职工,是远郊区一个好吃懒做的车把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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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章文斌下面的家伙跟马差不多大,足足有七根火柴那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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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文斌嗜酒也就罢了,而且酒品也不好,一喝醉了就打老婆,章明俊和章明溪兄妹在一旁劝两句,他就把他们也一块儿揍。
章文斌的这种喝法,不光把自己身体喝垮了,也把章家喝的一穷二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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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宪洲、元宪波兄妹跟章明俊、章明溪兄妹又是一个班级,从小玩到大的发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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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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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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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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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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