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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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一夜,沈煜第二天一早离开客栈。
本来打算找一些行商行车队一起,想有个照应也不怕迷路,但是沈煜前去询问的车队戒备心都很强,没有人愿意和陌生人一起上路,都是委婉拒绝,但也为沈煜指明了各处的方向。
根据指点,沈煜决定前往巴蜀地区,一来是想远离侠王府,二来经过一夜深思,沈煜觉得自己想要拜师学武估计难度很大,而他唯一能想到的捷径就在巴蜀。
天下会和无双城双分天下,这些年雄霸隐而不出,他的三个徒弟风云霜确实名冠江湖,这是商行的人告诉沈煜的,这些消息都是行走江湖人人皆知的,也不是什么秘密,沈煜问起时对方也没有什么好隐瞒的直接就说了。
虽然谈不上太大价值,却让沈煜知道了现在大概的剧情时间段,此时正是风云剧情开始的前期,风云二人还在天下会提雄霸征战四方。
那现在凌云窟里肯定还有聂风父亲聂人王的尸骨和雪饮狂刀以及他留下的武功,而沈煜的目的就是凌云窟里的武功和血菩提!
乐山大佛凌云窟就在巴蜀。
凌云窟有火麒麟十分危险,但沈煜也找不到其它能快速增长实力的办法。难不成让他一直浑浑噩噩打酱油,说不定哪天就死于非命吗?沈煜也是没办法了才决定去凌云窟,富贵险中求。
况且沈煜也并非单纯头脑发热,他的依仗是镜灵。镜灵实力虽然比不上火麒麟,但它能感应到冰魄未必不能感应到火麒麟,如果镜灵察觉到有异动沈煜就快速撤离,这就是沈煜前往凌云窟的底牌。
没有再多想,瞻前顾后畏畏缩缩并非沈煜的本性,决定好路线之后,沈煜整理好行囊越马扬缰离开城镇向巴蜀方向赶去。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虽然不是白马,沈煜也不算侠客,但沈煜在马上一路驰骋身上青衫随风飘荡还是让他生出一股豪气,人生百载,天地浩大,就是要活得潇洒自在,随心所欲,方才不负此生。
不知不觉,沈煜的心态已经不再是那个平凡的都市青年,到了不同的世界见识到不同的人生百态,他的心仿佛褪去一层枷锁。
沈煜走的是官道,途经之处有不少城镇,路上也不时会见挑担货郎或行商车队,一路也不算寂寞。
虽然是骑马,但沈煜的进程也不算快,且不说脚下马匹不是日行千里的宝马,就算是沈煜也坚持不了那么久,一路走走停停沈煜都觉得两腿内侧就磨的火辣辣的,走路路都有点外八字了。好在经过几天时间沈煜马术进步不小,腿上也结了一层痂之后速度逐渐加快。.
六天之后,沈煜策马进入了巴蜀地区。巴蜀便处于西南之地,由于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和气候环境所以物产丰富,历来都是兵家必争之地。
锦城,这是沈煜入蜀之后进入的第一个城镇,比之前的途经的所有城池不论是规模还是繁华程度都胜过不知一筹,宽阔的街道两旁店铺林立,街上行人车马川流不息。
多天赶路,沈煜精神和身体都有些疲惫,决定在此休息一天顺便打听打听凌云窟的位置。找了一家看起来还算干净整洁的客栈,将马匹交给小二牵到马槽喂养后,沈煜在客栈找了个靠窗位置坐下,随口吩咐店家炒几个小菜。
客栈里吃喝的人不少,不少都是江湖人士,有的三五一桌一边吃喝一边高谈论阔,有的像沈煜一般独坐一桌神色淡漠自斟自饮,边上还有一老者拉着二胡演奏,整个客栈倒是挺热闹。
就在沈煜饶有兴致的打量周围的时候,身后那桌高谈论阔的人群中一个满脸横肉的大汉一脸神秘对着同伴说道:“知道吗,据我所知天下会飞云堂堂主步惊云昨日只身闯入五虎门,击杀了五虎门的五位当家。”
“那岂不是天下会的版图又多了一块,这步惊云到底是多厉害!”同桌有人感叹道。
“嘿嘿,这步惊云这些年替天下会打江山可造了不少杀孽。”另一人冷笑一声说道,
“不然怎么叫不哭死神呢,这天下会势力越来越大,日子越来越难过了啊,恐怕也只有无双城能与之抗衡。”
“慎言,慎言,别说这些,要是被天下会探子听到就麻烦了。”
沈煜听到这些人的谈话暗自笑笑,江湖底层的人爱谈论那些武林大事,就像现代的小老百姓关心国家大事一样,实际上和他们没有半点的关系。
吃饱喝足后,沈煜开了一间房,洗澡换了一身衣物之后全身都舒坦了不少,休息片刻后,沈煜招来小二询问大佛位置。凌云窟之名或许少有人知,但百米高的大佛整个巴蜀只此一尊,客栈小二接待南来北往的人自然也是知道的。
大佛在现代的位置是四川乐山,沈煜小时候还去旅游过,但此时的巴蜀还没有乐山这个地名,据小二交代巴蜀有名的大佛所在地名为嘉定州,位于锦城西侧,距此地有数百里之遥,骑马前去快的话不到一天就可到达。
得到消息后,沈煜决定休息一天养足精神再出发,只是这一去祸福难料,目标就在眼前了,心中倒是生出些许感叹。
没有出去闲逛,沈煜停留在客栈修炼,不得不说《风云》世界可谓是福地,到达这里小半个月也没有长时间修炼,可修为进度绝对抵得上现实世界一年多进度。镜灵得的好处比沈煜更多,这些天沈煜大部分时间都在赶路,它却一刻不停在修炼,加上冰魄的加成,现在化出的形体明显比当初更加浑厚还隐隐散发寒气。
第二天一早,沈煜重新买了些干粮,将水囊灌满后离开客栈,马匹休息一夜后也恢复了精神,一人一马朝大佛方向驰骋远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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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本来打算找一些行商行车队一起,想有个照应也不怕迷路,但是沈煜前去询问的车队戒备心都很强,没有人愿意和陌生人一起上路,都是委婉拒绝,但也为沈煜指明了各处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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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会和无双城双分天下,这些年雄霸隐而不出,他的三个徒弟风云霜确实名冠江湖,这是商行的人告诉沈煜的,这些消息都是行走江湖人人皆知的,也不是什么秘密,沈煜问起时对方也没有什么好隐瞒的直接就说了。
虽然谈不上太大价值,却让沈煜知道了现在大概的剧情时间段,此时正是风云剧情开始的前期,风云二人还在天下会提雄霸征战四方。
那现在凌云窟里肯定还有聂风父亲聂人王的尸骨和雪饮狂刀以及他留下的武功,而沈煜的目的就是凌云窟里的武功和血菩提!
乐山大佛凌云窟就在巴蜀。
凌云窟有火麒麟十分危险,但沈煜也找不到其它能快速增长实力的办法。难不成让他一直浑浑噩噩打酱油,说不定哪天就死于非命吗?沈煜也是没办法了才决定去凌云窟,富贵险中求。
况且沈煜也并非单纯头脑发热,他的依仗是镜灵。镜灵实力虽然比不上火麒麟,但它能感应到冰魄未必不能感应到火麒麟,如果镜灵察觉到有异动沈煜就快速撤离,这就是沈煜前往凌云窟的底牌。
没有再多想,瞻前顾后畏畏缩缩并非沈煜的本性,决定好路线之后,沈煜整理好行囊越马扬缰离开城镇向巴蜀方向赶去。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虽然不是白马,沈煜也不算侠客,但沈煜在马上一路驰骋身上青衫随风飘荡还是让他生出一股豪气,人生百载,天地浩大,就是要活得潇洒自在,随心所欲,方才不负此生。
不知不觉,沈煜的心态已经不再是那个平凡的都市青年,到了不同的世界见识到不同的人生百态,他的心仿佛褪去一层枷锁。
沈煜走的是官道,途经之处有不少城镇,路上也不时会见挑担货郎或行商车队,一路也不算寂寞。
虽然是骑马,但沈煜的进程也不算快,且不说脚下马匹不是日行千里的宝马,就算是沈煜也坚持不了那么久,一路走走停停沈煜都觉得两腿内侧就磨的火辣辣的,走路路都有点外八字了。好在经过几天时间沈煜马术进步不小,腿上也结了一层痂之后速度逐渐加快。.
六天之后,沈煜策马进入了巴蜀地区。巴蜀便处于西南之地,由于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和气候环境所以物产丰富,历来都是兵家必争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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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天赶路,沈煜精神和身体都有些疲惫,决定在此休息一天顺便打听打听凌云窟的位置。找了一家看起来还算干净整洁的客栈,将马匹交给小二牵到马槽喂养后,沈煜在客栈找了个靠窗位置坐下,随口吩咐店家炒几个小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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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沈煜饶有兴致的打量周围的时候,身后那桌高谈论阔的人群中一个满脸横肉的大汉一脸神秘对着同伴说道:“知道吗,据我所知天下会飞云堂堂主步惊云昨日只身闯入五虎门,击杀了五虎门的五位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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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在现代的位置是四川乐山,沈煜小时候还去旅游过,但此时的巴蜀还没有乐山这个地名,据小二交代巴蜀有名的大佛所在地名为嘉定州,位于锦城西侧,距此地有数百里之遥,骑马前去快的话不到一天就可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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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沈煜重新买了些干粮,将水囊灌满后离开客栈,马匹休息一夜后也恢复了精神,一人一马朝大佛方向驰骋远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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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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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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