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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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街上,沈煜继续领略古代风景。
盗取冰魄一事需要仔细斟酌,但现在最重要的事是填饱肚子,连续三天每天吃的是之前准备的压缩饼干巧克力嘴巴都快淡出鸟了,走在街上闻到路边酒楼饭菜香味口水止不住往上涌。
不过沈煜没有古代的钱币,更不敢吃霸王餐,现在最重要的是把自己提前准备的打火机玻璃珠换成钱财。好在古代当铺行业还没没落,没走多远就发现前面店铺门口横联上写着大大的当字。琇書蛧
沈煜提前拿出一把打火机和玻璃珠放在手上再进入店内,店铺里面积不大,里面布置有点类似半封闭的银行,有两个木质的窗口将掌柜和顾客隔开。
看见沈煜进来,满脸皱纹的掌柜先是上下打量沈煜一番,见他穿着讲究这才露出笑脸说道:“这位公子,是想典当还是赎出呢?”
沈煜装作小心翼翼的拿出手里的玻璃珠在掌柜眼前晃了一眼,小声说道:“掌柜的,这是我家世代家传的琉璃珠,您给看看。”
掌柜明显眼前一亮,也压低了声音:“公子,您让我仔细瞧瞧我才好给价啊。”
沈煜装作一脸不舍的把在小卖部一毛一个买的玻璃弹珠放在柜台上,掌柜拿起弹珠哈了口气小心擦拭。沈煜一旁说道:“你看啊,我这家传宝珠晶莹剔透,里面还有一道红色花纹。”确实有一道红色花纹,要是掌柜喜欢沈煜包里还有两道纹的三道纹的,反正都是一毛钱一个,量大还有优惠。
掌柜可不知道这些,只觉得眼前的宝珠越看越神异简直爱不释手,暗暗想道这宝贝前所未见,要是拿到京城这些豪商贵族云集的地方绝对价值万金。虽然这么想,不过掌柜没有露出任何声色,再看了一会儿才说道:“这位公子,你这宝珠确实少见,但就是少见这个价格才不好定啊。”
“掌柜不妨直说,合适就卖给你。”沈煜实在懒得为了一颗玻璃珠和他扯皮,丢不起这个人。
”五百两。“掌柜装作一脸肉疼的说道。
“成!”沈煜也不墨迹一口答应,也不管这掌柜拿去能卖多少。
一颗玻璃珠就卖了五百两,这让沈煜没有拿出打火机,毕竟沈煜看来看来打火机要比玻璃弹珠显眼得多。
见沈煜答应如此爽快掌柜倒有些觉得自己亏了,虽然知道这东西拿出去肯定能翻几个跟斗,但商人本性还是让他有些后悔,但见沈煜手持长剑是个武林中人也不愿多事,爽快拿来银子。
古代十六两为一斤,五百两银子可得有三十斤重,当然不可能带在身上。沈煜让掌柜帮忙换成不同面额银票,只余下一些作为花销。
出了当铺,沈煜算是兜里有钱胆气粗,直接进了路旁一家客栈,学着古装片一样坐到无人的座上手中长剑往桌上一拍,嘴里喊道:“小二,来一斤牛肉一壶酒,再炒几个小菜。”
“得勒,客官您稍等。”边上的小二闻声麻利应了一句,然后过来把桌子再擦了一遍。
本大侠真是英姿飒爽气度不凡,沈煜陶醉在里自我编织的武侠梦里等着饭菜到来,想着待会儿再来个恶霸欺负良家少女自己前去英雄救美那才叫完美。
好在一顿饭吃的很平静,没那么多无聊的恶霸,也没那么多美女,沈煜的武侠梦并没有实现。说句实在话,他也就想想而已,就算有沈煜也不敢去救美啊,他这点三脚猫功夫在二十一世纪欺负欺负几个不懂武功,身体素质为负数的现代人还行,要想在风云世界逞英雄那还真是活够了。
其实沈煜一开始没打算喝酒,不过是跟着电视剧里喊顺口了,酒端上来才知道原来这古代的白酒都是水货,尝了几口感觉度数和啤酒也没差多少,索性酒放口吃喝起来。
酒足饭饱,沈煜开了一间上房休息,已经来到这个世界三天了,吃住都在野外身上一身灰难受的要死,让小二帮忙打来一桶热水,沈煜在房间里洗了个澡。
可惜古代没用沐浴露洗发水也没有香皂肥皂,这一点让沈煜暗叫失算,早知道自己来之前带一点,还是没经验呢。
洗完澡,换上包里另一套青衫,沈煜觉得人都精神不少,唤来小二让着帮忙把衣服拿去清洗,再给了他几块吃完饭找回的碎银子,小二笑的合不拢嘴。
琐事处理好,沈煜躺在床上休息,开始思考这几天的收获以及以后的打算。
首先侠王府现在还好好的证明至少剧情还没发展到步惊云和雄霸决裂的时候,至于现在到底什么时期沈煜也不得而知,他也不敢大肆询问,生怕引起别人注意,在这种武林高手横行的世界没有自保能力的他小心一点绝对没错。
其次,现阶段的目标就是得到侠王府的冰魄,至于怎么得到还有想想,不过肯定不是正面刚,任务多半还得落在镜灵身上,毕竟现在最想要冰魄的是它,而且虽然实战能力渣了点,但偷偷摸摸大事儿镜灵还是比较拿手的,武侠世界可没有鬼怪,防火防盗也不会放鬼怪。
最后就是长期打算了,虽然不知道能呆多久,但是想来也不会比上次去《僵尸叔叔》世界短吧,至少一年时间,需要规划一下怎么才能收获最大,这个收获不是指金银财宝,而是自己武力上的提升。沈煜早就明白对自己而已金银随手就能得到,关键还是要自己强大才行,要是自己现在有强大的武功哪用得着这么畏畏缩缩,生怕引起别人的注意。
学武功有几个途径,一个是正常的拜师,不过这个估计够呛。人家收徒大多都是从小培养,而且想成高手都是要长时间勤奋的练习,勤奋沈煜自觉还是有的,可关键是没那么多时间也找不到师傅啊。
第二个方法就是随便找个地方每天修炼自己现在的功法,可这也有很多缺点,首先自己现在的茅山道法修炼的法力对于鬼怪杀伤力不错,但整体比起来却比风云里的高深武功却差了许多,毕竟一个来自几乎算是末法的时代,一个却正处在高武的时代。想一想风云里什么万剑归宗,什么剑二十三,什么三分归元气,沈煜只觉得心潮澎湃。或许自己苦练茅山功法也能有不错的收获,但是和这些神功相比又能如何?也可能是限于眼界,但此时的沈煜真心觉得这些武功才是自己向往的。
有想法是好的,怎么实现才是关键,沈煜有些迷茫,不知道自己的出路在哪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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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盗取冰魄一事需要仔细斟酌,但现在最重要的事是填饱肚子,连续三天每天吃的是之前准备的压缩饼干巧克力嘴巴都快淡出鸟了,走在街上闻到路边酒楼饭菜香味口水止不住往上涌。
不过沈煜没有古代的钱币,更不敢吃霸王餐,现在最重要的是把自己提前准备的打火机玻璃珠换成钱财。好在古代当铺行业还没没落,没走多远就发现前面店铺门口横联上写着大大的当字。琇書蛧
沈煜提前拿出一把打火机和玻璃珠放在手上再进入店内,店铺里面积不大,里面布置有点类似半封闭的银行,有两个木质的窗口将掌柜和顾客隔开。
看见沈煜进来,满脸皱纹的掌柜先是上下打量沈煜一番,见他穿着讲究这才露出笑脸说道:“这位公子,是想典当还是赎出呢?”
沈煜装作小心翼翼的拿出手里的玻璃珠在掌柜眼前晃了一眼,小声说道:“掌柜的,这是我家世代家传的琉璃珠,您给看看。”
掌柜明显眼前一亮,也压低了声音:“公子,您让我仔细瞧瞧我才好给价啊。”
沈煜装作一脸不舍的把在小卖部一毛一个买的玻璃弹珠放在柜台上,掌柜拿起弹珠哈了口气小心擦拭。沈煜一旁说道:“你看啊,我这家传宝珠晶莹剔透,里面还有一道红色花纹。”确实有一道红色花纹,要是掌柜喜欢沈煜包里还有两道纹的三道纹的,反正都是一毛钱一个,量大还有优惠。
掌柜可不知道这些,只觉得眼前的宝珠越看越神异简直爱不释手,暗暗想道这宝贝前所未见,要是拿到京城这些豪商贵族云集的地方绝对价值万金。虽然这么想,不过掌柜没有露出任何声色,再看了一会儿才说道:“这位公子,你这宝珠确实少见,但就是少见这个价格才不好定啊。”
“掌柜不妨直说,合适就卖给你。”沈煜实在懒得为了一颗玻璃珠和他扯皮,丢不起这个人。
”五百两。“掌柜装作一脸肉疼的说道。
“成!”沈煜也不墨迹一口答应,也不管这掌柜拿去能卖多少。
一颗玻璃珠就卖了五百两,这让沈煜没有拿出打火机,毕竟沈煜看来看来打火机要比玻璃弹珠显眼得多。
见沈煜答应如此爽快掌柜倒有些觉得自己亏了,虽然知道这东西拿出去肯定能翻几个跟斗,但商人本性还是让他有些后悔,但见沈煜手持长剑是个武林中人也不愿多事,爽快拿来银子。
古代十六两为一斤,五百两银子可得有三十斤重,当然不可能带在身上。沈煜让掌柜帮忙换成不同面额银票,只余下一些作为花销。
出了当铺,沈煜算是兜里有钱胆气粗,直接进了路旁一家客栈,学着古装片一样坐到无人的座上手中长剑往桌上一拍,嘴里喊道:“小二,来一斤牛肉一壶酒,再炒几个小菜。”
“得勒,客官您稍等。”边上的小二闻声麻利应了一句,然后过来把桌子再擦了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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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沈煜一开始没打算喝酒,不过是跟着电视剧里喊顺口了,酒端上来才知道原来这古代的白酒都是水货,尝了几口感觉度数和啤酒也没差多少,索性酒放口吃喝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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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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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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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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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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