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九章 巧遇同班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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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年轻女子说话的时候,沈涛看了这年轻女子一眼。
她五官清秀,长相清纯,绝对是女神级别的美女,比起欣妍、赵紫灵也不差几分。
沈涛很奇怪,这么一个看起来出淤泥而不染的女孩子,怎么会坐在何聪这种素质人品底下的二世祖车上?
不过,沈涛看得出来,这女孩刚刚的话,名义上实在让何聪快点走,其实也变相的在为他解围。
沈涛看这女孩的同时,这女孩也看了沈涛一眼。
不过,二人都只是看了对方一眼,就都将目光移了开来。
“对哦对哦,我们怎么就差点忘了这茬,聪哥,今天可是曹天胜曹爷,亲自为开发区新大佬主持的酒会,咱们还是早点去为好。”黄毛恍然大悟的说道。
“也对,我爸说今天要为我引荐新大佬吴爷。”
何聪得意的说道:“而且我爸说过,咱们还有机会见到传说中的沈爷呢,我爸说要是沈爷真的要来的话,他会托关系向沈爷引荐一下我。”
黄毛兴奋的说道:“听说雄爷就是被这沈爷杀死的,而且新大佬吴爷,据说就是传说中的那位沈爷扶上去的,沈爷这种厉害的人物,要是能够和他搭上关系,好处简直不用多说。”
“啧啧,能够见到这种人物,想想就激动。”何聪兴奋的说道。
“哇,真的有这么厉害的人物?说的我都想见一见这个沈爷了呢,不知道他会是什么样子。”一旁那浓妆艳抹的妖艳女子,也激动的说道。
“按照我的猜想,能够被称为沈爷,能够成为这么厉害的人物,估计是个四五十岁,身材高大威武的狠人吧?”何聪开口说道。
“对对对。”
黄毛和浓妆妖艳女子尽皆点头道。
沈涛听到这几人竟然在议论自己,不由得显的有些诧异。
“哦?你们也是去参加吴邦上任酒会的么?”沈涛心中喃喃了一句。
当然,沈涛肯定不会给这几人说,自己就是他们口中的沈爷。
原因很简单,一是沈涛不屑。
二是因为,沈涛就算说了,这些人也肯定不会信,这些人肯定会嘲笑他吹牛逼,嘲讽他竟然敢冒充传说中的沈爷。
“好了好了,咱们快去费莱顿大酒店吧,想到即将有幸见到传说中的沈爷,我就有些迫不及待了。”何聪开口说道。
此时的何聪,心已经飞到了酒会中,他也没兴趣再和眼前这开宝马的年轻愣头青废话。
“对对对,咱们早点去吧。”
黄毛和浓妆妖艳女子尽皆附和道,经过刚刚的议论,显然他们的心也已经飞到了酒会中。
紧接着,何聪转身看向沈涛。
“小子,今天算你走运,爷爷我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没功夫和你浪费时间,否则,我今天绝对会好好陪你玩一玩,让你知道我何聪的厉害!”何聪俯视沈涛,同时傲气的说道。
说罢,何聪便转身挥了挥手:“咱们走!去费莱顿大酒店!”
说完之后,何聪便一马当先的向他的那辆法拉利gtc4lusso走去。
黄毛、浓妆妖艳女子,以及那长相清纯的女子,便跟着何聪,向法拉利gtc4lusso走去。
四人纷纷拉开法拉利gtc4lusso的车门坐上车去,紧接着车子发动,在‘轰隆隆’的声浪之下,绝尘而去。
沈涛看着这辆法拉利gtc4lusso绝尘而去,不禁摇了摇头。
紧接着,沈涛从新坐上了自己的宝马x6然后向着费莱顿大酒店行驶而去。
快要到达费莱顿大酒店的时候,沈涛分别接到了吴邦和曹天胜的电话,问沈涛多久到,他们好来接待沈涛。
沈涛拒绝了二人,让他们二人忙自己的就行,不过管他。
因为沈涛知道,今天邀请的人很多,曹天胜作为酒会的组织者,自然很忙,而吴邦是今天酒会的主角,也要忙着应付宾客。
特别是吴邦新上任,对大部分人都不认识,所以曹天胜要带着吴邦,将重要的人物一一介绍给吴邦,二人自然忙。
挂了电话后没多久,沈涛就来到了费莱顿大酒店。
当沈涛来到门口时,赫然发现费莱顿大酒店门前的停车场上,密密麻麻的停满了豪车。
保时捷,法拉利,宝马7系,宾利,奔驰s级,甚至还有几辆劳斯莱斯,……
各式各样的豪车、跑车,基本没有低于一百万的,简直就如同豪车的车展。
“天呐,今天是什么日子?怎么这么多豪车!怎么这么大的阵势啊!”
从酒店门口路过的行人,见到这些豪车后,纷纷惊叹不已。
沈涛想了想,曹天胜将整个滨海每个区和县的大佬都召来了,同时还有开发区所有有些名气的商人,请的人多,排场自然大。
沈涛将车停好下车后,他扫了一眼停车场,不远处正停了一辆红色的法拉利gtc4lusso,看车牌沈涛就能断定,这就是那何聪的。
“沈涛!”
正在这时候,身后传来一道响亮的声音,同时有人拍了拍自己的肩旁。
沈涛听到有人叫自己,便扭头一看,是一个和自己年龄差不多的年轻男子在拍自己。
年轻男子的身边,还有一个长相一般般的年轻女子。
当然了,说她长相一般般可能是因为沈涛的眼光高,按照一般人的目光来看,倒也能算得上一个小美女。
这年轻男子,沈涛认识,他是沈涛的同班同学,叫做邓兵。
沈涛和这个邓兵同学的关系,只能说一般般,不算好也不坏,平日里碰到了会说上几句话的那种。
不过,毕竟是同班同学嘛,在外面碰见了,自然会有一丝亲切感。
至于邓兵身边的年轻女子,沈涛就不认识了,看样子应该是这个邓兵的女朋友吧。
这个年轻女子虽然长相一般,但是打扮时尚,看她那打扮和装束,沈涛就能猜出来,这女子八成是个拜金女。
“沈涛,还真是你啊,我刚刚看你背影就像你,没想到真的是你啊。”
邓兵笑着开口问道:“你来这里是……?”
邓兵虽然听说过沈爷的肉身抗子弹事迹,但是邓冰却并不知道沈涛是华南沈爷。
不仅如此,许多关于沈涛的事情,他也不知道。
对邓兵来说,他知道关于沈涛的事情,就是沈涛当初打了班霸,以及沈涛参加运动会大出风头,以及前段时间秋游的时候,他们一中和滨洲中学举行篮球赛,沈涛临危上场,将滨洲中学校队打的落花流水的这些事情。
更多关于沈涛的事情,邓兵自然就不知道了,更别沈涛是传说中的华南沈爷这件事了。
沈涛是传说中的华南沈爷的这件事,即便是班里知道沈涛事情最多的同桌王钧,都不知道。
“我是来这里参加酒会的,你呢?”沈涛微笑着说道。
“真是巧啊,我也是来参加酒会的。”
邓兵挠挠头说道:“我家就住在开发区,我爸在开发区坐着一点小生意,这次酒会就邀请了我老爸,我爸说让我也来见见世面。”.
顿了顿,邓兵又开口问道:“对了,我记得你没住在开发区吧?怎么也来参加这酒会啦?”
邓兵知道,这次酒会是开发区新大佬上任的就会,邀请的除了各县区的大佬外,就基本只邀请了开发区的人,没怎么邀请外区县的人。
而沈涛是棚户区的人,这件事情邓冰是知道的,所以他略微有些疑惑。
“哦,我是朋友邀请的。”沈涛淡淡的回答道。
沈涛说的也没错,这次酒会是吴邦邀请他来的,吴邦是他朋友,自然就是朋友邀请他来的。
邓兵听到沈涛这么说,邓兵倒也没有多想。
“这样啊,行,那咱们一起进去吧?反正我在开发区的朋友也不多,咱们正好搭个伴。”邓兵开口说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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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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