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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八章 心酸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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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四十八章心酸往事
    “林宵的武功比我要高的多。”
    “啊?林宵他会武功?”李月吃惊的看着李云,不确定的再次开口问道,她一直以为,林宵就是一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
    便见着李云确定的点了点头,说道,“心无杂念的人,无论做什么,都会很专注,林宵曾独自生活在山谷里,基本上与世隔绝,我想,他除了照顾陪着他的那头驴,其它时间怕就是专注于研究毒跟研究武功两件事。”
    这一点李月倒是很赞同,若林宵武功真的比李云还要高,那她倒是不用担心娘跟弟弟留在家里了,只是李月似乎都没有想过,李云的武功有多高,因为她从来没见过李云用武功,潜意识就觉得李云的武功很厉害。
    待两人回去屋子那边,远远便听得几个孩子的笑闹声,两人快步过去,便见着明辉明康都在院子里,跟着小阳一起喂着今早抓回来的兔子。
    原本李月给他们抓了养的兔子,搬下了山不久,就被奶陆陆续续勒令杀掉做了菜,几个孩子虽然心疼难过,却也不敢跟奶叫板,如今又可以养上兔子了,几个孩子当然开心。
    明月看着院儿里的明辉明康,开口问道,“就你们俩上来的?家里人可知道?”
    明康站起身来答话,“姐姐,姐夫,是娘让我们上山来的,娘说家里分家太乱了,让我们先来姐姐这玩儿。”
    明辉到底大些,懂事一些,大概也知道家里的情况,开口说道,“四叔走了,奶在家不停的闹。”
    李月吃惊的开口,“四叔走了?你确定不是有事儿出去了?”
    明辉摇了摇头,“早上四叔不见了,去他屋里,连衣物和书都不见。”
    “你爹他们可有去找?”
    明辉摇了摇头,“大哥说四叔是昨天连夜离开的,现在追也追不上了,而且也不知道他到底去哪儿,即便去追,也没个方向追。”
    听得明月明辉的话,李月敢肯定大哥是知道这事儿的,便问道,“大哥呢,在干什么?”
    明辉应道,“大哥跟爹他们一早就去了新宅,爷说将新宅早些整好了,好搬过去住,免得……免得碍了三叔的眼。”
    李月皱起了眉头,心里思索着那爷话里的意思,突然想起了她(他)们离开明家之前,是三叔最先开口,说要分家的,恐怕是因为这事儿得意了爷。
    李月招呼一声,“你们继续喂兔子吧。”便拉着李云离开了这边。
    待离的几个孩子远了,李月才焦急的抓着李云的手臂,语无伦次的开口说道,“四叔肯定是跑去燕门关参军了,之前就跟我说过,结果让我以家里需要他的借口留住了,这次怕是铁了心了,怎么办,昨晚就走了,今天肯定追不回来了。”
    李云抓住月儿的一双手,捏在自己手里,出声安慰道,“四叔会没事的,就四叔那天生神力,即便是上战场,也不会有事儿的,说不定还会闯出来一翻名堂来。”
    李月却有些不放心,自己曾经也是个军人,却年纪轻轻的早早丧了命,幸得莫名其妙重生在了这个明月身上,才能有机会重活一世,如今四叔上了战场,她怎不担心。
    李月自己都没有发现,这个时候自己的想法,已经渐渐开始转变,犹记得刚开始自己重生在这里的时候,觉得生活了无生趣,活着也是负担,如今却开始珍惜这得来不易的重生。
    看李月仍旧是一脸的担忧,李云在心里叹息一声,继续说道,“月儿,如今明家这个样子,四叔怕是已经伤透了心,离开也好,至少四叔心里要好过一些。”
    李月仔细一想,李云说的确实不错,自己跟娘还有弟弟离开了明月,觉得是解脱,可是对于四叔来说,怕是最为难过的。
    四叔对她(他)们那般好,可这突然之间就断绝了关系,让他如何不难过?怕是娘被打受伤的事情,四叔也都将过错揽到了他自己头上,觉得是他没有帮自己照顾好娘。
    或许离开,确实对四叔来说是最好的,可是,李月一想起四叔要上战场,心里就没来由的担心,这个时候,李月还不知道,她以后也会跟四叔一样征战沙场。
    李月看向李云,一脸期待的开口,“燕门关可有你认识的人?能不能跟他们说一声,关照一下我四叔。”
    李云低头想了想,才开口道,“等去了县里,找找周怀瑾吧,他跟燕门关那边应该比较熟。”
    李月点点头,应道,“好。”
    这是屋里的许锦娘出来,开口问道,“你俩站那儿干啥呢?不是说今天还要去县城,时候可不早了,赶紧的收拾一下出门吧。”
    李月并没有提起四叔的事情,上前说道,“咱说林宵呢,还在湖那边陪着他的驴。”
    关于林宵和他的驴的事情,许锦娘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便转移了话题,“我看你屋里买了好多新棉布,可是要做棉衣的?”
    李月点点头,嘿嘿一笑,“这一忙我都给忘了这茬。”
    许锦娘看女儿这般娇憨的样子,宠溺的笑着说道,“忙你的去吧,布留在家里,我给你做。”
    李月却是不想按这里的样式作成棉裙的,一点都不方便,穿着多难受,下面腿上还放风,男装也是,都爱作成长衫,这夏天还好,下面腿上放风,凉快,冬天还不得冷死了,简直是浪费棉布。
    于是李月开口道,“我想了几个新样式,穿着好看又方便干活儿,娘跟我进屋,我画给娘看。”
    许锦娘跟在李月身后,嘴里应道,“干活儿穿什么棉衣,换上粗麻布衣裳啊。”
    李月道,“不可能洗个衣裳做个饭也换上麻布衣裳吧,多累啊。”这里的女人或许早已习惯洗衣做饭的都穿长裙,自己每每却是嫌弃的慌。
    听得明月这样一说,许锦娘倒觉得也是,洗衣裳做饭是不会换衣裳的,以前因为太穷,反正也没的一件像样的衣裳,换不换都是一样。
    知道自家月儿鬼点子多,许锦娘也没有再说话,跟在月儿身后,待月儿找出了纸笔,画了两件衣裳的样式,女式就是简单的斜襟旁开口短款上衣加直筒长裤,男式更简单,对开襟中长上衣加直筒长裤。
    许锦娘看着手里纸上的样式,开口道,“这会不会太简单了些?”
    明月道,“就是要简单大方才好看,若是你娘觉得太简单,盘扣做的大些精致些就好了。”
    许锦娘点了点头,“这做出来穿着应该挺舒服的,这女式的上衣太短了吧?”
    明月撅着嘴说道,“不要太长,太长显得个子矮。”
    许锦娘笑着说道,“不用担心,你还会再长高的,那我就按照你这上面做了。”
    李月瘪了瘪嘴,这都来了葵水了,按照自己之前掌握的理论知识来说,基本上不会长高多少了,现在这身高,估摸着也就一米六,自己前世可是有一米六六呢。
    李月心里估摸着,或许可以问问林宵,看看有没有促进长高的偏方。
    越想越远了,李云努力拉回自己的思绪,开口说道,“这棉布不少,应该足够咱们一人一套了,娘记得帮林宵也做一套。”
    许锦娘开口说道,“我跟阳儿就算了,不缺衣裳,多给李云做一套。”
    李月不满的看着许锦娘,“娘,您若是不给自己和弟弟做,我就不用娘做了,我带去县里,抽空自己做。”
    “可是……”许锦娘有些犹豫的不知道要怎么开口,女儿终究是已经嫁人了,她这样女婿要是不高兴怎么办?
    这个时候李云突然进门来,开口说道,“娘,小阳还没有成人,您跟小阳以后就跟着我们过,等小阳长大成人了再出去自立门户,我们以后就是一家人了,娘以后也不要说两家话,家里的事情,以后也要麻烦娘多操持。”
    许锦娘感动的热泪盈眶,如此女婿,她女儿真是捡到宝了,她也终是有福气的,有这样的儿女,她还有什么不知足的。
    李月看娘感动的一副泫然欲泣的表情,在娘的眼泪还没有掉下来之前,赶紧的转移了话题,“要不要我们量量尺寸腰围啊什么的?”
    许锦娘摇了摇头说道,“不用,娘看你们身形就知道该做多大了。”
    李月吐了吐舌头,“这么厉害,我上次忘了替李云量尺寸,结果就做小了。”
    许锦娘听得月儿的话,有些内疚的看了李云一眼,“都是我疏忽,以前没有好好教月儿针线女红。”
    李月打岔说道,“林宵怎么还没回来,跟他招呼一声,我们也该去县城了。”
    李云却陷入了沉思,没有好好学针线女红么,那月儿手法娴熟飞针引线的功夫是从哪儿学来的?
    时候也确实不早了,两人简单收拾了一番准备出门,却发现林宵还没回来,干等着也不知道林宵何时能回,他们便打算去找林宵,跟他招呼一声便下山。
    看到外面几个在玩耍的孩子,李月过去嘱咐道,“辉儿康儿,你们上山下山的时候要小心些,小心碰到跑出山来的大野物,出门也记得带着小白,知道么?”
    明康得意的捞起自己的袖子,在明月面前扬了扬,“大哥给我们的。”
    李月看着他们藏在袖子里的弓弩,她倒是忘了,当初做了好几把弓弩,自己出嫁后,只拿了一把。
    李月有些不放心的说道,“注意安全,平时别拉闸,免得箭误射出去伤着人,知道么,另外,平时得好好儿练习,准头不行,拿着弓弩也没用。”
    见两个孩子都认真点了点头,李月才挥了挥手,让他们继续玩儿,自己跟李云出门去找林宵去了。
    两人到了小湖附近埋驴的地儿,便见着林宵仍旧站在那里,看着那一个小土包,一动不动,那样的略显萧条的背影,似乎隐藏了无尽的悲伤。
    待李云跟李月过去,似乎都不知道要如何开口,最终李云只淡淡的说了一句,“节哀。”
    两人站在林宵的身后,看不见林宵的面容,过了一会儿,才听的林宵开口,“我爹说,这头驴是我娘在路上捡回来的,那时候还只是个小驴崽,我娘心善,看着路边的小驴崽可怜,就捡了回来养着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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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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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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