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章 苦瓜很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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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张郎中家里的时候,已经是晌午时候了,张老太太时不时的出了门,在门口张望。
终于见着明月过来,张老太太笑着道,“都这个时候了,还以为你不来了呢,快进屋,你干娘饭都做好了,就等着你过来。”
明月空出一只手,笑着过去挽上张老太太的胳膊,“我昨天可给干奶奶做了保证今天一定过来的,哪儿能不来呢。”
张老太太看了看明月怀里抱着的兔子,“怎么还抱了只兔子来呢?这兔子还是活的呀,你从哪儿抓来了?”
明月应道,“明阳他们养的,我就是特意去山上拿兔子去了,所以才来晚了。”
张郎中在院子里,见明月进门,过去接过明月手里的兔子和肩上的小包袱,说道,“娘跟月儿去吃饭吧,我先去将兔子圈起来。”说完便抱着兔子去了药房。
张老太太看着自己儿子的动作,开口道,“感情这兔子不是拿来吃的,又是找来你们搞那个什么研究的?”
明月嘿嘿一笑,点了点头,转移了话题,“还真是有些饿了,干奶奶,咱赶紧去吃饭。”
张婶儿刚好从厨房端了一盘菜过来,招呼道,“月儿来了呀,赶紧上桌去坐着,马上就能吃饭了。”
一桌子丰盛的饭菜,明月在干奶奶跟干娘各种对自己现在生活担心的问询中,吃完了这顿午饭,一吃完便跟着干爹一起进了药房,开始埋头研究取来的李云血液。
将李云的血样喂给兔子,看会有什么反应,兔子并没有被毒死,而是没过多久,兔子有了反应,原本乖巧的兔子,开始变的不正常,将自己的头疯狂的到处撞,而后居然开始用嘴撕咬自己,似乎感觉不到疼一般。
明月就这样眼睁睁的看着兔子将自己折腾死了,不是毒死的,是自己把自己折腾死的,这毒素简直太可怕,拿了手术刀解剖了兔子研究,也没研究出个什么来。
明月叹息一声,很是失望,看来还是要分析化验看看血液的成分,可是如今这条件,没有一样能分析血液的工具,如何分析?
这些个困难,一时让明月陷入了瓶颈,不知道下一步该做什么了。
张郎中将明月的失落看在眼里,安慰道,“这也不是一时半会儿的事儿,别灰心,慢慢来,你不是说这毒素估计是神经毒素,会刺激大脑神经使其变的疯狂么,咱这也算是进步,至少知道方向了不是。”
明月心不在焉的点了点头,看天色也不早了,自己回大路村还要走上好大一会儿,便跟干爹一家告了辞,动身回了大路村。
待傍晚回到家里的时候,刚好赶上晚饭,明月坐在桌边,心不在焉,没精打采的吃着晚饭,李云看明月这个样子,且一字不提拿了自己的血拿去研究有什么成果,就知道怕是不理想。
李云虽心里也有些小小失望,不过这都几年了,拿这腿没有办法,早已经习惯了。
可是明月这般安静,话也不说,倒是让李云不习惯,于是李云第一次主动给别人夹了菜,将一筷子苦瓜夹了放到明月的碗里,说道,“多吃点苦瓜,清热解暑。”
明月闷闷的说了一句“谢谢”。
然后李云又第一次跟明月说了这么多安慰的话,“我这毒请了如此多的名医,都素手无策,又岂是你一天就能查出来的?既你感兴趣,就不要灰心,慢慢来,总会找出端倪,我书架上还有很多关于这方面的书,看一看或许有帮助。”
李云如今看来,明月这般费尽心思的嫁给他,怕就是对他的腿伤好奇,跟那个张郎中一样。
明月深吸了一口气,打起了精神道,“也是,没有条件咱就自己创造条件,吃饭,你也多吃点苦瓜,清热解暑。”
明月给李云夹了一大筷子苦瓜,却是带着深深的恶意。自己从来都是喜甜的食物,不沾带着苦味的食物,李云却给他夹了一筷子苦瓜,明月还心不在焉的给吃了,现在嘴里都觉着还有苦味儿。
只是明月注定要失望的,李云并不是她,只见着李云面不改色,吃着明月夹的苦瓜仍旧斯文优雅。
明月看着李云,不满的情绪就这样挂在脸上,后来干脆将炒苦瓜的盘子整个儿端了起来,全部赶到了李云的碗里,“喜欢吃就多吃点。”
李云抬头看了明月一眼,面对如此幼稚的明月,眼神中充满了无奈,继续吃着明月倒在他碗里的苦瓜。
明月一直盯着李云,终是从李云淡定的面容中瞧出了隐忍,才满意的露出了笑容,开始继续吃饭。
待吴忧来收盘子的时候,看着桌上的空盘子,八卦的道,“月儿姐,你这么爱吃苦瓜么?这一盘苦瓜居然吃完了?”
明月摇了摇头,“不是我吃的,你家公子吃的。”
吴忧好奇的看向李云,“呀,公子,您之前不是不爱吃苦瓜的么?”
李云没有答话,自己滑着轮椅往门外去了,经过明月身边的时候,眼角的余光清晰的看到了明月面上幸灾乐祸的表情,于是便加了一句,“苦瓜清热解暑,以后多做。”
吴忧嘴里应着,看着李云自己出了门,问道,“公子,您要去哪儿?我推你去。”
李云拒绝的声音从外面传来,“不用,你忙你的。”
明月还在帮吴忧收拾桌子,吴忧便道,“如今公子有了轮椅,都不需要我了,月姐姐不用帮忙了,剩下的我自己来就好。”
明月停了手里的动作,调侃道,“你的工作轻松了还不好?那你自己收拾吧,我消食去了。”说完便慢跑着去了后院里跑步去了,留下吴忧自己一个人还在屋里边嘀咕边收拾。
心里的阴霾散去,恢复了斗志,明月整个人也觉得轻松了,在后院里慢跑的脚步都变的轻快了。
而李云自有了轮椅,加上吴忧将门槛之类的都取了,后院里的槛儿也都修成了斜坡,在后院基本都能自由活动了,倒是不用吴忧或明月随时要一个人照顾着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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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终于见着明月过来,张老太太笑着道,“都这个时候了,还以为你不来了呢,快进屋,你干娘饭都做好了,就等着你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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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郎中在院子里,见明月进门,过去接过明月手里的兔子和肩上的小包袱,说道,“娘跟月儿去吃饭吧,我先去将兔子圈起来。”说完便抱着兔子去了药房。
张老太太看着自己儿子的动作,开口道,“感情这兔子不是拿来吃的,又是找来你们搞那个什么研究的?”
明月嘿嘿一笑,点了点头,转移了话题,“还真是有些饿了,干奶奶,咱赶紧去吃饭。”
张婶儿刚好从厨房端了一盘菜过来,招呼道,“月儿来了呀,赶紧上桌去坐着,马上就能吃饭了。”
一桌子丰盛的饭菜,明月在干奶奶跟干娘各种对自己现在生活担心的问询中,吃完了这顿午饭,一吃完便跟着干爹一起进了药房,开始埋头研究取来的李云血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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