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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三章:不如骑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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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日,满朝文武都到了燕京外的十里亭给摄政王送行。
    摄政王南下带的人并不多,只四五马车的东西,三队人马,侍卫车夫粗使小厮等加起来也不过五十多人。
    这其中还包括沈筠棠带的一马车东西。
    她跟着摄政王去南境,摄政王给她找的借口是沈御史作为监察官将会配合他一起调查南境榕城军中情况。而且沈筠棠代表的是保皇党,是站在小皇帝这边的,这样安排,隶属保皇一派的几位大臣也相当满意,在沈筠棠出发的前一天,几位大臣还让身边家臣亲访侯府送来了叮嘱的信件。
    沈筠棠站在摄政王身后,跟着他一起谢过来送别的朝臣。
    朝臣中,穆修己和蒋振川都立在其中,两人看着她的眼神都是一片担忧之色。
    蒋振川瞧着沈筠棠单薄的身子,沈筠棠身体本来就不大好,这一路南下又情况紧急,以摄政王那性子,急行军都有可能,阿棠身体瘦削如何能扛得住!若是一路上不注意,恐怕还没到榕城地界儿,她就会病倒了。
    穆修己想的比蒋振川复杂的多。
    在得知沈筠棠也要去南境的时候,他就想到这会不会是摄政王故意要求的。
    他曾经找机会询问过沈筠棠,但被她搪塞过去了,可从她的眼神行为中可以确定,沈筠棠并非是自愿的。
    沈筠棠其实是个女儿家,这一路都是大老爷们一起,她一个不注意就很有可能被人发现身份。
    摄政王本就对男儿身的沈筠棠图谋不轨,那一旦她被发现女儿身,摄政王还能保持理智吗?
    穆修己背在身后的手紧紧攥了起来。
    第一个发现沈筠棠女儿身的是他,他也已在心中认定沈筠棠,如何能再让别的男人抢先!
    坐在轮椅中的老侯爷眉头紧锁着,从早上沈筠棠自府中出发时就没松开过了。
    送别毕竟是短暂的,这一路又遥远,很快摄政王就让众人回去。
    他上了第二辆马车。
    沈筠棠转身刚要走向侯府的马车时,却被秦天华一把拦住了。
    “小侯爷,您与殿下同乘。”秦天华用粗粗的嗓音道。
    沈筠棠脸色变得严肃起来,“我从侯府带了马车来,就不麻烦殿下了。”
    秦天华朝着放置侯府马车的地方指了指,“您的马车已经被人赶了回去,这一路我们需要轻车简行,侯爷您那马车实在是用不了,时候不早了,您就别耽误大家时间了。”
    沈筠棠被秦天华一时说的无言以对,若是再推辞,好似她矫情似地。
    可沈筠棠还是想再挣扎一下。
    “我们带了马匹,既然不能乘坐侯府马车,那我便骑马吧!”
    秦天华觉得这小侯爷真不会享福,他们急着赶去南境,选的是小路,本就不好走,现在还是冬日,到时候骑在马匹上,短则颠簸半日,长的时候颠簸个一日也正常,这小侯爷细皮嫩肉的,当真能坚持的了吗?
    原本小侯爷如果不跟着,殿下决然是不会准备马车的,那些物资大半也不会带上,做这些都不过是为了迁就小侯爷而已。
    现在这小侯爷还不领情!
    秦天华浓眉一蹙,顿了顿道:“小侯爷,您等等。”说完就快步走到了马车边,掀开车帘向里面的摄政王汇报,离的太远,沈筠棠只能看到摄政王露出车外的一点玄色衣角,他在里面说了什么却是一点都不知道的。
    秦天华微微颔首,很快就回来了。
    他朝着沈筠棠抱了抱拳,道:“殿下说了,既然小侯爷想骑马便骑马吧!”
    沈筠棠一阵欣喜,那阎王一向霸道,没想到也有通情达理的时候。琇書蛧
    “多谢秦将军了。”
    沈筠棠直接走向长寿那边,这次她出发去南境,因是公务,又紧急,摄政王带的都是侍卫们,她怎么可能带随身伺候的丫鬟。所以,这次她只带了长寿和陈绍,以及他们两人各带了一名下手,也就是连她自己,整个侯府才五人。
    见主子要骑马,长寿担忧道:“侯爷,马匹颠簸,又是冬天,您恐怕受不住。”
    沈筠棠从陈绍手中接过披风系好,威严眉头轻皱,“我也知晓,先骑骑看吧,真不行再说。”
    见自家主子这是铁了心要骑马了,长寿和陈绍也拦不住。
    两人只能将缰绳交给沈筠棠,而后又帮她仔细检查了鞍具,怕她颠的受不住,又特意在马鞍上铺了一块柔软的羊皮,最后长寿伸手将沈筠棠扶上马。
    沈筠棠刚上马,车队前方就有侍卫喊着出发了。
    她连忙抖动缰绳,跟到了侍卫队伍中。
    方才站在地上还不觉得,如今骑在马身上,高度变高了,马匹又跑了起来,霎时,一阵冷风迎头刮来,差点将沈筠棠从马匹上掀下去。
    她连忙伏低身子,减少阻力,这才觉得好受一点。
    往旁边看了看,见那些护卫大都穿着干练骑装,有些人衣裳上还专门缝了皮毛,有几个侍卫用一种特殊的黑布蒙住了口鼻,转念一想,沈筠棠都明白了这些打扮的用意。
    真不愧是跟在摄政王身边有急行军经验的老兵。
    不穿披风是因为披风兜风,阻力大,不适合马匹疾跑,穿缝了毛皮的衣服是因为毛皮保暖,而且隔风隔雨隔寒,带面罩也是为了防寒……
    和他们一比,她简直就是新手!
    就连长寿和陈绍的装备也与这些侍卫差远了。
    他们是男儿,出门也经常骑马,但两人也没有长途跋涉的经历,自然也短了东西。
    温暖的马车内,魏公公跪坐在一旁帮摄政王整理堆成两摞的公文。
    他见殿下拿在手中的公文过了好长一段时间都没翻两页,顶着被骂的风险提议道:“殿下,要不还是让小侯爷上来吧?这赶路的速度,恐怕过不了多久,小侯爷就要受不住了,而且今儿天气还这么冷。”
    “不用,她喜欢骑马就让她骑!不给个教训,她以为这一路上都是好日子。”摄政**音微微冷着道,里面掺杂着不舍和隐隐怒意。
    既然殿下这么说,魏公公也不敢多嘴,只能继续手头的事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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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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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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