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一章:侯府宴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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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就到了侯府宴请亲朋的日子,恰是过小年的前一天。
永兴侯府本就以清廉著称,若不是有当初文帝赐予的一座不错的府邸,恐怕连门面都要撑不起来。
不过自从沈筠棠用琉璃挣了一笔银子后,侯府已越过越好,原本已经开始破败的院墙,荒废的后花园都请人重新修缮了,此刻焕然一新。
临近过年,府里上下都挂了新灯笼,气氛也比之前好了许多,尤其是今日还要招待客人,下人来来往往、忙忙碌碌,虽然身上穿的衣服不是那种喜气鲜艳的,但都是素净新衣,也显得热闹非常。
一大早,沈筠棠就被咏春从床上叫了起来洗漱换衣。
今日要待客,穿的衣裳不能如常里那般随性。
白梅给她挑了件湖水蓝的圆领大袖长袍,上面绣着锦鲤和云纹图样,既不显得太过深沉,又压得住场面。
只是在穿软胸甲的时候废了好一番力气,穿好后,沈筠棠一下子有些不适应,胸口觉得勒的厉害。
在一旁伺候穿衣的咏春是又喜又忧。
喜的是主子的身子停了药好好调养并未受到太大影响,过个一两年,也能与普通女子无异,忧的是,主子这身子若是不控制,胸口很快就比较难遮掩了,尤其是到明年夏日里衣衫薄的时候。
咏春蹲身给沈筠棠理了理衣摆,而后看到沈筠棠因为难受微微蹙起眉,心疼道:“侯爷,这两日奴婢姐妹给您重新做一件胸甲,现在这个再穿就勒得慌了。”
咏春这话一出口,沈筠棠也意识到自己胸前的两坨肉这段时间心情放松又日日滋补,实在是长的太快了。
若是任由这样发展,最快到明年夏天她的身份就要露馅。
本来她还觉得这段时日没有摄政王的打扰,身体都放松下来,被咏春这么一说,她脑子中的弦再度绷紧。至少现在还不是她能放松警惕的时候,她要趁着她暴露之前,准备好后路,带着侯府远走高飞。
沈筠棠理了理内衫的领子,她这旧胸甲确实不能穿了,否则有损身体,她点点头,“辛苦你们了,日后本侯保准你们吃香的喝辣的。”
“那奴婢姐妹以后可就死赖着侯爷,当侯爷妾室了。”
咏春白梅说完这句话都忍不住笑起来,方才房间里那股凝重顿时就被冲散了。
因沈筠棠还未及弱冠,所以除了朝会外,都不将头发全部束起,而是只梳一半戴冠或者簪子。
咏春给她选了个白玉簪,固定住她束起一半的发髻,而后加粗了眉毛,这才送沈筠棠出了啸风居。
今日沈筠棠洗漱换衣后就直接去了福寿堂。
老侯爷近些日子已经能够下床,只是还需要坐轮椅。
沈筠棠一早去福寿堂看望祖父,并且顺道陪着祖父用早膳,听他说一些今日必需的安排。
沈筠棠到福寿堂的时候,老侯爷刚起,在卜福的服侍下已经洗漱好。
老侯爷见沈筠棠来了,连忙朝她招手,沈筠棠快步过去,行了礼后,被老侯爷拉着坐在了身边。
老人家上下打量了一眼沈筠棠,点点头,“今日这身衣裳不错,我孙儿当真是风流倜傥。”
沈筠棠被祖父夸奖的忍不住笑了,“您老也是,这身暗红色的蟒袍将您衬托的威武精神!”
老侯爷乐呵呵的笑起来,“不错,嘴也更甜了。”
沈筠棠接过卜福的活儿,推着老侯爷的木轮椅出了房间。
祖孙俩相处从未向现在一样和谐,沈筠棠边照顾祖父边自己吃,时不时还会找一些话题与祖父聊,逗的老侯爷多吃了半碗。
刚吃完早膳,长寿就急急来寻主子,说是有客人已经到了,让沈筠棠去迎接。
沈筠棠是目前侯府里唯一能行走自如的男丁,就算老侯爷身体好好的,他老人家辈分高,也用不着他去迎客,最合适的人还是沈筠棠这个孙辈。
沈筠棠和祖父说一声后,就起身快步朝着前院去了。
整个人阳光精神,看起来就是一个上进挺拔的好儿郎。
老侯爷坐在轮椅上,长久看着沈筠棠慢慢远离的背影,等到那背影彻底消失,他才低低感叹,“要是阿棠真是个男儿该有多好。”
她现在已经比他的父辈好太多!
卜福是老侯爷最信任的手下,是知道沈筠棠真实身份的几个家仆之一。
当初选中沈筠棠当永兴侯的根时,他也跟在老侯爷身边,做了全程的见证。
他安慰老侯府,“老侯爷,万事没有后悔药,小侯爷如今能这般,已是我们侯府之福。”
听身边的老伙计这么说,老侯爷也似乎得到了安慰。
他点点头,“是啊,我不能再多强求了,上天已经厚待我们侯府了。”
老侯爷刚醒过来,就知道他这条老命是沈筠棠在摄政王那里求了雪山岚花才救了回来。
今天侯府请的客人其实不多,大多为侯府至交的亲朋,御史台的几位老御史,老侯爷目前还在朝堂中当官的几位得意学子。
即便这些人带着家眷一起来,男女分开招待,也不会超过十桌。
这种宴会在燕京贵胄家官员家中实属常见,尤其是在临近年底的时候,各种应酬,就显得更平凡了,压根不会引起丝毫的注意。
所以沈筠棠也并没有丝毫考虑到摄政王。
今日第一个来侯府的居然是镇国夫人。
沈筠棠上次见镇国夫人还是在留景别苑,一转眼就已过了快两个月。
不但镇国夫人来了,蒋振川也来了。
他带着两队侍卫骑马护卫在国夫人的马车两侧,一路上,百姓们看到这阵仗,都远远的给镇国夫人的马车让开了地儿。
马车停在了永兴侯府大门前,沈筠棠亲自迎接了出来。
蒋振川也是多日没见到沈筠棠,他这两月都待在军营里,还是因为要过年了,这两天才回了大将军府。
蒋振川的视线像是带着胶水一样粘在沈筠棠的身上。
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两个月没见,沈筠棠好似变胖了一点,皮肤也更好了,柔白细腻,他与她一比,那才是真正的糙爷们。
其实沈筠棠哪里是变胖了,只是为了遮住身形的变化,她里面多穿了两件衣裳,自然就显得臃肿些。
蒋振川连忙从马匹上跳下来,高兴激动地对着沈筠棠抱拳,“阿棠,别来无恙!”
沈筠棠大方回礼,“蒋大哥,这么久没见,你好似长高了些。”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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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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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早,沈筠棠就被咏春从床上叫了起来洗漱换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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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梅给她挑了件湖水蓝的圆领大袖长袍,上面绣着锦鲤和云纹图样,既不显得太过深沉,又压得住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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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沈筠棠洗漱换衣后就直接去了福寿堂。
老侯爷近些日子已经能够下床,只是还需要坐轮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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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筠棠到福寿堂的时候,老侯爷刚起,在卜福的服侍下已经洗漱好。
老侯爷见沈筠棠来了,连忙朝她招手,沈筠棠快步过去,行了礼后,被老侯爷拉着坐在了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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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侯爷刚醒过来,就知道他这条老命是沈筠棠在摄政王那里求了雪山岚花才救了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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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沈筠棠也并没有丝毫考虑到摄政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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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筠棠上次见镇国夫人还是在留景别苑,一转眼就已过了快两个月。
不但镇国夫人来了,蒋振川也来了。
他带着两队侍卫骑马护卫在国夫人的马车两侧,一路上,百姓们看到这阵仗,都远远的给镇国夫人的马车让开了地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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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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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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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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