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五章:让人头疼的小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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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殿下稍后,老奴这就去取。”
不多时,之前披在沈筠棠身上的穆修己披风被魏公公取来。
摄政王瞥了一眼,“夹了棉絮的普通披风,镶了灰兔毛边,材质简陋,怎堪入眼!”
和他给沈筠棠的白狐裘如何能比。
那件白狐裘要比这件棉披风暖和几十倍!
沈筠棠当真是眼瞎,宁吃陋食不吃肉糜!
摄政王朝着不远处的炭盆扫了一眼,魏公公立即明白了殿下的意思,他指挥小太监将炭盆端过来,而后双手将穆修己的披风奉给主子。
摄政王嫌弃地接过披风,转手就扔进了炭盆里。
棉质的布料本来就容易烧着,更何况里面还夹了棉絮,很快这件披风就被炭盆扬起的火苗吞噬,化为灰烬。
摄政王亲眼看着这件披风被烧掉,心里这才觉察出一丝痛快来。
他视线从炭盆上移开,对着魏公公吩咐,“去让秦天华将永兴侯带到御书房来。”
魏公公低着头的眼睛里一副果然如此的表情。
他早就猜到了,殿下定然不会坚持许久,看,这不就来了,他们回御书房还没两炷香的时间呢,殿下就开始惦记着小侯爷了。
“诺,老奴这就去告诉秦将军。”
魏公公刚要出门,又被摄政王叫住,摄政王眼神闪躲了下,立马背过身来,“记得给永兴侯带件披风,她身子弱。”
魏公公一愣,连忙摆出了个最殷勤的笑脸,“好嘞,老奴这就去取披风。”
魏公公腿脚麻利的去了御书房的后殿,在衣柜了扫了一眼,就拿了那件殿下平日里最喜欢也是穿的最多的黑熊皮做的披风。
他走到外间的时候,故意在摄政王旁边停了一下,让殿下看清他拿的哪件披风。
果然他停的这几秒,殿下转头瞥了他一眼,见到他手上取的披风后,嘴角扬起了一个一般人都发现不了的弧度。
殿下这个反应,魏公公就知道今日他这披风是取对了。
他嘴角荡着笑紧赶着出去告诉秦天华,而后又将披风亲手交到他手里,叫他脚程快点,万不要真将小侯爷给冻坏了。
秦天华拿着殿下平日里最喜欢的这件黑熊皮披风,嘴角抽搐,不过作为下属就是要为殿下分忧,秦天华转身就带着几名侍卫,飞快朝着万民殿跑去。
疾风冷雪打在秦天华的糙脸皮上他也不觉得疼,就是很不懂殿下这是玩儿的哪一出。
之前愤怒离开,将那小侯爷折腾个半死,这会儿又要回去将小侯爷接到御书房,还要他给小侯爷带最暖和的披风。
殿下要真是喜欢小侯爷,像是对媳妇儿一样,拼命待她好不就得了。
整这些洋乎的干啥呢!
不过秦天华这一趟就算跑的再快也注定要跑空了,两炷香前,沈筠棠就已经被穆修己带走,这会儿早上了出宫的马车,在去穆修己别院的路上了。
秦天华看着白茫茫一片的万民殿广场,大雪飘扬,连个人影儿都没有,他还怕小侯爷太瘦弱,被长廊廊柱挡住了或者被埋在了雪地里,他带着侍卫把长廊和附近雪地翻个底朝天都没找着小侯爷。
最后实在无法,只能去询问附近当值的宫人。
这么一问才知道,永兴侯早就被穆大人带走了。
而且小侯爷昏迷了,是直接被穆大人背着出的宫门。
这下秦天华僵在了原地,满脸苦色,这叫他怎么和殿下交代。
旁边几个一起跟来的侍卫也是脸色不好。
御书房御案旁摆着的两摞奏折在秦天华离开的这两炷香内一本都没少。
摄政王面前翻开了一本奏章,上面密密麻麻写着字,是户部尚书关于年节时宫中宴会支出的预算。
摄政王右手拿着朱笔,悬停在奏章之上。
魏公公就站在摄政王身后,他朝着殿下那边瞄了一眼,发现一炷香过了,那本奏章居然一页都没翻过去,不但如此,朱笔上的朱砂滴落到奏章上,将一块字迹污染了,殿下居然无动于衷,显然是没有发现。
魏公公缩了缩脖子也不敢提醒。
估莫着秦天华不回来,殿下这奏章是看不进去了。
这会儿摄政王脑子里哪里还有一点奏章的位置,他的全部思绪都放在了沈筠棠的身上。
要是那小儿在他走后又一次晕倒怎么办?
那些明哲保身的朝臣肯定不敢管这事儿,万民殿附近的宫人就更不用说了。
那小家伙不会就这么被放在冷风冷雪里这般冻着吧,他不过是想给她一个教训,并不是想要她的命。
等沈筠棠被秦天华接回来,安置在他这里后,他见到她又该说什么,毕竟之前两个人刚红脸过,他是摄政王,是瑞王,让他先服软,他的面子往哪里搁!.
可是小儿也是个脾气倔的,如果他不服软,她一直跟他杠又怎么办。
真是让人头疼的小家伙。
摄政王脑子里一团乱,他觉得再难的政事都没这事让他头疼。
摄政王越想越坐不住,心底的那股愧疚也越来越强烈。
最后在内心经过一番激烈的挣扎,他决定等秦天华将沈筠棠带回来,他就亲自去安抚她,只要她能随便给自己一个台阶下,那他就原谅她这次,而且还将雪山岚花给她,让她带回去给她的祖父治病。
决定做好后,摄政王将朱笔扔到一旁,整个人都躁动不安,他从御案后站起来,在书房里焦躁地走来走去。
在将魏公公的眼睛晃花前,秦天华终于回来了。
听到动静,摄政王就大步走到了御书房门口,秦天华进来的时候差点与主子撞了个正着。
摄政王这般动作都将秦天华惊到了,主子还从未对他这么好过,居然到门口亲自迎接他的,可下一瞬他就感觉到了极度的内疚,他没办好主子的差事,没能将沈筠棠带到主子面前来。
心虚的秦天华低着头,看一眼摄政王都不敢。
摄政王先是朝秦天华身后扫了一眼,这一眼一扫,他方才还急切的面容就阴了一半,“永兴侯带来没?”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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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不多时,之前披在沈筠棠身上的穆修己披风被魏公公取来。
摄政王瞥了一眼,“夹了棉絮的普通披风,镶了灰兔毛边,材质简陋,怎堪入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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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件白狐裘要比这件棉披风暖和几十倍!
沈筠棠当真是眼瞎,宁吃陋食不吃肉糜!
摄政王朝着不远处的炭盆扫了一眼,魏公公立即明白了殿下的意思,他指挥小太监将炭盆端过来,而后双手将穆修己的披风奉给主子。
摄政王嫌弃地接过披风,转手就扔进了炭盆里。
棉质的布料本来就容易烧着,更何况里面还夹了棉絮,很快这件披风就被炭盆扬起的火苗吞噬,化为灰烬。
摄政王亲眼看着这件披风被烧掉,心里这才觉察出一丝痛快来。
他视线从炭盆上移开,对着魏公公吩咐,“去让秦天华将永兴侯带到御书房来。”
魏公公低着头的眼睛里一副果然如此的表情。
他早就猜到了,殿下定然不会坚持许久,看,这不就来了,他们回御书房还没两炷香的时间呢,殿下就开始惦记着小侯爷了。
“诺,老奴这就去告诉秦将军。”
魏公公刚要出门,又被摄政王叫住,摄政王眼神闪躲了下,立马背过身来,“记得给永兴侯带件披风,她身子弱。”
魏公公一愣,连忙摆出了个最殷勤的笑脸,“好嘞,老奴这就去取披风。”
魏公公腿脚麻利的去了御书房的后殿,在衣柜了扫了一眼,就拿了那件殿下平日里最喜欢也是穿的最多的黑熊皮做的披风。
他走到外间的时候,故意在摄政王旁边停了一下,让殿下看清他拿的哪件披风。
果然他停的这几秒,殿下转头瞥了他一眼,见到他手上取的披风后,嘴角扬起了一个一般人都发现不了的弧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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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嘴角荡着笑紧赶着出去告诉秦天华,而后又将披风亲手交到他手里,叫他脚程快点,万不要真将小侯爷给冻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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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愤怒离开,将那小侯爷折腾个半死,这会儿又要回去将小侯爷接到御书房,还要他给小侯爷带最暖和的披风。
殿下要真是喜欢小侯爷,像是对媳妇儿一样,拼命待她好不就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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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会儿摄政王脑子里哪里还有一点奏章的位置,他的全部思绪都放在了沈筠棠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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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小家伙不会就这么被放在冷风冷雪里这般冻着吧,他不过是想给她一个教训,并不是想要她的命。
等沈筠棠被秦天华接回来,安置在他这里后,他见到她又该说什么,毕竟之前两个人刚红脸过,他是摄政王,是瑞王,让他先服软,他的面子往哪里搁!.
可是小儿也是个脾气倔的,如果他不服软,她一直跟他杠又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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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政王脑子里一团乱,他觉得再难的政事都没这事让他头疼。
摄政王越想越坐不住,心底的那股愧疚也越来越强烈。
最后在内心经过一番激烈的挣扎,他决定等秦天华将沈筠棠带回来,他就亲自去安抚她,只要她能随便给自己一个台阶下,那他就原谅她这次,而且还将雪山岚花给她,让她带回去给她的祖父治病。
决定做好后,摄政王将朱笔扔到一旁,整个人都躁动不安,他从御案后站起来,在书房里焦躁地走来走去。
在将魏公公的眼睛晃花前,秦天华终于回来了。
听到动静,摄政王就大步走到了御书房门口,秦天华进来的时候差点与主子撞了个正着。
摄政王这般动作都将秦天华惊到了,主子还从未对他这么好过,居然到门口亲自迎接他的,可下一瞬他就感觉到了极度的内疚,他没办好主子的差事,没能将沈筠棠带到主子面前来。
心虚的秦天华低着头,看一眼摄政王都不敢。
摄政王先是朝秦天华身后扫了一眼,这一眼一扫,他方才还急切的面容就阴了一半,“永兴侯带来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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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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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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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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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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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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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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