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六章:送小侯爷回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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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过神,秦天华朝着主子离开的方向就要追上去,却被魏公公一把拉住胳膊。
“哎,老魏,你拉着我干什么,殿下都离开了,我可是殿下的贴身侍卫,要是殿下在我不在的时候出什么事,你能担待的起嘛!”
魏公公冷笑一声,“秦将军,你刚刚没听到殿下吩咐?殿下让你送那位回府!”说完,魏公公下巴朝着马车的方向点了点,不言而喻,摄政王让秦天华送的人就是沈筠棠。
秦天华因为魏公公的话愣住了,手指了指自己,不敢置信,“我亲自送?”
魏公公看白痴一样瞥了他一眼,随后也不再管他,而是带着自己的人离开了。
于是这处长廊只剩下秦天华和自己的几位下属,以及不远处那辆摄政王让准备的马车。
秦天华走到一位下属身边,“你说,刚刚殿下是这么吩咐的吗?”
下属一脸苦相,“将军,魏公公说的没错,殿下离开前确实是让您亲自将小侯爷安全送回到府邸。”
秦天华:……
得了,他知道了,要么殿下已经开始不重视他了,都不需要他贴身保护了,要么,那小侯爷变得比他还重要了。
想想,不管是哪一样,他好像都很吃亏!
主子怎么能这样,他秦天华可是追随了他十几年的好兄弟!
好了,现在连姓魏的老东西都看不起他了!
秦天华耷拉着脑袋,生无可恋,像是一只被主子抛弃的大狗。
愣了几秒钟,他还是认命地走到了马车边。
他心情不好,脸色也不好,刚要将怒火发到马车里的沈筠棠身上,旁边下属一看不对,立马用手肘捣了他一下。
下属压低声音道:“将军,你见殿下对谁这样过?殿下既然这么重视小侯爷,那把这差事交给咱们,是对将军的信任!”
下属这么一说,秦天华彻底被点醒。
对啊,照顾好小侯爷,殿下只会更器重他。
沈筠棠这会儿不是一根草,而是易碎的珠光宝器,他必须严密的保护好才行!
秦天华见之前殿下用来抱沈筠棠的披风还在下属怀里,朝着下属使了个眼色,下属连忙将披风双手奉上。
秦天华拿着披风在马车外轻声道:“小侯爷,可方便掀开车帘?”
沈筠棠这会儿心还“噗通噗通”跳,虽然靠在车壁上休息,可一直竖着耳朵听着车外的动静。
直到摄政王离开,她高高提起的心才放了下来。
这会儿秦天华与她说话,她已经能保持镇定了。
整了整仪容,伸出一只纤细的小手掀开车帘,她嗓音还是一贯的微哑,“秦将军有何事?”
秦天华恭敬又客气的将手中纯白的狐狸毛披风递到沈筠棠面前,“小侯爷,天寒地冻,车内没有风炉,主子让我将这件披风给小侯爷御寒。”
沈筠棠目光触及到秦天华手中的雪白披风,像是被烫到了一样,手指瑟缩了一下。
这件柔顺的狐狸毛披风正是不久前摄政王披在她身上的那件。
一看到这件披风,沈筠棠脑中就回想起了刚才发生的事。
于是心里对这披风也有了抵触。
秦天华见这小侯爷磨磨唧唧的,他本就是个粗人,又是个急性子,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将这件披风塞到了沈筠棠双臂。
“天色不早了,我这就带人送小侯爷回府。”
沈筠棠一听可以回侯府,而不是去那该死的瑞王府,也顾不得手中披风对自己的影响,抱着披风,放下车帘,轻声道:“那就有劳秦将军了。”
“不劳烦不劳烦,这是殿下吩咐的任务,小侯爷若是要谢,等下一次当面谢殿下就行。”
马车内的沈筠棠:……
还当面谢摄政王?她巴不得永远不再和摄政王见面。
秦天华亲自驾车,自己的七八位衷心下属护卫在马车两边,还有御书房的两位小公公跟随着。
离开了宫中御书房的地界儿,长寿就被人带到了马车旁边,他焦急道:“主子,您没事吧!”
听到马车里主子的声音,长寿终于放了心,沈筠棠被魏公公从乾清宫请走的时候,他就被人单独带走了,直到现在才见到自己的主子。
周围还有许多陌生人,长寿也不敢再问别的,默默地跟在马车后。
皇宫虽大,但是有车马,出宫的时间并不长,出了宫门,大约过了小半个时辰就到了永兴侯府。
刚到府邸,守门的小厮就奔进府里汇报了。
穆修己虽然不能直接将沈筠棠从御书房带走,但是他出宫后,派人来了侯府,将沈筠棠在宫中的情况告诉老夫人。
老夫人知道后立即有了决断。
老人家本想着若是今晚子时沈筠棠还不能从宫中出来,就请人去大将军府让国夫人出马。
穆修己的人离开后,老夫人在府中一直忧心忡忡,为了等沈筠棠从宫中回来,她晚饭都没心思吃。
这会儿听到通报声,竟亲自领了人到外院看望。
马车在府门前停下,长寿立即上前一步扶着沈筠棠下了马车。
跳下马车,沈筠棠朝着黑洞洞的马车里瞥了一眼。
那件雪白的狐狸毛披风被她故意留在了马车里,她才不想将这件披风带回住处,天天看着槽心。
长寿扶她下车的时候低声在主子耳边道:“侯爷,老夫人担心你,亲自到了府门前迎接。”
听到祖母亲自来迎接,沈筠棠哪里还顾得秦天华这些人,快步入了府去安祖母的心了。
送人回来的秦天华一行见沈筠棠将他们撂下也没说什么,只是在沈筠棠离开时候将她的常随长寿拦下。
等沈筠棠安抚好老夫人和几位被惊动的姐妹,又留在了福寿堂用了晚膳,回到啸风居的时候已是一个半时辰后。
紧绷着心弦还不觉得,一旦回了完全是自己的地方,放松下来,就觉得浑身都难受的紧。
不但胸口一阵阵紧勒的疼痛传来,浑身也都没劲酸软,尤其是双膝,像被凉水浇过的一样,反正身上就没有哪一处是舒服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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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哎,老魏,你拉着我干什么,殿下都离开了,我可是殿下的贴身侍卫,要是殿下在我不在的时候出什么事,你能担待的起嘛!”
魏公公冷笑一声,“秦将军,你刚刚没听到殿下吩咐?殿下让你送那位回府!”说完,魏公公下巴朝着马车的方向点了点,不言而喻,摄政王让秦天华送的人就是沈筠棠。
秦天华因为魏公公的话愣住了,手指了指自己,不敢置信,“我亲自送?”
魏公公看白痴一样瞥了他一眼,随后也不再管他,而是带着自己的人离开了。
于是这处长廊只剩下秦天华和自己的几位下属,以及不远处那辆摄政王让准备的马车。
秦天华走到一位下属身边,“你说,刚刚殿下是这么吩咐的吗?”
下属一脸苦相,“将军,魏公公说的没错,殿下离开前确实是让您亲自将小侯爷安全送回到府邸。”
秦天华:……
得了,他知道了,要么殿下已经开始不重视他了,都不需要他贴身保护了,要么,那小侯爷变得比他还重要了。
想想,不管是哪一样,他好像都很吃亏!
主子怎么能这样,他秦天华可是追随了他十几年的好兄弟!
好了,现在连姓魏的老东西都看不起他了!
秦天华耷拉着脑袋,生无可恋,像是一只被主子抛弃的大狗。
愣了几秒钟,他还是认命地走到了马车边。
他心情不好,脸色也不好,刚要将怒火发到马车里的沈筠棠身上,旁边下属一看不对,立马用手肘捣了他一下。
下属压低声音道:“将军,你见殿下对谁这样过?殿下既然这么重视小侯爷,那把这差事交给咱们,是对将军的信任!”
下属这么一说,秦天华彻底被点醒。
对啊,照顾好小侯爷,殿下只会更器重他。
沈筠棠这会儿不是一根草,而是易碎的珠光宝器,他必须严密的保护好才行!
秦天华见之前殿下用来抱沈筠棠的披风还在下属怀里,朝着下属使了个眼色,下属连忙将披风双手奉上。
秦天华拿着披风在马车外轻声道:“小侯爷,可方便掀开车帘?”
沈筠棠这会儿心还“噗通噗通”跳,虽然靠在车壁上休息,可一直竖着耳朵听着车外的动静。
直到摄政王离开,她高高提起的心才放了下来。
这会儿秦天华与她说话,她已经能保持镇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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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天华恭敬又客气的将手中纯白的狐狸毛披风递到沈筠棠面前,“小侯爷,天寒地冻,车内没有风炉,主子让我将这件披风给小侯爷御寒。”
沈筠棠目光触及到秦天华手中的雪白披风,像是被烫到了一样,手指瑟缩了一下。
这件柔顺的狐狸毛披风正是不久前摄政王披在她身上的那件。
一看到这件披风,沈筠棠脑中就回想起了刚才发生的事。
于是心里对这披风也有了抵触。
秦天华见这小侯爷磨磨唧唧的,他本就是个粗人,又是个急性子,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将这件披风塞到了沈筠棠双臂。
“天色不早了,我这就带人送小侯爷回府。”
沈筠棠一听可以回侯府,而不是去那该死的瑞王府,也顾不得手中披风对自己的影响,抱着披风,放下车帘,轻声道:“那就有劳秦将军了。”
“不劳烦不劳烦,这是殿下吩咐的任务,小侯爷若是要谢,等下一次当面谢殿下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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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马车里主子的声音,长寿终于放了心,沈筠棠被魏公公从乾清宫请走的时候,他就被人单独带走了,直到现在才见到自己的主子。
周围还有许多陌生人,长寿也不敢再问别的,默默地跟在马车后。
皇宫虽大,但是有车马,出宫的时间并不长,出了宫门,大约过了小半个时辰就到了永兴侯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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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修己虽然不能直接将沈筠棠从御书房带走,但是他出宫后,派人来了侯府,将沈筠棠在宫中的情况告诉老夫人。
老夫人知道后立即有了决断。
老人家本想着若是今晚子时沈筠棠还不能从宫中出来,就请人去大将军府让国夫人出马。
穆修己的人离开后,老夫人在府中一直忧心忡忡,为了等沈筠棠从宫中回来,她晚饭都没心思吃。
这会儿听到通报声,竟亲自领了人到外院看望。
马车在府门前停下,长寿立即上前一步扶着沈筠棠下了马车。
跳下马车,沈筠棠朝着黑洞洞的马车里瞥了一眼。
那件雪白的狐狸毛披风被她故意留在了马车里,她才不想将这件披风带回住处,天天看着槽心。
长寿扶她下车的时候低声在主子耳边道:“侯爷,老夫人担心你,亲自到了府门前迎接。”
听到祖母亲自来迎接,沈筠棠哪里还顾得秦天华这些人,快步入了府去安祖母的心了。
送人回来的秦天华一行见沈筠棠将他们撂下也没说什么,只是在沈筠棠离开时候将她的常随长寿拦下。
等沈筠棠安抚好老夫人和几位被惊动的姐妹,又留在了福寿堂用了晚膳,回到啸风居的时候已是一个半时辰后。
紧绷着心弦还不觉得,一旦回了完全是自己的地方,放松下来,就觉得浑身都难受的紧。
不但胸口一阵阵紧勒的疼痛传来,浑身也都没劲酸软,尤其是双膝,像被凉水浇过的一样,反正身上就没有哪一处是舒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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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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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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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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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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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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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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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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