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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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政王抬头扫了一眼单膝跪地的秦丑。
忽然发现他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他眉心一紧,“何事?说!”
他最讨厌这般要说不说的模样。
秦丑浑身一颤,头低的更低了,“殿下,属下的人在小侯爷院外发现了汤药的味道。”
汤药?而且是在沈筠棠的院外发现的?难道那小儿这几日未出门是因为生了病?
“可查出是何汤药?”
秦丑羞愧低头,“未曾,药渣都被小心销毁了,属下并不知晓……”
“废物!”
摄政王殿下就是忍不住心中突然勃发的怒意,这些没用的属下,居然连这点事都办不好!
“现在去查!”
“是!”秦丑灰溜溜的下了马车离开。
回了瑞王府,魏公公一瘸一拐地迎了上来,他上次做错了事,足足在摄政王殿下的寝宫外跪了一晚上,毕竟年纪大了,虽然王府中的大夫给他开了活血化瘀的药,又扎了几针,可他这老腿一时也不能好利索。
就连摄政王殿下都让他好好休息,他却宁愿带着伤伺候在殿下的身边,而且比以往更衷心周到了。
魏公公也是个老人精儿,如今他这王府总管的位置比皇宫的大内总管还要抢手,又是摄政王殿下身边贴身伺候的,他哪里敢真的去歇息,他这后面可还有多少人候着他的位置呢!
“殿下,可要摆膳?”
摄政王殿下脸色有些阴沉,随手挥了挥。
魏公公立马给身边的小太监递了个眼色。
小太监去大厨房传膳,魏公公亲自捧了刚冲泡好的明前龙井双手捧给摄政王殿下。
“殿下,天冷,喝杯茶暖暖身子。”
秦胤走到靠窗的榻上坐下,接过他手中的茶盏,只微微抿了一口就放到了一旁的小几上。
魏公公跟在摄政王殿下身边伺候多年,对他脾气很是了解,见主子抿唇蹙眉不语,就知道主子这是心里闷了事儿。
他试探的询问,“殿下,可是有什么事堵在心里不爽利,若是不嫌弃老奴,可否与老奴说说,说不定老奴能给您想想法子。”
摄政王殿下那双幽深的凤目扫了魏公公一眼,顿了顿,突然开口,“若是有人生病,本王要待如何?”
生病?
魏公公一双精明的老眼转了好几圈也没想出来王府里哪位猛将生病,那些冲锋陷阵的大将身子都跟铁打的似地,冬日飞雪的天气都敢在护城河里游泳,各个壮的和牛犊子似地,怎么可能会生病?
可是除了那帮殿下直系的硬汉下属们,这主子好似也没多少关心的人,老太妃十多年前就去世了,主子的亲爹文帝更是早成了先帝……
宫中的小皇帝,那更是不可能。
想这么一圈,整日贴身伺候的魏公公竟然想不出来主子口中这生病的人会是谁……
经了上次方泉君的事,魏公公可不敢随便给主子做主了。
他小心翼翼的问道:“敢问殿下,这生病之人是男子还女子?”
摄政王殿下俊脸一僵,颇有些不自在道:“男子,未及弱冠。”
得到这个答案,魏公公脑子突然一炸,瞬间想起一个人来。
未及弱冠的年轻男子,不……不会是永兴侯府那病秧子小侯爷吧!
魏公公突然觉得自己发现了个了不得的惊天大秘密,他越发小心抬头看了一眼摄政王殿下。
发现主子微微紧绷的俊脸带着些常人难以察觉的不自在。
他“咕咚”猛然咽了口口水,若不是自制力好,都要被自己口水呛到。
“若……若是年轻男子,殿下自可亲自上门探病,若是女儿家,可找个理由送些滋补之物。”
说完魏公公偷偷抬头瞅了主子一眼,见主子狭长凤眼微眯,好似在思考可行性,并未发怒发现他的异样,这才放下一颗猛烈跳动的心脏。
摄政王殿下也未说要如何做,只是挥手让魏公公退下。
魏公公从内室里出来,瑟瑟寒风的深秋里,后背浸出一层冷汗,他在心中哀叹,这……这殿下不会是真有龙阳之癖吧!
这可如何是好!
老太妃走的时候,让他照顾好殿下,叫殿下开枝散叶的遗言还在他的耳边,他难道要辜负老太妃了吗?
摄政王殿下一手捏着青花瓷茶盏,一手下意识摩挲着大拇指上的青玉扳指。
他眼中透着一抹叫人看不出情绪的光,这两日他简直被那春梦折腾的厉害,恨不得马上将那小儿抓到跟前,再摸了摸她的小脸,闻一闻她身上叫他着魔的气味。
既然他们同是男人,又如何要这般避忌良多?
而且此时那小儿又生病了,不方便出门,他要是上门,也能有个借口。
已经想通的摄政王殿下,轮廓分明的俊脸终于云开雾散,连晚上用膳的时候都多吃了一碗,叫王府今晚做菜的厨子额外得了一份赏银。
次日,烟翠楼里突然有一件事被传开了。
这件事一传十、十传百,当天夜里就传遍了整条寻花道,就连那暗巷中的小倌馆儿里也人尽皆知,可谓是轰动一时。
大清早的,瑞王府的校场里,杜红邈和牛大奇在跑马。
两人都是摄政王手下的得力猛将,平日里也是在摄政王身边任职。
这几日正好轮到两人休息,这从战场上下来的虎胆猛将,窝在奢华的瑞王府中总是不得自在,幸好王府中一应俱全,因为他们兄弟几个从边疆战场退下来,摄政王殿下专门给他们在王府中修了跑马的校场。
每日清晨,这几个兄弟都要在校场上较量一番。
军中人,又都是还未成家立业的光棍汉子,聚在一起,难免要开上两句有颜色的。
这牛大奇未投军前是屠夫出生,他爹就是镇子上杀猪的,边塞生活苦寒,他爹直过了三十岁才攒够了钱从别人手里典了位妻子,两年生了牛大奇。
牛大奇出生后根本就没见过他娘,因为他爹是典的妻子,他娘生下他就回家了,他被他爹带到了七岁,边塞起了战事,他爹被强逼着投了军,他跟着伯娘一家生活。.
半年不到,就传来他爹在军中的死讯。
伯娘家里孩子多,牛大奇被伯娘苛待,好不容易长到十二岁,无意中却听到伯娘要将他发卖了,好换取些银两给堂哥娶媳妇用。
于是牛大奇就偷了自己的户籍,独自逃走,大燕西北边境本来就人烟稀少,他一个十多岁孩子求生艰难,想到他爹,咬咬牙,就进了军营。
在军中他年纪太小,上不了战场,就从最底层的杂役做起。
他白日里偷偷跟着兵士后训练,晚上喂马给士兵们洗衣赚几个铜板,最后和马匹一起睡在马棚。
后来他被摄政王殿下看中,成了冲锋骑兵,一路靠着军功升到了今日的位置。
牛大奇因为母亲是典妻的缘故,对成婚总是排斥,如今已经二十有六,还未成家。
他也不觉有什么,反正他跟着的主子摄政王也是光棍一枚,这小子压根一点都不着急。
实在不行,去秦楼楚馆发泄一番便是。
可不,这家伙前一日就去了烟翠楼胡天海地了一晚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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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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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丑羞愧低头,“未曾,药渣都被小心销毁了,属下并不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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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政王殿下就是忍不住心中突然勃发的怒意,这些没用的属下,居然连这点事都办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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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秦丑灰溜溜的下了马车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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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连摄政王殿下都让他好好休息,他却宁愿带着伤伺候在殿下的身边,而且比以往更衷心周到了。
魏公公也是个老人精儿,如今他这王府总管的位置比皇宫的大内总管还要抢手,又是摄政王殿下身边贴身伺候的,他哪里敢真的去歇息,他这后面可还有多少人候着他的位置呢!
“殿下,可要摆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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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公公立马给身边的小太监递了个眼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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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早的,瑞王府的校场里,杜红邈和牛大奇在跑马。
两人都是摄政王手下的得力猛将,平日里也是在摄政王身边任职。
这几日正好轮到两人休息,这从战场上下来的虎胆猛将,窝在奢华的瑞王府中总是不得自在,幸好王府中一应俱全,因为他们兄弟几个从边疆战场退下来,摄政王殿下专门给他们在王府中修了跑马的校场。
每日清晨,这几个兄弟都要在校场上较量一番。
军中人,又都是还未成家立业的光棍汉子,聚在一起,难免要开上两句有颜色的。
这牛大奇未投军前是屠夫出生,他爹就是镇子上杀猪的,边塞生活苦寒,他爹直过了三十岁才攒够了钱从别人手里典了位妻子,两年生了牛大奇。
牛大奇出生后根本就没见过他娘,因为他爹是典的妻子,他娘生下他就回家了,他被他爹带到了七岁,边塞起了战事,他爹被强逼着投了军,他跟着伯娘一家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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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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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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