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再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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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日的冷风迎面吹来,似乎要带走她身上每一丝温度。
沈筠棠视线落在越来越近的燕京高耸的城墙上,心中却愤怒又悲凉。
她这才明白,当她成为这个世界的沈筠棠后,有些东西就是抛不掉的,不是逃走就能躲避的。
如果她今天真的逃走,永兴侯府的下场会不会就像那些死去的亲兵一样?
长寿跟在主子身后,不知道为什么这一刻突然觉得沉默的主子让人莫名的心疼。
不管她自小接受的什么样的教育,但她终究是个女子,肩膀羸弱。
燕京内城是不让普通人骑马的。
所以一主一仆到了城墙边就翻身下马。
长寿几乎半个胳膊都浸泡在鲜血里,下马的时候,他由于失血过多,直接双腿一软就摔在地上。
沈筠棠连忙过去将他扶起。
“长寿,你这样不行,必须立马找个医馆处理伤口。”
长寿捂着伤处,咬牙摇头,“世子爷,您不用管小的,快些回府上才安全。”
沈筠棠轻叹口气,“你看我穿成这样如何回府?”
长寿抬头看向一身农家女打扮的世子爷,顿时噎住……
虽然他家主子是个货真价实的女儿家,但她是世子,侯府知道这个秘密的拢共也没几人……这个样子回府确实不妥。
“是小的没想周到。”
沈筠棠拍拍他没受伤的那条手臂,“好了,你坚持一下,咱们先去医馆。”
长寿颔首,也只能先这么办了。
京中熟人多,沈筠棠怕不小心被认出来,她这样毕竟还是小心为上的好。
所以将长寿送到医馆医治后,她与长寿商量准备去旁边的聚丰酒楼开上一间房,再派人去府中通知白梅和咏春,叫她们带着东西来酒楼,等她重新装扮后再回侯府。
长寿也觉得这么做是最周全的。
等沈筠棠从医馆出来,已是黄昏。
即便是热闹的朱雀大街,此时也是秋风瑟瑟,寒气侵人。
她换了劣质的麻布衣裙,又骑马吹了冷风,陪着长寿的时候还能硬撑着,这会儿只一个人站在街口,顿时打了一个寒噤,身体止不住一阵颤抖。
她伸手抱起双臂,用力搓了搓,随即抬头看向旁边酒楼巨大的招牌。
聚丰酒楼是京中权贵所开,菜色新鲜,环境高档,是达官贵人、富商巨贾经常用来聚头聊生意的地方。
她本不应该选这样容易碰到熟人的酒楼,可这时也是没办法,最近的来客客栈距这儿有大半条街。
沈筠棠摇摇头,抱臂就朝着聚丰酒楼走去。
她只不过开间客房,片刻的工夫,哪里会那么巧,遇到熟人?
不过让沈筠棠怎么也没想到的是,偏偏这样的巧合就是这般多。
她怕人认出来,走路都是低头缩肩,步伐迅速。
这样难免就视线不清。
聚丰酒楼豪气的大门就在眼前,沈筠棠快步冲了进去。
眼前却突然多了一堵“墙”,她一头撞在这堵坚硬的“墙”,头冒金星,一个反弹,就后退两步,跌在地上。
痛……
沈筠棠下意识伸手撑住了地面,疼的眼泪花儿都要挤出来了。
头顶却响起一个恼怒气愤的声音,“大胆刁妇,居然敢撞殿下!”
殿下?
沈筠棠有些茫然地抬起头来,就与这位“殿下”的视线相撞。
靠……还真是货真价实的殿下……摄政王殿下……
沈筠棠原来还疼痛的身体在见到眼前这个人时顿时就僵硬了,什么疼痛什么痛苦顷刻被吓的烟消云散。
她艰难地咕咚咽了口口水,脑子千万个念头最后只化成了一个,随即在她的脑中声音越来越大。
他……不会认出她来吧!
沈筠棠浑身都因为害怕恐惧的微微颤栗起来。
摄政王秦胤居高临下看着眼前坐在地上的狼狈女人。
他凤眼狭长,带着凌冽寒光,高挺的鼻,凉薄微抿的唇角,一身低调的黑袍,仿佛是凛冽寒冬中最坚硬的冰块。
他冰冷的外表下,没人能看透他在想什么。
他的确是不悦这么被人撞了一下,而且还是如此一个脏污不堪的农家女子。
女人脸上带着秽物,一身穷酸打扮连他府上的烧火丫鬟都不如,可偏偏却有一双灵动的清润双眸。
清清粼粼的仿若一潭澄澈的山泉,就是有一种让人沉醉的魔力。
此时双眸沾了水雾,像是被晨露笼罩的墨玉。
这双眸子莫名其妙与他在永兴侯府上见到的那双重合起来。
于是,万年桀骜不训又清高孤冷的摄政王竟然微微弯腰,破天荒对着眼前狼狈女子伸出了修长带着茧子的温暖大掌。
这个动作不仅震惊了沈筠棠,连摄政王身边跟着人也在一瞬间瞪大眼睛,恨不得现在揉揉眼珠子确定自己看到的是不是事实。
沈筠棠:……
沈筠棠简直要被吓哭,她哪里敢伸手。
这个家伙可是永兴侯府的死敌!
说不定今天刺杀她的那些人就是他派去的!
他不会是将她认出来了吧?
沈筠棠欲哭无泪。
她吓的连忙低头,手缩的更紧了,抱着最后一丝希望恳切道:“这位贵人饶命,小女子不是故意为之……”
堂堂摄政王还是第一次尝到被拒绝的滋味……
本来还没什么表情的俊脸瞬间黑沉,他有些僵硬地抽回手,寒眸越发冷冽。
眼前的女子扑簌簌发抖,仿佛要害怕地缩成一个团。
他难道真的有这么吓人?她就要吓成这样?
不都说他是这燕京广大女同胞的春闺梦里人?
摄政王脸色很难看。
最后只能冷了脸尴尬地吐出两个字,“回府”!
若是摄政王身边贴身伺候的魏公公知道主子的想法,一定要翻一个大大的白眼。
殿下啊,您是不是想多了,您虽然是百年一遇的俊才,也确实当过都城万千闺秀的梦中人。
可那是几年前的事啦!
您现在都二十五了,连个通房丫头都没有,现在大家都怀疑您这个大龄剩男到现在不成婚是因为那个不行。
不行的,有几个女子会喜欢?那些闺秀们可精着呢!
一旁伺候的人哪里有人敢违背摄政王殿下的话,既然摄政王都没为难这个农家女,他们管那么多做甚。
于是,沈筠棠坐在地上就看到那个如狼似虎的摄政王殿下大步离开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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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沈筠棠视线落在越来越近的燕京高耸的城墙上,心中却愤怒又悲凉。
她这才明白,当她成为这个世界的沈筠棠后,有些东西就是抛不掉的,不是逃走就能躲避的。
如果她今天真的逃走,永兴侯府的下场会不会就像那些死去的亲兵一样?
长寿跟在主子身后,不知道为什么这一刻突然觉得沉默的主子让人莫名的心疼。
不管她自小接受的什么样的教育,但她终究是个女子,肩膀羸弱。
燕京内城是不让普通人骑马的。
所以一主一仆到了城墙边就翻身下马。
长寿几乎半个胳膊都浸泡在鲜血里,下马的时候,他由于失血过多,直接双腿一软就摔在地上。
沈筠棠连忙过去将他扶起。
“长寿,你这样不行,必须立马找个医馆处理伤口。”
长寿捂着伤处,咬牙摇头,“世子爷,您不用管小的,快些回府上才安全。”
沈筠棠轻叹口气,“你看我穿成这样如何回府?”
长寿抬头看向一身农家女打扮的世子爷,顿时噎住……
虽然他家主子是个货真价实的女儿家,但她是世子,侯府知道这个秘密的拢共也没几人……这个样子回府确实不妥。
“是小的没想周到。”
沈筠棠拍拍他没受伤的那条手臂,“好了,你坚持一下,咱们先去医馆。”
长寿颔首,也只能先这么办了。
京中熟人多,沈筠棠怕不小心被认出来,她这样毕竟还是小心为上的好。
所以将长寿送到医馆医治后,她与长寿商量准备去旁边的聚丰酒楼开上一间房,再派人去府中通知白梅和咏春,叫她们带着东西来酒楼,等她重新装扮后再回侯府。
长寿也觉得这么做是最周全的。
等沈筠棠从医馆出来,已是黄昏。
即便是热闹的朱雀大街,此时也是秋风瑟瑟,寒气侵人。
她换了劣质的麻布衣裙,又骑马吹了冷风,陪着长寿的时候还能硬撑着,这会儿只一个人站在街口,顿时打了一个寒噤,身体止不住一阵颤抖。
她伸手抱起双臂,用力搓了搓,随即抬头看向旁边酒楼巨大的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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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本不应该选这样容易碰到熟人的酒楼,可这时也是没办法,最近的来客客栈距这儿有大半条街。
沈筠棠摇摇头,抱臂就朝着聚丰酒楼走去。
她只不过开间客房,片刻的工夫,哪里会那么巧,遇到熟人?
不过让沈筠棠怎么也没想到的是,偏偏这样的巧合就是这般多。
她怕人认出来,走路都是低头缩肩,步伐迅速。
这样难免就视线不清。
聚丰酒楼豪气的大门就在眼前,沈筠棠快步冲了进去。
眼前却突然多了一堵“墙”,她一头撞在这堵坚硬的“墙”,头冒金星,一个反弹,就后退两步,跌在地上。
痛……
沈筠棠下意识伸手撑住了地面,疼的眼泪花儿都要挤出来了。
头顶却响起一个恼怒气愤的声音,“大胆刁妇,居然敢撞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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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筠棠有些茫然地抬起头来,就与这位“殿下”的视线相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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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筠棠原来还疼痛的身体在见到眼前这个人时顿时就僵硬了,什么疼痛什么痛苦顷刻被吓的烟消云散。
她艰难地咕咚咽了口口水,脑子千万个念头最后只化成了一个,随即在她的脑中声音越来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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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筠棠浑身都因为害怕恐惧的微微颤栗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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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筠棠:……
沈筠棠简直要被吓哭,她哪里敢伸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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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会是将她认出来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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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堂摄政王还是第一次尝到被拒绝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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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前的女子扑簌簌发抖,仿佛要害怕地缩成一个团。
他难道真的有这么吓人?她就要吓成这样?
不都说他是这燕京广大女同胞的春闺梦里人?
摄政王脸色很难看。
最后只能冷了脸尴尬地吐出两个字,“回府”!
若是摄政王身边贴身伺候的魏公公知道主子的想法,一定要翻一个大大的白眼。
殿下啊,您是不是想多了,您虽然是百年一遇的俊才,也确实当过都城万千闺秀的梦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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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的,有几个女子会喜欢?那些闺秀们可精着呢!
一旁伺候的人哪里有人敢违背摄政王殿下的话,既然摄政王都没为难这个农家女,他们管那么多做甚。
于是,沈筠棠坐在地上就看到那个如狼似虎的摄政王殿下大步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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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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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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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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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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