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母亲江春红(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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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不怕?”
男人伏在她身上,一双剑眉扬起,两只眼透露出危险的光芒。
白薇薇咽了口唾沫,小声嘀咕:“你……高峰仪你别轻举妄动,我要喊我爸妈的啊。”
高峰仪脸红成了布:“我们俩关起门来睡觉,你喊你爸妈干什么?给你喂奶还是把尿?”
“哼,滚你。”
女人小脚一踹,被男人夹住,三下五除二的一扒拉,俩人全光了。
这是头一回在台灯下,白薇薇水红的脸蛋,大片大片绯红的肌肤,刚出炉的福包似的两团浑圆,还有那销/魂蚀骨地咬着唇痛苦又欢愉的神情,全映在男人眼中。
前所未有的兴奋和冲动,高峰仪像一头完全失控的野兽,疯了似的在她身上驰骋。
“薇薇……你太好看了……”
男人大颗大颗汗滴落在女人软玉似的的胸脯上,低喘声和情不自禁的叹息声不断在白薇薇耳边弥漫。.iu.br>
在男性眼里,女人最好看的时候,只有三次。
初见、大婚、和床上。
**
白薇薇早上偷偷摸摸爬起来,把床单被褥扯下来洗,父亲白建国是军区政委,一大早就起床去军区办公楼上班。
母亲江春红从小在部队长大,习惯好,不爱赖床,早上还在自己房间里练个基本功啥的。
一听见厕所流水声,就走出来,老远瞥见自己闺女蹲在里头搓床单。
新婚小夫妻爱擦枪走火,她不是不理解,只是自个儿含辛茹苦养大的掌上明珠,打小儿连双袜子都没洗过,大早上的,就着冷水洗床单,而男人好像还没起床,这心里头可就不高兴了。
“薇薇俩月不见,勤快多了呀,可把妈乐坏了。”
母亲声音一响起来,白薇薇脸立马沉下来。
“妈,那你可乐早了,我懒着呢,这是头一回。”
江春红不信,她闺女又不是傻子,哪有回自己家装勤快的?
分明是在高家天天干这么活儿,习惯了。
“薇薇,你不用怕妈心疼,妈看见你现在这么勤快,可欣慰了,说起来这还得谢谢峰仪他们家,把你教得这么好,唉,也怪妈从前把你给宠坏了,刚嫁过去吃了不少苦吧?”
白薇薇听得好笑,以前没觉得自己母亲是这种人,一张嘴就来假话,说来说去,也不外乎那一句,“嫁去吃了不少苦”。
她起身把床单拧起来,江春红赶紧凑上来帮着她拧床单,看她拧半天使不上一点儿劲儿,直接打掉她手:“别拧了,你拧不动,妈自己来。”
语气里掩饰不住的愠怒:
“你打小儿妈就没让你干一点活儿,就你那点儿手劲儿,能干个啥?”
白薇薇深吸一口气,心底深深无奈,要说母亲狠心,撇下她跟人私奔去了米国,可是人生前十八年,她的的确确对自己好得不行。
她知道,此刻母亲江春红是生气了,气她嫁了个人就作贱自己,辜负了父母的珍爱。
“傻里傻气的,勤快不用到点子上,你光在妈这边儿勤快有啥用?没事跟你爸那边好好说两句好话,把人调上去,也不是什么难事。”
江春红一边抖床单,一边低声教训女儿:“虽说一时半会儿回不来咱们城,但哪怕进了小县城,日子都能比现在好过,最好是离咱这边儿近一点,妈隔两个星期就去看你一次,给你打点打点家里头,反正部队放假也是按月放,有妈在,包管人回来,家里头哪儿哪儿都称心。”
说着,她好像想到什么似的,睨了白薇薇一眼:“就是你婆婆哪天进城来,也会对你满意。”
在她印象里,高夫人文秀是个大家闺秀,识人断人,慧眼如炬,不是一般人那么好糊弄。
女儿既然嫁过去了,甭管身份门第显赫不显赫,婆婆丈夫还是要取悦,不然隔山隔水的,吃了闷亏,她这个做妈的,也不知道。
白薇薇听着母亲这算盘打得精妙,简直全给自己打算好了,把高峰仪调进城,让自己随军,搬进部队军区家属院儿,她再隔三差五来给自己整理家务。
甭管是高峰仪放假回来,还是婆婆进城来看望人,都能满意。
唉,母亲为人如何,对自己对一颗心总是好的。
白薇薇想恨她,却怎么也恨不起来。
见女儿半天不说话,江春红泄了气,把床单抖利落了,推开两扇窗,放在架子上,用撑衣杆归置归置,叹道:“算了,妈不指望你,妈早该有这个觉悟,指望你这个傻闺女就是最大的错误,要是你能办成啥事,当初也不会……”
话说到这里,女人瞳孔微缩,脸色沉下来。
白薇薇了然,走过去拉住她手撒娇:“妈,您别操心,我在高家过得好着呢,峰仪和婆婆啥都不让我干,你瞧我这手,一个茧子都没有吧?”
江春红狐疑,眼神落到女儿手上,果然白白净净,跟从前差不离。
干活儿的手可不长这样子,她从小儿不让白薇薇干活儿,也是希望她能爱惜好手,以后跟自己一样,跟着文工团上京表演【孔雀舞】,扬名四海,得到领导军官们赞赏,以后嫁个比家里更高门第的显贵。
“喏,没骗你吧?”白薇薇眨巴眨巴眼。
江春红没好气点了一下她鼻尖:“鬼灵精。”
她坦然往沙发上一坐,抱着瓷杯吹了吹热气儿:“跟妈这儿卖勤快,是想要啥?”
既然跑回家来勤快,总是有个明目才对。
白薇薇无奈,母亲这脑子没别的,就是太精了,把人都想的跟她一样精。
她一屁股坐在母亲身边挽住她胳膊:“妈,你别老把人想那么猴精可以不?我那哪是跟你卖勤快啊,我那是怕峰仪不好意思,他一个大男人,在家里洗床单就算了,出来哪能还这么丢份儿啊。”
江春红眼珠子转了转,斜睨着白薇薇:“咿呀,现在还知道为别人着想了?”
白薇薇得意翘着脑袋:“我一直都是这么个人。”
江春红噗嗤一笑,抱住女儿,跟小时候一样摸她那头缎子似的发:“你呀,一直都是个长不大的孩子,心眼儿实在,一离开就是两个月,妈可担心死了。”
一边叹息,女人保养得宜的一双眼忽然迸发出凛冽的光:“不过,有妈在,你少长几个心眼儿也无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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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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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气里掩饰不住的愠怒:
“你打小儿妈就没让你干一点活儿,就你那点儿手劲儿,能干个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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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薇薇无奈,母亲这脑子没别的,就是太精了,把人都想的跟她一样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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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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