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意外之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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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孙晓月的声音,邓桂花就急忙出来,口中还不停催促道:“老头子,快点,玉香两口子来了。”
很快,她就看到许久不见的大女儿孙玉香,以及轻松扛着一头大野猪的赵大宝。
“这这这……咋回事啊?”
孙竹山紧跟着邓桂花走出来,看着这一幕,不禁有点发愣,想过无数种新女婿上门的情景,但这种情形还是远远超乎想象。
这时,孙壮跟孙强两兄弟也出来迎接大姐跟大姐夫上门,但眼球第一时间被那头六七百斤重的大野猪吸引。
“哎呦,我的天,好大一头野猪啊。”
“好家伙,估计有个六百五十斤吧?”
孙竹山是孙林田村有名的杀猪匠,所谓父业子承,孙壮跟孙强两人也是学的一身杀猪本领。
孙林田村的人逢年过节杀猪,都会请孙家父子去帮忙宰杀。
这种帮忙,不一定会给什么工钱,但往往会送些猪的脏腑,或者请父子三人吃一顿,俗称杀猪酒。
这些年他们宰过的猪不再少数,所以两兄弟只一眼,就判断出这头野猪重量大约为六百五十斤,比赵大宝这外行目测的要更加准确。
看到自己的亲人,孙玉香也很开心,一一见礼,接着便指着赵大宝,介绍道:“这就是赵大宝。”
见状,赵大宝赶忙将野猪放在地上,嘿嘿一笑,跟着孙玉香一起叫唤起来。
待赵大宝行礼完毕,孙晓月就迫不及待,叽叽喳喳的说了起来,“爸妈你们不知道,当时这头大野猪……”
孙晓月将大野猪的事情说了一遍,个中的惊心动魄,听的人冷汗直冒。
听完之后,孙竹山与邓桂花顿时就对赵大宝印象好到了极点。
在他们眼中,赵大宝不仅人高马大,而且有一身惊人武力,让人非常有安全感,且还救了小女儿一命。
最重要的是,这家伙不在意孙玉香那‘克夫’的坏名声!
老两口也不想孙玉香这些年一直孤零零的守寡,可惜三次‘克夫’的婚姻经历犹如魔咒,实在没人敢再娶孙玉香了。
为此,大女儿担心因她的缘故而影响他们,这些年都尽量少返回孙林田村探亲,免得又产生什么流言蜚语。
老两口是看在眼里疼在心里,时常感叹亏欠孙玉香太多。
假如当初第一次选婿时他们看准点儿,这如花似玉的大女儿哪有这么苦的命。
不过,现在看起来孙玉香是苦尽甘来了。
为什么?
因为孙玉香这气色红润,皮肤娇嫩犹若婴儿,穿着打扮尽显气质,仿佛豪门贵妇一般。
孙竹山与邓桂花老两口又不是睁眼瞎子,将这些看在眼里,很容易就猜到大女儿最近生活应该很好。
孙壮跟孙强两兄弟也是震惊无比,上上下下使劲打量了赵大宝一番,之后才很心甘情愿的叫起了姐夫。
虽然他俩都比赵大宝还要大一点,但谁让他们大姐幸福快乐,谁就是他们的姐夫。
“快快快,进屋坐,进屋坐!”
邓桂花一脸笑容,领着小两口进屋,看到孙玉香手中的大包小包,不由嗔怪道:“你来就来呗,买什么东西。”
“都是大宝让买的。”
孙玉香轻轻一笑,跟着二老进了家,环顾四周,她发现家还是与往常一样,虽然破旧,但却亲切。
赵大宝也打量着,墙壁是碎砖头垒砌的,中间用的是木梁支撑,拐角蛛网遍布,表面乌漆墨黑,是典型的山村老房子,至少二三十年了。
“爸,妈,我跟大宝在这儿住两天再走。”
孙玉香将手中的东西放下,又道:“路上已经跟五妹商量好了,晚上就跟她睡一个房间吧。”
孙家房子并不大,一共就三个房间。
以前的分配,孙竹山与邓桂花一个房间,孙壮与孙强两兄弟一个房间,孙玉香、孙兰兰、孙晓月三姐妹一个房间。
不过,后来孙玉香与孙兰兰都出嫁了,孙晓月的房间也就一直她一个人睡了。
这次赵大宝跟孙玉香回来,自然就跟孙晓月挤一挤了。
“行啊!”
邓桂花笑容满面,开心道:“你也很久没回来了,多住一点时间也好。”
“嗯。”
孙玉香应了一声,便对赵大宝说道:“你快去洗个澡吧,身上粘了不少猪血。”
说着,从行礼中取出毛巾。
两人准备在这里小住几天,所以带了不少换洗的衣服,以及日常用品。
“好嘞。”
赵大宝也不把自己当外人,将手机拿出来递给孙玉香,之后就直接脱了衣服长裤,直奔孙家后院的水池而去。.
“这孩子不错。”
看着离去的赵大宝,邓桂花越看越满意,这小子身材匀称,全身古铜色肌肤,看起来威猛健硕,比起以前那三个抽烟酗酒的女婿强多了。
“爸,妈,你们快烧一点开水,把那头野猪给杀了。”
待小男人走后,孙玉香便笑道:“大宝说,到时候都给邻里乡亲们都分上一点野猪肉。”
几人一听,都是愣了。
在近期,家养的生猪出栏价格大约三块钱一斤,野生的怎么也能卖五六块钱一斤。
换言之,这头重达六七百斤的大野猪虽然死了,但一身猪肉肯定也值个三四千块钱,这笔钱可不是小数目,竟然全拿出来分掉?
太豪爽了吧?
邓桂花惊愕之余,问的更是直接,“玉香,这头野猪可是能卖不少钱啊。”
而相对于家人的震惊,孙玉香就云淡风轻了,微微一笑,说道:“妈,没什么,一头野猪而已,何况是白捡的。”
若是以前,她肯定也舍不得,毕竟三四千块钱对于乡下人而言,真的不是一笔小数目。
然而,看了近期小男人的所作所为,她知道自己喜欢的这个小男人,是一个非常有情有义有大情怀的人。
这个小男人,不仅希望自己及身边的亲朋生活的好,更喜欢左邻右舍等邻里乡亲生活的好。
若非如此,他也无需将兰心阁采购海鲜的生意让给了张福根与赵世明,更无需为青山村经济困难的村民垫资近七万修建青山小学……
这些事物的价值远远超出万元,如此,哪里还用得着在乎一头野猪啊?
当然,孙玉香也知道,赵大宝这么做,其实是为了她。
将一头野猪给孙林田村每户都分一点,至少在这些村民眼中是很豪爽的表现,赵大宝表现的越出色,就越给她孙玉香涨脸。
毕竟,妻凭夫贵,赵大宝可是她的男人,不是么?
“……好吧!”
虽然不是非常的理解,但看孙玉香态度坚定,孙竹山等人也不再劝阻。
可是,他们心里都非常惊疑,赵大宝不是一个普通农民么?出手怎么会如此豪爽阔绰呢?
困惑之际,各人都忙了起来。
邓桂花忙着去烧开水,待会儿用开水浸泡野猪,方便刮猪毛。
孙竹山、孙壮与孙强则是搬来了木桶,以及将相关的刀具都稍稍磨锋利一点,为了杀猪做准备。
至于孙晓月,则带着孙玉香来到自己的房间。
“大姐,好久没跟你一起睡了,今晚你陪我睡下铺吧?”
这房间是以前三姐妹共住的房间,并不算大,有一张床,是上下铺,以前三姐妹没出嫁时,经常不睡上下铺,而是全挤在下铺睡觉。
那时候,常常打闹不停,彼此之间,感情很好。
孙玉香也怀念起以前的快乐时光,不由笑了笑,说道:“行啊。”
说着,将她与赵大宝换洗的衣服放好。
“大姐,你现在看起来好漂亮,感觉年轻了十几岁,皮肤比我的都光滑……”
现在房间里就她两人,孙晓月也就没顾忌了,伸手在孙玉香身上东摸摸西碰碰,“是不是姐夫把你滋润的很好啊?”
孙晓月嘻嘻一笑,开着玩笑,但小脸上写满了好奇与惊讶。
她能明显的感觉出来,孙玉香这次变化很大,现在两人这样子站出去,不知情的人恐怕还会以为她才是姐姐呢。
“死丫头,害不害臊啊?还没出嫁呢,说什么滋润不滋润的?”
孙玉香嗔白了小丫头一眼,接着便说道:“我给你买了好几套衣服,你赶快换上看看大小如何,不合适的我再拿回去换。”
“真的?”
一听有给她买新衣服,孙晓月顿时眼睛一亮,注意力顿时就转移了,“大姐,哪儿呢?衣服在哪儿呢?”
“急啥,在这儿呢!”
孙玉香吟吟一笑,从行礼包中一一翻找了出来。
这次赵大宝陪孙玉香回娘家探亲,可是着实花了一番心血,给所有人都准备了礼物,名烟好酒,衣服首饰,营养保健品……
其中,给孙晓月这未出阁的小姨子买的最多,仅仅是衣服就有七八套,各类鞋子也有个三四双。
“哇,这么多?”
孙晓月惊喜不已,迫不及待拿起一件件新衣服,在自己身上试穿了起来。
“大姐,这条裙子好看不?”
“好看!”
“这双鞋子呢?”
“也好看!”
而孙玉香则静静在一旁看着,俏脸上也是泛着开心的笑容,能给家人带来快乐,那种愉悦溢于言表。
就在两姐妹相谈甚欢时,赵大宝却已经洗好了澡。
“玉香姐,我换洗的衣服在哪……”
他穿着一条湿漉漉的裤衩,一边问一边就推门而入了,下一刻,他整个人突然间就愣住了。
只见孙晓月全身上下只穿着几片小布丁,正背对着他,弯着小蛮腰,挺着俏美臀,在试穿新衣服呢……
咕咚!
赵大宝情不自禁咽咽口水,这姿势,这角度,这身材……太让人想犯罪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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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很快,她就看到许久不见的大女儿孙玉香,以及轻松扛着一头大野猪的赵大宝。
“这这这……咋回事啊?”
孙竹山紧跟着邓桂花走出来,看着这一幕,不禁有点发愣,想过无数种新女婿上门的情景,但这种情形还是远远超乎想象。
这时,孙壮跟孙强两兄弟也出来迎接大姐跟大姐夫上门,但眼球第一时间被那头六七百斤重的大野猪吸引。
“哎呦,我的天,好大一头野猪啊。”
“好家伙,估计有个六百五十斤吧?”
孙竹山是孙林田村有名的杀猪匠,所谓父业子承,孙壮跟孙强两人也是学的一身杀猪本领。
孙林田村的人逢年过节杀猪,都会请孙家父子去帮忙宰杀。
这种帮忙,不一定会给什么工钱,但往往会送些猪的脏腑,或者请父子三人吃一顿,俗称杀猪酒。
这些年他们宰过的猪不再少数,所以两兄弟只一眼,就判断出这头野猪重量大约为六百五十斤,比赵大宝这外行目测的要更加准确。
看到自己的亲人,孙玉香也很开心,一一见礼,接着便指着赵大宝,介绍道:“这就是赵大宝。”
见状,赵大宝赶忙将野猪放在地上,嘿嘿一笑,跟着孙玉香一起叫唤起来。
待赵大宝行礼完毕,孙晓月就迫不及待,叽叽喳喳的说了起来,“爸妈你们不知道,当时这头大野猪……”
孙晓月将大野猪的事情说了一遍,个中的惊心动魄,听的人冷汗直冒。
听完之后,孙竹山与邓桂花顿时就对赵大宝印象好到了极点。
在他们眼中,赵大宝不仅人高马大,而且有一身惊人武力,让人非常有安全感,且还救了小女儿一命。
最重要的是,这家伙不在意孙玉香那‘克夫’的坏名声!
老两口也不想孙玉香这些年一直孤零零的守寡,可惜三次‘克夫’的婚姻经历犹如魔咒,实在没人敢再娶孙玉香了。
为此,大女儿担心因她的缘故而影响他们,这些年都尽量少返回孙林田村探亲,免得又产生什么流言蜚语。
老两口是看在眼里疼在心里,时常感叹亏欠孙玉香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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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现在看起来孙玉香是苦尽甘来了。
为什么?
因为孙玉香这气色红润,皮肤娇嫩犹若婴儿,穿着打扮尽显气质,仿佛豪门贵妇一般。
孙竹山与邓桂花老两口又不是睁眼瞎子,将这些看在眼里,很容易就猜到大女儿最近生活应该很好。
孙壮跟孙强两兄弟也是震惊无比,上上下下使劲打量了赵大宝一番,之后才很心甘情愿的叫起了姐夫。
虽然他俩都比赵大宝还要大一点,但谁让他们大姐幸福快乐,谁就是他们的姐夫。
“快快快,进屋坐,进屋坐!”
邓桂花一脸笑容,领着小两口进屋,看到孙玉香手中的大包小包,不由嗔怪道:“你来就来呗,买什么东西。”
“都是大宝让买的。”
孙玉香轻轻一笑,跟着二老进了家,环顾四周,她发现家还是与往常一样,虽然破旧,但却亲切。
赵大宝也打量着,墙壁是碎砖头垒砌的,中间用的是木梁支撑,拐角蛛网遍布,表面乌漆墨黑,是典型的山村老房子,至少二三十年了。
“爸,妈,我跟大宝在这儿住两天再走。”
孙玉香将手中的东西放下,又道:“路上已经跟五妹商量好了,晚上就跟她睡一个房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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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的分配,孙竹山与邓桂花一个房间,孙壮与孙强两兄弟一个房间,孙玉香、孙兰兰、孙晓月三姐妹一个房间。
不过,后来孙玉香与孙兰兰都出嫁了,孙晓月的房间也就一直她一个人睡了。
这次赵大宝跟孙玉香回来,自然就跟孙晓月挤一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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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桂花惊愕之余,问的更是直接,“玉香,这头野猪可是能卖不少钱啊。”
而相对于家人的震惊,孙玉香就云淡风轻了,微微一笑,说道:“妈,没什么,一头野猪而已,何况是白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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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常常打闹不停,彼此之间,感情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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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房间里就她两人,孙晓月也就没顾忌了,伸手在孙玉香身上东摸摸西碰碰,“是不是姐夫把你滋润的很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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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香姐,我换洗的衣服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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