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章 公羊虽的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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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关于项家的传言有很多,大巫变成骗子的,项家女公子是凤凰转世的,听最新消息说,大公子以百人对阵千人,无一逃脱,啧啧,不得了啊。
谣言是不会长脚的,可没长脚的谣言传的比飞还快,刚开始的时候还只是在下相口口相传,很快周围的几个县都流传开来,最后连王都寿春都在这么说的时候,发展的程度已经超出了范增的预料和掌控。
“听说了吗,项家最近忽然有了行巫作法之能,前几天有个大巫跟项家斗法失败,遭了天谴了!”
“这个我知道,听说是因为项家的女公子是凤凰转世,将来必定贵不可言!”
“说这些有何用,项家世代军门,战阵上的功绩才是存亡之道,听说大公子项超以百人破万骑,杀得天都红了。”
“那也是因为他有个贵不可言的女儿,暗中护佑的缘故。”
“啧啧,这么厉害,谁要是将来娶了她,那还了得!”
无孔不入的谣言很快就传到了项超的耳朵里,他正趴着看家里送来的信简,擅自出兵即使是大胜都免不掉一顿军棍,不过看到女儿平安的消息时,屁股上的伤也不觉得疼了。
“我女儿是凤凰,我怎么不知道,难道老子当初下了个蛋?”
传言的来龙去脉项超也知道了,他只是有些心疼女儿,小小年纪就要承受这样的非议,当父亲的,对儿子自然诸多期许,对女儿只希望她平平安安的长大就好,结果现在被范增弄的一团糟。
“哼,不择手段的老混蛋!来人,传令下去,军中不得擅自传播谣言,违令者军法处置!”
“喏,项将军,大王派人请你过去。”
项超顶盔挂甲,准备去面见楚王,百人都能传成万骑,他要去澄清事实,以正视听,父亲正在前线鏖战,现在可不能出半点差错。
※※※
丁固最近很是失落,论身手,他自认只比季康差那么一点点,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几个老汉对他非常不待见。
论年齿,他也算是几家人里的长辈,可那几个小兔崽子也没几个把他当回事的。
论机智,我丁老四也是杀过人的人物,屈氏贵族怎么啦,还不是被耍的团团转,连毛都摸不到老子一根,几个老家伙也是老顽固,这等英勇事迹居然秘而不宣。
丁固不忿的想着,背靠着大楚项氏,怕什么呀,若是项家知道了,只会识英雄重英雄,得到项家提携,将来封妻荫子也不是难事啊。
居然对只会鼓唇弄舌的垂垂老者和垂髫小儿礼遇有加,项家也是有眼无珠之辈,哼!
项府给的酒水有限,心烦意乱的丁固找了家酒肆,坐了下来。
“掌柜的,好酒好肉端上来!”
“好咧……”
毕竟被项府的酒水养刁了嘴,丁固只喝了一口就狂喷而出:“噗……掌柜的,你这酒水是放馊了么,怎么又酸又涩!”
“这位壮士,你可不要信口开河,我这酒肆开了三十年有余了,还从未有人说酒水难喝的。”
“少糊弄我,老子现在嘴里还发酸呢,你看打不是!”
正说着,旁边有一桌上的酒客看不过去了,插口道:“这位壮士,我在这酒肆之中也盘桓数日了,从未见掌柜以次充好,不信你来尝尝我这碗酒水。”
丁固扭头一看,是个干瘦的中年人,刚要反唇相讥,看到他桌上放的长条物闭了嘴,尽管被粗布包的严严实实,丁固一眼就看出那是一把长剑,这年头能带剑横行的,要么身份尊贵,要么身手了得。
有身份的人不会将剑包起来的,看来这家伙一定是后者了,丁固不想惹无谓的麻烦,可也不能弱了气势,抱着膀子走到那酒客跟前,端起桌上酒水就往嘴里倒。
一样的酸涩难咽,丁固漱口一样的咕噜两声,一口吐在中年人脚下,说道:“这等滋味你也喝得下去,你布条里包的是烧火棍么!”
中年人毫不在意,又倒了一碗酒水,边喝边说:“看壮士孔武有力,一定身手了得,想必平时待遇不薄,尝惯了好酒。”
被中年人这么一捧,丁固不好再恶语相向,抱拳道:“敢问壮士高姓大名。”
中年人回了一礼:“在下鲁地人士公羊虽,我观壮士眉头不展,可是有什么不称心之事?不妨坐下一叙。”
反正出来就是为了散心,对面这人看的还过眼,丁固一屁股坐下,一边倒着酒一边说道:“在下丁固,人称我丁四,今日实在是心中不痛快,方才多有得罪。”
“原来这样,听丁四兄的口气,想来没少喝过好酒吧。”公羊虽听这人说出丁四的时候就暗暗上了心,他可比汉塞高明多了,毫不去问丁固的烦心事,却以朋友的口气捧着他。公羊虽的眼睛非常毒,刚一见就看出面前这汉子喜好颜面。
丁固砸吧着碗中酒水,开口道:“那是自然,我最近在项府常喝,可惜项家也产量不多,这才来外面解解馋。”
公羊虽一脸的肃然起敬:“原来是项家的贵客,失敬失敬,干!”
丁固一饮而尽,抹着嘴边酒水跟公羊虽攀谈起来,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两人从美酒说到歌姬,从赌斗说到荆轲义气。
当丁固得知面前的这位不止剑法不俗,还通文识字之时,气氛更加的热烈起来,他从没有接触书简的机会,现在更是连把剑都没有,艳羡之下丁固提出要看看公羊虽的剑,公羊居然也好脾气的答应了。
已经有了几分醉意的丁固将布条解开一看,嗤笑道:“公羊兄弟,你这把剑能杀得死人么……”
公羊虽的长剑三尺有余,剑身黄中通理,一看就是上好的精铜所铸,可奇特的是,这剑并未开锋,只显得古朴之余锐气不足。
“丁四兄醉矣,越是锋利的剑断的越快,况且我自幼研习剑术,小有自信,此剑防身足矣,何必杀人呢。”
“公羊兄……嗝……真是不愧鲁人君子之风。”
丁固放下长剑,倒空酒坛又说道:“说来也是,杀人何必用剑呢,嘿嘿嘿,你知道下邳屈氏否……”
“从未听过。”
从丁固说出下邳屈氏的时候,公羊虽就冲暗处摆了摆手,耐心的听着面前这汉子说完,他眼中的神色越来越冷,原来是这么回事,这帮家伙的手段可真是匪夷所思,等他从沉思中醒来,丁固已经离开多时了。
公羊虽并不慌张,一招手,汉塞悄然而出:“公羊先生放心,都跟上去了。”
点了点头,公羊虽喊到:“掌柜的,退房结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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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谣言是不会长脚的,可没长脚的谣言传的比飞还快,刚开始的时候还只是在下相口口相传,很快周围的几个县都流传开来,最后连王都寿春都在这么说的时候,发展的程度已经超出了范增的预料和掌控。
“听说了吗,项家最近忽然有了行巫作法之能,前几天有个大巫跟项家斗法失败,遭了天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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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也是因为他有个贵不可言的女儿,暗中护佑的缘故。”
“啧啧,这么厉害,谁要是将来娶了她,那还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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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不择手段的老混蛋!来人,传令下去,军中不得擅自传播谣言,违令者军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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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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