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王乐雨的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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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那怎么办?”王乐雨几乎是下意识问出了这句话。
矿产消耗殆尽之日,就是木府统治终结之时。这个理论她已经是第二次听说了,她的哥哥也经常跟她念叨起这个问题,也就是因为木府的这个问题,家里人曾经屡次劝她不要嫁进木府。琇書蛧
王家人最终没能阻止她嫁到木府,因为她早就无药可救的爱上了木尚,爱上了那个连自身生存都成问题,却为了家国拼尽一切木府庶子。
她心里一直知道,他争取土司之位,从来都不是为了他自己,而是为了住在丽江的数百万平民能安居乐业,他想证明给世人,木府存在的意义,不只是帮助雍朝打仗。
他希望木府真正强大起来,像一个独立的国家那样强大,而不是做雍朝天子的一枚可有可无的棋子。
所以木府日后的出路,不光是木尚的心病,也成了她的心病。
“这个倒是不难办。”沈蓝樱笑着道,“一个国家想要强大,除了军事外,先要拥有强大的经济实力。木府挖来的矿产都直接换成了货币,这其实是不划算的。正确的做法是把废弃的矿坑填平,在原址上修建锅炉,直接展木府自己的冶铁业。矿脉是连续的,所以新矿区和冶铁行的距离必然很近,这大大方便了运输的过程。同时,你们也不需要再从商人那里购买高价的铁器了,甚至可以向西域出售你们的商品。民力哪有不增强的道理?”
在矿区附近就近展冶铁工业?王乐雨听着沈蓝樱的讲述,眼睛顿时亮了起来,这种展方法是她哥哥没有跟她说过的。
“怎么样,这主意好不好?”沈蓝樱微笑着问她。
“好是好,可是实际操作起来很困难啊。”王乐雨嘟囔着,“引进冶铁技术和修建冶铁厂都需要不少的开支。”
“现在的消耗是小,未来的收入是大,或许十年内体现不出来,但再过十年,丽江的展绝对是惊人的。木府需要的是长久的利益。”
王乐雨敬佩的看着沈蓝樱,“殿下这种说法,乐雨的兄长也曾经说过,只不过没有您说的这么深入。”
“你哥哥?”沈蓝樱问道。
就这样,两人谈话的内容偏离了原有的轨迹。
“殿下您是没见过乐雨的兄长,他可是个神人呢,随便指一处景色,或者一个事件,他都能立刻写出特别棒诗句来,五言的七言的都没问题。不知道您听说过他么?他叫王伴先。”王乐雨提起自己哥哥的时候,脸上带着盈盈的笑容,显然是以自己哥哥为荣的。
沈蓝樱却突然蒙了。
他叫什么?王半仙儿?父亲叫王道长,儿子叫王半仙?这王家人的名字怎么都真么有前途啊!
而且,她居然一点印象都没有,这不对啊,王家人的家谱司空琰都让她背过啊!这么奇怪的名字怎么会没印象?
王乐雨却突然反应过来似的,道,“哦,让我给忘了,那是他的本名,他字奕辰,外界人因为他真名太奇怪,就都是叫他王奕辰。”
沈蓝樱恍然想起来这么一号人物,“哦!我记得他,当初我父皇让他跟一众考生一起参加科举,他可是一举获得了殿试的第一名。现在想起来真可惜呢,当时要不是我年纪太小还不懂事,一定要亲自过去见见这么一号人物。”
关于王奕辰这个人,确实挺传奇,王家人世代为官,他却在自己五岁的时候,就扬言自己志在云游四方,要做一个劫富济贫,行侠仗义的剑客。
成年之后,王奕辰因为作诗的缘故,名气越来越大,大到了他的名声传到了雍惠帝耳朵里。惠帝就突奇想,把他诏进京城,让他和所有考生一起参加殿试,想看看这个传奇人物到底是什么水平。
然后传奇的事迹就出现了,雍惠帝的题目刚念完,王奕辰论证严密、雄辩有力的说理散文就脱口而出,而且语惊四座,碾压了包括”翰林书院“全体供奉在内的所有京城知识分子。
当然,雍国算是比较思想自由,至少雍惠帝没有强行让王奕辰留在京城做官,而是赏赐了许多宝物就放他走了。
沈蓝樱之所以对他的事情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王奕辰这个人跟司空琰有着不错的交情。
“殿下也不用觉得可惜啊。”王乐雨笑着道,“其实兄长前一阵派人送家书给我,信中就提到了公主您会经过南方的事情,他说他特别想见上举世闻名的昭盈公主一面呢。”
唉,可惜了,你想见的昭盈公主已经死了啊。
沈蓝樱默默为仰慕昭盈公主的人默哀。
她跟王乐雨在后花园里转了转,太阳已经渐渐西斜。王乐雨怕沈蓝樱溜达了这么长时间会口渴,就想着那点茶水给她喝,可周边的丫鬟早就都被谴走了,于是王乐雨就亲自返回屋里。
其实她本不应该把沈蓝樱一个人扔在这里,可沈蓝樱似乎突然对花圃里的植物产生了兴趣,盯着它看个不停,王乐雨索性自己先回住所拿茶水。
着耳边王乐雨的脚步声渐渐远去,沈蓝樱默默放下指尖托起的花苞,大大的伸了个懒腰。
真是的,帝都的花卉大观园她去过好几次呢,什么植物没见过?木府的后花园怎么可能会吸引她啊,她让王乐雨一个人回去,无非是想自己一个人呆一会儿罢了。
顺着石子路继续走着,沈蓝樱一边思考着她之后可能会面临的麻烦事,一边漫无目的地欣赏着周边这些虽然眼熟但是叫不出名字的植物。她就这么一个人走着,就不知不觉的走到了院子的尽头。
这里什么也没有,只有一面高两米左右的土墙,一直延伸到很远的地方。墙上爬着类似于常春藤的植物。正当沈蓝樱准备原路返回的时候,眼角余光不经意间瞥到了墙头的一抹绿色。
是一棵果树,仔细的观察就会现,枝叶有被人修剪的痕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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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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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家人最终没能阻止她嫁到木府,因为她早就无药可救的爱上了木尚,爱上了那个连自身生存都成问题,却为了家国拼尽一切木府庶子。
她心里一直知道,他争取土司之位,从来都不是为了他自己,而是为了住在丽江的数百万平民能安居乐业,他想证明给世人,木府存在的意义,不只是帮助雍朝打仗。
他希望木府真正强大起来,像一个独立的国家那样强大,而不是做雍朝天子的一枚可有可无的棋子。
所以木府日后的出路,不光是木尚的心病,也成了她的心病。
“这个倒是不难办。”沈蓝樱笑着道,“一个国家想要强大,除了军事外,先要拥有强大的经济实力。木府挖来的矿产都直接换成了货币,这其实是不划算的。正确的做法是把废弃的矿坑填平,在原址上修建锅炉,直接展木府自己的冶铁业。矿脉是连续的,所以新矿区和冶铁行的距离必然很近,这大大方便了运输的过程。同时,你们也不需要再从商人那里购买高价的铁器了,甚至可以向西域出售你们的商品。民力哪有不增强的道理?”
在矿区附近就近展冶铁工业?王乐雨听着沈蓝樱的讲述,眼睛顿时亮了起来,这种展方法是她哥哥没有跟她说过的。
“怎么样,这主意好不好?”沈蓝樱微笑着问她。
“好是好,可是实际操作起来很困难啊。”王乐雨嘟囔着,“引进冶铁技术和修建冶铁厂都需要不少的开支。”
“现在的消耗是小,未来的收入是大,或许十年内体现不出来,但再过十年,丽江的展绝对是惊人的。木府需要的是长久的利益。”
王乐雨敬佩的看着沈蓝樱,“殿下这种说法,乐雨的兄长也曾经说过,只不过没有您说的这么深入。”
“你哥哥?”沈蓝樱问道。
就这样,两人谈话的内容偏离了原有的轨迹。
“殿下您是没见过乐雨的兄长,他可是个神人呢,随便指一处景色,或者一个事件,他都能立刻写出特别棒诗句来,五言的七言的都没问题。不知道您听说过他么?他叫王伴先。”王乐雨提起自己哥哥的时候,脸上带着盈盈的笑容,显然是以自己哥哥为荣的。
沈蓝樱却突然蒙了。
他叫什么?王半仙儿?父亲叫王道长,儿子叫王半仙?这王家人的名字怎么都真么有前途啊!
而且,她居然一点印象都没有,这不对啊,王家人的家谱司空琰都让她背过啊!这么奇怪的名字怎么会没印象?
王乐雨却突然反应过来似的,道,“哦,让我给忘了,那是他的本名,他字奕辰,外界人因为他真名太奇怪,就都是叫他王奕辰。”
沈蓝樱恍然想起来这么一号人物,“哦!我记得他,当初我父皇让他跟一众考生一起参加科举,他可是一举获得了殿试的第一名。现在想起来真可惜呢,当时要不是我年纪太小还不懂事,一定要亲自过去见见这么一号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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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之后,王奕辰因为作诗的缘故,名气越来越大,大到了他的名声传到了雍惠帝耳朵里。惠帝就突奇想,把他诏进京城,让他和所有考生一起参加殿试,想看看这个传奇人物到底是什么水平。
然后传奇的事迹就出现了,雍惠帝的题目刚念完,王奕辰论证严密、雄辩有力的说理散文就脱口而出,而且语惊四座,碾压了包括”翰林书院“全体供奉在内的所有京城知识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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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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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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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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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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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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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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