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炼魂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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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图看得心里一阵又一阵的绞痛,但他也知道自己根本无法与纳森陛下相比,自己在他面前就像一只可以随意杀死的蚂蚁,甚至比蚂蚁还要弱小。所以,他按耐住了内心的冲动和疼痛,心想:“既然不能得到,那就好好地守护在她身边吧。我一定要成为那一千人中的一个,一定要成为圣域强者,只有这样,我才能保护好莫兰思小姐。”
老族长的突然到来令族人一阵骚动,当他们得知老族长已经成为纳森陛下的属下后,更是骚动不已,议论不休,那可是他们奉为神灵一样的人物啊,居然也屈居人后了,那他们整个洪都尔家族不就成为了纳森陛下的奴仆了吗?不过,转念一想,纳森陛下可是整个金凤大陆的陛下,是金凤大陆最为强大的人物,成为他的奴仆也不算辱没了先祖的威名!
有老族长的监督和安排,一千个回归西戈大陆的名单很快就确定了下来。
莫里、雅尼、卡希尔、哈普、卡妮娜、扎图和塔哈都在一千人之列,那五个元老,除了其中一个被留下来担任新任族长之外,其余四个全都列入了一千人之列。
既然名单已经确定,纳森也不想再耽误时间,立即便招回吸血蝠王‘靓公主’,带着一千人出发了。他现在时间宝贵得很,要在五年之内达到灵识一阶,实在是太紧迫了。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说的是大漠的苍茫风景,同时也说出了大漠的寂寥和荒芜。
一连飞行了一个多月,纳森除了偶尔猎杀几头巧遇上的魔兽,一路上就没怎么动过。他现在修炼也没有多大用处,实力始终突破不了,总是停留在九级巅峰难以寸进。一路上实在是无聊之极,又见不到人烟,就连魔兽也都只是偶尔见到。身边虽然带着一千人,可是跟他聊得来的,他也感兴趣的就只有一个洪都尔老头。
可是,这老头自从离开洪都尔山寨,就像是一下子变回到事事好奇的小孩子一般,居然一路不停地仗着能够御空飞行而到处乱飞,常常能听到他传来莫名其妙的欢呼,有时候还会五六天都见不到他人影。
莫兰思就更奇怪了,以前她总是寸步不离地待在他身边,这一次却不知道着了什么魔,居然跟雅尼打得火热,两人也不知有什么好聊的,竟然总是有说不完的话题。
“哎,靓公主,你说我咋就这么无聊呢?”纳森实在忍受不住那无边的寂寞,便拍着吸血蝠王的脖子,跟她聊了起来。
“陛下,您可以修炼与封魂牌匹配的啊!”吸血蝠王‘靓公主’也已经成为九级巅峰,智慧也有了七八岁小女孩的智慧,听纳森语气中全是落寞,不由地绞尽脑汁,终于想出了这么一个点子。
“我早就把的前二层练会了,如今已经能够释放出十五万到十八万码的封印波,至于第三层,我还无法修炼,除非达到圣域,才能够体悟到其中的奥妙。”纳森有些无奈地说道。
圣域是他当下最大的一道槛,只要迈过去了,就能够再次快速地修炼,甚至回到以前那种令人惊羡的修炼速度上去,而此刻却只能等待,无聊地等待。
这对于一个修炼者来说是一种极大的精神折磨,若是意志不强的人绝对会发疯或是意志消沉,就像当初金凤大陆大多九级巅峰强者一样,知道突破无望,不是归隐山林等死,就是到处惹是生非,搞得整个大陆乌烟瘴气。
不过,纳森并没有消沉,也没有发疯,因为他知道该怎么解决。现在,只需等待就好。
只是这种等待太过漫长,又太过无聊!
‘靓公主’每天数万公里的极速飞行,都一个多月过去了,居然还没有飞出大漠,至于‘塔穆尔大沙漠’更是连一点影子都没有见到。
“西戈大陆还真是遥远啊!当初洪都尔说尽量在一年内穿过大沙漠,我还不以为意,现在才知道恐怕一年之内还真难以到达西戈大陆。要是这样,五年后,我怎么回来呢?”
纳森微微一叹,对‘靓公主’说道:“我听说西戈大陆有一种神异兽,叫血翼族,也是你们蝙蝠一族中的分支,你知道吗?”
“血翼族?我的天赋记忆中倒是有它们的信息,而且不止它们,我还知道另外两个分支。”‘靓公主’说道。
她跟纳森的对话都是以灵魂形式交流,外人根本听不到,只能听到靓公主发出一声声“叽叽”的鸣叫声。
“另外两个分支?”纳森登时来了兴趣。
“对。不独我们蝙蝠一族,就是所有的兽类,甚至于你们人类,都有四种大的分支。最强的一支就是神异兽,它们天赋神异,一出生就有超高的修为,而且修炼速度惊人,所以称之为神异兽,你们人类好像是叫做‘神人’,又叫‘神主’。”
“第二支就是天地异兽,它们的天赋也很不错,出生时的修为也很高,只比神异兽差一点,你们人类就叫‘天地人’,也叫‘天地主’。您的侍女莫兰思小姐就是一个‘天地主’,所以您看她不怎么修炼却依然很厉害,就是这个原因。”
‘靓公主’的话令纳森大吃了一惊。他以前就特别好奇,自己修炼速度快,那是因为自己付出了极大努力换来的,而莫兰思平时不怎么修炼,实力却比他还要稍稍强一点。有时候想起来真是让他有些沮丧,现在才知道原来她是天生就是天赋极佳的‘天地人’啊!
“第三支才是魔兽,也就是我这样的,只具有一些天赋记忆,还有一些天赋技能,其他的就必须依靠自己后天的努力和刻苦了。你们人类就叫‘魔人’或‘魔主’,也就是你们现在的战士、魔法师、魔剑士等。”
“第四支就是普通兽,它们没有任何修炼的可能,一生都只能做只普通野兽,混日子。你们人类相对应的就是‘普通人’,又叫‘凡人’,他们也没有任何修炼的可能,就算是将顶级功法或魔法书放在他们面前,他们也无法修炼,反而会觉得那是荒诞不经的神话小说,而嗤之以鼻。”‘靓公主’侃侃说道。
她的天赋差不多接近于天地异兽的天赋,所以脑海中与生俱来秉承的记忆十分强大,几乎可以窥探到一些天地秘闻了。故此,她才会知道这天地之间的兽和人的具体分支。
而像神异兽,几乎天生就已经具有了一些天地本源的感悟,比如那血翼族,它们之所以能够百分百凝聚能量,是因为那是一种水性本源凝冻的初始表现,若是能够达到神台九阶,几乎就能够完全勘破水性本源,从而达到一个新的高度;又比如螣蛇族的闪躲,那是一种空间本源的初始表现。蛮熊族是土性本源,虎鲨族则是声音本源的初浅外化。
不过,这些纳森都不知道。他此刻完全被靓公主的话惊呆了,他从来不知道原来人与人之间也会有如此大的区别。他以前总是以为自己天赋好其实只是努力的结果,却不知,努力固然重要,天赋也一样重要。
如果说努力决定了你是否会成功,那么天赋就决定了你成功的速度和高度。
没有天赋,只有努力,一辈子也只有一半的成功率,而且非常辛苦。
而有天赋,不努力的话,同样也只有一半的成功率,却不怎么辛苦。
若是既努力,又有天赋,那成功绝对就是板上钉钉的事情,甚至达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
纳森很庆幸自己还好不是第四支普通人类,而是第三支‘魔人’,能够修炼魔法,而且天赋还不错,金系更是百分百亲和力,都差不多可以列为‘天地人’了。
“那你知道不知道‘神人’有哪些族类吗?”纳森震惊地沉默了好一会,才再次开口道。
“这我就不知道了。不过,一万年前,我曾听风灵殿的殿主提起过一个族类,好像是叫龙人族,他们好像就是‘神人’。”靓公主曾经被风灵殿的殿主封印了一万年,心中对他有着无比强烈的仇恨,自然对他说的每一句话都记得清清楚楚。
“龙人族?”纳森还从来没有听说过这样的族群。
忽然间,他想起了当年生灵界的界主‘玄龙王’。难道他是‘龙人族’的子弟?那他为什么还会被人封印了呢?到底是谁封印了他?一万年前到底发生了什么大事?
纳森一下子引出了无数疑问,更可恨的是,这些问题此刻还都找不到答案,而且也没有人能够去询问。
嗯,靓公主不是万年前的吸血蝠王吗?它现在的智慧也达到七八岁小女孩的智慧了,应该记得一些吧。纳森想到这,连忙问道:“靓公主,你还记得万年前发生的那场祸及整个金凤大陆的大事吗?”
“我记得不是很清楚了。只依稀记得好像是玄龙王得罪了其他界别的一个强大族群,至于是哪个界,哪个族,我却不记得了。”靓公主说道。
“你这不是废话吗?!谁都猜得到,肯定是玄龙王得罪了强大族群,要不然怎么可能被封印?”纳森没好气地翻了翻白眼。
“哦,对了,好像是一个叫‘蛮人’的族群。”靓公主被骂了一顿,心里一急,不料竟灵光一现,想到了那个族群的名字。
“蛮人族?”纳森觉得这个名字对他现在来说,依然是说了对于白说,自己根本就没有任何印象,看来以后要多与人交流,尤其是与一些高人交流才行,要不然也太孤陋寡闻了。
纳森正自怨自艾,忽然听到西北方传来一阵洪都尔的欢呼声,“我们飞出大漠了,哈哈……,我们飞出大漠了。前边就是‘塔穆尔大沙漠’了。”
随后就见一道黑影迅疾地像他飞了过来,正是一声黑色衣袍的洪都尔老头。他一到纳森的身前,就兴奋地说道:“陛下,这一个月里,老朽足足猎杀了一万头魔兽,全都装进了老朽的八个空间戒指中。不过,它们的体积都很小,估计还不够一千人三天吃的,所以只能用来救急,平时还是必须靠燃烧‘欲火莲子’来保持众人的生命活力。好在一千人都在您的玄龙戒中,每次只要燃烧一颗就够了,反正他们也不怎么活动。倒是,这头吸血蝠王估计要同时燃烧两颗才能保证它旺盛的生命力。这样一来,我们的时间就更紧迫了。”
纳森点点头,问道:“我问你,要是不遇上‘沙尘暴’,也不遇到什么天地异兽、神异兽的话,按现在的速度,大概要多久的时间可以到达西戈大陆?”
洪都尔想了想,说道:“吸血蝠王每天的飞行距离最远是三万五千公里,最近也可以飞出两万九千公里,平均就是三万二千公里,按此速度,大约需要九个半月。若是遇上威力巨大的‘沙尘暴’,可能会耽误半个月,要是遇上天地异兽、神异兽的话,说不定还会有生命危险。”
“九个半月,那也差不多一年的时间了。哎,没想到西戈大陆也这么遥远。不过比起普星大陆来,要近多了。”纳森心中感叹,口上则说道:“那只能祈祷一切平安。”说完,便令‘靓公主’加快了速度。
洪都尔也连忙跟上。他虽然能够御空飞行,但不能持久,无法像吸血蝠王一样一天不休地飞行,而且马上就要进入更加荒芜的大沙漠了,所以,他飞了一段距离之后,便也坐在了吸血蝠王的背上,跟纳森天南地北地神聊了起来。
纳森正好需要从他口中得知更多关于西戈大陆和圣域,以及整个生灵界的一些事情,所以也乐得跟他东一句西一句地瞎侃。
吸血蝠王本身就硕大如牛,背上加了一个人也感觉不到什么重量。至于他们手中空间戒指中的重量,那就不用它来承担了,因为空间戒指本身也有阻挡重量的作用,并不会泄露出来。
所以,它的主要任务就是:一路向西!
黄沙漫漫飞入眼,一骑孤影夕阳斜。潇潇风尘,簌簌黄丘,无边归路。落日残垣,断鸿声里,暮鸦白云处。
纳森望着被黄沙染得一片灰黄的落日,不禁想起了许久之前读到的一首诗词来。飞入‘塔穆尔大沙漠’三个多月,满眼所见除了黄沙还是黄沙,一丁点的绿色都没有见到,更遑论人影和兽类了,当真是要有多苍凉就有多苍凉。
第一个月,洪都尔老人还会跟他天南地北地神聊一会,从西戈大陆的势力分布,风土人情,水神殿的具体情况,净化池的模样和效用,甚至洪都尔老人的一生事迹,以及生灵界发生的各种神奇的事情,一路说来,简直把所有能想到的话题都说了一遍,一直说到最后实在是找不到有什么可说的了,两人只好沉默,偶尔来一句:“哇,那太阳好大呀”、“喔,今天真热”、“咦,你看,又刮风了”等等一些超没营养的话来打发时间。
看清爽的小说就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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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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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戈大陆还真是遥远啊!当初洪都尔说尽量在一年内穿过大沙漠,我还不以为意,现在才知道恐怕一年之内还真难以到达西戈大陆。要是这样,五年后,我怎么回来呢?”
纳森微微一叹,对‘靓公主’说道:“我听说西戈大陆有一种神异兽,叫血翼族,也是你们蝙蝠一族中的分支,你知道吗?”
“血翼族?我的天赋记忆中倒是有它们的信息,而且不止它们,我还知道另外两个分支。”‘靓公主’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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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像神异兽,几乎天生就已经具有了一些天地本源的感悟,比如那血翼族,它们之所以能够百分百凝聚能量,是因为那是一种水性本源凝冻的初始表现,若是能够达到神台九阶,几乎就能够完全勘破水性本源,从而达到一个新的高度;又比如螣蛇族的闪躲,那是一种空间本源的初始表现。蛮熊族是土性本源,虎鲨族则是声音本源的初浅外化。
不过,这些纳森都不知道。他此刻完全被靓公主的话惊呆了,他从来不知道原来人与人之间也会有如此大的区别。他以前总是以为自己天赋好其实只是努力的结果,却不知,努力固然重要,天赋也一样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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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天赋,只有努力,一辈子也只有一半的成功率,而且非常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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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森很庆幸自己还好不是第四支普通人类,而是第三支‘魔人’,能够修炼魔法,而且天赋还不错,金系更是百分百亲和力,都差不多可以列为‘天地人’了。
“那你知道不知道‘神人’有哪些族类吗?”纳森震惊地沉默了好一会,才再次开口道。
“这我就不知道了。不过,一万年前,我曾听风灵殿的殿主提起过一个族类,好像是叫龙人族,他们好像就是‘神人’。”靓公主曾经被风灵殿的殿主封印了一万年,心中对他有着无比强烈的仇恨,自然对他说的每一句话都记得清清楚楚。
“龙人族?”纳森还从来没有听说过这样的族群。
忽然间,他想起了当年生灵界的界主‘玄龙王’。难道他是‘龙人族’的子弟?那他为什么还会被人封印了呢?到底是谁封印了他?一万年前到底发生了什么大事?
纳森一下子引出了无数疑问,更可恨的是,这些问题此刻还都找不到答案,而且也没有人能够去询问。
嗯,靓公主不是万年前的吸血蝠王吗?它现在的智慧也达到七八岁小女孩的智慧了,应该记得一些吧。纳森想到这,连忙问道:“靓公主,你还记得万年前发生的那场祸及整个金凤大陆的大事吗?”
“我记得不是很清楚了。只依稀记得好像是玄龙王得罪了其他界别的一个强大族群,至于是哪个界,哪个族,我却不记得了。”靓公主说道。
“你这不是废话吗?!谁都猜得到,肯定是玄龙王得罪了强大族群,要不然怎么可能被封印?”纳森没好气地翻了翻白眼。
“哦,对了,好像是一个叫‘蛮人’的族群。”靓公主被骂了一顿,心里一急,不料竟灵光一现,想到了那个族群的名字。
“蛮人族?”纳森觉得这个名字对他现在来说,依然是说了对于白说,自己根本就没有任何印象,看来以后要多与人交流,尤其是与一些高人交流才行,要不然也太孤陋寡闻了。
纳森正自怨自艾,忽然听到西北方传来一阵洪都尔的欢呼声,“我们飞出大漠了,哈哈……,我们飞出大漠了。前边就是‘塔穆尔大沙漠’了。”
随后就见一道黑影迅疾地像他飞了过来,正是一声黑色衣袍的洪都尔老头。他一到纳森的身前,就兴奋地说道:“陛下,这一个月里,老朽足足猎杀了一万头魔兽,全都装进了老朽的八个空间戒指中。不过,它们的体积都很小,估计还不够一千人三天吃的,所以只能用来救急,平时还是必须靠燃烧‘欲火莲子’来保持众人的生命活力。好在一千人都在您的玄龙戒中,每次只要燃烧一颗就够了,反正他们也不怎么活动。倒是,这头吸血蝠王估计要同时燃烧两颗才能保证它旺盛的生命力。这样一来,我们的时间就更紧迫了。”
纳森点点头,问道:“我问你,要是不遇上‘沙尘暴’,也不遇到什么天地异兽、神异兽的话,按现在的速度,大概要多久的时间可以到达西戈大陆?”
洪都尔想了想,说道:“吸血蝠王每天的飞行距离最远是三万五千公里,最近也可以飞出两万九千公里,平均就是三万二千公里,按此速度,大约需要九个半月。若是遇上威力巨大的‘沙尘暴’,可能会耽误半个月,要是遇上天地异兽、神异兽的话,说不定还会有生命危险。”
“九个半月,那也差不多一年的时间了。哎,没想到西戈大陆也这么遥远。不过比起普星大陆来,要近多了。”纳森心中感叹,口上则说道:“那只能祈祷一切平安。”说完,便令‘靓公主’加快了速度。
洪都尔也连忙跟上。他虽然能够御空飞行,但不能持久,无法像吸血蝠王一样一天不休地飞行,而且马上就要进入更加荒芜的大沙漠了,所以,他飞了一段距离之后,便也坐在了吸血蝠王的背上,跟纳森天南地北地神聊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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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月,洪都尔老人还会跟他天南地北地神聊一会,从西戈大陆的势力分布,风土人情,水神殿的具体情况,净化池的模样和效用,甚至洪都尔老人的一生事迹,以及生灵界发生的各种神奇的事情,一路说来,简直把所有能想到的话题都说了一遍,一直说到最后实在是找不到有什么可说的了,两人只好沉默,偶尔来一句:“哇,那太阳好大呀”、“喔,今天真热”、“咦,你看,又刮风了”等等一些超没营养的话来打发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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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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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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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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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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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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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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