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金钱不是万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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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金钱不是万能的
元宪洲这下知道了,上一世江涛为何到90年代便销声匿迹了。
像边广胜他们这些老一代的创业者一样,他们年轻时历经坎坷,吃了一次又一次牢饭,等他们想大展宏图时已经老了。
拿江涛来说,他眼下已经40多岁了,到90年代的黄金创业期,他已经50多岁了,心气已经不足了,开始安于现状,所以也就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
可元宪洲不一样,眼下他还不到18岁,还有大把的机会可以抓住。
像江涛、边广胜这种投资都是可以拿到台面上的,这两年来元宪洲还进行了一些拿不到台面上的投资。比如他注册了一大堆商标,再过几年这些商标的真正拥有者就该花大价钱向他买回商标了。
元宪洲知道,在21世纪的时候,曾经有一个著名商标被人无心抢注,最后花了1000万才买回来。而类似的商标元宪洲至少注册了1000个。仅仅靠这一块儿元宪洲就可以轻而易举成为亿万富翁了。
可元宪洲要的不仅仅是这些,他更想要的是亲朋好友平安无事,一家人和和美美。但这个要求比挣几百万几千万要难多了。
天气渐渐冷下来后,元宪洲感冒了,闲来无事,他溜溜达达到纺织厂的家属医院开点药。
纺织厂的家属医院也在大工街附近,虽然规模不算大,但治疗个头疼脑热、小病小灾的还是绰绰有余的。
元宪洲拿了药重新回到大工街上,刚走了几步远就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是个个元宪江。
元宪洲知道,他送给大红的临街房就在这附近,哥哥刚才肯定跑到她那里去了。
眼下,哥哥跟嫂子虽然已经结束热战,可以一个屋檐下洗衣做饭了,但冷战还在继续。而传统女人惩罚男人的常用办法就是同床不共枕,让你干憋着,看你服不服?
作为过来人,元宪洲知道这种办法蠢到不能再蠢。你们本身就因为偷吃闹矛盾的,眼下又只节流不开源,不把对方又逼回去了吗?
当然,元宪洲知道这事儿哥哥负主要责任,别说纪敏这种得理不饶人的女人,连徐艳秋这样厚道的女人,元宪洲要是犯了这样错误她也不会轻易原谅的。
男人嘛,要能请神也能安神,做错了事就应该想方设法哄老婆开心。
元宪洲追了上去:“哥!”
元宪江转过身来,看见元宪洲略有些不好意思。
“你怎么跑这来了?”
“我来拿点药。”
元宪江点点头:“你感冒了吧?让妈给你熬点姜汤喝,再睡一觉。”
元宪江表面有些粗糙,但其实也有细腻的一面。
元宪洲忍不住单刀直入:“哥!你是不是到大红那里去了?”
“啊……”元宪江低下头。
“哥,你这样下去可不行啊,孩子都这么大了,哪能老在外面搞三搞四。”
元宪江叹口气。
“我知道你跟嫂子一直在冷战,可你作为大老爷们儿应该主动点。女人得哄嘛!”
元宪江苦笑:“我哪会那个……”
“很简单啊,慢慢就会了。”
元宪洲一眼看见旁边的菜市场,连忙拖着哥哥:“来!哥,你买点排骨,嫂子不是喜欢吃排骨吗?你炖点排骨给她吃!”
元宪江虽然粗糙、木讷,但厨艺相当不错,在这方面元宪洲甚至觉得哥哥比自己更居家。
哥哥拎着排骨往小院走去后,元宪洲还不太放心,回到大洋洲商行拿了一个掌机,又回到大工街,等了会儿估摸着哥哥和嫂子已经开始吃饭了的时候,元宪洲这才赶往小院。
果然,哥嫂的关系看起来顿时和谐了些,元宪江在一旁哄着孩子,纪敏坐在桌子前吃着排骨,看见元宪洲还热情打招呼:“大洲!过来吃排骨!”
男女都一样,温暖了胃也就温暖了心。
元宪江炖排骨一般都放苞米、海带、土豆等东西。
土豆用的是北方的大土豆,淀粉含量很高,在锅里炖一炖土豆里的淀粉就会自然析出,汤汁就像挂欠的一样。可这跟挂欠的味道完全不一样,土豆的味道和其它食材的味道完全融合到一起。
哥哥炖的排骨,元宪洲不吃东西光喝汤就能喝三大碗。
元宪江知道弟弟好这口,也知道弟弟能过来,所以特意熬了很多汤。
元宪洲呼哧呼哧喝着汤,还不忘自己的任务:“我哥炖的排骨真是一绝!”
“哼!他也就会这点……”
“一招鲜吃遍天嘛。”
纪敏一眼看见元宪洲手里那这个东西:“咦,这是什么?”
元宪洲连忙递给嫂子:“这是游戏机,掌机。”
元宪洲说着摆弄给纪敏看。
纪敏其实玩心很大,整天带着孩子还有事没事跑到元宪波游戏厅去过把手瘾。
当然,或许因为无所事事太无聊了,她总得娱乐娱乐。
此时,元宪江抱着孩子到院子里去了。
看着嫂子在津津有味地玩着,元宪洲趁机借题发挥:“你看嫂子,你跟我哥一样,都太年轻,有时难免有玩心……”
纪敏文化水平不高,但人还算聪明,挺元宪洲这么一说就大概明白意思了,放下掌机叹口气。
“其实我当初之所以看上你哥,是因为他看起来老实稳重,以为他靠得住。没想到他这么快就暴露原型了。”
“他只是一时糊涂而已,我这个当弟弟的最了解他了,他还是很喜欢你的。”
“哼!整天都惦记那种事!”.
“还不时因为喜欢你,你不理他,他很苦闷的。”
“算了,这次就不跟他计较了,以后再有这种事我可不跟他过了。”
元宪洲知道,任何夫妻之间,要是动不动就说出不过了的话音,这段婚姻早晚还是会出麻烦的。
可眼下他想不了那么远了。
“对了,大洲,你那个保姆不错,能不能帮我也找一个。”
“好啊,好啊。”
说起保姆,元宪洲立刻想起明天又该接若星回来了。
而一想到接若星,元宪洲就突然忐忑不安起来,因为他要面对已经嫁做人妇的边薇薇了。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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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元宪洲这下知道了,上一世江涛为何到90年代便销声匿迹了。
像边广胜他们这些老一代的创业者一样,他们年轻时历经坎坷,吃了一次又一次牢饭,等他们想大展宏图时已经老了。
拿江涛来说,他眼下已经40多岁了,到90年代的黄金创业期,他已经50多岁了,心气已经不足了,开始安于现状,所以也就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
可元宪洲不一样,眼下他还不到18岁,还有大把的机会可以抓住。
像江涛、边广胜这种投资都是可以拿到台面上的,这两年来元宪洲还进行了一些拿不到台面上的投资。比如他注册了一大堆商标,再过几年这些商标的真正拥有者就该花大价钱向他买回商标了。
元宪洲知道,在21世纪的时候,曾经有一个著名商标被人无心抢注,最后花了1000万才买回来。而类似的商标元宪洲至少注册了1000个。仅仅靠这一块儿元宪洲就可以轻而易举成为亿万富翁了。
可元宪洲要的不仅仅是这些,他更想要的是亲朋好友平安无事,一家人和和美美。但这个要求比挣几百万几千万要难多了。
天气渐渐冷下来后,元宪洲感冒了,闲来无事,他溜溜达达到纺织厂的家属医院开点药。
纺织厂的家属医院也在大工街附近,虽然规模不算大,但治疗个头疼脑热、小病小灾的还是绰绰有余的。
元宪洲拿了药重新回到大工街上,刚走了几步远就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是个个元宪江。
元宪洲知道,他送给大红的临街房就在这附近,哥哥刚才肯定跑到她那里去了。
眼下,哥哥跟嫂子虽然已经结束热战,可以一个屋檐下洗衣做饭了,但冷战还在继续。而传统女人惩罚男人的常用办法就是同床不共枕,让你干憋着,看你服不服?
作为过来人,元宪洲知道这种办法蠢到不能再蠢。你们本身就因为偷吃闹矛盾的,眼下又只节流不开源,不把对方又逼回去了吗?
当然,元宪洲知道这事儿哥哥负主要责任,别说纪敏这种得理不饶人的女人,连徐艳秋这样厚道的女人,元宪洲要是犯了这样错误她也不会轻易原谅的。
男人嘛,要能请神也能安神,做错了事就应该想方设法哄老婆开心。
元宪洲追了上去:“哥!”
元宪江转过身来,看见元宪洲略有些不好意思。
“你怎么跑这来了?”
“我来拿点药。”
元宪江点点头:“你感冒了吧?让妈给你熬点姜汤喝,再睡一觉。”
元宪江表面有些粗糙,但其实也有细腻的一面。
元宪洲忍不住单刀直入:“哥!你是不是到大红那里去了?”
“啊……”元宪江低下头。
“哥,你这样下去可不行啊,孩子都这么大了,哪能老在外面搞三搞四。”
元宪江叹口气。
“我知道你跟嫂子一直在冷战,可你作为大老爷们儿应该主动点。女人得哄嘛!”
元宪江苦笑:“我哪会那个……”
“很简单啊,慢慢就会了。”
元宪洲一眼看见旁边的菜市场,连忙拖着哥哥:“来!哥,你买点排骨,嫂子不是喜欢吃排骨吗?你炖点排骨给她吃!”
元宪江虽然粗糙、木讷,但厨艺相当不错,在这方面元宪洲甚至觉得哥哥比自己更居家。
哥哥拎着排骨往小院走去后,元宪洲还不太放心,回到大洋洲商行拿了一个掌机,又回到大工街,等了会儿估摸着哥哥和嫂子已经开始吃饭了的时候,元宪洲这才赶往小院。
果然,哥嫂的关系看起来顿时和谐了些,元宪江在一旁哄着孩子,纪敏坐在桌子前吃着排骨,看见元宪洲还热情打招呼:“大洲!过来吃排骨!”
男女都一样,温暖了胃也就温暖了心。
元宪江炖排骨一般都放苞米、海带、土豆等东西。
土豆用的是北方的大土豆,淀粉含量很高,在锅里炖一炖土豆里的淀粉就会自然析出,汤汁就像挂欠的一样。可这跟挂欠的味道完全不一样,土豆的味道和其它食材的味道完全融合到一起。
哥哥炖的排骨,元宪洲不吃东西光喝汤就能喝三大碗。
元宪江知道弟弟好这口,也知道弟弟能过来,所以特意熬了很多汤。
元宪洲呼哧呼哧喝着汤,还不忘自己的任务:“我哥炖的排骨真是一绝!”
“哼!他也就会这点……”
“一招鲜吃遍天嘛。”
纪敏一眼看见元宪洲手里那这个东西:“咦,这是什么?”
元宪洲连忙递给嫂子:“这是游戏机,掌机。”
元宪洲说着摆弄给纪敏看。
纪敏其实玩心很大,整天带着孩子还有事没事跑到元宪波游戏厅去过把手瘾。
当然,或许因为无所事事太无聊了,她总得娱乐娱乐。
此时,元宪江抱着孩子到院子里去了。
看着嫂子在津津有味地玩着,元宪洲趁机借题发挥:“你看嫂子,你跟我哥一样,都太年轻,有时难免有玩心……”
纪敏文化水平不高,但人还算聪明,挺元宪洲这么一说就大概明白意思了,放下掌机叹口气。
“其实我当初之所以看上你哥,是因为他看起来老实稳重,以为他靠得住。没想到他这么快就暴露原型了。”
“他只是一时糊涂而已,我这个当弟弟的最了解他了,他还是很喜欢你的。”
“哼!整天都惦记那种事!”.
“还不时因为喜欢你,你不理他,他很苦闷的。”
“算了,这次就不跟他计较了,以后再有这种事我可不跟他过了。”
元宪洲知道,任何夫妻之间,要是动不动就说出不过了的话音,这段婚姻早晚还是会出麻烦的。
可眼下他想不了那么远了。
“对了,大洲,你那个保姆不错,能不能帮我也找一个。”
“好啊,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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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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