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恋爱的季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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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恋爱的季节
元宪江和纪敏谈了两个星期的恋爱便如胶似漆了,整天在小杂院腻歪着。
元宪洲担心这干柴烈火凑一块儿,早晚得搞出人命。
上一世,元宪江和纪敏就早早搞出了人命,后来托人改了户口年龄,这才没被罚款。
这一世,元宪洲倒不担心罚款,主要担心老爸会暴怒。
元宪江早生,元宪洲更早生,直接就给老家伙弄出两个人生污点。
不过,那个年代如果没有*****引导的话,其实并不那么容易入巷的。
纺织厂就曾经发生这种事情,一对夫妻结婚三四年了还没孩子,后来到医院一检查,女的还是处,只是菊花比较松弛。
这绝对不是开玩笑,元宪洲20岁的时候要真跟肖蝶入巷的话,估计也会是这种结果,不过以肖蝶的脾气,没等进去,就会跳起来把元宪洲暴打一顿。
元义刚还曾经在家里对一个刚结婚的,有点二的青工进行婚前培训:你得把你的小便,放到她的小便上。
后来,这成了大工街一个著名的段子。每当两口子开玩笑的时候,都喜欢把这个段子拎出来。
元宪江也一样,他体壮如牛,热情似火,但真让他拎起烧火棍子,也不知道往哪捅。
上一世,元宪江是因为看过《龙虎豹》的残页才找到了门路,搞出人命。
这一世,《龙虎豹》之类杂志眼下还很少能见到,录像带虽然也出现了,但大城市的达官贵人家才会有,元宪洲也能搞到,但他坚决不搞。搞了台彩电就弄得沸沸扬扬,再弄个录像机那就没法过了。
尤其上次被唐哥拉稀打劫之后,元宪洲更深深意识到,要低调,再低调。
上一世80年代的那些大富豪们,几乎没一个好下场,不是被人干掉了,就是家产败光了。流氓混混不收拾你,有关方面有关人士也不会放过你的。
哥哥谈情说爱以后,元宪洲才感觉到房子买少了。
鼓动父母买了小杂院之后,元宪洲又在市内买了五套房子,但都各有其主,哪怕是心里的约定。再说这五套房子离大工街也远了点。
元宪江和纪敏没事就在一块儿腻歪,元宪波一个情窦初开的小女孩老跟他们待在一块儿不大好,所以又时不时回到家里住。
可在家里也不总是消停。
这天中午的时候,元宪洲没什么事了,就回家打算休息一会儿。
刚躺下,肖蝶风风火火地来了,怀里还抱着个吉他。
原来,肖蝶拿了个歌手比赛第三名,兴奋的不得了,刚学了一个歌曲,非要弹给元宪洲听。
弹了一会儿,肖蝶更兴奋了,放下吉他要跟元宪洲亲嘴。
四片嘴唇刚要贴到一起,元宪洲突然想起妹妹也在隔断里休息。
连忙推开肖蝶,敲一敲隔断:“波波,你该上学了。”
元宪波睡眼惺忪地出来,踉踉跄跄出门了。
也不知道她是真睡着了,还是假睡着了。
元宪洲还想继续跟肖蝶亲嘴,结果肖蝶又推开他了:“算了,这会儿没有感觉了。”
上一世,肖蝶就比较乖张,但没这么离谱。
难道这家伙是个脑残?不知道男女为什么亲嘴?
要那样的话,她不得抓个人就想亲嘴!
一瞬间,元宪洲汗都下来了。
肖蝶正在拨弄着吉他,抬头看元宪洲样子吓了一跳:“你怎么了?”
元宪洲小心翼翼地:“我说,你知不知道什么样的男女才可以亲嘴?”
肖蝶瞪了元宪洲一眼:“你傻啊你!没看《庐山恋》啊,搞对象才能亲嘴。”
元宪洲长出了一口气,然后说出一句更傻的话:“那你,别耽误功课啊!”
“废话!我还要考中央音乐学院呢!”
转来转去还是要到燕都去?
元宪洲有些急了:“干嘛非要到燕都去,你可以考蓝城音乐学院啊,离家近,还容易考。”
“不用你管!”
肖蝶跟元宪江一个德行,都很轴,认准的事八匹马拉不回来。
不过元宪江没文化,不聪明,还好劝诱些。
而肖蝶太有主见,凡事不喜欢被动,想劝诱她几乎不太可能。
每当在肖蝶或者边薇薇身上受挫的时候,元宪洲都无比怀念前世的爱人徐艳秋。
其实,元宪洲此时知道她在哪里。
此时,她已经上班了,就在里大洋洲不远的一个百货公司。
元宪洲好几次路过百货公司门口,都忍不住想进去看看,好想进去看看少女时期的徐艳秋是什么样子。
可每一次元宪洲都仓皇逃走了。
一方面他仍然在肖蝶与边薇薇之间纠缠不清,不忍心再去打扰徐艳秋,她跟边薇薇和肖蝶不同,她是个老实人,没有那么坚韧强大的神经。
另一方面,元宪洲想听从老天的安排。
上一世,他们通过媒人介绍结缘。
这一世,如果他们无缘相见,那就由它去吧。
大洋洲正式开业后不久,钟洋在元宪洲的劝说下,终于辞掉了蓝城的工作到兴都来了。
钟洋在兴都没什么亲戚朋友,元宪洲的家也就成了他的家,每天总有那么一两顿饭是在元家解决的。
元义刚和刘彩霞两口子也挺喜欢钟洋,简直把他当自己儿子一样。
元宪江的女朋友纪敏老家是远郊的,平时住在厂子里,和元宪江谈恋爱后,经常住在元家,如果公开的双宿双飞容易被人说闲话。所以,元宪江还是住在小杂院里,纪敏就住在元家的老房里,跟元宪波一起睡。
这样一来,元宪洲就找到了离家出去住的借口,宣称陪钟洋一起住在“大洋洲”,其实是跟边薇薇住到一块儿了。
跟边薇薇正式同居第二天就赶上孩子百天了,元宪洲放了小翠两天假,跟边薇薇一起庆贺。
元宪洲从一大早开始忙碌,做了一桌子的菜,最后两个人抱着孩子坐在桌子前时,都愁了,这么多菜,吃上一天也吃不完啊。
边薇薇叹口气:“要是我爸我妈在这里就好了,他们很喜欢小孩子。”
“那你可以告诉他们啊,我也可以陪你一起回去。”
那个年代,大姑娘养孩子确实会让父母颜面扫地。
但边薇薇生活在外地,领个孩子回去邻居也会以为她是结婚生的,顶多跟父母解释一下挨一顿打骂而已。
听元宪洲说要跟她回去,边薇薇半开玩笑说:“你这么小点,我领你在抱着孩子,别人还以为我生了两个……”
元宪洲顿时有些恼了:“我不长个儿还不是因为照顾你,把骨骺摔坏了!”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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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元宪江和纪敏谈了两个星期的恋爱便如胶似漆了,整天在小杂院腻歪着。
元宪洲担心这干柴烈火凑一块儿,早晚得搞出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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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世,元宪洲倒不担心罚款,主要担心老爸会暴怒。
元宪江早生,元宪洲更早生,直接就给老家伙弄出两个人生污点。
不过,那个年代如果没有*****引导的话,其实并不那么容易入巷的。
纺织厂就曾经发生这种事情,一对夫妻结婚三四年了还没孩子,后来到医院一检查,女的还是处,只是菊花比较松弛。
这绝对不是开玩笑,元宪洲20岁的时候要真跟肖蝶入巷的话,估计也会是这种结果,不过以肖蝶的脾气,没等进去,就会跳起来把元宪洲暴打一顿。
元义刚还曾经在家里对一个刚结婚的,有点二的青工进行婚前培训:你得把你的小便,放到她的小便上。
后来,这成了大工街一个著名的段子。每当两口子开玩笑的时候,都喜欢把这个段子拎出来。
元宪江也一样,他体壮如牛,热情似火,但真让他拎起烧火棍子,也不知道往哪捅。
上一世,元宪江是因为看过《龙虎豹》的残页才找到了门路,搞出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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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宪江和纪敏没事就在一块儿腻歪,元宪波一个情窦初开的小女孩老跟他们待在一块儿不大好,所以又时不时回到家里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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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一来,元宪洲就找到了离家出去住的借口,宣称陪钟洋一起住在“大洋洲”,其实是跟边薇薇住到一块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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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宪洲从一大早开始忙碌,做了一桌子的菜,最后两个人抱着孩子坐在桌子前时,都愁了,这么多菜,吃上一天也吃不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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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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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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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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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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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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