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少年之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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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少年之烦恼
听了元宪洲的话,边薇薇又激动了,狠狠将他搂在怀里,丰满的胸部都快把元宪洲挤得窒息了。
“你真是个小男子汉!放心吧,我不会把他送人的!我会把我们的小宝贝儿养大的。”
晚上躺在床上,元宪洲思考着今后的人生。
父母听从了元宪洲的劝说,花两千五买了一套小杂院,然后就把元宪江和元宪波赶过去住,好让元宪洲安心静养。
元宪洲知道,自己放弃学业下来经商这事儿在父母这里肯定是过不了关的。因为元宪洲是元家的大秀才,元义刚兄弟三人的后代当中,只有元宪洲学习是最好的,大家都巴望着他考上大学,光宗耀祖。
但上学毕竟是七八个月以后的事情,暂时可以放一放。
眼下最紧迫的事情是挣奶粉钱。
刚开始随便一想的时候,觉得已经知道未来发生的事了,挣钱好像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比如,兴都老窖3块钱一瓶,买它100瓶,30年后升值到30万一瓶,这300块钱就变成3000万了。
类似的小伎俩不胜枚举。
可问题是在这之前怎么办?总不能干坐着吧。
元宪洲绞尽脑汁思考着83年究竟有什么变现及时,一本万利的生意,想来想去不由得暗自嗟叹。
在那个年代真正发财的人,其实只有一种,那就是官倒。
比如许多年以后有一个爱爬山的著名的房地产大咖,他83年的时候就是利用官僚背景,空手套白狼,把粮食从北方倒到南方,几个月的光景净赚300万,事后再得意洋洋地说自己是白手起家。
这种灰暗的思绪奔驰一会儿,元宪洲越来越愤懑了,越来越感觉自己上辈子过得太憋屈。
但很快他又醒悟过来:这么下去可不行!这世界哪有绝对公平之事?你活两辈子对别人还不公平呢!
反正挣奶粉钱也得腿好了以后再说,所以元宪洲也不再那么焦躁了。
平时下楼散步的时候,他就到处留心观察。
成年的元宪洲既抽烟又喝酒。
有一天,元宪洲走到一个小卖部跟前,看着里面摆着的香烟有些馋了,就忍不住买了包“芳草”。
这种烟元宪洲其实没抽过,但一直有印象,因为他是父兄辈的人常抽的中档烟,一包要一块多钱。
元宪洲拿着烟来到没有熟人路过的角落,偷偷地过把瘾。
刚抽了几口,元宪洲突然想起,几年之后,自己到燕都上大学的时候,哥哥的一位工友专门跑来让他帮着捎几条烟,就是这种“芳草”,在燕都大栅栏一个烟草公司里,这种烟好像是四块五毛钱一条。
对!就倒烟!本钱不大,也不怎么费事。
但对于一个十五岁的小屁孩儿来说,这个所谓不大的本钱也绝对是个天文数字。
从兴都市到燕都火车票来回要40来块钱,在燕都住旅店大约两三块钱一晚,加上吃喝拉撒10块够了。一件烟是五十条,一条赚两块五毛钱的话,也就能赚100多块钱,刨去费用没什么意思了。所以一趟最少得带两件烟回来。
可两件烟要四百多块钱,元宪洲上哪弄钱?
肯定不能跟父母要,只能问问哥哥元宪江。
元宪江一个月工资就七八十块钱,加上奖金、加班费之类的也不会超过一百。老爸元义刚看得紧,元宪江的工资里面有50元还没到手便直接存到银行去了。
不过元宪江对元宪洲这个弟弟还是很宠溺的,平时都是有求必应。
元宪洲向他张口后,他问都没问就四处帮弟弟弄钱。最后弄了三百块钱。
元宪洲干脆打算,就用这些钱进一件烟好了,哪怕赚点路费也好,起码到大城市开阔一下思路也是不错的。
转眼之间,元宪洲在家里休息已经超过一百天了,腿上的伤疤也完全长好,虽然医生仍然不允许他做长距离行走,但他还是很焦急见到边薇薇。
在楼下又试了几天,感觉自己完全康复了。
他这才挑了一个周日的中午,买了一大包营养滋补品,骑着自行车赶往边薇薇的住处。
边薇薇不在家,但元宪洲相信她不会走太远,就坐在院子里晒着太阳等着。
不到半个小时,边薇薇果然回来了,看到元宪洲惊喜不已。
元宪洲仔细打量边薇薇的肚子,发现又微微有点隆起了。
边薇薇买了些水果和蔬菜,元宪洲正好可以给她露一手,用煤油驴子给她做几个小菜。
边薇薇坐在床上看着元宪洲在地上忙碌,就像一个居家过日子的小妇人。
这一幕让元宪洲想起自己的前世了。
元宪洲22岁结婚,第二年妻子徐艳秋就给他生了一对龙凤胎,虽然日子过得清苦,但一家人和和美美。如果元宪洲再多活一两年的话,说不定都能抱上孙子了。可眼下却永远见不到他们了。
边薇薇明显已经开始害口了,元宪洲做着菜,上来一盘她横扫一盘,等元宪洲做完,她也吃饱了。
“你不会是怀着双胞胎吧?”边薇薇的这种情形跟徐艳秋当年一模一样。
“一个都养活不了,两个怎么样啊?”
“都跟你说了,我会把孩子养大。”
“好吧,好吧,我知道你是个小小男子汉!”
在元宪洲看来,边薇薇不相信他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元宪洲还是个十五岁的少年,而且还瘸了一条腿。.
但元宪洲做家务的麻利样子,边薇薇还是对他刮目相看的,也不免困惑了:“你这么小你爸妈就让你干家务吗?”
元宪洲笑了,指着脑袋:“不都跟你说了吗?我这里是五十岁。”
“我真有点信了呢,”边薇薇笑了,“好吧,好吧,小老头儿快过来!”
边薇薇把元宪洲招呼到身边,撒着娇:“来嘛,帮我揉揉肚子,我有点撑着了。”
元宪洲刚给她揉了一会儿,她便撩起上衣,露出一对涨的圆鼓鼓的双乳。
元宪洲不由得眼都直了。
边薇薇红着脸小声道:“医生说五个月内没事的……”
这道理元宪洲自然懂得,可这……
元宪洲脑子想拒绝,身体却早已出卖了他。
边薇薇伸手拉上了窗帘。
元宪洲再次陷落于娇美的肉体之中。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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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听了元宪洲的话,边薇薇又激动了,狠狠将他搂在怀里,丰满的胸部都快把元宪洲挤得窒息了。
“你真是个小男子汉!放心吧,我不会把他送人的!我会把我们的小宝贝儿养大的。”
晚上躺在床上,元宪洲思考着今后的人生。
父母听从了元宪洲的劝说,花两千五买了一套小杂院,然后就把元宪江和元宪波赶过去住,好让元宪洲安心静养。
元宪洲知道,自己放弃学业下来经商这事儿在父母这里肯定是过不了关的。因为元宪洲是元家的大秀才,元义刚兄弟三人的后代当中,只有元宪洲学习是最好的,大家都巴望着他考上大学,光宗耀祖。
但上学毕竟是七八个月以后的事情,暂时可以放一放。
眼下最紧迫的事情是挣奶粉钱。
刚开始随便一想的时候,觉得已经知道未来发生的事了,挣钱好像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比如,兴都老窖3块钱一瓶,买它100瓶,30年后升值到30万一瓶,这300块钱就变成3000万了。
类似的小伎俩不胜枚举。
可问题是在这之前怎么办?总不能干坐着吧。
元宪洲绞尽脑汁思考着83年究竟有什么变现及时,一本万利的生意,想来想去不由得暗自嗟叹。
在那个年代真正发财的人,其实只有一种,那就是官倒。
比如许多年以后有一个爱爬山的著名的房地产大咖,他83年的时候就是利用官僚背景,空手套白狼,把粮食从北方倒到南方,几个月的光景净赚300万,事后再得意洋洋地说自己是白手起家。
这种灰暗的思绪奔驰一会儿,元宪洲越来越愤懑了,越来越感觉自己上辈子过得太憋屈。
但很快他又醒悟过来:这么下去可不行!这世界哪有绝对公平之事?你活两辈子对别人还不公平呢!
反正挣奶粉钱也得腿好了以后再说,所以元宪洲也不再那么焦躁了。
平时下楼散步的时候,他就到处留心观察。
成年的元宪洲既抽烟又喝酒。
有一天,元宪洲走到一个小卖部跟前,看着里面摆着的香烟有些馋了,就忍不住买了包“芳草”。
这种烟元宪洲其实没抽过,但一直有印象,因为他是父兄辈的人常抽的中档烟,一包要一块多钱。
元宪洲拿着烟来到没有熟人路过的角落,偷偷地过把瘾。
刚抽了几口,元宪洲突然想起,几年之后,自己到燕都上大学的时候,哥哥的一位工友专门跑来让他帮着捎几条烟,就是这种“芳草”,在燕都大栅栏一个烟草公司里,这种烟好像是四块五毛钱一条。
对!就倒烟!本钱不大,也不怎么费事。
但对于一个十五岁的小屁孩儿来说,这个所谓不大的本钱也绝对是个天文数字。
从兴都市到燕都火车票来回要40来块钱,在燕都住旅店大约两三块钱一晚,加上吃喝拉撒10块够了。一件烟是五十条,一条赚两块五毛钱的话,也就能赚100多块钱,刨去费用没什么意思了。所以一趟最少得带两件烟回来。
可两件烟要四百多块钱,元宪洲上哪弄钱?
肯定不能跟父母要,只能问问哥哥元宪江。
元宪江一个月工资就七八十块钱,加上奖金、加班费之类的也不会超过一百。老爸元义刚看得紧,元宪江的工资里面有50元还没到手便直接存到银行去了。
不过元宪江对元宪洲这个弟弟还是很宠溺的,平时都是有求必应。
元宪洲向他张口后,他问都没问就四处帮弟弟弄钱。最后弄了三百块钱。
元宪洲干脆打算,就用这些钱进一件烟好了,哪怕赚点路费也好,起码到大城市开阔一下思路也是不错的。
转眼之间,元宪洲在家里休息已经超过一百天了,腿上的伤疤也完全长好,虽然医生仍然不允许他做长距离行走,但他还是很焦急见到边薇薇。
在楼下又试了几天,感觉自己完全康复了。
他这才挑了一个周日的中午,买了一大包营养滋补品,骑着自行车赶往边薇薇的住处。
边薇薇不在家,但元宪洲相信她不会走太远,就坐在院子里晒着太阳等着。
不到半个小时,边薇薇果然回来了,看到元宪洲惊喜不已。
元宪洲仔细打量边薇薇的肚子,发现又微微有点隆起了。
边薇薇买了些水果和蔬菜,元宪洲正好可以给她露一手,用煤油驴子给她做几个小菜。
边薇薇坐在床上看着元宪洲在地上忙碌,就像一个居家过日子的小妇人。
这一幕让元宪洲想起自己的前世了。
元宪洲22岁结婚,第二年妻子徐艳秋就给他生了一对龙凤胎,虽然日子过得清苦,但一家人和和美美。如果元宪洲再多活一两年的话,说不定都能抱上孙子了。可眼下却永远见不到他们了。
边薇薇明显已经开始害口了,元宪洲做着菜,上来一盘她横扫一盘,等元宪洲做完,她也吃饱了。
“你不会是怀着双胞胎吧?”边薇薇的这种情形跟徐艳秋当年一模一样。
“一个都养活不了,两个怎么样啊?”
“都跟你说了,我会把孩子养大。”
“好吧,好吧,我知道你是个小小男子汉!”
在元宪洲看来,边薇薇不相信他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元宪洲还是个十五岁的少年,而且还瘸了一条腿。.
但元宪洲做家务的麻利样子,边薇薇还是对他刮目相看的,也不免困惑了:“你这么小你爸妈就让你干家务吗?”
元宪洲笑了,指着脑袋:“不都跟你说了吗?我这里是五十岁。”
“我真有点信了呢,”边薇薇笑了,“好吧,好吧,小老头儿快过来!”
边薇薇把元宪洲招呼到身边,撒着娇:“来嘛,帮我揉揉肚子,我有点撑着了。”
元宪洲刚给她揉了一会儿,她便撩起上衣,露出一对涨的圆鼓鼓的双乳。
元宪洲不由得眼都直了。
边薇薇红着脸小声道:“医生说五个月内没事的……”
这道理元宪洲自然懂得,可这……
元宪洲脑子想拒绝,身体却早已出卖了他。
边薇薇伸手拉上了窗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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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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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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