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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回 黑色军团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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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泰虽然没有亲眼见过这支传说中的黑色军团,但是他看过太多关于他们的事情的书籍。虽然这支军队已经不复存在,事情也过去了几十年,但是这支军队还是让大家不能忘怀。他们的装备和打扮,实在太令人难以忘记了。
    黑色军团并没有自己的番号和驻地,黑色军团是因为他们的制服都是清一色得皂黑色,所以被大家称为黑色军团。其实他们的实际地位和军饷特别的低,实际职务没有一个在校尉之上。这原因是因为他们的上级兼老大威武大将军朱寿,他只管自己升官,忘记给自己的手下提一提职务了。可是黑色军团中的每一个士兵,哪里会稀罕这一点小钱和职务。每一个黑色军团的士兵待遇相当于朝中一个一二品大员,吃穿用什么都是公家出的,每一年得到了钱比一个内阁大臣还要多。这都是因为他们是皇帝身边最亲近最信任的人,谁敢得罪他们?.
    秦泰所看过的书籍之中,提到这支黑色军队的时候,总会出现两个词语。第一个词语是“豪华”,这已经超出了任何一支军队的标准。黑色军团的士兵和他们的威武大将军一起吃喝,所以士兵们的就餐标准是四菜一汤。两个绝对的荤菜,加上两个时令蔬菜,一碗高汤为底料的什锦汤。吃的米也是江南进贡给皇宫的上等贡米。每一个黑色军团的士兵一天的花销和装备维护在三到五两银子,还不包括他们额外索要的营养品和制衣费。当时一个七品正堂知县,一个月的俸禄也不过五两,还是不能次次发足的那种。这些军团士兵简直比朝廷大官还要再有派头。
    第二个词语是“荒唐”,对,是荒唐。他们黑色军团有一个荒唐的主官威武大将军朱寿,就有一样荒唐的士兵。最著名的几件事情,令天下所有的人都知道了他们的荒唐。第一件事情是运水,传说他们随威武大将军朱寿到过一次庐山。他们觉得庐山的山泉水很好喝,又听说常喝这种水能养颜。他们就将一个最大的泉水池圈了起来,不准备任何人使用。每天源源不断的泉水日夜不停地运到黑色军团驻地。由于他们总是居无定所,所以浪费的泉水也很多。他们不但用这泉水喝水,而且用这泉水洗澡。每天黑色军团的士兵要用上万斤的泉水,光是路费就要好几百两银子一天。兵部和户部看到这笔去向后,都是摇头再摇头,可他们不得不批。第二件事情就是“改装”。黑色军团的士兵有统一的制服,黑色全棉内衣外衣,裤子鞋子。外面加一件黑色皮质软甲,上面为了好看和实用,钉上了不少一个个的圆钉。这种皮盔甲不但分量轻而且防御能力好,是只有中级军官才能穿的制式装备。士兵们头上戴的是一顶做工精良的虎头头盔,不但威风而且防御能力好。士兵们的武器有长有短,也有弓箭,一身装备和武器算在一起不下五百两银子。可就是因为这样,他们这些少爷兵还是觉得不舒服。就有了后人都知道的“改装”行动。他们为了表现自己的英姿,用重金从江南购买丝绵,制成一件件又薄又暖的夹衣。光着一笔费用就十多万两银子,由户部和兵部核准报销。为了外甲好看点,他们着手将皮甲上的圆钉改成护心镜和其他动物造型。连骑的马上的外甲也改变了,变得古里古怪的。这一项费用还是朝廷买单,一共二百七十万两真金白银。这笔钱直接令当时的户部和兵部两个尚书下不了台,为了弥补这批损失,两位尚书只好引咎辞职。第三件事情,是战马的草料。黑色军团的士兵的战马不是吃草的马,不知道是哪个人妖言惑众,说战马吃黄豆能更加神俊。所以黑色军团的战马都是改用黄豆为主粮。这些不作战的战马,每天吃的是优质的黄豆,睡的是精致帐篷,披的是精铁打造的马甲。黑色军团的士兵不一般,连战马的待遇也不比一个中等军官的待遇差。
    秦泰记得书中提到的黑色军团,是一支表面功夫特好的一支军队。至少大明当时的官民为之一震,他们的整齐和威严,令有乞丐军队之称的大明军队好好风光了一把。当时虽然国内外没有什么大的战役,但是国力越来越弱,军队的开支和官员的俸禄已经越来越难以支撑。一般来说军队的士兵,每三年要集体换装一次。士兵的生活标准是三天一两银子,士兵军饷是三个月一两银子。可是在明朝初期的时候,就已经没有按照这标准实行。不是说开国初期军费不够,而是朱元璋是一个抠门皇帝。他怕军队手上的军费一多,将军们会更加肆无忌惮。不管军队给多少士兵军饷,“喝兵血”、“占空额”的事情一定会有。士兵们如果按规定能分到一两银子的话,到手的也不过七钱银子,有时候只有六钱银子。大明军队欠饷,发半饷的事情经常有。连士兵的军饷都发不出来,其他的装备更是不行了。边防军比内地的士兵好点,每一个新兵还能领到一套半旧不新的军装。地方军队有时候连这标准都达不到,每个士兵都像乞丐一样。军官们的装备也是祖传的,这些军官大多数都是军户出身。他们继承了父辈的职务,当然也把武器和装备继承了下来。整个大明朝,难得看见像黑色军团一样,这么精神这么威武的军队了。
    当初建立黑色军团的时候,参加的士兵都是新招收的官员和亲贵的子弟。其中也有内阁首辅李东阳的小儿子,次辅杨廷和的一个侄子,好多开国功勋的后代子孙。但是他们之中又受不了军队的纪律离开的,也有非战斗减员的,更有不少在战场上牺牲了的。黑色军团一共大规模换血四次,第一次因为威武大将军朱寿感觉这群士兵不像自己的士兵,倒像朝廷派来监视自己的暗探。这次换去了不少官员的孩子,其中李东阳的小儿子等一些人就是被换下了。第二次,因为一次遭遇战,黑色军团损兵折将近一半人。好不容易逃回来的威武大将军朱寿,却对自己的士兵恼羞成怒。自己的士兵不给自己争光,威武大将军变成了逃难大将军。所以这次将剩下的士兵中的一些贪生怕死的,还有一些体质不好的换了下来。新来的士兵从各地士兵中的精锐中选。又组建了新的黑色军团不久,威武大将军朱寿觉得这些新士兵不够礼貌,不但吃饭的时候抢着吃,像一个个饿死鬼投胎的,而且他们还睡觉打呼,放屁外加磨牙。这些从基层上来的士兵体制是很好,但是文化素质低下,不但对威武大将军朱寿的问话答非所问,而且还满口的粗话和脏话。实在不能忍受的威武大将军朱寿再一次换人。第三次换血,新来的士兵都是由一卫三厂中人挑选出来。他们的忠诚和迎合上级的本事都不小,文化素质也不错。威武大将军朱寿兼正德皇帝,不久之后又发现了一个大问题。这些特务的后代或者亲信们,不知道是天生的还是后天培养出来的,他们对钱十分看重。黑色军团所到之处有如蝗虫过境,不但百姓倒霉,就连一些死人也倒霉。这些死要钱的黑色军团士兵们,利用休息时间去盗墓。你好好盗墓就完了,却是只管盗墓不管恢复。黑色军团的士兵们将死人墓里的财物全部抢走了,还拿死人的骸骨敲诈活人,要他们的后人拿钱换回他们的先人。黑色军团的士兵们是发了财,但是什么“盗墓军团”、“挖死人军团”、“昧良心军团”等等称呼扑面而来。本来就不怎么受欢迎的黑色军团,变得臭名远播。凡是黑色军团将要到达的地方,老百姓们走的走,散的散,不希望和这个名为威武大将军,实际上是当朝的正德皇帝的人做临时邻居。知道了真实情况的威武大将军朱寿,十分生气。难道自己给他们的还不够多吗?士兵们为什么要做出这种下做的事情?这不光丢黑色军团的脸,更是在丢他威武大将军朱寿的脸。不管是正德皇帝还是威武大将军朱寿,都是极重面子的人,所以这群还他丢脸的士兵又换了。第四次换血,威武大将军朱寿亲自下令,招收的士兵不但要有文化,而且要有素质。当时的内阁首辅李东阳,联合司礼监掌印太监刘瑾,在京城禁军和官员家中挑选士兵。挑选出来士兵在经过一系列的严格训练,才送往了黑色军团。这批士兵威武大将军朱寿很满意,从此没有在集体换血过。除了少数几个牺牲和犯了错误的,这群士兵一直跟威武大将军朱寿走完了最后的岁月。回到京城后的威武大将军朱寿,并没有解散黑色军团,黑色军团已经成为了他正德皇帝最信任的手下。军团的士兵白天晚上为威武大将军朱寿把守,代替了大内侍卫,成为了离威武大将军朱寿最近的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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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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