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无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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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云龙听到李浩的说话后,心情一阵恍惚,思绪似乎回到了过去。
    是的,没错!
    自己确实早已到来,甚至还可说是和李海天前后脚之差。
    当然是李海天在前,自己在后。
    其实若非当时李海天忽然吃惊造成心神失守,或许自己早已被发现,焉能隐藏到现在?
    若非一直在暗中关注着这事态的发展,自己又怎会知道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情?
    实在想不到,小龙竟然干掉了李飞。
    他才修炼多久啊!
    两个月?好像差不多吧!
    可那李飞修炼了多久?至少有七八年吧!据说是新一代的少年天才,其境界已达后天五重境。
    小龙呢?记得差不多两个月前,他才不过后天一重境而已,且还是最弱的后天一重境。
    现在两个月不到,他却把一个后天五重境的人,给干掉了。
    这是真的吗?自己不是在做梦吧?若不是做梦,那小龙到底是如何把人给干掉的呢?难道他的修炼资质太好,在这短短的时间里,已经超过后天五重境?
    若是如此的话,那这资质又岂止太好?这简直是逆天啊!
    不过,实在是可惜啊!
    资质逆天又如何?
    他现在落到李海天父子的手中,凭自己对他们的了解,小龙这次焉有命在?
    后天境面对先天境,可说是上天无路,入地无门。
    弱小如蝼蚁般的小龙,除死别无它路。
    纵有逆天的修炼资质又如何?你没有成长的时间啊!
    自己去救他?怎么可能!
    不是不想救,是不能救,救不了。
    先不说李海天已是先天大圆满之境,离那无上的登堂境仅一丝之隔,就是那李浩,据说也早已是先天八重境啊!
    自己呢?才不过先天四重境而已。
    如此的实力,别说是同时面对两人,就是任一人都可以轻松无比地碾压掉自己啊!
    若说小龙是蝼蚁,那自己又何尝不是?只是强壮点的蝼蚁而已。
    小龙!对不起!请原谅大伯的无能和怕死吧!
    大伯不想死,也不能死,因为还有事情要等着去做。
    大伯如若真的出去,最后根本救不了你,只会成为你的陪葬。
    那李浩本就冷酷歹毒,何况现在是杀子之仇?他肯定会不惜任何代价都要把仇人灭掉的。
    除非、除非自己再次使出那一招。
    可那一招,自己还能使吗?
    如若使出,自己必死无疑。
    ……
    李云龙此刻的心中,念头一转,开始回忆起过往的一幕幕。
    十八年前,他正当少年时,衣冠楚楚、玉树临风、意气风发,真正的气度清绝,风流俊雅的翩翩佳公子。
    当时他孤身闯荡江湖,一次路遇落难中的孙菲菲,忽然善心大发,干出那英雄救美之事。
    没想到对手太强,无奈之下只能使出那一招,结果虽灭掉强敌,但他也从此成为不是男人的男人。
    孙菲菲自那次的事情之后,明知他已不能人道,居然还愿意以身相许,委身于他。
    他那时虽感不妥,但心中却甚是欢喜。
    毕竟那时的孙菲菲年方十八,肌若凝脂,气若幽兰,娇媚无骨,真乃人间不可多得之尤物。
    都说英雄难过美人关,李云龙自然也不例外。
    能有此佳人相伴,那是何其美好之事?
    那时的他,不自觉中就对孙菲菲动了心。
    其实早已动心,否则岂会冒死相救?
    他不但是个少年英雄,更是一个多情重情的公子。
    为能和孙菲菲过上正常人的夫妻生活,他决心找到治愈己身残缺的仙丹灵药。
    多方奔走之后,终得知那传说中的圣品复元丹,能够完全治愈好他。
    为此,他甚至不惜冒死闯入险地,希望能找到那传说中的圣品复元丹。
    经过多次的舍生忘死之后,皇天不负有心人!终于让他在一处大凶之地,找到一粒疑是圣品复元丹的丹药。
    找专门有研究的人看过,给出一成是圣品复元丹的可能性。
    虽然只有一成的机率,但却还是有一线希望。
    带着这一线希望,他满心欢喜地赶回家中,想要告知孙菲菲,却不料让他发现一个秘密。
    那孙菲菲竟然正在与他人偷情,许是云雨过后心情舒畅,不自觉地就向那与她偷情偷欢之人,道出一个惊天之秘。
    拿着丹药在房门外站着的他,气得浑身发抖。
    至此,他方知那孙菲菲愿意委身于他,不是感恩于他的英雄救美,而是另有图谋。
    当其时,他几乎恨不得想要杀掉孙菲菲,可最后终究没有这么做,因为他发现自己是真心爱上了这个女人。
    为此,他还为自己找到了原谅孙菲菲的理由。
    在这个以武为尊的世界,处处充满着残酷和血腥,想要有立身之地,就要不断地修炼,努力地往上爬。
    因此,任何人的任何自私行为,都能让人谅解和接受,也应该被人谅解和接受。
    菲菲有野心,有欲望,想要不被人欺负。
    为此而出卖一下色相又算什么?
    这就是他原谅孙菲菲的理由。
    他甚至痛恨自己,恨自己无能,给不了她想要的,满足不了她的野心和欲望。
    为此,他心中愤恨不已,却又无何奈何。
    有一件事情不得不提,就是他从孙菲菲那里偷听到一个惊天之秘。
    这个秘密与族长之位有关,与修炼有关,与登堂境乃至更高的境界有关。
    他觉得自己无能,若是能得到下任的族长之位,不但位高权重,还可以解决很多的问题,比如他和孙菲菲之间的感情问题。
    为此,他开始想要得到下任的族长之位。
    一是为了自己,另一是为了孙菲菲。
    唉!不得不说李云龙还真是个世间少有的奇男子,即使发现妻子的不忠,竟然还愿意为她着想,甚至还愿意舍命地去为她争取族长之位。
    可族长之位又岂是那么好争的?
    时光流逝,一转眼就十多年,眼看就要开始新族长的选举,可他还是找不到竟争族长的有效办法。
    或许是上天再次眷顾于他吧!
    苦等多年的机会终于到来,他二弟李海泉的废物儿子,竟然被人给打死。
    李海泉自小有着少年天才之名,其妻的娘家实力也很是不凡,若得他们二人的支持和帮助,族长之位何愁不能一争?
    其实他早已有此想法,可惜却发现二弟夫妇为了那个废物的儿子,竟然再无雄心壮志。
    为此,他只好一直把事情藏于心中,从没有向二弟透露过。
    直到那天的事情发生,他感觉到机会来了,于是才把那粒他千辛万苦得来的丹药给拿了出来。
    当其时,他并没有任何的把握丹药是真的,但是死马当活马医吧!
    毕竟不管真假,二弟夫妇都会欠他一个人情,若是真的那就更好。
    因为那样的情分就会更大、更深,到时他再开口邀请帮忙,二弟夫妇岂会拒绝?
    他这个算盘打得确实不错,李海泉一家人都确实对他甚是由衷地感激,因为那粒丹药是真的。
    他自己对此也很是满意,还为此而暗松一口气。
    因为他知道自己与那族长之位,真正近了一大步。
    可惜他万万没想到,族长之争还没开始,但现在却又出现了这一桩事儿。.
    他很想救李小龙,因为那不仅是他唯一的侄儿,更重要的是为了他自己的目的!
    若是李小龙现在出些什么事儿,只怕他之前的努力都会白费吧!
    因为李海泉夫妇必将大受打击,极可能会从此一蹶不振。
    若到那时,他们又岂会再有心帮他争夺什么族长之位?
    可是真的想救就能救得了吗?
    显然不能,除非他不要命。
    可是他若是没了命,那族长之位还有何意义?
    一个死人还需要什么族长之位?
    因此,他只能隐而不出,决定当没有看到。
    可真的可以当没看到吗?显然不能。
    因为当他看到李小龙在抵抗李浩强大的灵压之时,那不屈和不惧的样子,深深地印在了他的脑海之中,让他的内心变得异常的不平静。
    那鲜血淋漓,触目惊心的样子,更是让他无比的心痛。
    尤其是李小龙那宁死不跪,奋力抗争的样子,更是不断地冲击着他的内心。
    想起当日那身形瘦削,仅剩皮包骨般的小孩,在伤愈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给他下跪磕头。
    那时的他,其实真的没有太多的感觉。
    但现在呢?
    现在看到李小龙的样子,他才明白李小龙的膝盖有多硬,那几个磕头的分量有多重。
    此子宁死不跪,却能跪他。
    为此,他的内心还如何能够再保持平静?
    何况他本来就是一个重情感性之人?
    或许会有人认为他是虚情假意,因为他对李小龙好,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
    是在算计李海泉夫妇。
    可是他虽有算计,却并没有使什么阴谋诡计,更没有干出什么对不起他们的事情。
    其实说穿了也就是有点私心而已,但只要是人,谁能没点私心呢?
    只要不干出什么过份之事,伤害他人之事,有点私心又怎么啦?
    难道这样就是坏人?这说得过去吗?
    其实这才是真正有血有肉之人,好人。
    因此,当李小龙即将要遇险时,他再也控制不住自己,舍生忘死地冲了出去。
    这次,他再也没有任何的私欲,只一心想要救人。
    无私地去救人。
    伟人,不就是这样造就出来的?
    他要救他李云龙的侄儿,天上地下唯一的侄儿,宁死也不跪强敌,只愿真心地跪他的侄儿。
    谁若敢阻他,则人挡杀人,佛挡杀佛。
    生有何惧?死有何憾?
    只要能救得侄儿一命,生死无悔,此生足矣!
    什么族长之位,什么皇图霸业,什么红粉佳人,都通通去他娘的吧!
    那些能与自己的侄儿相比吗?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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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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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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