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章 一鸣情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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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斌当然没这个本事,能一张嘴同时吹奏两支笛子的这种乐坛‘达人’自古至今别说没见过,连听都没听说过。
如此说来,这笛子二重奏肯定是要两人合作表演喏!那么究竟是谁来和晓斌合作呢?
难道是南京军区部队文工团的丁一鸣?没错,本章标题其实已告诉了你来者是谁,他就是毛晓斌的大师兄,在音乐界名气日甚一日,有‘东方魔笛’之称的丁一鸣啊!
如今的丁一鸣啊,在南京军区政治部文工团也算是个人物了。
如果按算命的说法,那自然可以说是小丁命中注定有贵人相助。要说这贵人是谁,毛大年没得说当然得排首位,其次就该是王建国了,再往后恐怕连文工团的老团长宋湘也应算是小丁的贵人。
丁一鸣早在吴江和王建国王队长第一次见面,就给王队长留下非常好的印象。究其原因,那当然首先是因为丁一鸣的笛子吹得好喏,不过如果仅凭这点就能得到王队长长期器重与厚爱,那也太想当然和把问题过于简单化了。
也许更深层次的原因还是丁一鸣的个人品性起了很重要的作用。
细究起来,丁一鸣品性中至少有三个非常难得的闪光之点:
其一是敢于担当。别看丁一鸣身板瘦弱,还戴着副眼镜,但不惧强势,如,在红星大队面对李大权以势压人之时,丁一鸣就从不畏惧和退缩,甚至为捍卫爱情敢与情敌不惜拼死一搏,而李大权对此还真的无计可施,也无可奈何,末了,只能与丁一鸣公平竞争。如果说吴晓燕能看上丁一鸣,这一点没准起了很重要的作用;
其二是不恃才傲物。丁一鸣笛子吹得好那是有口皆碑的。要知道‘东方魔笛’这个雅号就是部队文工团里的战友首先叫起来的,后来越传越广,可丁一鸣尽管早就知道自己名气不光在团里,在军营中,包括在民间都越来越大,但却始终保持低调,对谁都客客气气,谦卑有加;
其三是踏实肯干,乐于助人。王建国就曾很有感触地对老团长说:丁一鸣是他见过的小字辈当中为数不多的‘品正、口实、手勤、腿快’的年轻人,尤其是他干事特有常性,入团这些年来能始终一以贯之,这点看似容易,其实不易。
王建国接着说:很多年轻人都非常向往部队文工团的生活,可一旦真的进了部队文工团,短期内或许能做到谦虚谨慎,服从命令听指挥,时间一长便慢慢变得不受约束,乃至行为走样,甚至阳奉阴违了。
王建国是个老文工团了,可谓见多识广,对文工团这样一个年轻人占主体的文艺单位是有着长期、深入而又细致的观察、思考和比较的,所以除了看问题总能抓住问题的关键外,看人更是准确通透。
正因为王建国对丁一鸣有以上良好印象,再加上丁一鸣自己勤奋努力和表现优秀,王建国在升任文工团副团长后没多久,便向老团长和上级组织部门积极推荐,结果丁一鸣很快便被任命为乐队副队长。
虽然队长的职务暂时还是由王建国兼着,不过明眼人谁都看得出来,这位子迟早非丁一鸣莫属。对于丁一鸣这位入团尚不足五年的年轻人来说,这么快就能爬上这个位子已着实令人吃惊了。
丁一鸣现在已不是一名普通的文工团团员了,而是肩负一定领导责任的丁队长。这不,年末之际,丁队长和当年王队长一样按团里的统一安排,率领一支12人的演出小分队下基层做慰问演出来了。
他们行程安排的第一站便是皖省省城,因为预定在此停留时间只有三四天,所以丁一鸣这边将手下在省军区招待所刚一安顿好,那边便赶紧直奔毛大年家。他要专程拜望自己的恩师和师母,哦,还有自己未曾谋面过的小师弟毛晓斌呢。
毛大年对丁一鸣的来访自是十分高兴,双方打从上次江城一别少说也有四年了,故彼此要聊的话题很多。聊着聊着,毛大年便聊到了吴晓燕身上。
毛大年半开玩笑半认真地问道:“你对晓燕从学生时代就倾慕有加,追求不懈,这一路走来也经历了不少的风风雨雨,想来要不了多久,我该吃到你们的喜糖了吧?”
毛大年此言一出,便发现丁一鸣的脸色有点不对劲,接着便听到丁一鸣发出一声深深的叹息。
“晓燕已有别人了。”半晌,丁一鸣才挤出这么一句。
“哦?”毛大年颇为诧异地问道:“怎么会是这样呢?”.
丁一鸣突然端起桌上的茶杯,狠狠灌了一大口后,这才不无伤感地从头开始说起他和吴晓燕之间的感情纠葛。
要说丁一鸣对吴晓燕的追求,那可真是一往情深,痴心不改,且无所顾忌。同学们都知道丁一鸣对吴晓燕追求疯狂,用一句俗话形容,那便是:王八吃秤砣铁了心的。
从江城一中一直追到下放的红星大队,即便碰到李大权这样的‘硬主儿’横插一杆,丁一鸣不但不畏惧,反倒更坚定了决心。
吴晓燕对此是最有感触的。如果说吴晓燕原先对丁一鸣的追求还有点三心二意的话,可经此一段经历的考验后,吴晓燕应该说是被丁一鸣的执着感动了,因而在心底里不说完全,也至少在很大程度上接受了丁一鸣的追求。
后来,丁、吴二人在毛大年牵线搭桥之下双双被部队文工团吸纳,这本是一段佳话为下一段佳话铺就了一条坦途。正如毛大年当初在吴江县医院与他俩进行告别谈话时,心中默默祝愿的:愿这对有情人终成眷属。
可有情人为何最终变成陌路人了呢?
表面看来是丁一鸣为那次‘锦旗和感谢信’之事得罪了吴晓燕,然而深层次的原因却并非那么简单。
最主要的恐怕还是两人的‘心理定位’发生大幅逆转所致。
自打进文工团以后,原来生活中当配角当惯了的丁一鸣一下成为主角了。王队长一度走哪都带着丁一鸣,不光王队长对丁一鸣厚爱有加,连同老团长都对丁一鸣颇为器重。动不动就‘这事交给小丁办就得了。小丁,这小伙子办事牢靠踏实。他办事,我放心。’
反观吴晓燕,据说她从小学一年级就一路当班长,基本上一直当到高中毕业下放,中间偶尔不当班长,那也是团支书什么的。
总之,长期担任学生干部的吴晓燕,意识习惯里仿佛她天生就是个干部坯子,连说话口气中都不自觉地带有居高临下的味道。
现在可好,进了部队文工团,这是个男人掌权的领地,吴晓燕一下被晾到一边去了,那种冷落感让她好不适应,可丁一鸣却越来越吃香,越来越得人望,你叫吴晓燕这心理怎能平衡呢?
再回头说说那件‘锦旗和感谢信’之事,丁一鸣对毛大年解释道:他原本并不想瞒着吴晓燕,可他也知道,只要他把这事对吴晓燕一说,那么依吴晓燕一贯行事作风,这事肯定要以她为主导,他会再次变成配角。可丁一鸣是个男人耶,他骨子里并不想做配角,更不愿意总是被个女人藐视、压制、乃至踩在脚下。
也许,这是丁一鸣在进到文工团后猛然获得的一种男人应示强的‘自我觉醒’。所以说:环境能改变一个人,它不单单改变一个人的外在面貌,更重要的是改变一个人的精神世界。
当然,丁一鸣此后也曾多次试图化解和弥合他和吴晓燕之间为此结下的矛盾和产生的裂痕。但每每谈着谈着,两人便为一言不合而爆发争执,最终总以不欢而散为结局。
到后来,吴晓燕甚至把‘锦旗和感谢信’一事说成是丁一鸣为不让她染手而故意支开她,从而独自领受任务,这就有‘阴谋论’之嫌了。不仅如此,吴晓燕甚至还谴责丁一鸣就是个感情骗子,长期以来一直在哄她、耍她、骗她,这话听起来似有偏执狂的味道?
两人关系闹到这步田地,分手便已是无法回避的事情了,再拖下去也只能徒增烦恼。
毛大年这时突然问道:“你刚才说晓燕已有别人了,你怎么知道的呢?”
“我是听一个我认识的江城战友说的。据说晓燕新交的男友也是江城人,也是我们南京军区某部队的一个军官。”丁一鸣说道。
毛大年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就在这时,晓斌从外面闯了进来,一进门看到穿军装的丁一鸣,便欣喜地叫道:“一鸣大哥,你好!”
丁一鸣没见过晓斌,可晓斌对丁一鸣却见过不止一次呢!当然,那都是在台下看演出时见的。
丁一鸣也立马站起来笑着答道:“你就是晓斌,我的小师弟。对吧?”
“是啊,是啊!这回你来得正好,我正有事求你帮忙呢!”
毛大年正想说什么还没来得及说呢,晓斌便一把将丁一鸣拽到自己房间里了。经过一大半天的策划商量,两人终于商量出了这样一个结果:师兄弟联袂表演一段笛子二重奏《牧场欢歌》。
当晓斌第二天直接跑到权校长那儿说明原委,最后请示是否可行时,权校长当即眉开眼笑地拍板说:“有这等好事,唯恐求之不来,哪有不行之理?另外,到时如观众要求强烈,你们不妨加演一曲,怎样?”
晓斌不敢贸然答应,只能说:“那我得先回去问问一鸣大哥才行哦。”
权校长微笑着点点头,以示首肯,一边嘴里还念念有辞:“东方魔笛,东方魔笛啊,要来淮海中学表演,难得啊,太难得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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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如此说来,这笛子二重奏肯定是要两人合作表演喏!那么究竟是谁来和晓斌合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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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更深层次的原因还是丁一鸣的个人品性起了很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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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听一个我认识的江城战友说的。据说晓燕新交的男友也是江城人,也是我们南京军区某部队的一个军官。”丁一鸣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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