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九章 战 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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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狄虽然撤离了,但是他们接下来的任务并不轻松。
前头自己为了阴鞑子,把城门下的甬道,都堵了个严严实实,这会子敌人退却了,李云宝只得重新带着人去清理。
她发现,堵门的时候自己干的欢快,一点都不觉得累,可这一旦清理起来,就要了她的老命了!
这浸染了油啊、酒啊的木料,可是危险的易燃物品,眼下西北虽然已经进入了十月下旬,可因为地理位置的原因,这边的空气很是干燥。
如果因为在回收这些东西的时候,不小心把它们给点燃了,那就搞笑了。
为此,李云宝只得小心翼翼的收拾着,唉!自己搞出来的烂摊子啊!
等甬道都被清理干净消除完隐患后,白川城的大门这才打开,将士们得以出城来打扫战场。
北狄鞑子撤离的很突然,甚至都没有安排人来收尸,所以城外这些尸体,都得他们来处理。
正正好的,那些染油的木料就有了用处,跟鞑子们的尸首堆在一起,这是烧尸体的好燃料。
李云宝也亲自出了城门来,她领着剩余的闪电队,在单大拿与谢小蛋牺牲的地方,一寸一寸的开始寻找,只希望还能找到他们的尸身。
虽然她心里明白,这样的希望很渺茫。
当炸弹爆炸时,手持炸弹的他们,定是第一个受到冲击的,说不定身体都被炸的四分五裂,再加上,后头那么多的鞑子为了攻城,接连不断的冲锋踩踏,想要找到二人的遗体……这么想着,她心下又是一痛!
可不管怎么说,她都要试一试,但凡能找到一部分也是好的,带回去,好歹也能让谢嫂子,以及单大拿新娶的媳妇,她们有个安慰,能让二人的魂魄荣归故里也好啊!
仔仔细细的搜索了半天,最后在众人的努力下,在隔着他们出事不远的地方,李云宝亲手找回了两把精制的连弩。
李云宝用带着泥土,染满血迹的双手,轻轻的托举着两把已经变了形状的连弩,仔细的用袖口擦干净连弩下方扳机的内壁,清晰的看清楚了上头刻着的名字。
谢小蛋、单大拿!是的,没错,这就是他们的连弩!
这些连弩是沈家军的特色武器,只要被选入了闪电后,每个人都会获得一把精铁制造的连弩,且这把连弩扳机内,还会被浇筑上主人的名字。
他们就如同自家主人的第二条生命一般,不仅是因为每一把连弩,都会伴随他们的主人一生,更是因为,他们是与主人并肩战斗的忠实伙伴!
怎么都找不到他们的尸首,最后能寻回这两把已经变形的连弩,这好歹也算一个安慰。
李云宝把脏兮兮的手,在自己的衣角上使尽的蹭了蹭,而后从胸口掏出一条干净的帕子,小心翼翼擦拭着两把连弩。
擦干净后,慎重的把它们抱在胸前,这才起身一边往城内走,一边小声的喃喃出声。
“谢大哥、单大哥,如果你们在天有灵的话,请附在这连弩子之上,待到战争结束后,我带你们回家!”
等把整个战场打扫完毕,时间已经过去了两日。
因为杜先林的叛变,白川城守将位置空缺,最后张大力与杜先林手下的几名副将商议过后,决定暂时由李云宝来顶替杜先林的位置,暂且镇守白川关。
之所以这么决定,第一是李云宝的身份够了,不要说她如今是堂堂卫国公夫人,是征西军沈大帅的妻子,更因为她是圣德帝亲封的一品忠贤夫人!
第二则是因为,朝廷迟迟未能传来旨意,这也是迫于眼前的形势,才做出的决定。
李云宝也知道眼下的局势,没有推辞便应承了下来。
临时走马上任的李云宝,便开始同张大力一起镇守百川,她值白天岗,张大力守晚上。
直到战后的第三日,她还清楚的记得,这日天气不错,太阳懒洋洋的爬上了天空中,在这干冷的冬季,给将士们带来了些许温暖。
李云宝正在城门楼上方的屋子里,一面研究着行军地图一面烤着火,心里琢磨着,沈兴南这家伙到底跑哪里去了。
这时外头的童副将匆忙跑进来禀报,“启禀夫人,刚刚大帅的先锋队赶到了城下,带来了好消息,咱们的大帅得胜回来了!”
“什么?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李云宝惊讶的瞪大了双眼,不可置信的追问。
“是真的,夫人,咱们大帅得胜归来了,此刻就在……”童副将话还没有说完,便眼睁睁的看着夫人,如同一阵风一样,呼的刮了出去。
目瞪口呆的童副将,心里感慨着夫人的动作敏捷,嘴上还呆呆的,继续把刚才未说完的话吐出,“城外……”
李云宝欣喜激动的从屋子里冲出,快速的跑到城门上方的瞭望口张望,果然就在前方约莫两千来米处远,一支两万多人的精锐骑兵正纵马缓缓而来。
那一马当先的领头之人,身穿黄金铠甲、身姿挺拔,这不正是她刚才还在念叨的沈兴南么!
当自己心心念念的人,终于突然出现在眼前时,李云宝右手捂住嘴巴,眼中满是不可置信,不可置信之后,随之而来的是满腔的欢喜,难以言表的欢喜!
再也顾不上别的,李云宝转身就往城墙阶梯跑去,她要下城去,她要亲自去城外迎接他!
等到城门大开,李云宝兴奋的跑在了最前头,跑出了城门还不算,她依然忘乎所以的往城外跑。
她很想他!很想、很想!她要第一个出现在他的面前迎接他,她有很多很多的话要跟他说……
队伍最前方的沈兴南当然也看到了这一幕,当城门大开之时,从城门内飞奔出来了一个熟悉的身影,这身影的主人,不正是自己日思夜想的妻子么?
虽然心里很疑惑,阿宝她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但这些都不是他眼下需要思考的问题。眼下,他只想飞奔上去,好好的抱一抱她!
本来因为接近白川城而放缓速度的沈兴南,这会子再也考虑不了别的,双脚一夹马腹,手中马鞭一扬,骏马四蹄撒开飞奔起来。
短短不到两千米的距离,马儿转瞬便到了,沈兴南骑马接近李云宝时,他并未减速,而是微微一侧身,伸出他的右手,在马儿飞奔过李云宝身边时,一把把她揽起,顺势捞入怀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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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前头自己为了阴鞑子,把城门下的甬道,都堵了个严严实实,这会子敌人退却了,李云宝只得重新带着人去清理。
她发现,堵门的时候自己干的欢快,一点都不觉得累,可这一旦清理起来,就要了她的老命了!
这浸染了油啊、酒啊的木料,可是危险的易燃物品,眼下西北虽然已经进入了十月下旬,可因为地理位置的原因,这边的空气很是干燥。
如果因为在回收这些东西的时候,不小心把它们给点燃了,那就搞笑了。
为此,李云宝只得小心翼翼的收拾着,唉!自己搞出来的烂摊子啊!
等甬道都被清理干净消除完隐患后,白川城的大门这才打开,将士们得以出城来打扫战场。
北狄鞑子撤离的很突然,甚至都没有安排人来收尸,所以城外这些尸体,都得他们来处理。
正正好的,那些染油的木料就有了用处,跟鞑子们的尸首堆在一起,这是烧尸体的好燃料。
李云宝也亲自出了城门来,她领着剩余的闪电队,在单大拿与谢小蛋牺牲的地方,一寸一寸的开始寻找,只希望还能找到他们的尸身。
虽然她心里明白,这样的希望很渺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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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不管怎么说,她都要试一试,但凡能找到一部分也是好的,带回去,好歹也能让谢嫂子,以及单大拿新娶的媳妇,她们有个安慰,能让二人的魂魄荣归故里也好啊!
仔仔细细的搜索了半天,最后在众人的努力下,在隔着他们出事不远的地方,李云宝亲手找回了两把精制的连弩。
李云宝用带着泥土,染满血迹的双手,轻轻的托举着两把已经变了形状的连弩,仔细的用袖口擦干净连弩下方扳机的内壁,清晰的看清楚了上头刻着的名字。
谢小蛋、单大拿!是的,没错,这就是他们的连弩!
这些连弩是沈家军的特色武器,只要被选入了闪电后,每个人都会获得一把精铁制造的连弩,且这把连弩扳机内,还会被浇筑上主人的名字。
他们就如同自家主人的第二条生命一般,不仅是因为每一把连弩,都会伴随他们的主人一生,更是因为,他们是与主人并肩战斗的忠实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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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云宝把脏兮兮的手,在自己的衣角上使尽的蹭了蹭,而后从胸口掏出一条干净的帕子,小心翼翼擦拭着两把连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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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这么决定,第一是李云宝的身份够了,不要说她如今是堂堂卫国公夫人,是征西军沈大帅的妻子,更因为她是圣德帝亲封的一品忠贤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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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城门大开,李云宝兴奋的跑在了最前头,跑出了城门还不算,她依然忘乎所以的往城外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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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最前方的沈兴南当然也看到了这一幕,当城门大开之时,从城门内飞奔出来了一个熟悉的身影,这身影的主人,不正是自己日思夜想的妻子么?
虽然心里很疑惑,阿宝她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但这些都不是他眼下需要思考的问题。眼下,他只想飞奔上去,好好的抱一抱她!
本来因为接近白川城而放缓速度的沈兴南,这会子再也考虑不了别的,双脚一夹马腹,手中马鞭一扬,骏马四蹄撒开飞奔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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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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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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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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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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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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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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