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四章 种 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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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蒙看着沈家夫妻心里暗暗点头,这对父母倒是不错,他妹崽崽嫁进来想必对方也不会亏待。笔趣阁.
就在于蒙沉思的时候,安哥儿听完父母的话就忍不住了,他站出来挺直了胸膛,看着面前的父母带着些自责又果决的道。
“爹娘,你们都别说了,男子汉要顶天立地,这不是你们教导我的吗?于家妹妹是为了救我受伤,那么也理应我来偿还,身为人子,我怎么能让父母代我受罪?爹娘,别说了,这是我的责任!我不会逃避的!”
安哥儿同父母说完后,他看向于蒙道:“于伯伯,您放心,您说的要求我沈程安都答应了,大丈夫一诺千金。”
要说于蒙前头还是在心里满意的话,这会子看到安哥儿如此表现,他的满意已经表露在了脸上,他点点头道:“很好,那事不宜迟,你且跟我进屋来。”.
李云宝闻言很不放心,还想再说什么,沈兴南却伸手握住了妻子的手冲着妻子摇摇头。
沈兴南抬头看着眼前的儿子,郑重的出声询问:“你决定好了?”
安哥儿也跟着郑重点头回应:“是的,儿子决定好了!”
“不后悔?”
“不后悔!”
“好,那你去吧!”沈兴南见此也知道儿子心意已决,便干脆的点头同意了。
李云宝却在沈兴南吐出了一个好字后,不由的眼泪流了出来,她此刻的心情很复杂,复杂到根本没有言语来形容。
她既心疼孩子,心疼他年纪小小就要失去一半的生命,自己身为人母却无能无力!
她又骄傲,她骄傲于看到孩子已经成长成了一个顶天立地的人,哪怕他此刻还年纪小小,可李云宝却感觉孩子那小身板在自己眼前异常高大!
于蒙看着眼泪婆娑的李云宝皱了皱眉,最后还是道了一句:“不放心的话,你们做父母的便跟着进了吧!”说完便率先进屋去了。
李云宝想着自己亲自进去盯着她到底是要放心些,忙把怀中的康哥儿交给张大力照看,自己同沈兴南相协跟在安哥儿的身后进了屋子。
梁敏华看到丈夫带着人进了了,又见到丈夫朝着自己点头,她便知道丈夫这是已经决定了。
身为苗族圣女,作为苗王的妻子,大事自来都是丈夫这位年轻的苗王做主,别看平日里丈夫都听自己的,但是其实丈夫的脾气也硬,一旦他决定好了便再无更改的可能。
况且丈夫看人的眼光准,如此她便也不再多说什么,朝着沈兴南夫妻点头致意后,便对着身前的安哥儿道:“好孩子,你莫要怕!”
“嗯,我不怕。”安哥儿也接受了梁敏华的好意,乖乖的点头应答。
得了安哥儿的回答,梁敏华这才转身把床上躺着的女儿扶起来,示意安哥儿上去坐好,让两个孩子面对面的盘坐于床上。
做完这些后,梁敏华从脖间扯出一根红线,在线底端居然挂着一个约莫汤圆大小的白玉小碗。
于蒙趁着妻子做这些的时候,他回身对着沈兴南夫妻交代:“一会不管看到什么,你们都不可以出任何动静!”
“好。”沈兴南回答,李云宝也忙点头保证。
接着李云宝便看到于蒙与梁敏华同安哥儿与小姑娘一样,夫妻两人在地上面对面的盘腿而坐,梁敏华从袖口取出药膏在自己与丈夫的中指指尖分别抹了一下,又取出一根有些特别的金针分别扎了一下,然后两人的手指便冒出了血珠。
夫妻俩同时伸出这只手掌心朝下,把血齐齐的滴入了位于两人中央的白玉小碗中。
一滴,两滴,三滴……
在滴完七滴血之后李云宝不可置信的用力眨了眨眼睛,她居然从两人指尖看到了一抹金黄色有没有?
接着这金黄色越来越浓、越来越大,直到最后双双掉入玉碗,这时李云宝才清楚的看到,这两抹金黄色的东西居然是两只活物,像是自己上一世读书时养过的蚕,但是它们是金黄色的!
沈兴南看着玉碗中那两抹金黄,他的瞳孔猛地缩了缩,看向于蒙心底有了底。
姓于,又身怀苗族至宝,年龄也对的上,那眼前的人定是苗王无疑!
玉碗中的两只金蚕甚至有些可爱,它们相互触碰交缠着,还不停的喝着鲜血,于蒙夫妻却仍未止血,依然任由鲜血滴入碗中,直到碗中的血被金蚕喝光又被放满,放满又被喝光。
就在李云宝双眼的亲眼见证下,这两只金蚕化茧成蛾,然后在玉碗上飞舞嬉戏,最后两只又像飞累了一般的齐齐飞到碗中,把玉碗占的满满的,它们就覆在那一动不动。
没过多久它们又起了变化,由刚才的金蛾退化成金蚕,于蒙夫妻伸出了刚才流血的手伸到玉碗边上,两只金蚕都慢吞吞的爬进了他们的伤口,转眼又消失不见了。
金蚕消失后于蒙夫妻的伤口居然和好如初,一丝一毫的痕迹都未留下,就仿佛根本没有受过伤一般,不仅如此,最让李云宝惊讶的是,在那小小的玉碗中居然还留下了一个金黄色的小蚕茧。
于蒙夫妻俩此刻的脸色有些惨白,就像大病初愈一般,但梁敏华没有丝毫松懈,她微笑着对安哥儿道:“我们马上要开始了,好孩子不要怕,一会会就好。”
安哥儿虽然被刚才的那一幕震惊了,但是还深刻的记着刚才于伯伯说的话,他一声声响也不敢出,这会听这位婶婶笑着安慰自己,安哥儿也笑着点头再次保证。
得了安哥儿的保证,梁敏华把玉碗放置到两个孩子中间,同样的取出药膏在安哥儿与小姑娘的中指上抹了抹,然后取金针分别扎了上去。
紧接着刚才那诡异的一幕再次出现,只不过这一回倒是在小姑娘身上上演,在七滴血后,小姑娘中指伤口处也爬出来了一只金蚕,只是对比刚才看到的小了很多。
金蚕顺着血滴落入碗中,然后一口咬上了那碗里的蚕茧,紧接着那被咬的蚕茧开始孵化蜕变成了一只胖嘟嘟的小金蚕,接着两只金蚕在碗中沟通了一番,那新孵化的金蚕也咬了一口小姑娘的金蚕,两只把碗中的鲜血喝光后,又重复了前头李云宝看到的那样,分别爬入了安哥儿与小姑娘的指尖。
等一切都结束后,于蒙与梁敏华双双松了一口气。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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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就在于蒙沉思的时候,安哥儿听完父母的话就忍不住了,他站出来挺直了胸膛,看着面前的父母带着些自责又果决的道。
“爹娘,你们都别说了,男子汉要顶天立地,这不是你们教导我的吗?于家妹妹是为了救我受伤,那么也理应我来偿还,身为人子,我怎么能让父母代我受罪?爹娘,别说了,这是我的责任!我不会逃避的!”
安哥儿同父母说完后,他看向于蒙道:“于伯伯,您放心,您说的要求我沈程安都答应了,大丈夫一诺千金。”
要说于蒙前头还是在心里满意的话,这会子看到安哥儿如此表现,他的满意已经表露在了脸上,他点点头道:“很好,那事不宜迟,你且跟我进屋来。”.
李云宝闻言很不放心,还想再说什么,沈兴南却伸手握住了妻子的手冲着妻子摇摇头。
沈兴南抬头看着眼前的儿子,郑重的出声询问:“你决定好了?”
安哥儿也跟着郑重点头回应:“是的,儿子决定好了!”
“不后悔?”
“不后悔!”
“好,那你去吧!”沈兴南见此也知道儿子心意已决,便干脆的点头同意了。
李云宝却在沈兴南吐出了一个好字后,不由的眼泪流了出来,她此刻的心情很复杂,复杂到根本没有言语来形容。
她既心疼孩子,心疼他年纪小小就要失去一半的生命,自己身为人母却无能无力!
她又骄傲,她骄傲于看到孩子已经成长成了一个顶天立地的人,哪怕他此刻还年纪小小,可李云宝却感觉孩子那小身板在自己眼前异常高大!
于蒙看着眼泪婆娑的李云宝皱了皱眉,最后还是道了一句:“不放心的话,你们做父母的便跟着进了吧!”说完便率先进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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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敏华看到丈夫带着人进了了,又见到丈夫朝着自己点头,她便知道丈夫这是已经决定了。
身为苗族圣女,作为苗王的妻子,大事自来都是丈夫这位年轻的苗王做主,别看平日里丈夫都听自己的,但是其实丈夫的脾气也硬,一旦他决定好了便再无更改的可能。
况且丈夫看人的眼光准,如此她便也不再多说什么,朝着沈兴南夫妻点头致意后,便对着身前的安哥儿道:“好孩子,你莫要怕!”
“嗯,我不怕。”安哥儿也接受了梁敏华的好意,乖乖的点头应答。
得了安哥儿的回答,梁敏华这才转身把床上躺着的女儿扶起来,示意安哥儿上去坐好,让两个孩子面对面的盘坐于床上。
做完这些后,梁敏华从脖间扯出一根红线,在线底端居然挂着一个约莫汤圆大小的白玉小碗。
于蒙趁着妻子做这些的时候,他回身对着沈兴南夫妻交代:“一会不管看到什么,你们都不可以出任何动静!”
“好。”沈兴南回答,李云宝也忙点头保证。
接着李云宝便看到于蒙与梁敏华同安哥儿与小姑娘一样,夫妻两人在地上面对面的盘腿而坐,梁敏华从袖口取出药膏在自己与丈夫的中指指尖分别抹了一下,又取出一根有些特别的金针分别扎了一下,然后两人的手指便冒出了血珠。
夫妻俩同时伸出这只手掌心朝下,把血齐齐的滴入了位于两人中央的白玉小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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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蚕消失后于蒙夫妻的伤口居然和好如初,一丝一毫的痕迹都未留下,就仿佛根本没有受过伤一般,不仅如此,最让李云宝惊讶的是,在那小小的玉碗中居然还留下了一个金黄色的小蚕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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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蚕顺着血滴落入碗中,然后一口咬上了那碗里的蚕茧,紧接着那被咬的蚕茧开始孵化蜕变成了一只胖嘟嘟的小金蚕,接着两只金蚕在碗中沟通了一番,那新孵化的金蚕也咬了一口小姑娘的金蚕,两只把碗中的鲜血喝光后,又重复了前头李云宝看到的那样,分别爬入了安哥儿与小姑娘的指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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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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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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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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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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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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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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