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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兴南番外一 我的独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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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沈兴南生于圣德一十八年大年初一,因为出生在这个有福气的好日子,我的小字自幼便被祖父定下,唤泽年、沈泽年!
    说起祖父就不得不提到我的家族,我的祖父是大圣朝的一等公卫国公,我的母亲是陇西吴氏的嫡女,但是我的父亲名义上是卫国公府的世子沈长信,其实却是卫国公府的二爷沈长义。笔趣阁.
    自小我就知道,我的亲生父亲不仅有母亲这个妻子,在西苑他还有一个我称之为二婶的正妻。
    儿时我不太明白为什么我家的关系为何会如此复杂,等我渐渐长大稍微懂得一些时,我的生母却突然病逝了。
    此后我由祖父、祖母带在身边抚养,这以后二婶对待我越来越好,比对待他的亲生儿子还要好,虽然是表面上的。
    自幼祖父、祖母对我的要求都甚是严厉,不仅要求我习武还要让我通文。我每日的生活就是在不停的习武、读书,习武、读书中度过,我麻木的坚持着。
    直到有一天,二婶带回了一个娇柔可爱的小姑娘回到府中,在日复一日的接触中,我慢慢的喜欢上了这个可爱的小姑娘,我想那应该是喜欢。
    她会在我习武受伤时帮我呼呼,问我疼不疼,会为我流泪帮我包扎伤口;会在我读书疲乏之时给我泡茶,给我讲故事逗我欢喜,那时的我觉的她是这个世界上对我最好的人。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她用自己的温柔与善解人意走入了我的心底,成为了我最深爱的人,她便是我青梅竹马的恋人贾美丽。
    那是圣德三十五年那一年我十七岁,因为当街制止了一名当街骑马的女疯子,自此后我的人生生了天翻地覆的改变。
    被赐圣旨要我同那女疯子完婚之时,我只觉的万般无奈,虽然很是对不起丽儿,但是为了卫国公府一府上下的安危,我屈服了。我费尽心力,也才求得祖父与那女疯子的父亲同意,他们最终给我的丽儿许诺了一个妾的名份,在女疯子进府后一年我便可以纳了丽儿。
    我本来是已经想好了的,等把那女疯子取进府来,我便把她当祖宗一样的供着便是,只要她不影响我与丽儿在一起。
    可让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那女疯子真不愧是女疯子,居然在大婚之夜给我用了春药,让我与她成就了好事,我是娶了她,但是我从来就不打算碰她,这女疯子让我觉得自己男性的尊严受到挑战,更痛恨自己背叛了与丽儿的海誓山盟!
    从此以后我对女疯子的态度由讨厌转变成了厌恶,我愤恨羞恼之下不顾先前同她父亲协商的那样,第二日我便大肆操办纳了丽儿为贵妾,自那以后我再也没有跨入那女疯子院子半步。
    我从来不知道原来还有女人是这样的,这叫李云宝的疯子不仅疯而且还刁蛮任性、毫不讲理,在府里头打骂下人算小,她甚至还敢公然顶撞我的父亲、二婶,一点都没有把我堂堂卫国公府众人放在眼中。
    后来她怀孕了,这个孩子是那一夜下的产物,这个孩子并不是我内心期待的孩儿,更何况他的母亲还害的我的丽儿早产,害的我的杰哥儿提前来到人世,我讨厌他的母亲,连带的也不喜这个儿子,每当看到他我便会想起那一夜的耻辱,是的这个儿子只让我觉得耻辱!
    我本以为我跟李云宝这个疯子会这么过一辈子,可当圣德三十八年一纸抄家下狱的圣旨到来时,打破了我所有的一切,包括地位身份、包括那个女疯子。
    我清楚的记得抄家下狱的那一夜,这女疯子居然出乎我意料,她以一种陌生人评判的眼光看我,全然没有了以往的执着爱慕与疯狂占有。
    这个还不是最让我吃惊的,最让我不可置信的便是,她居然把儿子带在了身边,她居然小心翼翼的关心着这个,自从出生以来她便从来没有正眼看过的儿子!
    以前她对待这个儿子,只会不断的用银钱来证明她的母爱不是吗?怎地如今却如此反常,一副为母则强的模样?她这般难道是为了演给我看吗?
    带着这样的怀疑我在监狱中渡过了无比煎熬的那段日子,这段日子中,我送走了我最敬爱的祖父、祖母,在我看不到前路万念俱灰之时,那女疯子居然通过狱卒的手给我送来了一件棉袄、一双棉鞋,我觉得很是诧异,同时心底又在怀疑,这女疯子又想搞什么鬼?
    我想着反正我现在都已经沦落于此了,还有什么好让她图谋的?想必任凭她再怎么作也是起不了什么风浪的,如此我便收下了衣服,决定留心看看她下一步准备如何,只是这衣服鞋子我顺手递给了父亲沈长义,狱中寒凉父亲的身子可能会受不住,如今我已经失去了祖父、祖母,我不想再失去唯一的父亲!
    后来卫国公败了,这大圣朝再也没有了卫国公沈氏,我们被夺了丹书铁券,全府上下被配去往了极北。
    去极北的这一路上,我再次觉了女疯子的不同,我会忍不住的去注意她,观察她,虽然我很痛恨鄙视自己的这一举动,但是每每鄙视完,我却又会忍不住自己内心的好奇,再次不自觉的留心她。
    这女疯子就如同换了一个人般,变的我都不再认识。她的眼中没有了偏执与疯狂,她现在的眼里只有豁达与温柔,且浑身上下没有了往日的刁蛮,全部被一种温暖、淡然与母性光辉充斥着。
    我想如果这就是她最新的手段,想引起我的注意的话,不得不承认她成功了!
    她无时不刻的不在关心照顾着安哥儿,把这个我从来不曾好脸相待,不曾关心过的儿子照顾的很好。
    她没有让安哥儿同杰哥儿、宗哥儿他们那样让他自个赶路,而是每日都把孩子牢牢的固定在胸前抱着,为了怕孩子冻到一路上都把孩子裹的紧紧的。
    一路上她一改往日的作风,人不仅聪明还很是体贴,不但花钱给我去了枷锁,还会偷偷摸摸的买些吃食给孩子补充营养,虽然她现在看我就如同一个陌生人一样,而且从来不主动跟我接触,有时候给我送吃的都是让安哥儿拿来,她从不会亲自递吃食给我。
    不过很好笑的,在她花银钱给我疏通时,在她让安哥儿拿吃食给我时,我都能清楚的从她的眼中看到那浓浓的不甘,我确认过很多次,是的没有错,就是不甘!
    我不知道这人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复杂、奇怪,但她现在这样的态度,无疑的让我轻松自在了不少,起码她不疯的时候还是一个好女人,我想着,让我跟这样的人过一辈子我还是愿意的,最起码的尊重跟相敬如宾我还是能给她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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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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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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