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喜棉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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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物品倒也不多,而且牡丹早就收拾的停当,鱼蝶儿一声令下,几个奴才一人拿上一些,便要出门了,那边小喜子站在那:“姑娘,太子让奴才来请姑娘先别这么忙,等那边收拾好了再搬也不迟呀!”
鱼蝶儿清淡道:“太子人呢?”
小喜子嗫嚅着道:“太子去送琳琅郡主了。”
呵!还真是两边不耽误,鱼蝶儿心里很是反感。
“走!”鱼蝶儿轻轻吐出一个字,领着奴才们便扬长而去,她的气不是冲小喜子,或者也不是冲鹤炎,只是不希望哪一日琳琅郡主再来羞辱自己,下月,她便会与太子大婚,正式并长期的入住到这储青宫里来了。何必多添难堪。
走至院门,她忽然想起什么似的,停下步子转头对小喜子道:“幽兰轩的奴才我打算都带过去,太子回来你跟他说一声,若是他不愿,你让他来找我。”
之前鱼蝶儿很多顾虑不想带着她们去,但是今天遇到琳琅以后,她改变了主意,以琳琅的性子瑕疵必报,性格乖张,就算自己走了,可能也会难为这几个奴才,况且牡丹与秋莺还打过她,她肯定不会善罢甘休,与其在这接受郡主的报复,不如就跟着自己还好过一些。
小喜子没有表现出惊讶,像是料到了一样,神色凝重道:“奴才明白,她们几个能跟着姑娘是她们的福气,太子殿下想必也会理解姑娘的做法。”
他依然称呼自己姑娘,鱼蝶儿心里倒是暖暖,有些事情,有些情谊并没有因为自己升迁而变异。
牡丹,小钱子她们倒是面面相觑,一时没反应过来,姑娘这是要带上自己?一同到喜棉宫?以后还一直伺候着姑娘?不用留在这里?
本来她们也是一直希望能跟着去,只是又怕不能如愿,所以一直未敢向鱼蝶儿提起,而且心里也有着自卑,因为她们之前都是粗使宫婢,是白公公想着鱼蝶儿不过是一个民间女子,没把她太看重,所以派了几个低等的宫婢破格做了贴身侍女来伺候鱼蝶儿。
眼下她们看着姑娘官升一品女官,司务监肯定会派训练有素的高级宫女来伺候,姑娘就未必瞧得上自己了,若是提了,反而让姑娘为难,所以一直拖着没说,今日秋莺鼓起勇气想说,但是看鱼蝶儿从园子里回来就面色不佳也没敢开口。也有想过几人一起去求太子,跟着姑娘哪怕做个洒扫之类的也行,但是太子这几日也没怎么露面,而且太子也未必会同意。所以这个念头一直被搁在心里。
现在姑娘居然主动开口说带上她们一同去,真像做梦一样,心里又是激动又是不敢相信。秋莺狠狠地掐上一把自己的腿,真疼,应该不是做梦。姑娘没嫌弃她们,是真的要带她们一起去。秋莺咧开嘴傻笑。
鱼蝶儿看几个人都是一脸木然,还有个只知道傻笑的,便故意瞪着她们道:“怎么?不想跟我去?不想去的可以留下。”
“去!去!奴婢早想跟着去,只是怕姑娘不允。”牡丹回过神终于露出了笑脸,一扫几日来的阴霾。
其他几人也是欢喜不已!
姑娘说带她们去,那自然是铁板钉钉的事了,皇御女官乃御侍卿,按品级来说,是掌管所有女官宫女的,有册封,升降宫女女官权利的人。虽说前朝时此职位已空缺,但现在既然启用了,就算皇上没有表明这官职的具体权利,但也是不容小觑,她说要带,便连内侍监的人也不敢不允,所以几个人倒是把心放到了肚子里。
干起活更卖力了,一行人连加上路上的功夫不消三个时辰就全都搬过去了。
喜棉宫是后宫之中的一座宫殿,是前朝的一名妃子的居所,位置好,宫殿也大,不知为什么这一朝却未赐给妃嫔。
打眼一看,还真是未修缮好,整座喜棉宫看起来是空置废弃已久的,连脚下的砖石因为太久无人踩踏,砖与砖之间的细缝里也长出了高矮不低的杂草,宫墙,长廊与柱子上也都已斑驳褪漆。入目处一片荒凉破败,十几个太监正在院子里拔草的拔草,刷漆的刷漆。
“大人,时间仓促,所以还没清理完,殿内已经都打扫好了,大人进去看看,不合心意的属下马上命奴才调整。”管事的在一旁赔着笑脸。
鱼蝶儿微笑了一下,应了一声,因为这事也怨不得人家,是自己太心急了。
因为已到晚间了,所以宫内灯火通明,一弯新月划过精致的角楼,给这喜棉宫洒下一片朦胧昏黄的光,显得神秘而安静。
而且看着荒凉是荒凉,但是这喜棉宫归建可真是不小,朱漆门,琉璃瓦的重檐屋顶,院内面积开阔,看着架子怎么也是个处于高位的妃子的宫殿,好好拾掇拾掇倒也大气。
几个奴才也没在意这宫殿的破败之象,也是只顾着感叹这宫殿之大,比幽兰轩可是大了十几倍啊,牡丹甚至想到这么大的地方,从新植些花草树木,再弄个菜园都是绰绰有余。所以都是乐不可支的。
这里不仅面积开阔,细节上也是奢华用心的,正殿的黄琉璃瓦,镶绿剪边,廊下的殿柱是圆形,刻着龙头,殿内的柱子上刻了龙身龙尾,几跟柱子用一条雕刻的龙连着,龙头在檐外,使这宫殿散发着一种帝王的气魄。
鱼蝶儿此时就站在廊下的龙头雕刻之下,她轻盈有态,神情柔和,并无半分凛冽,但却有一种叫人说不出的敬畏和顺服感。
进了殿阁,个个屋子确实已经打理的像模像样,桌椅、花几、屏风、床榻……样样俱全,材质也都算的上不错,花瓶里竟然也都插上了新鲜的花,这管事的倒是有心了。
值班宫女住的偏间也比一般普通的宫殿要大了一些,格局方正,里面的摆设也很规整,看的牡丹、秋莺一阵欢喜,要是值班时在这样的屋子里,真是太好了。
宫中的普通宫女太监,杂役之类的奴才的住所是不在宫中的,除了值宿的要在宫里值班,守夜,其余的在晚间关闭宫门之前都要回到宫外统一的住所,早上再到宫里换差。那居所是很简陋的,好些个人同住一屋,一个大通铺,个人物品也是放在床下或角落,连个箱子柜子都没有。
幸运的被分配到各宫侍奉妃嫔的,就可以随着主子一起住在宫中,宿在本宫中的配房或耳房,负责一个宫的洒扫、守夜、等一切事务,生活居住条件肯定是比宫外的居所强百倍,如果级别高的首领太监,女官之类的,居住条件也会相应改善。像宫里的大太监就有着单独的一个院落。
而牡丹之前是杂役,是要到宫外住的,伺候鱼蝶儿之后,才随着在幽兰轩的耳房居宿,已是大大的满意,现在这值班房和二跨院后的耳房偏殿可是比幽兰轩的好太多了。
而像鱼蝶儿一个女官,虽然是一品,但是能有这样大的宫殿也是天大的恩赐了,可见皇上对其的重视,主子前途无量,奴才才有好日子,她们自然很是开心。
几人欢欢喜喜的跟着鱼蝶儿到处看着这个未来长居的宫殿,总共三进院,第一进是正殿加寝殿和侧殿偏房,二进院也是房屋多间,库房、书房……。
喜棉宫的内膳房也是在二进院里。
“大人,喜棉宫的内膳房已经清扫好了,厨具也有着一些,大人先凑合着用,明日属下便派人送一批新的用具过来,因为申领物品要向司膳监的领事汇报一声。”管事的禀报道。
被他一说鱼蝶儿才想起,自己还没吃晚膳呢。
“皇上已下旨在这宫侧兴建一所药膳堂,由大人掌管,用来制作药膳食奉于皇上食用,需要的食材与所需用料届时与御膳房采买一起,药材或者其他别致的食材由大人自行申办。”管事的传达着信息。
鱼蝶儿点点头,她当然明白,皇上的膳食何其重要,前两日自己是在储青宫的膳房做的,皇上是放心的,毕竟能入储青宫的人都是仔细筛选了的,住了这喜棉宫,往后人也会杂了,安全起见肯定是另建一座膳房,派侍卫把守,食材由御膳房提供,药材由太医院,司膳监提供,才比较稳妥安全。
可是这膳房未建,自己也已经搬出了储青宫,那明日皇上的膳食去哪做呢?
别说明日,就现在,自己的晚膳还没着落呢?她一面想着,一面随着管事的往下一进院里走。
进入三进院,一行人都一惊,原来三进院没有房屋,只是个大园子,真是奢侈,花树足有数十株,株株挺拔茂密,此时正是满树花朵,朵朵纯白,泛着骨瓷一样的光泽,风动花落,千朵万朵的落下,地上铺了数层,如雪初降,壮观至极。
除了大面积的花树,侧边还有亭台楼阁,曲径通幽的,很有意境,其中一座亭子整体都由檀香木雕刻而成,极尽奢华,亭柱上雕刻着展翅欲飞的凤凰。亭子里的桌子竟然也是白玉而制。
“一进院子只栽花木,真是奢侈,这喜棉宫的主子是何许人?”鱼蝶儿心生好奇,向管事的问道。几个奴才也竖着耳朵想听,因为这宫殿是前朝妃子的居所,时至今日谈起的人甚少,知道的人恐怕也只有些上头人,和在宫中的老人了。
“大人,这喜棉宫两朝未有妃嫔入住了,属下在这宫中当差时,这就是空置的,不过倒是听年头久的老太监说起过,这是当今圣上的皇爷爷的一位宠妃的居所,当时贵妃之位以满,为了这宠妃,又追加了一位贵妃封号,还扩建了这座宫殿给予居住。”管事的皱着眉头说着,像是在回忆。
“那怎么这两朝却未赐给嫔妃居住呢?”鱼蝶儿问出疑问,像这样规模的宫殿,奢华的细节,修缮一下可是竞相争抢的好地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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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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