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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〇四章 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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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鸣沙城,如今实打实地成了一座兵城。笔趣阁.十五万大军集结于此,挨山塞海、车马骈阗,城中容不下的部队,便只好在城外扎起营寨,暂时安顿。
    三军将帅之中,种师道为本次伐夏主帅,三军合一,鸣沙城内,他也担负起了主帅的职责,节制三军。种师道用兵极稳,不会轻易冒险,因此,在粮草未足,粮道未稳的情况下,他不会下令大军继续前进。当然,对于本次伐夏过程中,刘法冒险出击,击败察哥、狂飙突进的事迹,种师道还是十分佩服的。见到刘法,他便真心地夸赞一番。不过,当刘法言道,此番功绩当归监军杨大人时,他也着实吃了一惊。当了解了刘何部一路的进军细节之后,他便笑着感叹:“真是长江后浪推前浪啊,此等战法吾辈当习之!”
    而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通过杨帆对战局的认识、对下一步作战的谋划,以及现下对军队生活方面的建议,种师道对于这个羽扇纶巾、模仿周瑜(杨帆其实是模仿的诸葛亮,不过此时诸葛亮的形象普及不广、事迹也未经神化,所以种师道以为他模仿的乃是‘羽扇纶巾,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的周瑜周公瑾)的年轻人更是刮目相看:杨帆并非像童贯之流那样胜骄败馁,轻言进攻或撤退,而是依据实际情况,凡事制定详细计划、准备万全之后,才按部就班的实施。便是前些日子的飙进,看似冒险,实际出兵之前,刘法、何灌、杨帆已经推演多遍,在确保成功机率八成之上,才果断出兵的。对于接下来的进攻计划,杨帆所提策略皆是针对宋军的软肋所在,尤其是火器攻城的详细部署,更是让他大开眼界。
    总之,原本以为攻破兴庆府只是痴人说梦而已的种师道,如今已经信心满满、亲自动员,只待粮草到位,便兵西夏国都。
    五月二十八,粮草眼见就要备齐,详细严谨的进军计划也已经制定完成。种师道正欲令刘法、何灌的三万大军作为先头部队,即日出,却不想宦官谭稹,八百里加急,带了赵佶的诏令,来到鸣沙城......
    ……
    宣和元年五月,西夏向宋臣服求和,宋诏令罢兵。
    对于这样的结果,鸣沙城中的许多将领自然觉得可惜:如此占尽优势的情况下,不趁机攻取兴庆府,待西夏缓过劲来,怕就没有今日这般容易了。至于“臣服”,对于西夏这种没节操的国家来说,不过是家常便饭罢了,它向来是打不过人家就向人家“臣服”,但攒足了实力,便会重新与人分庭抗礼。现在的西夏,就像一只被猎人打伤,正在装死求可怜的狡猾狐狸,一旦让它回过气来,它随时可能咬你一口。
    不过,罢兵的诏令已下,此次伐夏便已画上句号,再可惜也终究不能违旨出兵。何况,此次伐夏也是胜果斐然,横山之地如今已全归大宋,这对于西夏来说,近乎城门大开,宋军随时可以大兵压进,灭掉西夏——此次大战之中,见识了火器威力的刘法、何灌等人,坚信只要宋军再多装备一些这样的武器,这点还是不难做到的。
    对于杨帆来说,此次出征,除了帮助大军取得胜利之外,一个更重要的收获便是对北宋西军的战力有了一个直观的认识。北宋军队大多软弱无能,唯西军骁勇善战,这个历史上普遍的观点,经杨帆验证基本属实。当然,这支西军在军纪、意志等方面仍存在许多问题,但它不失为一支可战之军。
    可是,就这样一支放眼此时天下,都算得上劲旅的部队,在以后的伐辽与御金之战中,却一败涂地,就此湮没。这绝对不是部队战力的问题,在杨帆看来,拥有这样一支部队,大宋至少守住都城不会有太大的问题,之所以后来被金军破都灭国,正应了后世的一句话:不作就不会死。
    这点,在杨帆回京之后,已初露端倪。
    大军得胜,班师回朝,朝庭接着便按功升赏、犒劳三军。此次大胜,随军出征的大多数将士皆有升赏,比如童贯、杨帆加赐虚衔;刘法、刘仲武官晋三阶等等。这在世人看来再正常不过,但细心之人也会现,此次对于种师道部的升赏颇为玄妙。种师道此前已官至保静军节度使,此次亦如童贯、杨帆一般没有实职性的封赏,但他的副将刘延庆、杨可世此次却以功累迁鄜延路和环庆路总管,这可是能够执掌一路军权的实职,与原先在种师道手下做副职相比,虽然官阶相差不大,但权力却是不可同日而语。这看似合理不过的安排,其实稍加用心,便能体会到赵佶或者说童贯的意图:分化种家军,抛开那个不听话的“老种”,将西军纳入自己的瞎指挥之下。
    对于这样的作死行径,以杨帆目前的身份和地位,也阻止不了什么,他只能祈望这几年童贯的脑子不要抽风才好。
    “单于一平荡,种落自奔亡。收功报天子,行歌归咸阳。”大胜归朝,西夏臣服,汴梁城内一时间诗赞歌庆、欢欣鼓舞,这种情势下,杨帆自然也有许多的应酬要赴,世事暂时升平,他也就且行且乐、赶紧休息一下了。
    岳飞四兄弟归朝途中便回乡探亲去了。算算日子,岳飞媳妇刘氏应该快到分娩的日子,杨帆归朝途中路经河南之地,便让他们兄弟四人回家一趟,报个平安,待岳飞的孩儿出生之后,再回开封报到。临行之前,岳飞便效仿起林冲来,非要让杨帆给自己未出世的孩儿起个名字。杨帆这次倒是应得痛快——这本就是不用动脑子的事情。
    “嗯!就叫‘岳云’吧,不管是男孩还是女孩,这个名字都合适。”
    回到京城,听闻岳飞的孩子即将出世,周若英倒是急起来,几次自怨自艾地与杨帆说起自己怎么还不见喜。杨帆只好笑着告诉她,自己是算着日子在刻意地避孕呢,女人要孩子的最佳年龄是在二十三岁,不着急!可是刘若英只当杨帆是在安慰自己,更感愧疚,竟是要杨帆纳起妾来。好吧!小别胜新婚,也为了让妻子放心,这段日子杨帆便每夜里辛勤地耕作起来......
    六月的天,骄阳似火,没有一点的风,春来苍翠的隋堤烟柳,也无精打采地垂着,鸟儿停在檐下,小狗趴在阴凉之处伸长舌头喘个不停,只有那树上的知了仍然在不知疲倦的叫个不停。
    在这个慵懒的夏天,“和平”成为宋金辽夏的主题。夏向宋臣服纳贡,大宋诏令罢兵;辽向金割地求和,金国暂止兵戈。宣和元年的这个夏天,和平女神的光辉终于照耀在这片古老的东方大地上。
    然而,就像这炎热的天气正酝酿着暴风雨一般,这表面的和平之下,各国也在厉兵秣马,准备迎接更大规模的战争。宋金自是不说,两国取得巨大的胜利之后,虽然暂时答应对方的求和,但赵佶梦想开疆拓土、阿骨打更是必灭辽国而后快,两国不过是让自己的军队借机休整罢了。另一边,夏辽在此前的战争中节节败退,好不容易迎来这喘息之机,两国自然不会坐以待毙。西夏,察哥所率精锐尽失,李乾顺便再选精兵、重建铁鹞子;辽国,认识到那结娇兵怠将难以敌挡如狼似虎的金人之时,燕王耶律淳便招募辽东饥民,广纳民间豪杰,欲打造一支可战之师。
    辽,南京路蓟州。
    蓟州南距沧溟,西连太行,东放碣石,北负长城,可谓四通八达。此地本是辽国重镇,农桑达,经济繁荣,但近年来受到辽金之战影响,又加之自去年来这一带大旱,饥荒连年,辽庭非但无力救济,甚至赋税仍有加重。如此一来,现在的蓟州已是一副民生萧条之象。
    贫生贼,饥生寇,蓟州又西连太行,群山叠嶂,因此,自去年来便有许多饥民进山落草,蓟州之地6续出现几股大的山贼势力。
    这几股山贼中,以九龙山的一伙最为势大,其头领名曰宫明,手下悍将数十人,自半年前进山以来,聚得饥民五百余人,不时地向附近官府“借粮”,向周边豪绅“借钱”,一时间闹得蓟州之地的官府士绅成日里胆战心惊。
    然而,一来辽军此时正与金人对峙,凭借各州府的留守力量,根本无力消灭这些山贼;二来来自燕京方面的消息,燕王有意招安此股势力,充实怨军,因此地方上上奏朝庭,请求派军来剿的折子也都被驳了回来。
    九龙山,峰峦叠翠,百鸟欢歌,清风徐徐,实是夏日里避暑的好地方。主峰黄花岭上,几排木屋依山而建,木屋周围,不时地有一队队的喽啰巡逻走过。这几排木屋的正中央,是一间相对较大的厅房,名曰:聚义堂。聚义堂门前,两排手执长枪的精悍喽啰值守着。看样子,今日这堂内,山上几名当家正在与什么人商议些要事。
    时值炎夏,房间的窗户均敞开着,山风吹来,堂内之人交谈的内容便隐隐约约地传到堂前这些喽啰耳中。
    “......宫大当家纵横宋地多年,实是英雄了得的人物,如今屈就这九龙山,岂不可惜......”
    “......某不过是看不惯这世间不平之事,带着一众兄弟讨口饭吃罢了,有什么可惜不可惜的......”
    “宫大当家此言差矣!大丈夫立世当建功立业、名满天下,岂可安事一屋......我家燕王最敬英雄......”
    “......我等立身江湖,自由惯了......”
    “贾二当家此言差矣!如今天下风云变幻,宋、夏、辽、金战事不断,本官亦知几位当家已不容于宋庭,更为金人所痛恨。这九龙山亦或这天下,若是哪日为宋金所得。那时,几位当家还有立身之地?如今诸位可以说是与大辽同休等戚、祸福共之,只有抵挡得住宋金,才可在这天下安身立命。这也是燕王殿下在皇上面前保下几位的原因所在......”
    “......”
    “......我等归顺有何好处......”
    “几位当家可执掌怨军一营......”
    “何为怨军?”
    “怨军乃这几年燕王新招募的军队,主要由辽东之地饥民组成,取名报怨于女真之意,燕王欲将其打造为大辽精锐之师。所谓千军易得,良将难求,几位当家执掌怨军一营再合适不过。而且,凭着诸位的本事,以后率领部属建功立业不在话下,介时定能升迁......”
    “这么说,我们要吃辽国的皇家饭了?”
    “正是......”
    “此事事关重大,宫某还需与兄弟们商议之后,才能定夺。还请大人在此等候稍许,我等商议好了之后,再来回复大人。”
    “几位当家请便,余某在此静候佳音。”
    那宫明便领了其他几位当家,前去召集兄弟商议此事。而这位余姓说客则站起身来,走到那“聚义堂”的牌匾之下,负手而立,胸有成竹。他对自己的说辞很是满意,更关键的是,在这种战火连年、民生凋敝的环境之下,山贼也不是一份很有前途的职业,过得也是刀口舔血,饱一顿、饥一顿的日子,比不了那些吃皇家饭的军队旱涝保收。对于招安之事,那宫明等人显然已经动心。
    果不其然,一个时辰之后,那宫明以及名叫贾亮的二当家回到聚义堂,俯向他施礼道:我等愿为燕王效犬马之劳,赴汤蹈火,万死不辞......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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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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