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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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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悠闲的日子,总是很容易度过,柯文的伤势一天天变好,双腿也能慢慢地站起来,缓缓走上几步不成问题。
    什么都好,就一点不好,艾莉丝家的恶亲戚们天天上门骚扰,为了宝贝真是勤快,脸都不要了。
    好几次,柯文还被伤及池鱼,一群人用不屑的眼神看着他,一口一个废物地叫着。
    柯文当时就差点忍不住了,唉哟我这暴脾气,如果不是身体问题,一定要撸袖子上了。后来想想,也不值当,总不能一言不合拔刀相向吧。被狗咬了,难道要咬回去吗。
    不过柯文的退让,却在镇子上渐渐传开了,艾莉丝捡了一个废物回家。
    由于柯文是个新面孔,没有两天大家都知道了他是个外地人。顶着废物加云游苦行僧的名头,倒让一些镇子上的人,专门跑到艾莉丝家看新鲜。
    原本柯文每天下午还喜欢坐在屋子外晒晒太阳,自从被人围观后,只能躲到房间里,眼不见心不烦。
    双腿能动后的第一时间,柯文就让艾莉丝替他收集了一些木皮干草,晒干后平铺在地上,算是地板床。
    照柯文的意思,总不能让人家小姑娘天天睡在椅子上吧,再说了,自己作为亡灵,每天并不需要睡眠。
    柯文闭门不出,没过几天的功夫,镇民们又编出了许多香艳故事。
    好嘛!原本就顶着一个废物名号,现在一些喜欢艾莉丝的小男孩们,也开始不断来找他麻烦。什么用弹弓弹他,丢纸条下战书的。
    至于吗!柯文真佩服这些孩子们,不是哥们吹牛,再来十个也没问题!
    艾莉丝倒是早出晚归,没有办法,家里一下子多了一个人。本就赤贫的她,只能在野外多收集一些食物。
    为了让柯文更快恢复,她还要每天去一趟河边捞鱼。第一天拎着鱼回来,让柯文想起了剑齿虎,认认真真跟她讲了一晚上,她也没有听进去,每天晚餐必有一道小鱼熬成的汤。
    柯文无奈,这小妮子倔得狠,没有办法说服她,这人情算是欠上天了。每次吃饭都要吃一个豆豆果,还得连声说饱了饱了。
    不赶紧说饱了,小姑娘还会准备更多食物。柯文倒是想阻止小姑娘的这一行为,反倒没有什么效果,艾莉丝的韧性比他想象中要足。
    每天也没什么事,几天下来,柯文倒是对这个镇子有了更多了解,晚上和艾莉丝的交流,让他得到了许多这个世界的情报。
    镇子有一个非常梦幻的名字‐‐童话镇,也不知道是谁取得这名字,柯文表示很佩服。
    与艾莉丝闲聊过后,柯文反倒觉得童话镇有些不恰当,叫巫师镇会更加合适。
    原本那些印象里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巫师们,在这个镇子上比比皆是,连艾莉丝也是一个巫师学徒。不夸张的说,这里的巫师比例,可以达到恐怖的4:1!而其他地方,民众与巫师的比例,据说千里挑一。
    柯文知晓巫师这一称谓后,算是彻底死心了,将魔法师、术士这类错误称呼全部抛弃了。以前魔法塔什么的,以后知道统一叫巫师塔了。
    据艾莉丝讲述,这片大陆名叫希利多斯,是一个非常大非常大的世界,这是艾莉丝的原话。
    大到什么程度不知道,姑且当做欧亚大陆来看吧。
    童话镇应该位于整个世界中部,往南是人类王国,往北是无尽森林,无尽森林这个叫法与柯文称呼的无尽之林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希利多斯世界号称百族林立,族群众多,除了人族还有好多好多的种族,好吧,猜对了这又是小姑娘的原话。
    柯文并不惊讶,心里回想起森林议会的大军,光表面上接触的种族就有蓝精灵,山岭巨人,牧树人,小鹿精等等。
    根据艾莉丝的情报,这个世界上还有柯文曾经幻想过的超级神兽‐‐巨龙,这个种族小姑娘记得特别清楚,因为从小她看的故事里,大部分都会描写勇者战恶龙!
    希利多斯世界,柯文归纳了一下,加入自己的理解,现行的职业者有三种类别。不过人家小姑娘可没这么说,她原话是具有超凡力量的人类只有三类。
    一条道路是战士,统称物理职业者,走炼体流。依靠不断开发身躯潜能,最终拥有飞天裂地的能力。
    另一条道路是巫师,统称法系职业者,汇聚元素,掌控自然界分布的元素魔力。身躯会较为虚弱,当然只是和同等级的物理职业者相比。传奇法师肉体力量,并不下于一名高阶战士。巫师们往往有着很强大的施法能力,给予一位传奇施法者充足的时间去准备,甚至能轻易消灭一个小王国。传奇级别的施法者大都掌控了禁咒,拥有类似核武器一般的超强法术。
    最后一条道路就是牧师,统称圣职者,他们付出信仰,从神灵那里获得强大的力量。信仰越纯粹,自身实力越强,而且这种强大跟信仰神灵的神力等级,没有任何关系。强大神力的神灵,麾下圣职者不一定就比微弱神力的神灵,手下圣职者要强。
    圣职者强力与否,只和神灵的神职有关,掌管战争的神灵圣职者,一定会比掌控农业神灵的圣职者要强。他们内部有点复杂,同样区分为物理圣职者和法系圣职者。
    由于柯文目标想要封神,聊到这个话题时,倒是跟艾莉丝问了不少关于神灵的话题。
    可是。
    “艾莉丝不清楚。”
    “艾莉丝不知道啊。”
    “艾莉丝不懂。”
    一双充满迷糊的大眼睛看着你,你还能怎么办。
    再来说说实力分阶的问题,物理职业者,划分起来非常简单。一二三四五,五个阶位,再往上就是英雄阶,传奇阶,乃至传说中的半神阶。法系职业者也差不多,一、二、三、四、五环,同样有英雄阶,传奇阶,半神阶。
    两者之中有一个很重要的差异,法系职业由于需要掌握的知识较多,所以职业者的年龄要比物理职业者大上很多。这个世界里,人类同样有一百岁的寿命,物理职业者在35岁达到巅峰,之后如果没有突破英雄阶,肉体的力量就会逐渐衰弱。而法系职业者,往往是在45岁,知识点修满,学识达到巅峰才可以突破到英雄阶。
    同阶的法系职业者,要比物理职业者年级上大上十岁。
    法系职业者还有一个小区别,由于一环,二环巫师掌握的法术位太少,他们一般只被称为学徒,叫法上,大多沿用一环学徒,二环资深学徒,三环见习巫师,四环巫师这样子的称呼。童话镇上的物理职业者太少,所以艾莉丝对物理职业者搞不太清楚,只是着重强调了巫师这个职业。
    柯文在心里对比了一下,其实这个分级可以和系统分级相互交替来看,一阶0-9级,二阶10-19,三阶20-29,四阶30-39,五阶40-59,英雄阶60级以上,传奇75级以上,半神90级以上。
    系统给出的数据,在前五阶还好,到英雄阶之后每个等阶相差15级。最奇怪的是五阶到六阶英雄阶,这中间要多出10级来,系统并没有什么解释。
    不过结合艾莉丝的说法,柯文有自己的推测。这是一个类似识障一类的门槛,五阶以后,突破英雄阶的人物很少,大约万里挑一,而成为传奇的,更是不足百万分之一。所以半神是传说,封神就是神话了,希利多斯世界万年以来,并没有新神登临神座。
    柯文有点好奇,按理说一个16岁的少女,从哪里接触到得这些东西。
    不过艾莉丝的回答有理有据,“因为我没事就看书啊,我最喜欢冒险故事了。”
    这个答案不得不说,好像是这么回事。
    按照故事的描述,一阶实力者大多是民兵,最高是小队长;到了二阶,可以勉勉强强做个中队长,三阶的话,就很了不起了,在大陆上可以找贵族,分封成骑士当个小领主。据说,离得最近的尼克基诺王国,全国上下加一起也只有上万名骑士老爷。
    四阶基本上可以成为副将,而五阶的实力,就可以当将军。到了英雄阶至少都是一位统帅。传奇在大陆上可以横着跑,而到了半神,镇压一国国运毫无压力。
    柯文暗暗对比一下,自己实力,应该刚刚好可以媲美一位骑士,奥斯里昂也差不多。恶魔小鬼5级实力,可以搞定民兵?为什么觉得它们很弱。
    后来想想,看和什么种族比呐,搞不了森林议会但不代表会比人类弱啊,人类本来就是暴兵流,强大的生育能力加上大量天才的出现,所以恶魔比普通人类要强,这个逻辑没毛病。
    恶魔猎手基本上是中队长级别,不过据说一个王国就有一万多名自己这种实力的,骑士能吊打中队长。那么说恶魔猎手就算组成十万人军团,被一个王国吊打也不是什么稀罕事….
    一万多名骑士老爷看上去不多,不要觉得这个王国实力很弱小。哪个骑士老爷手下,没有几个同级别的打手,看来这个世界战争潜力不低啊,这样的王国可不止一个,据说还是最小的王国。
    通过好几天的谈话,柯文明白自己处于什么位置,对自己有了一个新的定位。这就是最大的收获,如果摆不正位置,容易狂妄自大。
    正如森林议会一样,蓝精灵整军竟然都是三阶实力的!随随便便就打得自己差点全军覆灭,那时候四羽精灵达到四阶,五羽精灵更是不知道多少级,能活下来还能偷袭成功,真是福大命大。
    柯文也曾问起过镇子居民实力如何,小姑娘只是摇摇头,巫师的比例很高,但是你要人一个个说出级别,这就强人所难了。
    不过艾莉丝倒是补充了一句,“我认识的人中,三环见习巫师很少,只有几位亲戚家的哥哥能达到。”
    判断一位巫师的级别很容易,只要看袍子上的袖口就行,上面会有花环,三环以上为金丝环,三环以下是白银环,几环巫师花环就绕袖口几个圈。
    “没事你就出去走走,逛下我们的镇子,会有许多新发现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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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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