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往事如烟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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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后来的相遇,便是在洛府的家宴里,他父亲带他窜门。
他见她一个人,坐在一个角落,便死皮赖脸的凑了过去,非得挨着人家一起坐,洛清歌本就是想躲闲,结果他的这一动作让她,硬是让她显现在众目睽睽之下,那瞬间,洛清歌真有种想把他踢飞的感觉。
那时的墨夙还很调皮,喜怒哀乐全展现在他那张稚嫩的脸上显现和现在的他完全是两个模样。
再后来,墨夙经常偷偷来洛府找她玩,为了一洗血耻,他每次都不走正门,老是翻墙,看的洛清歌是一个白眼接着一个白眼的翻给他看。
他倒总是一副无所谓的模样,跟个狗皮膏药似的天天粘着人家。
某日一。
小墨夙:“清歌,你在作画吗?你画那些竹子多没趣,你看我长的如此英俊,不如画我吧。”
洛清歌:转过头,一个白眼。
某日二。
墨夙:“清歌,这是母亲做的桃花酥,你尝尝,可好吃了!”
洛清歌:“我不爱吃甜的,你自己吃吧!”
墨夙:“清歌,你不吃甜的吗?那下次,我让娘做盐酥的好了!”
洛清歌:“…”
某日三。
墨夙:“清歌,我教你骑马吧!”
洛清歌看着比墨夙还高很多的马:“你确定骑这匹马?”.
墨夙:“当然了!”
洛清歌:“那你先上马,我再上去。”
墨夙:“好!”还没翻上马,“咚”墨夙便再次摔在地上。
洛清歌满头黑线的扶额。
……
直到那一日。
那天他和洛清歌约好去城北荷塘的池塘里去摸鱼,他先到,便一直在那里等洛清歌,他等了很久,他没有等到洛清歌,却等来了两个黑衣人。
那两个黑衣人看见他时,就像猎人看到猎物一般,满眼放光。
那时的他还是个孩子,看到这样的情景心里也是极害怕的,他站在荷塘边,他以为他的这一生可能就这么完了,他没想到的是,洛清歌在这时出现了,她在那两个黑衣人身后,随手捡起脚边的石头便便两个扔去。
他趁两人愣神的功夫,推开其中一个人,“扑通”那个黑衣人被推入了水里,他也顾不得那么多,跑向洛清歌,拉起她就朝街市那边跑去,站在岸上的那个黑衣人见如此情况,只是稍愣了一下,便面露凶光朝他们追了去。
两个孩子怎么可能跑得过一个身高马大的男子,在跑出几百米后,墨夙被那个男子逮住了,洛清歌看见那个男子就要拿到刺向墨夙时,她的脑袋还没有反应过来,身体已经开始动了。
她拔下头上的簪子,便冲了过去,那个男子并没有注意,因为他觉得不过是一个小孩子而已。
正是因为他的没注意,洛清歌杀人了,那是她第一次杀人,当她将带血的簪子从那个男子脖颈出抽出来时,整个人都愣了,完全没想到自己将他杀了。
一旁的的墨夙也是一脸震惊,她竟然为了他杀人。
看着那个小小的人,满脸惊恐,握着手里带血的簪子,他便在那一刻心里暗暗许诺,从此他一定要保护好这个女孩,她是美好的,她的手不该染上着污浊的血。
正因为这件事,后来洛清歌被他父亲禁足了,不让她再随意乱跑。
他也不再像以前那般莽莽撞撞,那般去纠缠她,而是跟着父亲,更刻苦的学习剑法,他只想保护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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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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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的墨夙还很调皮,喜怒哀乐全展现在他那张稚嫩的脸上显现和现在的他完全是两个模样。
再后来,墨夙经常偷偷来洛府找她玩,为了一洗血耻,他每次都不走正门,老是翻墙,看的洛清歌是一个白眼接着一个白眼的翻给他看。
他倒总是一副无所谓的模样,跟个狗皮膏药似的天天粘着人家。
某日一。
小墨夙:“清歌,你在作画吗?你画那些竹子多没趣,你看我长的如此英俊,不如画我吧。”
洛清歌:转过头,一个白眼。
某日二。
墨夙:“清歌,这是母亲做的桃花酥,你尝尝,可好吃了!”
洛清歌:“我不爱吃甜的,你自己吃吧!”
墨夙:“清歌,你不吃甜的吗?那下次,我让娘做盐酥的好了!”
洛清歌:“…”
某日三。
墨夙:“清歌,我教你骑马吧!”
洛清歌看着比墨夙还高很多的马:“你确定骑这匹马?”.
墨夙:“当然了!”
洛清歌:“那你先上马,我再上去。”
墨夙:“好!”还没翻上马,“咚”墨夙便再次摔在地上。
洛清歌满头黑线的扶额。
……
直到那一日。
那天他和洛清歌约好去城北荷塘的池塘里去摸鱼,他先到,便一直在那里等洛清歌,他等了很久,他没有等到洛清歌,却等来了两个黑衣人。
那两个黑衣人看见他时,就像猎人看到猎物一般,满眼放光。
那时的他还是个孩子,看到这样的情景心里也是极害怕的,他站在荷塘边,他以为他的这一生可能就这么完了,他没想到的是,洛清歌在这时出现了,她在那两个黑衣人身后,随手捡起脚边的石头便便两个扔去。
他趁两人愣神的功夫,推开其中一个人,“扑通”那个黑衣人被推入了水里,他也顾不得那么多,跑向洛清歌,拉起她就朝街市那边跑去,站在岸上的那个黑衣人见如此情况,只是稍愣了一下,便面露凶光朝他们追了去。
两个孩子怎么可能跑得过一个身高马大的男子,在跑出几百米后,墨夙被那个男子逮住了,洛清歌看见那个男子就要拿到刺向墨夙时,她的脑袋还没有反应过来,身体已经开始动了。
她拔下头上的簪子,便冲了过去,那个男子并没有注意,因为他觉得不过是一个小孩子而已。
正是因为他的没注意,洛清歌杀人了,那是她第一次杀人,当她将带血的簪子从那个男子脖颈出抽出来时,整个人都愣了,完全没想到自己将他杀了。
一旁的的墨夙也是一脸震惊,她竟然为了他杀人。
看着那个小小的人,满脸惊恐,握着手里带血的簪子,他便在那一刻心里暗暗许诺,从此他一定要保护好这个女孩,她是美好的,她的手不该染上着污浊的血。
正因为这件事,后来洛清歌被他父亲禁足了,不让她再随意乱跑。
他也不再像以前那般莽莽撞撞,那般去纠缠她,而是跟着父亲,更刻苦的学习剑法,他只想保护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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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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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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