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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龙兮凤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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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able>而决斗是不等人的。
    当李纯光一剑若风的时候,便代表决斗开始了。
    “叮叮叮!”火星四溅,两个绝快的身影,以浮光一般的速度挥动着手中的剑刃,一次次的元力爆发,便是一次绝强的杀招。
    而论剑法,李纯光则有压倒性的优势,他不是天才,却是一个数万岁的老魔头重生,只需要稍稍认真,便能抵得上别人十年苦功,追杀七个通缉犯,让李纯光对于追风剑法的领悟力,到达了圆满的地步。.iu.br>
    这是别人二十年,或者三十年才能到达的境界。
    而李风霜才不过十几岁而已,就算他三岁练剑,日夜苦练,大概也能抵得上十五年时间。
    岁月如刀,姜却是老的辣。
    “风声鹤戾!”
    “追风袭月!”
    李纯光将一套二十四路的追风剑法施展的完美,配着体内的元力爆发,手腕强劲的爆发力,让他的剑法几乎若神。
    一招又一招,很快就将李风霜打的十分狼狈。
    若非李风霜的青龙剑法比追风剑法强横,李风霜的剑法练的也不错,这时候恐怕已经败下阵来了。
    而这才多久的时间?不过是眨眼之间而已。
    这时刚刚从李纯光这个纨绔子弟,蠢货,忽然变成了一个天才的震惊中刚刚的回过神来的在场众人,再一次陷入了震惊之中,而且这一次的震惊更加的强烈。
    “不可能,他的元力绝对是到达了生元境六重的级别,不知道先前是用什么方法遮盖了修为。在他的年纪这已经是天赋不错了,但是他的剑法怎么可能如此出众?就像是一个浸淫这门剑法三十年时间的名宿一样。”
    一名颇有眼光的老权贵,震惊的看着如风中之神,剑中之仙一般施展追风剑法的少年,满脸的震惊。
    “追风剑法我也见过,但他用的绝对是最完美的。单论剑法,就算是老夫上去,恐怕也奈何不了他。”
    九卿之一,郎中令武功侯张不疑乃是用剑的高手,他的剑法在整个安阳国有着非常巨大的知名度,但此刻却做出了这般的评价。
    “这是哪里来的妖孽???怎么一直默默无闻????这样的天才子弟,若生在我家,必定宠爱万分,含在口中怕化了,捧在手中怕摔了。别说是爵位继承权早就内定,便是让庶出子弟拔了一根汗毛都会雷霆震怒,怎么!”
    与此同时,众多世家族长,文武高官们纷纷将眸光转向了大将军李天堑,眸光中泛着诡异之色。
    便是连那似乎睡着的老司徒,吴军也是如此。
    李天堑是个实力与智力不错的人,否则就算是万年侯李氏是个强横的老牌世家贵族,也容不得他染指大将军这等武将最高职位。
    因此疑惑也越深,这李天堑怎么就在这件事情上犯了糊涂呢?
    此刻李天堑也是眸光圆瞪,仿佛是铜陵一般,看着场内似风似神的少年身影,李天堑根本不能与记忆中的纨绔子弟联系起来。
    “这还是我的那个愚蠢的儿子吗?”李天堑不禁自问。若是早知道这个儿子有如此实力,他又何必让李风霜上位呢?
    这样的天才,难道还不能成为李氏的顶梁柱?
    李天堑的心中无比后悔,迎着众多世家族长高官武将们的眸光,更是有一种无地自容的感觉。
    当然,李天堑的心中也浮现出一些疑惑,一些自责。“为什么,为什么他以前像是一个纨绔子弟,是故意装的吗???我到底是做了什么事情,让他如此防备我?”
    各种滋味从李天堑的心间扶起,后悔,自责,甚至怀疑自己身为一个父亲是不是称职,合格。
    而其实他不知道,此时此刻场内的人乃是照耀万古,为魔界金字塔上层的存在,在魔界也是一个禁忌。
    压根儿就不是他生的儿子。
    相比于李天堑,陈龙且却是几乎要骂娘了,别看陈龙且现在一副儒士打扮,但其实年轻的时候,乃是以脾气火爆著称的。
    狠狠的瞪了一眼陷入情绪之中的李天堑,陈龙且心中骂着,“你这鼠目寸光之辈,明明有这么优秀的一个儿子,却看不见,非要提拔庶子。搞得我也下了坑,让星瑶去与李风霜接触,早知道就让星瑶与李纯光接触了。”
    安阳国内的政治局势是皇帝与世家共治天下,而丞相与大将军联姻,则代表着一种权利势力的膨胀。
    安阳康感觉到威胁并不是空穴来风,陈龙且是个野心极大的人,尤其手中还握着极大的势力,上阳侯陈氏。
    一旦与李氏联合,推翻安阳氏的统治并不是不可能的事情。陈星瑶便是在他的派遣下与李风霜接触的,否则陈家嫡女,怎么可能真对李氏庶子另眼相看?
    不过让陈龙且心下稍安的是,他知道李风霜已经生元七重,并且女儿赠给李风霜吹毛断发宝剑的事情。
    “小子,若有胆色就将他杀了,否则你就算比试胜利,恐怕也保不住继承权。想要做老夫的女婿,你应该有这份狠辣。”
    陈龙且冷眸看着场上的李风霜。
    “哈哈哈哈!真是有趣的很呐。本来是一场闹剧,现在成了龙争虎斗。”安阳康则是十分的愉悦,差点要大笑起来。
    本以为陈氏,李氏的联合注定了,他即将要面对大将军,丞相的联手。没想到其中出现了这样的变故。
    “这真是一个天才。”安阳康看向李纯光的眸光充满了一种欣赏,心中不由浮现了一个念头,他看了一眼身畔的安阳飞花,想着:“朕这女儿封号为万年公主,他则是万年侯的继承人,莫非是天作之合?”
    老牌权贵们惊呆了,震惊了,少年们也是如此,他们更加震惊,望着场内剑出如风的少年,许多权贵子弟们都涌现出了自惭形秽之色。
    “这是草包?那我们算什么?”
    “卧槽,李笨蛋居然这么厉害????!”李图霸一双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做梦都没想到这一幕。当然反应过来之后,他便愤恨无比。
    “李笨蛋这个混蛋骗我,害我担心这么久,不行,回去后一定要让他请客,吃他个破产。”
    刹那间草包变天才,丑小鸭变白天鹅,野鸡成了凤凰,翱翔九天。
    或许有人还会说李纯光是个纨绔,但绝无人敢说这是愚蠢的蠢货。
    安阳国,不仅是安阳国,走到哪里都是实力为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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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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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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