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二章 神秘的诅咒 第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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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到顾冬所说的这个‘百兽谷’后,马风云第一个的想法就是天下怎么会有这样神奇的山谷?如果在这里开发旅游山庄、野外别墅,会不会让那帮企业家绿会的人争破了头也要到这里来,会费那都不是几十上百万的标准了,起码得千万起。
好吧,全民爸爸不缺钱,所以这个念头只是一闪而过,就迅速排空了大脑,为眼前的奇景而惊叹了。
这个山谷就是传说中的秘谷无疑,顺着一条河流走到这里后,所有人都要脱了鞋子下水,沿着腿肚深的水流再走上百十米,才能见到一个斜斜向下的水洞。
因为水洞的直径很大,而水流却很窄,所以就形成了一个可以供人上下的通道,通道内侧还有山民凿出的台阶和用粗麻绳拉成的简易护栏。顾冬是地理鬼,第一个走了下去。
保镖们想要随后探路,却被马风云抢先了。已经四十七八岁的马老板身形竟然迅捷如灵猿、在几有七十度的坡面上下如风,令这些出身特种兵的保镖们都连连点头,暗呼外星人老板果然不是地球人可比的。
沿着这个水洞斜斜下行十几米,道路就变直行,追着前方透下的天光再行上几分钟,拨开一层层的藤萝野草,眼前便豁然开朗,真正是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眼前果然是一个生机盎然的山谷。
眼前是一大片一大片的透明湖泊,各种五颜六色的鱼儿在其中畅游,湖泊旁是等人肩膀高的野草,风来时哗哗的响,无风时也在沙沙的响,其中显然是有小兽潜行。
这个山谷隐藏在几座山峰之间,刚才的水道入口其实就是位于外侧的某座山根下,来时又下行了一段路,所以众人此刻所在的位置刚好是山谷内壁伸出的一块平台,距离地面也就三四米高,却可将这个山谷的小半景色尽收眼底。
水也还是那些水,草木也还是那些草木,只是这里的水似乎更灵动鲜活、草木更旺盛且充满了生机,马风云这个外来客竟然嗅到了生命的味道。
就是生命的味道,如果说先前所谓的山中景色只是个历史博物馆,马风云感觉现在就是直接穿越到了古代,看着没有多大变化,其实有天壤之别。
‘沙沙’!
脚下的草丛中突然钻出一个白呼呼的小东西,瞪着两只又圆又红的眼睛望着这群不速之客,可能是感觉这些人类比大灰狼更可怕,忙一跳跳到了下面更深的草丛中。
“哇,小白兔!”老马惊呼一声,童心大起。
一名保镖估计是想在老板面前崭露头角,抽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就要扔出去,却被马风云拦住了:“那是小白兔,你是大灰狼吗?”
保镖都懵圈儿了,不是你要打野兔子的吗?你才是大灰狼,你全家都是大灰狼。
“今天不打兔子了,找找野猪、野狼、野狐狸,哈哈哈!要是能打到野猪王,每个人都有奖励!”
马风云将猎枪高高举在手中,大笑着向下面走去。山民们早就在平台旁铺设了向下的木阶,走在上面砰砰响,舒服的很呢。
百兽谷其实名不符实,根本就凑不齐百兽。都是21世纪了,就算是再神秘的山谷中也不可能会有老虎豹子这样的猛兽出没,不过小动物却是非常多,除了小白兔小灰兔小黑兔小松鼠,马风云居然还见到了山羊。
不过今天他对这些温顺的食草动物并不感兴趣,认为男人要战就得野战,要打就打肉食者,所以要寻找的是狐狸和狼这类‘猛兽’。
野猪王是个例外,这货在猛兽横行的古代最多算个较强的食物,如今却几乎站在了食物链的顶端,只要不遇到拿枪的人类,就算是狼和狐狸也不是它的对手。
三四百斤的野猪王如果发起疯来,动物园里出身的老虎是不是对手都还是两说呢。
马风云的运气其实不错,不过一个下午的时间就收获了五头野猪和两只老狼。有些狼属于国家保护动物,不过像这类老狼被清除掉反倒会利于族群成长。
没遇到狼群和野猪王是马风云最遗憾的事情,所以就算顾冬和保镖们再三提醒他还是坚持要在这里住上一个晚上,反正明天一天的时间足够赶到锁龙岭了,说不定这个晚上就能有收获呢?据老马所知,野猪王这类大型动物是经常会在晚间活动的。
“马总......”
看了一眼大老板,顾冬有些犹豫,最后还是决定直言:“这里不能久留,我们必须在天黑前离开。”
“为什么?反正都是在大山里,在哪里过夜还不是一样?我听说野兽最爱在夜间活动,今天月色很好,说不定就能打到野猪王。”琇書蛧
马风云摇摇头。他为人一向强势,既然决定了,就不容任何人质疑。而且心性坚韧,不达目的绝不肯罢休,传说中的野猪王能不能打到其实无关紧要,可既然是他定下的目标,那就要全力以赴,不到最后时刻是不会轻易放弃的。
“这是山里祖祖辈辈传下的规矩......老辈儿人说,这百兽谷里有神秘不可解释的存在,白天狩猎可以,日落前就必须要离开。晚清时就有个人不信邪,非要在这里过夜,结果......”
“结果怎么样?”
马风云不但没被他吓住,反倒来了兴致。
“结果这个人死了,原本健健康康的一个人莫名其妙就没了命,找不到任何伤痕和病因,县里的捕快都下来了,却还是没能找到他死亡的原因,最后只能变成一桩悬案不了了之。”
“当时只有他一个人来狩猎麽?”
“一共是五个人,不过他是最好的猎手、村子里的领袖,听老辈人说越是这样的强人就越容易被这里的神秘诅咒盯上......马总您......”
“哈哈,天下还有这样的诅咒麽?我却是不信!”
马风云哈哈大笑:“而且有了才好,我正要见识见识你说得神秘诅咒是什么样子呢。放心!今天我们就在这里住下,我倒要亲自验证下这个传说是不是真实的。”
顾冬还想再劝:“马总,有时候人真的不能不信邪。您就听我一句,还是尽快离开这里吧,明天一早我们还要赶往锁龙岭,那才是我们的目的地。”
“我已经决定的事情就不可改变!而且小顾你不了解我,我这个人对神秘事物从来都是深信不疑的,不过信归信,我却从来都不怕!有句话说得好,‘生死有命、富贵在天’,要是老天让我马风云中了这诅咒,那也是命中注定,怕又有什么用呢?”
马风云连连摆手,浑然没把顾冬的话放在心上。大丈夫横行天下就该无所顾忌,要是这也怕那也怕的,还能做成什么大事?
而且比起这百兽谷中的神秘诅咒,他更相信自己气数未尽。如果气数尽了,中不中诅咒又有什么分别呢?
更何况小真人所在不远,自己真要有什么事情,自然会有张金他们去通知小真人前来,有那位超凡入真的许大师在,他怕个鸟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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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好吧,全民爸爸不缺钱,所以这个念头只是一闪而过,就迅速排空了大脑,为眼前的奇景而惊叹了。
这个山谷就是传说中的秘谷无疑,顺着一条河流走到这里后,所有人都要脱了鞋子下水,沿着腿肚深的水流再走上百十米,才能见到一个斜斜向下的水洞。
因为水洞的直径很大,而水流却很窄,所以就形成了一个可以供人上下的通道,通道内侧还有山民凿出的台阶和用粗麻绳拉成的简易护栏。顾冬是地理鬼,第一个走了下去。
保镖们想要随后探路,却被马风云抢先了。已经四十七八岁的马老板身形竟然迅捷如灵猿、在几有七十度的坡面上下如风,令这些出身特种兵的保镖们都连连点头,暗呼外星人老板果然不是地球人可比的。
沿着这个水洞斜斜下行十几米,道路就变直行,追着前方透下的天光再行上几分钟,拨开一层层的藤萝野草,眼前便豁然开朗,真正是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眼前果然是一个生机盎然的山谷。
眼前是一大片一大片的透明湖泊,各种五颜六色的鱼儿在其中畅游,湖泊旁是等人肩膀高的野草,风来时哗哗的响,无风时也在沙沙的响,其中显然是有小兽潜行。
这个山谷隐藏在几座山峰之间,刚才的水道入口其实就是位于外侧的某座山根下,来时又下行了一段路,所以众人此刻所在的位置刚好是山谷内壁伸出的一块平台,距离地面也就三四米高,却可将这个山谷的小半景色尽收眼底。
水也还是那些水,草木也还是那些草木,只是这里的水似乎更灵动鲜活、草木更旺盛且充满了生机,马风云这个外来客竟然嗅到了生命的味道。
就是生命的味道,如果说先前所谓的山中景色只是个历史博物馆,马风云感觉现在就是直接穿越到了古代,看着没有多大变化,其实有天壤之别。
‘沙沙’!
脚下的草丛中突然钻出一个白呼呼的小东西,瞪着两只又圆又红的眼睛望着这群不速之客,可能是感觉这些人类比大灰狼更可怕,忙一跳跳到了下面更深的草丛中。
“哇,小白兔!”老马惊呼一声,童心大起。
一名保镖估计是想在老板面前崭露头角,抽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就要扔出去,却被马风云拦住了:“那是小白兔,你是大灰狼吗?”
保镖都懵圈儿了,不是你要打野兔子的吗?你才是大灰狼,你全家都是大灰狼。
“今天不打兔子了,找找野猪、野狼、野狐狸,哈哈哈!要是能打到野猪王,每个人都有奖励!”
马风云将猎枪高高举在手中,大笑着向下面走去。山民们早就在平台旁铺设了向下的木阶,走在上面砰砰响,舒服的很呢。
百兽谷其实名不符实,根本就凑不齐百兽。都是21世纪了,就算是再神秘的山谷中也不可能会有老虎豹子这样的猛兽出没,不过小动物却是非常多,除了小白兔小灰兔小黑兔小松鼠,马风云居然还见到了山羊。
不过今天他对这些温顺的食草动物并不感兴趣,认为男人要战就得野战,要打就打肉食者,所以要寻找的是狐狸和狼这类‘猛兽’。
野猪王是个例外,这货在猛兽横行的古代最多算个较强的食物,如今却几乎站在了食物链的顶端,只要不遇到拿枪的人类,就算是狼和狐狸也不是它的对手。
三四百斤的野猪王如果发起疯来,动物园里出身的老虎是不是对手都还是两说呢。
马风云的运气其实不错,不过一个下午的时间就收获了五头野猪和两只老狼。有些狼属于国家保护动物,不过像这类老狼被清除掉反倒会利于族群成长。
没遇到狼群和野猪王是马风云最遗憾的事情,所以就算顾冬和保镖们再三提醒他还是坚持要在这里住上一个晚上,反正明天一天的时间足够赶到锁龙岭了,说不定这个晚上就能有收获呢?据老马所知,野猪王这类大型动物是经常会在晚间活动的。
“马总......”
看了一眼大老板,顾冬有些犹豫,最后还是决定直言:“这里不能久留,我们必须在天黑前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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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山里祖祖辈辈传下的规矩......老辈儿人说,这百兽谷里有神秘不可解释的存在,白天狩猎可以,日落前就必须要离开。晚清时就有个人不信邪,非要在这里过夜,结果......”
“结果怎么样?”
马风云不但没被他吓住,反倒来了兴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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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共是五个人,不过他是最好的猎手、村子里的领袖,听老辈人说越是这样的强人就越容易被这里的神秘诅咒盯上......马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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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风云哈哈大笑:“而且有了才好,我正要见识见识你说得神秘诅咒是什么样子呢。放心!今天我们就在这里住下,我倒要亲自验证下这个传说是不是真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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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决定的事情就不可改变!而且小顾你不了解我,我这个人对神秘事物从来都是深信不疑的,不过信归信,我却从来都不怕!有句话说得好,‘生死有命、富贵在天’,要是老天让我马风云中了这诅咒,那也是命中注定,怕又有什么用呢?”
马风云连连摆手,浑然没把顾冬的话放在心上。大丈夫横行天下就该无所顾忌,要是这也怕那也怕的,还能做成什么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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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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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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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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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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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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