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七章 迎接崇拜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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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噗……”
嘴里塞满了炸鸡腿的刘菲一个没忍住,直接从嘴里喷了出来。
然后猛咳嗽了两声,夸张的笑了起来,“咯咯,小凡哥你这谎言太离谱了,哪有歌叫这么个名字。《我在人民广场吃炸鸡》,这哪是什么歌名,分明就是吃货的自白好不好。”
说着刘菲还望向了陈紫烟,“紫烟你听过这首歌没?”
紫烟摇头,“这样奇葩的歌名,如果听过的我怎么也不会忘记,小凡哥你真会扯。”
“我说的可都是真的。”张小凡从全家桶里,捏起了一个炸鸡块,在嘴里嚼了起来。
“小凡哥你说的话,十句有九句都不能信……”刘菲摇头道。
“我同意菲菲姐的话。”
陈紫烟举起了双手,表示赞同。
张小凡把手里炸鸡块给吃完,这首歌在火的时候,听过很多遍,歌词和调子倒都还记得,也不用从系统那兑换。
这两个家伙,竟然还以为自己骗她们。
“你们不信的话,我唱给你们听。”
“啊,小凡哥不要啊,怎么说我也是你的表妹,难道你连我也要谋杀?”陈紫烟把手里的炸鸡腿直接扔了,吓得跑到了两米开外,生怕听到了可怕的声音。
“紫烟不要怕,根本就没有这首歌。小凡哥,忽悠我们呢。”刘菲笑盈盈的说。
“你们两个,也别在这耍贫嘴。”张小凡没好气的指了指旁边的石凳子,“紫烟坐好。”
陈紫烟嘻嘻一笑,三步并作两步蹦了过来,“小凡哥你唱歌要命,这可是大家都知道的,我没有耍贫嘴。”
“要不了你们命,听好了。”
张小凡没有迟疑,这首歌他以前学过很多遍,纵使因为嗓音的问题,唱的不太好听,也不可能差到要人命的地步,“我在人民广场吃着炸鸡/而此时此刻你在哪里/虽然或许你在声东击西/但疲倦已让我懒得怀疑……”
张小凡这一开口,两女都被吓了一跳。
见鬼,小凡哥真的唱歌了,太可怕了,快逃啊!
下意识的就向两边跑,可见张小凡曾经的歌声,给她们留下了多么深的心理阴影。
不过刚跑出两步,两人就下意识的停住了。
这首歌,好像也不是那么难听啊,很有意思的样子。
慢慢的转过头,有些不可思议的望着张小凡。
这是一首很欢乐的歌,而且格律轻快,朗朗上口,能够给人一种幸福感。
纵使是张小凡这个破锣嗓子里唱出来,也别有一番味道。
两人先是逃离,慢慢的凑了过来。
都瞪大了那双水灵灵的眼睛,眨也不眨的望着张小凡。
她们从小在家族长大,就算刘菲是一个演员,她也是会唱歌的,只是不是那么好罢了。而且因为从小的影响,她对歌曲的鉴赏能力,也算是不错。
这首歌真的很不错哎,如果换个人唱的话,肯定能够唱的更好。
这么好听的歌,而且很有意思,很古怪,到底是谁的歌,我以前怎么没有听过呢?
“我在人民广场吃着炸鸡/而此时此刻你在哪里/不是我不知道/爱情需要煎熬/不是我没祈祷/我在人民广场吃着炸鸡/而此时此刻你在哪里……”
很快整首歌唱完了,张小凡看到两女瞪大了眼,死死盯着张小凡,显然还没有回过神来。
“怎么样,有这首歌吧。”张小凡淡淡的调笑道,“我怎么可能会骗你们。”
“哇,小凡哥虽然你唱的有点问题,不过我不得不说,这首歌真的是太好了,太好听了。”刘菲有些激动,一把抱住了张小凡的胳膊,身体贴了过来。
你妹,张小凡脑门都是黑线。
这话听起来怎么就这么奇怪,这到底是夸我,还是毁我呢。
”小凡哥这首《我在人民广场吃炸鸡》到底是谁唱的,这么好听,我以前竟然没听过。”刘菲有些激动的问,她决定要学一下,自己唱出来的,肯定要比小凡哥好听几十倍。
如果张小凡知道刘菲的想法,肯定会直接把这小妮子给推出去。
刘菲的这一问,把一旁的陈紫烟也给惊醒了过来。
她也想到了这一点,对啊,这么好听的歌,是谁唱的?以前好像没有听过。
没有理由啊。
难道,这首歌也是小凡哥写的?
对肯定是这样,如果是别人的歌,自己肯定知道。
“小凡哥这首歌是你写的对不对,以前没有人唱过?”陈紫烟激动的问。
陈紫烟声音叫的很大,再加上距离张小凡很近,几乎是在他耳边叫起来的。
张小凡都能感觉到,陈紫烟喊叫时的热气打在耳朵上痒痒的,声音也震的耳朵内,一阵嗡鸣!
“我去,紫烟你能不能小点声。”张小凡没好气的说,“把我震死了,以后你别想再听到这首歌。”
张小凡的这话,分明就是承认了这首歌没有被别人唱过。
“小凡哥写的歌?这,真的是你写的歌?”刘菲惊讶的张大了嘴,她听陈紫烟说过,小凡哥给她写了一首《盛夏光年》,本来没有放在心上,歌嘛谁都会写,写的好坏就不清楚了。
可如果说,这样的歌是她所熟悉的小凡哥写出来的,她怎么都不信。
这也太离谱了吧,以前那个唱歌能吓死人的小凡哥,写出的歌,而且还这么好听。
张小凡白了刘菲一眼,“你以前听过啊。”
“没有。”刘菲摇头。
“那不就好了。”
“可是……”刘菲有些疑惑。
陈紫烟却直接凑到了刘菲那边,“菲菲姐这些天你正忙着拍戏,你不知道,小凡哥写的歌太多了。他房间里有一个旧笔记本,里面全是歌。你知道吗,大表哥和华阳哥他们两个,看到眼都直了。华阳哥当时就像是小学生看到偶像一样,开始求歌,小凡哥若是不给他……他绝对会日夜跟着。”
“有没有这么夸张!”刘菲还是有些不太相信。
“我说的是真的,对了菲菲姐,我给你唱一点《盛夏光年》你听听,就知道了,这还是最普通的一首。”陈紫烟说着低声哼唱了起来。
她只唱了几句,刘菲就惊得眼睛瞪的老大。
张小凡有些得意,啧啧,家里都是大明星又能怎么样。
在我面前,不是还要被震的一愣一愣的。
怕了吧!
我可是带buff的男人。
张小凡微微端正身体,准备迎接刘菲崇拜的目光。
“小凡哥咱们小时候可是一起长大,你竟然瞒着我这么多事情,哼哼,气死我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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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嘴里塞满了炸鸡腿的刘菲一个没忍住,直接从嘴里喷了出来。
然后猛咳嗽了两声,夸张的笑了起来,“咯咯,小凡哥你这谎言太离谱了,哪有歌叫这么个名字。《我在人民广场吃炸鸡》,这哪是什么歌名,分明就是吃货的自白好不好。”
说着刘菲还望向了陈紫烟,“紫烟你听过这首歌没?”
紫烟摇头,“这样奇葩的歌名,如果听过的我怎么也不会忘记,小凡哥你真会扯。”
“我说的可都是真的。”张小凡从全家桶里,捏起了一个炸鸡块,在嘴里嚼了起来。
“小凡哥你说的话,十句有九句都不能信……”刘菲摇头道。
“我同意菲菲姐的话。”
陈紫烟举起了双手,表示赞同。
张小凡把手里炸鸡块给吃完,这首歌在火的时候,听过很多遍,歌词和调子倒都还记得,也不用从系统那兑换。
这两个家伙,竟然还以为自己骗她们。
“你们不信的话,我唱给你们听。”
“啊,小凡哥不要啊,怎么说我也是你的表妹,难道你连我也要谋杀?”陈紫烟把手里的炸鸡腿直接扔了,吓得跑到了两米开外,生怕听到了可怕的声音。
“紫烟不要怕,根本就没有这首歌。小凡哥,忽悠我们呢。”刘菲笑盈盈的说。
“你们两个,也别在这耍贫嘴。”张小凡没好气的指了指旁边的石凳子,“紫烟坐好。”
陈紫烟嘻嘻一笑,三步并作两步蹦了过来,“小凡哥你唱歌要命,这可是大家都知道的,我没有耍贫嘴。”
“要不了你们命,听好了。”
张小凡没有迟疑,这首歌他以前学过很多遍,纵使因为嗓音的问题,唱的不太好听,也不可能差到要人命的地步,“我在人民广场吃着炸鸡/而此时此刻你在哪里/虽然或许你在声东击西/但疲倦已让我懒得怀疑……”
张小凡这一开口,两女都被吓了一跳。
见鬼,小凡哥真的唱歌了,太可怕了,快逃啊!
下意识的就向两边跑,可见张小凡曾经的歌声,给她们留下了多么深的心理阴影。
不过刚跑出两步,两人就下意识的停住了。
这首歌,好像也不是那么难听啊,很有意思的样子。
慢慢的转过头,有些不可思议的望着张小凡。
这是一首很欢乐的歌,而且格律轻快,朗朗上口,能够给人一种幸福感。
纵使是张小凡这个破锣嗓子里唱出来,也别有一番味道。
两人先是逃离,慢慢的凑了过来。
都瞪大了那双水灵灵的眼睛,眨也不眨的望着张小凡。
她们从小在家族长大,就算刘菲是一个演员,她也是会唱歌的,只是不是那么好罢了。而且因为从小的影响,她对歌曲的鉴赏能力,也算是不错。
这首歌真的很不错哎,如果换个人唱的话,肯定能够唱的更好。
这么好听的歌,而且很有意思,很古怪,到底是谁的歌,我以前怎么没有听过呢?
“我在人民广场吃着炸鸡/而此时此刻你在哪里/不是我不知道/爱情需要煎熬/不是我没祈祷/我在人民广场吃着炸鸡/而此时此刻你在哪里……”
很快整首歌唱完了,张小凡看到两女瞪大了眼,死死盯着张小凡,显然还没有回过神来。
“怎么样,有这首歌吧。”张小凡淡淡的调笑道,“我怎么可能会骗你们。”
“哇,小凡哥虽然你唱的有点问题,不过我不得不说,这首歌真的是太好了,太好听了。”刘菲有些激动,一把抱住了张小凡的胳膊,身体贴了过来。
你妹,张小凡脑门都是黑线。
这话听起来怎么就这么奇怪,这到底是夸我,还是毁我呢。
”小凡哥这首《我在人民广场吃炸鸡》到底是谁唱的,这么好听,我以前竟然没听过。”刘菲有些激动的问,她决定要学一下,自己唱出来的,肯定要比小凡哥好听几十倍。
如果张小凡知道刘菲的想法,肯定会直接把这小妮子给推出去。
刘菲的这一问,把一旁的陈紫烟也给惊醒了过来。
她也想到了这一点,对啊,这么好听的歌,是谁唱的?以前好像没有听过。
没有理由啊。
难道,这首歌也是小凡哥写的?
对肯定是这样,如果是别人的歌,自己肯定知道。
“小凡哥这首歌是你写的对不对,以前没有人唱过?”陈紫烟激动的问。
陈紫烟声音叫的很大,再加上距离张小凡很近,几乎是在他耳边叫起来的。
张小凡都能感觉到,陈紫烟喊叫时的热气打在耳朵上痒痒的,声音也震的耳朵内,一阵嗡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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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凡的这话,分明就是承认了这首歌没有被别人唱过。
“小凡哥写的歌?这,真的是你写的歌?”刘菲惊讶的张大了嘴,她听陈紫烟说过,小凡哥给她写了一首《盛夏光年》,本来没有放在心上,歌嘛谁都会写,写的好坏就不清楚了。
可如果说,这样的歌是她所熟悉的小凡哥写出来的,她怎么都不信。
这也太离谱了吧,以前那个唱歌能吓死人的小凡哥,写出的歌,而且还这么好听。
张小凡白了刘菲一眼,“你以前听过啊。”
“没有。”刘菲摇头。
“那不就好了。”
“可是……”刘菲有些疑惑。
陈紫烟却直接凑到了刘菲那边,“菲菲姐这些天你正忙着拍戏,你不知道,小凡哥写的歌太多了。他房间里有一个旧笔记本,里面全是歌。你知道吗,大表哥和华阳哥他们两个,看到眼都直了。华阳哥当时就像是小学生看到偶像一样,开始求歌,小凡哥若是不给他……他绝对会日夜跟着。”
“有没有这么夸张!”刘菲还是有些不太相信。
“我说的是真的,对了菲菲姐,我给你唱一点《盛夏光年》你听听,就知道了,这还是最普通的一首。”陈紫烟说着低声哼唱了起来。
她只唱了几句,刘菲就惊得眼睛瞪的老大。
张小凡有些得意,啧啧,家里都是大明星又能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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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凡微微端正身体,准备迎接刘菲崇拜的目光。
“小凡哥咱们小时候可是一起长大,你竟然瞒着我这么多事情,哼哼,气死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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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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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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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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