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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最敬佩的好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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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等赵皓反应过来,那胖和尚已经奔到了门口,正见得张青的无头尸身,惊得“啊呀”一声,退了数步。
    胖和尚手中禅杖一举,怒声吼道:“哪来的贼子,在此滥杀无辜,吃洒家一杖!”
    这和尚声如巨雷,整座山冈似乎都震动起来,武松听得焦躁,也提着戒刀跳了出来,指着那和尚骂道:“死秃驴,恁地聒噪,莫非欺洒家手中宝刀不利乎?”
    胖和尚愈恼怒:“洒家正欲寻酒吃,被你这时害了酒家,尚自无礼,先拿你解气!”
    武松也不答话,举起戒刀就扑了过去,两个人都是暴脾气,一言不合便在酒店前的空地上练了起来。
    当~
    戒刀和禅杖碰撞在一起,出巨大的金铁交鸣之声,只震得众人耳膜嗡嗡作响,两人齐齐退了一步。
    “好汉子!”
    “好你个和尚!”
    两人齐齐喝彩一声,眼见得棋逢对手,愈精神大振,举起兵器又扑杀在一起。
    一时间,两人刀来杖往,都是大开大合、以力打力的招数,气势汹汹,虎虎生风,只看得四周观战的众人目瞪口呆。
    赵皓望着场内那个正在大呼小叫,激战正酣的胖和尚,心中突然有一种莫名的感动。
    前世那整一本《水浒》之中,他最敬佩的便是此人。
    他是在水浒里唯一真光明和温暖的人物。
    他心地善良,嫉恶如仇。从拳打欺负金翠莲的镇关西,到痛殴强抢民女的小霸王周通,再到大闹野猪林,其身上散着的忘我的热情,可谓一百零八好汉中真正的好汉。比起那些杀人越货、拦路抢劫的恶寇,被官府逼得走投无路才造反的小男人,被老婆戴绿帽怒而杀人才入伙的小吏等,不知要高大了多少倍。
    他光明磊落,对智真长老总坦认过失,和金翠莲可以相对久处而无避忌,梁山上见着林冲便动问‘阿嫂信息&#o39;,这是如武松者所不肯,如李逵者所不能的。
    他虽是粗人却有时心细如,菩萨心肠。为了金老父女安全远去坐守了两个时辰;在桃花村痛打了小霸王周通后,他劝周通不要坏了刘太公养老送终、承继香火的事;在瓦官寺,面对一群褴褛而自私可厌的老和尚,虽然饥肠如焚,但在听说他们三天未食,就即刻撇下一锅热粥,再不吃它;在相国寺,制服一帮地痞无赖之后,却未赶尽杀绝,反而与他们成了朋友。
    他虽不念经吃斋,只爱杀人放火,除了打郑屠有误杀之嫌,并未滥杀无辜,比起那些杀路人百姓不皱眉头的“好汉”,不知要清正多少倍。
    他,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佛。
    “鲁智深,武力95,智力61,政治3o,统率55。”
    场内两人正打得不可开交,风雷激荡,尘土飞扬。
    “两位且歇,有话好说!”赵皓急声喊道。
    武松听得赵皓呼唤,率先卖个破绽,跳出战圈。
    鲁智深也收了禅杖,望着赵皓,神情有点古怪,眼神之中略带迷惘。
    “兀那小公子,洒家观你相貌堂堂,一表人才,不像是凶恶之徒,恁地坏了酒家的性命?”
    一旁的赵伝急声道:“你这和尚,错怪我家公子了,我家公子乃当今宗室公子。六品朝奉郎,岂会滥杀无辜?实乃此酒家狠毒,杀人剥皮吃肉为生,又欲害我家公子,这才除了这一害。”
    鲁智深见得赵皓相貌不凡,身边的人又个个如此本事,倒是有几分半信半疑,道:“捉贼捉赃,捉奸捉双,你等可有明证?”
    赵皓微微笑道:“大师若不信,可入内看看便知了。”
    鲁智深二话不说,提起禅杖走了进去,不一会便在酒店的后堂和厨房里,找到了剥皮凳,风干的人腿,还有煮熟的手臂,这才彻底相信。
    鲁智深是个爽快的人,当即向赵皓认错道歉。
    赵皓诚心结交鲁智深,而武松、赵伝和方百花又敬佩鲁智深的本事,加上鲁智深的豪爽,很快便熟络了起来。
    除了酒之外,店内的其他食物都沾了人肉,众人哪里肯吃。当下赵皓让人从马车上取来肉干、大饼等干粮,搬来孙二娘珍藏的那一坛坛好酒,在酒店内与鲁智深把酒言欢。
    酒过三巡,赵皓问道:“大师流落江湖,意欲何往?”
    鲁智深楞了一下,尴尬的说道:“洒家欲游历四方,并无目的处。”
    游历……吃酒和肉,杀人放火,还自称洒家的高僧,我倒是头次见过。
    赵皓淡淡笑道:“提辖在渭州失手杀了人,又恶了高俅,如今走投无路,莫非欲投往二龙山为蔻?”
    鲁智深大惊而起,伸手抓住禅杖,惊问道:“公子恁地知得此多事情?”
    赵皓笑道:“我师从冲和子道长,掐指一算,便知大师来历。”
    鲁智深暗道厉害,嘴里却喝道:“公子莫非要拿洒家见官?”
    赵皓道:“那郑屠原本就该死,提辖不过失手杀人,并算不得大罪,至于恶了高俅……那厮算得什么东西?如今朝廷欲起师北伐,夺回燕云十六州,正是用人之际。提辖一身本事,若是落草为蔻,岂不是明珠暗投,何不重归西军,上阵杀敌,报效国家,不负此生?”
    鲁智深一听,不觉放下了手中的禅杖,喟然叹道:“洒家何尝不想回归西军,老种经略相公待洒家一直不错,亏欠他老人家太多……只是如今不但杀了人,又得罪了高俅,如何回得去?”
    赵皓笑道:“提辖不必担忧,那统领西军的童贯却与我有旧,只需修书一封,便可让提辖重归西军。童贯虽不是东西,有他担待,谅那高俅也不敢如何。提辖既然没有去处,不如随我进京,待得蓄长了头,再回西军不迟。”
    鲁智深沉默了半晌,又见得赵皓面善而热忱,不再迟疑,当即应允道:“就依公子之见。”
    边上武松、赵伝和方百花见的两人计议已定,又纷纷来劝酒。
    一番酒足饭饱之后,赵皓道:“不若今日就在此店里休息,明日一大早便赶路,去做一件大事。”
    众人见天色尚早,纷纷露出疑惑之色。
    赵皓笑道:“二龙山贼寇祸乱百姓,我欲除之,诸位可敢随我往之?”
    话音未落,方百花猛的一拍桌子,两眼放光,大笑道:“好主意,爽快,公子越来越像条汉子了!”
    赵皓朝她翻了个白眼,满脸的无语。
    武松和鲁智深更是轰然叫好。
    ***************
    二龙山,山并不算太高,却极其险峻,只有一条路通的山顶,四周都是茂密的树林和悬崖峭壁。
    中间的山道,又筑了三道关墙,上头有贼寇把守,架着强弓硬弩,灰瓶炮石,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之势。
    山顶上,一座宝刹名宝珠寺,原本应为清净之地,不料新任住持邓龙,不守清规戒律,率众僧徒养还俗,收拢地痞贼子,聚众四五百人占据二龙山打家劫舍,剪径掳财。为防止官府捉拿,便凭高侍险,在二龙山筑寨自卫,山下设三关,关上尽摆擂木炮石,周围全布鹿砦。官军来清剿了几次都无功而返,索性不再管,自此愈无法无天。
    宝珠寺的佛殿上,摆着一把虎皮交椅,正坐着一个胖大和尚,身形只略逊鲁智深,此刻正一手搂着个妇人,一手捧着个酒葫芦往嘴里倒着酒,正是二龙山大当家,绰号“金眼虎”的邓龙。
    一个看起来极其干练的喽啰飞奔而入,跑得气喘吁吁的,脸上却是满脸的兴奋和激动。
    “报大王,山下来了一群肥羊!”
    邓龙一听,当即将手中的酒葫芦一扔,将怀中的妇人一推,腾身而起,问道:“甚么肥羊,多少只,有多肥?”
    那喽啰稍稍平息了一下喘息,谄媚的笑道:“启禀大王,这番可是一笔大买卖。那肥羊二三十只,护着三四驾马车,那后面的马车极其沉重,地面都碾出坑来,必是不少财物。小的料得做了这一票,怕是半年不用干活了。”
    “二三十只肥羊……”邓龙的神色冷静了下来,陷入了沉思。
    山上喽啰虽说有百余人,但是真正能杀能拼的,不过十几二十人左右,其余都是用来凑数的,这要是真遇上玩命的,鹿死谁手还不知道。.
    那喽啰见邓龙迟疑,又补上了一句:“除了肥羊之外,还有一只上好的母羊,大王看了肯定喜欢。”
    邓龙眼中蓦地放出光来,问道:“那模样如何就好?”
    “那肥羊面目模样标致得紧,却比小的还高,胸和屁股怕是比小子的脑袋还大,腰却细得像水蛇一般,一看就是耐折腾够劲的娘们……”
    那喽啰说得眉飞色舞,嘴里不断出啧啧的赞叹声,说得邓龙心神荡漾。
    邓龙这些年来,女人倒是抢得不少,但都是四周模样稍稍周正一点的农妇,前几年倒是抢过一个标致的富家小姐,奈何不经折腾,不过几天便被他折腾没了,惆怅了许久,此刻听得那喽啰的描述,魂都没了。
    当即说道:“走,叫齐兄弟们,随老子去看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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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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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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