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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势如破竹(求订阅求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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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南大街,一辆装饰华美的马车,在街道上缓缓而行,驶向赵府。
    微微带着一点醉意的赵皓,躺坐在松软的狐皮座椅之上,微闭着眼睛,似睡非睡,思绪万千。
    前日晚上,武松和韩世忠的拼酒大战,最后韩世忠输得一败涂地,硬生生的被武松喝到桌子底下去了,还一直嚷嚷自己打遍西军无敌手,最后无奈之下,赵皓只好雇了一辆马车,让武松亲自将其送到西军的驻地去。
    接下来,韩世忠和武松硬是火并了三天,赵皓也陪同了三天……与岳武穆齐名的韩蕲王,莫说三天,就算一个月他也愿意陪。
    幸好,拼酒的主力终究是韩世忠和武松,他喝的并不多,只是微醉。
    算算穿越恰好一年,听着车厢外嘚嘚的马蹄声和车轮滚动声,赵皓只觉得如同做了一场梦……梦里不知身是主还是客,似梦,非梦。
    一路上,赵皓就这样醉醺醺的,随着车子的微微颠簸,任思绪随着窜入车窗的夜风漫无边际的游荡着。
    突然,马车缓缓的停了下来,梁烈掀开车厢的窗帘,低声道:“王家小姐的马车在前头。”.
    赵皓愣了一下,掀开了车帘,只见前头一辆双马拉成的华美马车,沐浴着淡淡的月色,缓缓而来,车轮在青石板地面上出隆隆的响声。
    那车擦身而过,又继续向前而行,却走的极慢,极慢……
    直到车厢的尾端与赵皓所乘的马车车辕平齐的时候,那车轮突然戛然而止。
    赵皓突然似乎明白了什么似的,放下车帘,退回到座位之上,轻轻的掀开窗帘,现车窗之外,正对着旁边的车窗——两车之间只隔了三寸的距离。
    这车把式,定是蓝翔驾校的教练……
    对面的车帘也被掀开,露出一张精致绝伦的俏脸,宜喜宜嗔。
    一双清澈若秋水般的含情目,似喜非喜,似嗔非嗔。
    两人相视无言,似有千言万语要说,却不知从何说起,只是目光交融,,一切尽在不言之中。
    许久,她才道:“你欲随军出征?”
    他微微笑道:“建功立业无望,长点阅历也好。”
    “怕是又要数月时光吧?”
    “或许……说不准。”
    王馨没有再说话,只是静静的望着他,眼中流露出无尽的爱怜,突然又转过身,再回头时,递出一个包裹:“此件甲衣,你穿在身上,我好放心……”
    赵皓接过包裹,正要道谢,王馨却已放下车帘,车辆又缓缓起动。
    赵皓只觉怅然若失,突然那车窗帘又掀开:“勿忘八月前回江宁……珍重!”
    “珍重!”
    赵皓一直目视着那辆华丽的马车,沐着月色,一直消失在街道口,这才打开怀中的包裹。
    一件铠甲。
    鳄鱼皮甲——号称刀枪不入,水火不侵的黑蛟皮甲。
    最难消受美人恩……
    你可以驰骋沙场,万军之中取敌将人头如探囊取物;也可以权高位重,在朝堂之上游刃有余;甚至……君临天下,俯视众生。
    只是这个女人,这个一直日夜牵挂着你的女人,欲陪伴你一世的女人,她的好你忘不掉,她的温柔你不忍心伤害,她是你这辈子无法消受的敌人。
    也许,当初的比试招亲,只是一时兴起;
    也许,那甜言蜜语的诗句,只是一时意动;
    也许,灵魂最深处,她并不是那个令你最念念不忘的人
    只是,她却逐渐融入你的血液,侵入你的灵魂,无计可清除……
    *************
    江宁城南门外。
    十五万名宋军云集,肃然而立,戈戟如林,甲衣如雪。
    如云的旌旗之中,正中间竖着一面大旗,上面绣着一个斗大的“宋”字,在风中猎猎飘扬,令人豪气骤生。
    童贯身着鱼鳞铁甲,外套一件雪白的战袍,腰悬宝剑,昂然端坐在一匹八尺高的宝马背上,身后的虎皮大氅猎猎随风招展。
    此人恐怕是除郑和之外,最为英武牛逼的宦官……
    在他身后,刘延庆、王禀、刘稹、王涣、王惟忠、辛兴忠、王渊等将,个个全身披挂,神色冷峻,威风凛凛。
    屹立在队伍正中的童贯的亲兵卫军——胜捷军,左边是京师禁军和荆湖枪牌手,右边是西军。
    只听鼓角争鸣,号声四起,大军已开始起营,京师禁军、荆湖枪牌手在刘延庆的率领下起营拔寨,率先向南而去。
    江宁的百姓在城西门口夹道欢送,送行的队伍在城门口前后各排了两三里长。
    赵皓头戴明珠束冠,身着黑蛟皮甲,外罩一件百花战袍,脚踏登云履,骑着一匹七尺有余的白色战马,左边配着百炼钢剑,左边挎着一只牛角弓和一壶箭,精神抖擞,神采奕奕,不时的向人群中前来送行的谢芸挥手示意。
    他虽非官非将,却得以与胜捷军的统制王惟忠并列,立在童贯的身后,显得英姿飒爽,威风凛凛,把边上的王惟忠都比了下去。
    此王惟忠并非后来南宋冤死的那位,两者相差了一百年。
    此人约三十岁出头,剑眉星目,面容俊逸,虽然久经军旅,却依旧皮肤白皙,全身盔甲鲜明,又跨骑高头大马,看起来卖相极佳,只是对赵皓似乎心存不屑之意,又略略带着几分敌视的意思,只是赵皓却懒得计较这些细节。
    一个身材婀娜多姿、戴着白色面纱的少女站在人群中,目不转睛的盯着赵皓,眼中带着几分伤感的神色。
    她剪瞳如水,痴痴的望着那个神采飞扬的少年,心头一片迷乱。那枪林箭雨、凶险万分的征战,将会令她在多少个日子里夙夜难眠、担惊受怕。
    神思恍惚中,赵皓已随着大军消失在城门口。
    杨芳终于从沉思中醒了过来,抬眼朝城门口望去,失神的望着像长龙一样的军队,喃喃的说了一声:”他走了……”
    终于,最后一排士兵消失在城门口,百姓们也慢慢散了。
    城郊的一个山坡上,王馨与王珏牵马而立,双眼迷蒙的望着远处浩浩荡荡的队伍,轻轻的自语道:“这一去,再相见知是何日?山水迢迢,一路珍重,须勿误了吉日,我……等着你。”
    远处,大军之中的赵皓突然打了个大喷嚏,心中自语道:这是要感冒了,还是有人想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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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童贯大军兵分两路,左路由刘延庆率着京师军和荆湖枪牌手合计七万人自宣州、歙州一路进攻睦州,而童贯亲率胜捷军、西军军共八万人组成的右路大军,自润州、常州、苏州、湖州一路进攻杭州。
    方腊的十万农民军在半年之间席卷了整个江南之地,暴露了北宋地方厢军的腐败无能。童贯的两路大军则好好的教育了一顿方腊,让其知道禁军和地方厢军之间的区别。
    尤其是童贯这一路的西军,以白梃兵为的数千骑兵,对待那些毫无防御力的农民军,简直就如同坦克一般碾压敌阵,令农民军丝毫没有还手之力。
    前面骑兵一冲,叛军阵型便已溃乱不堪,紧接着盔甲鲜明的西军和胜捷军精兵一冲,叛军便是兵败如山倒,简单而粗暴,杀人如收割人头,完全没有压力。
    叛军作战经验不如宋军、装备不如宋军,唯一仰仗的便是人多和鬼神之说带来的士气,但是这些在与刚刚打得西夏彻底臣服的西军面前,根本不值一提。
    叛军攻城略地的度快,溃败的度更快,不过一个多月的时间,童贯的左路大军便已一路横扫叛军,连破润州、常州,进入苏州境内又打下了大半个苏州府,兵临苏州城下。
    苏州城下,八万大军旌旗招展,连营十里,将常州城围得水泄不通。
    城内的叛军约三万余人,镇守的叛军主将则是被方腊封为东厅枢密使的吕师囊,副将苏州石生。
    八万强悍的禁军,其中主力还是刚刚蹂躏过西夏人的西军,进攻三万叛军残兵败将坚守的城池,原本不在话下。
    奈何吕师囊原本就是润州摩尼教的领,时称其“吃菜事魔”,城中的守军大都是其麾下摩尼教众,对吕师囊奉若神明,并不亚于某小三国的信徒对强x大师狂热崇拜的程度,个个都愿为其从容赴死,且以战死为荣。
    再加上苏州城也算是江南的雄郭大城,城高墙厚,极其坚固。
    经过两日的激烈猛攻之后,双方损失都极其惨重。
    其中叛军阵亡三千余人,城头上堆满了尸体,叛军只能死战,没有退路,早已抱着打光拼光的打算。但是童贯却不能将西军和胜捷军拼光。两日的激烈战斗,由于守城的巨大优势,宋军精锐之师也折损了三千余人,使得童贯割肉般的心疼。
    眼看叛军众志成城,个个以死相拼,使得童贯不得不暂停下来强攻行动,与众将商议破城之策。
    童贯中军大帐,挤满了左路大军诸将。
    赵皓和王文卿原本非官非将,这种高级军官的议事,跟他们并没有多大的关系,但是童贯为了显示对这两名非正式随军顾问的尊重,也是对宗室和道教真人的尊重,礼节性的邀请了两人参加。
    众将商议来商议去,从早上一直商议到日过中天,终究是没有定案。
    按照杨可世的意见,便是从白梃兵之中精选八百人为敢死队,趁四更时分敌军警惕性最弱的时候,自西北面城墙偷袭,打开城门。
    这个方案当即便被童贯否决,白梃兵乃西北军精锐,朝廷花了重金打造的,自是不许如此在区区叛军的身上冒险。
    其余众人,有提出掘地道入城的,有献间谍计的……又皆有漏洞,一时间令童贯无法做出判断。
    “某有一计,或许可破苏州城,不知当不当讲。”
    就在众人争辩不休之时,突然一人腾身而起,朗声说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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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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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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