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请公子吟诗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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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皓回到座位上之后,主人陆清起身说了一通“承蒙诸位大驾光临蓬荜生辉”之类的客套话,牡丹花会也正式开始。
众人一通觥筹交错,酒过三巡之后,牡丹花会也到了高潮。
百花庄主陆清长身而起,手执酒樽,满面笑容,缓缓的朗声道:“今日牡丹花开最盛,值此盛事,老夫三顾相请,方请得梅花居士出面,为诸位演奏一曲清音。”
全场瞬间一片静寂,雅雀无声,然后蓦地爆发出一阵热烈的掌声,欢呼声雷动。
赵皓满头雾水,不觉疑惑的问向旁边的梁烈:“梅林居士是甚么人,很牛逼吗?”
梁烈被他乍的一问,当即露出一副无辜的神色,拼命的摇起头来。
“梅林居士,琴技名满江南。三年前,清真居士曾闻其一曲,惊为天籁绝音,自此梅林居士声名日盛,只是其生性淡泊,江宁城中以得其一曲为荣,然不惜千金求之而不得。”
回答他的居然是赵伝。
赵皓点了点头,心头却暗自纳罕。我去,云叔虽然是大盗出身,倒也挺八卦的,这种娱乐新闻知道的不少。
“诸位官人公子,梅林这厢有礼!”清清冷冷的声音从东南角传来,吸引了众人的注意力。
只见东南角挂起了一道长长的丝缎帷幔,好似一道丝墙,那清冷而柔柔的声音,便是从从帷幔之后传来,朦胧的丝幔之后,一道窈窕的身影盈盈而拜。
指尖轻挑,琴音叮的一声划空而起,全场瞬间一片静寂,再无一人发声,连针落地的声音都清晰可闻。
琴音淙淙而起。刹那间,人已置身牡丹花丛中,朵朵花卉正绽开花瓣,白的如雪,红的如霞,嫩嫩的花蕊之间散发出淡淡的清香;春光明媚,春风习习,彩蝶绕花翩翩而飞,行走花间只觉衣袂飞扬;正心旷神怡之间,突然花中突然有美一人,飘然流雪,袖舞流云,人面牡丹相映红,此人只应天上有,何时翩翩降人间……风光旖旎之时,琴音突然又是一转,清逸飘洒,自在飞扬,如碧空万里间的一缕絮云,如春江花月夜的一曲渔歌,如雨后初晴的一抹彩虹,洁白,清新,空灵……
一曲终了,整个大厅之中的众人皆为琴音所醉,悄声静然,如入梦中,无人敢发出半点声响,似乎生怕打破这由琴音所营造的绝美气氛。
“琴心如玉,举世无双!”
百花庄主陆清腾身而起,由衷的发出赞叹。
陆清话音刚落,全场如梦初醒,掌声雷动。
卧槽,真特么绝了,这要在后世,绝对是音乐界的执耳者!
赵皓也忍不住赞叹,抬起头来时,只见那丝幔之后,已立起一个白色的窈窕身影,抱琴转身而去。
赵皓正要回头,突然心头又是一动,他发现那女子走路极慢极慢,而且步履不稳,似乎走快了便会摔倒似的。
梅林居士离去,宴会的气氛逐渐变得热闹起来,逐渐又走向了诗会的风格。只见得到处一片觥筹交错,行酒令,品诗词,赏牡丹,又有歌姬弹琴歌舞一曲,好不热闹。
那些文人士子聊到诗兴渐浓之时,不知在谁的倡议之下,竟然以牡丹为题斗起诗来。开始只是小范围的斗诗,闹到后面,陆清索性站出来,让厅中众人以牡丹为题,有意者可留大作,或诗,或词,或赋,再让大家赏鉴。
陆清的旁边,坐着一干江宁大儒,大都已过而立之年,一面饮着美酒,一面品评诗词。摆在他们面前的,都是从各桌送过来的新作。
今日的诗词之作以年轻人为主,质量并不高,看得陆清微微皱眉,不过总体来说,还是有几首质量较高的,令他开怀。
此时他正和几个大儒在一旁谈笑,真正好的诗词已经出来了,后面估计也难有佳作,两人便在议论这些上佳的诗词。
“三春堪奇牡丹蕊,半倚朱栏彩蝶回。此花开后万花黯,更待来年春时归……陆公,郑家虽托皇后之福而盛,但是却也人才济济,大公子郑宁才华横溢,早入国子监,这三公子郑玉虽然为人张扬狂傲,诗词功底倒也不错,听说来年亦将入太学就读,前途无量也。”
陆清微微一笑,拿起一首道:“郑玉之作虽然不错,不过品性似乎差了点……比起谢瑜公子的佳作,终究差几分火候,听说谢瑜三月之后将入太学,此作已果然非同凡响。你看……鸢飞草长牡丹盛,飞尽繁花。浓翠莺啼,驿路桥边卖酒家。相约携手寻芳去,满引流霞。往事蹉跎,犹喜潘郎鬓未华……此一曲‘丑奴儿’是否更佳?”
众人一边品评诗作,一边闲聊,不时有新送来的诗词,分成几份由众人传看品鉴。好的诗作依旧有,但是若要超过谢瑜的那首《丑奴儿》,恐怕还是要差点水准。
“咦~”陆清突然发出一声轻呼,引得众人纷纷朝他手中的诗作望去。
“春日晚,数点杏钿香浅。恻恻轻寒风翦翦,锦屏春梦远。稚柳堆烟娇软,花影暗藏深院。初试轻衫并画扇,牡丹红未展……这曲‘谒金门’乃何人所作……香雪居士是何人?”
众人细细鉴赏那词,均觉意境甚雅,婉约清新,的确是词中上佳之作,不觉纷纷露出诧异的神色。
有家奴悄悄的走了近来,在陆清的耳朵边悄悄的说了几句话,陆清脸上顿时露出恍然大悟的神色。
“原来是王家的女公子……倒也是算个奇女子,怪不得满城公子王孙梦寐以求而不得,恐怕终非池中之物。”
陆清这一赞叹,众儒生纷纷会意,不觉朝王珏的身旁望去。
此时的王珏,已然成了宴会中炙手可热的人物,不时有少年公子前往敬酒搭讪,其中包括谢瑜、郑玉等人。
在王钰的对面,端坐着一名紫衣小公子,以折扇半掩面,轻轻的慢慢的小酌着杯中的清酒,眼观鼻,鼻观心,对环绕在王珏身旁的众人视若不见,始终就未正眼看过任何一人。
只是,大厅内的众人逐渐识破了她的身份,那些前来搭讪的少年,多半都是冲她而来。
“这位兄台,相见便是有缘,在下郑玉,不知可否敬兄台一杯?”
“……”
郑家三公子郑玉,生得唇红齿白,相貌堂堂,虽然才气不及其兄郑宁,却也在江宁文坛中也有一席之地。年少多金,仪表堂堂,门户显赫,文采盎然,典型的高富帅加强版,不知迷倒了多少江宁少女。
只是在那女扮男装的紫衣少女面前似乎行不通,郑玉端着酒杯硬生生的站了一炷香的时间都未得到半点回应,倒是王珏过意不去,打了个哈哈与郑玉对饮了一杯,打发郑玉走人。
“这位兄台相貌不凡,不知是王兄何人,可否引荐?”
比起郑玉,谢瑜不但各方面都不相让,而且多了三分才气,行事也要比郑玉老成许多。他采取的是曲线救国的路线,悄声请王珏引荐,只是最终依旧遭到无情的拒绝,不过终究不显山不露水,不失面子。
郑玉和谢瑜两人,各方面已算是厅中少年中的佼佼者,他们两人尚且受如此冷遇,其他人自是不必说在,众人皆乘兴而来,怏怏而归。
此时,诗会已告一段落,评选出三首绝佳诗词——郑玉的《赏牡丹》,谢瑜的《丑奴儿》,香雪居士的《谒金门》。
由陆清等三位大儒亲自用宣纸重新抄写,悬挂于大厅之中的屏风之上,供众人赏评。
众人摇头晃脑一番吟读之后,纷纷赞叹,自愧不如。尤其是有人打听得“香雪居士”的身份之后,更是一阵哗然,望向王珏身旁的眼神,又浓烈的几分。
赵皓自进入大厅以来,开始还好奇的东张西望,又凭栏观赏了一番庄内的奇花异草和明媚春光,再后来梅林居士的琴音以及几个歌姬的莺歌燕舞,都让他很是感兴趣。然而,等到牡丹花会进入诗会模式之后,赵皓便觉得索然无味,甚至无聊。
一个个摇头晃脑的拖着长调吟唱着华丽的句子,边上一群傻子跟着叫好……那场面,就像小时候农村里的唱丧一样,看起来要多傻逼有多傻逼,看得赵皓的尴尬癌都犯了,所以索性闭上眼睛养神,与大厅内的格调完全格格不入。
这一幕,不经意之间便落入了郑玉的眼帘之中——两年前他便率众羞辱过赵皓一次,今日本来已被江宁第一美人吸引走了注意力,但是受了冷遇之后不觉又将视线落到了赵皓的这一边。
郑玉冷冷一笑,招手让身边的家奴靠近,悄悄的吩咐了几句,那家奴便应诺而去。
“江宁城四大府,各有佳作入选,独独差了赵府……今日难得赵公子驾临,不若请赵公子留下一首牡丹诗词,凑齐四大府之佳作,也让我等他日说起,与有荣焉哪。”
赵皓正闭目养神,头脑里一片昏昏沉沉,突然听得“赵公子”三个字,不觉一激灵,细细听清了那人的话。
就在赵皓正凌乱间,已有不少人随声附和。
“不错,若是江宁四大府齐留吟诵牡丹之佳作,日后必成一场佳话。”
“赵公子乃宗室公子,官家血脉,其作必佳。”
……
卧槽!
ps:好吧,不是作者不努力更新,而是作者不愿意加入2000字党……按照老鸟作者的做法,新书期都是2000字一张,一天两章4000字,一周不到3万字,还美其名曰每日双更。作者虽然木有每天双更,但一周更新了4万多字啊……
新书期的规矩便是不宜多更,请大家谅解……顺便说下,今晚19点还有一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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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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