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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一梦九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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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元1118年,北宋,江宁府。
    凉风习习,夜色朦胧,轻纱般的薄雾笼罩着这座江南最繁华的城池。
    华灯初上,秦淮河两岸的客栈酒楼前伸出一盏盏大红灯笼,暧昧而明亮;从河面上传来的女子歌声,悠悠悦耳。在那波光粼粼的水面上,画舫来来往往在江面上缓缓行进着,宛若一座座游走着的玲珑宫殿,倒映在水中,使得那水也变得五彩缤纷,风姿绰约,一如那画舫上的佳人;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俨如仙境。
    从秦淮河的两岸望去,整座江宁城都沐浴在一片辉煌的灯火之中,而灯火最为辉煌的则有四处。
    城东的王府,城西的郑府,城南的赵府,城北的谢府,号称江宁四大府,也是江宁最有权势的四家。
    只是今夜与往日不同,四大府中的赵府,却显得比往日似乎要黯淡一些。
    ……
    金宁四大府中,王府最为源远流长。东晋时期王导家族迁到南京,全中国的王姓贵族全部聚集在南京一带,当时南京百分之八十的官员都是从山东琅琊迁来,当官的不是姓王,就是王姓的亲戚。此后,王姓在江宁经历了数百年的繁衍、变迁,逐渐成为了第一大姓。而此时侪身于江宁四大府中的王府正是王安石这一支。
    安石公晚年隐居江宁城郊的白塘半山园,但是他的子嗣们却依旧住在江宁城内,凭借王姓数百年的积累,以及安石公的声望,俨然成为江宁赫赫有名的四大府之一。
    城西的郑府,原本在江宁虽然也颇有声望,但并不算得真正意义上的世家大府。只是当今皇后姓郑,仰仗着皇后的势再加上家主郑安极其擅长钻营,近年来逐渐崛起和兴旺发达起来。
    “朱雀桥边野草花,乌衣巷口夕阳斜。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昔日的乌衣巷已然破败,王氏和谢氏自然早已不如东晋时的风光无限,但仍旧是江宁的大姓之一。谢姓者近百年来入仕有为者不多,但是城北谢府家主谢虞据说是东晋名士谢安的第四十八代嫡系传人,深谙商道,如今掌控着大半个江宁府的丝绸生意,其财力在江宁府也算是屈指可数。再加上数十年前同宗谢景温曾为江南东路都转运使,而谢景温又是王安石的挚友,谢虞的父亲又曾与谢景温因同宗而私交甚好,这其中错综复杂的关系,使得谢氏在江宁的威望并不在王氏之下,也使得谢虞这一支终得名列四大府之一。
    至于城南的赵府,家主并非出类拔萃之辈,府中子嗣凋零,能成为江宁之翘楚,无非只有一个原因,就是因为其姓赵而已。
    赵府家主赵士盉,官居卫州团练使。赵士盉之父赵仲恕,赵仲恕之父赵宗保,赵宗保之父赵允成,赵允成之父赵元佐,赵元佐之弟为宋真宗赵恒,其父为宋太宗赵光义。所以说来说去,赵府家主赵士盉乃是当今官家赵佶的远房堂兄弟,根正苗红的宗室子弟。
    宗室子弟,若在官家的五服之内,基本都安置在京城之内。尤其是三代之内,若是离开汴京居住等于犯罪,其原因不言而喻,就是防止其有异心,借着太祖的血脉行叛逆之事。
    但是赵士盉的父亲赵仲恕,原本已与官家到了五服,当年以体弱多病畏寒等原因,向英宗请奏移居江南,竟然获得了同意,于是远离汴梁京师这个对于宗室子弟形同牢笼之地,定居到了江宁。到了赵士盉这一代,与官家都已远到了第六代,官家的防范之心也就更弱了许多。
    宋代为了避免内乱,对待宗室子弟历来都是“优之以禄爵,但不责以事权”,像前朝都是过了五服就不算宗室,但是在大宋出了五服仍然得到皇室承认。而且宗室子弟到了弱冠之年,便会赐予一定的官职,一般都是虚职。所以像赵士盉这种远房宗室子弟,年近不惑之时,也捞了个五品团练使,但只是个武臣之寄禄官,无定员,无职掌,不驻本州。.
    赵士盉性格木讷,谨小慎微,在江宁府这个江南最为繁华之都,原本算不得什么。然赵府经过赵仲恕的多年经营,早已颇具规模。其虽与官家已是远亲,但终究是宗室子弟,体内留着太宗赵光义的血液,又得以与江宁谢氏联姻。靠着赵仲恕多年经营留下的家底,以及宗室子弟的政治声望,加上精明强干的女主人谢芸的打理,在江宁城中也算是声名赫赫,无人敢小觑。
    宗室的身份,莫说江宁府知府要礼让三分,就算是江南东路的都转运使也不敢在赵府面前托大。
    然而自古以来,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再富贵不可言的府中,也终究难言十全十美。而江宁赵府,最大的缺憾便是人丁凋零。
    赵士盉这一支原本已是三代单传,其二十五岁才生得一子赵皓,年方十六。赵皓生得倒是极其标致,唇红齿白,眉清目秀,遗传了母亲谢芸的皮囊。奈何其品行不端,好风月,十三岁的年纪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便混迹于青楼风月之所,且流连忘返,不加节制,甚至常吞食丹药助兴。而父母又只此一子,极其宠爱,不敢过多约束,使得其身体每况愈下,不到十五岁便已未老先衰,体质孱弱如风中之烛。
    风月之事,对于十四五岁的年纪正是食髓知味,哪怕身体不佳也难以节制。而更要命的是,赵皓心有余而力不足之时,便沾上了丹药,这种包含重金属物质的丹药能使人服后顿觉神明开朗,体力增强,生理欲望大增,一夜七次也不知疲倦。
    就这样,赵皓一边纵欲无度,一边拼命服食丹药,终于在今日青楼尽兴回归之后,突然口吐鲜血,昏迷不醒。
    ……
    古龙曰:老子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走路。
    赵浩虽然没有穿越的经验,但是作为一个阅读穿越小说无数的现代屌丝,赵浩醒来不到三十秒,便已确认了自己已穿越了的事实。
    失控的泥头卡车呼啸而来,他于千钧一发之际推开那两个小孩,在失去知觉之前他明显的感觉到了那八吨的泥头车从他身上呼啸而过,基本已无生还的可能……就算是祖宗坟上冒烟,也得绑着绷带躺在病床上,四周应该是各种医疗仪器环伺才对,而面前的景象显然是格格不入。
    古色古香的牙床,金丝刺绣鲤鱼和荷花的锦被,制作精美的梨花木家具,柔软而绚丽的丝毯,美轮美奂的瓷器,床边点着一盘清香入鼻的檀香,床边趴睡着一个满头珠翠的女子,不远处还有几个丫鬟和家丁模样的男男女女站在那里打着瞌睡。
    这陌生的一切,并没有使赵浩惊讶,心中有的只是再世为人的极度惊喜。他没有像许多穿越小说中的二逼主角一样,问一些“我是谁”、“你是谁”、“我从哪来”、“我为什么在这里”等如同哲学般的白痴问题,而是缓缓的闭上了眼睛……他需要理一下思绪。
    身体软绵绵的有气无力似乎想翻个身都难,脑袋里也是昏昏沉沉的如同发了40度的高烧,但是赵浩一点也不惊讶——这原本就是魂穿的标配身体。若是原主吃嘛嘛香,身体儿倍棒,腰不酸腿不疼,一口气上五楼不费劲那种,他根本就不可能魂穿到原主的身体上。
    闭目安静了几分钟之后,他的脑海里开始整理起思路,毕竟看过猪走路和吃猪肉是两回事,他必须装作经常穿越……装作是土著居民的样子,适应这个新的世界。
    他第一个举动,便是偷偷的从被子里伸手缓缓的移向自己的大腿之间,当他摸到那一截微热的腊肠之后,心头终于轻轻的吁了一口气。
    首先不用担心太监的问题,否则就算是当了九千岁,也没活得了无生趣;其次是可以排除男穿女变身的隐患了,不然就算是重生穿越成慈禧或者武则天也是受罪一辈子,不是心理上的搞基,就是生理上的百合。
    去了这个心病,接下来要了解的恐怕还是很多。譬如:这是穿越到同一世界的古代,还是异界,或者平行世界?这个世界是高武世界,还是正常的古代世界,或者是玄幻世界,需不需要练气、练魔法、练武魂、练原力,修行者是否能脚踏银河、一拳轰碎星球?如果是同一世界的历史年代,自己是不是庶子,会不会被退婚,有没有一个欺负自己的嫡子或者后妈,是否有一个漂亮的相依为命的侍女?对了,千万不能是赘婿……
    不过,从屋内的摆设,以及还有几个貌美的丫鬟来看,自己这次魂穿的技术显然不差,就算是个庶子,也得是个待遇不错的富二代,多半不太可能是上门女婿。
    这已经足够了,唯一要考虑的是……鄙人前世既非兵王或者特种兵,也非万能理科生,什么肥皂、蜡烛、甘油、玻璃啥的只会用,不会造……虽然是文科生,但是唐诗宋词能背全的也不多,这以生命换来的一趟穿越,是否会有那传说中的福利?否则除了混吃等死,似乎也没啥作为。
    什么福利?自然是居家旅行,杀人放火,穿越之必备利器——系统。
    屌丝穿越如果不带系统,和咸鱼有什么区别?就凭一点超前的认知就想和古人玩,能翻起什么浪花?
    他刚刚想到此处,脑海里便响起了一阵机械式的声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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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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