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新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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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记住只需1秒,秀书网.!免费无弹小说手机站.!一片黑漆漆的空间之中,上方是不见底的夜,下方也是不见底的夜,这里没有任何的草木,黑漆漆的一片宛如天地未开时那般的混沌。
一个浑身上下衣无寸缕,一头雪白色长发的女子,身上散发着洁白的神辉,就在这片空间之中悬空盘坐。
这里除了她以外,再没有半点生命,而她的身上散发出的气息,也远非世间最强大的人所能散放而出。她的肌体外表甚至散发出一道白蒙蒙的光辉,宛如身躯由无数颗星辰构成。
天地中间似乎有了一丝震颤,让她长长的睫毛一丝颤动,那双眼睛一点点的睁了开来。这双眼睛似乎不知沉睡了多久,再度打开的时候,里面散发出的光彩,将这片混沌的空间都微微打亮了一分。
暗不见底的天空之中,像是某张脸贴在了油布上,缓缓浮现一张巨大无比的,仅仅有着轮廓的脸,平淡无奇的脸占据了整个天空。
她精致到找不出一点瑕疵的脸仰头望着这张天空,通透无比双眼中毫无情绪,缓缓开口,声音平静而悦耳,空灵而无暇,整片天地都只有她悦耳而冷漠的声音:“还要等多久?”
天空之中那张大脸面无表情,宛如浇浆而成,模糊的嘴唇微微动了动,传出的男声却无比雄浑,足够直接将人的心神震破:“一些契机还不成熟,再等数年。”
女子沉默了片刻,她缓缓站起身来,将完美的身躯展露无遗,雪白的长发无风而微微晃动,如她眼中的星辰。
她双眸中的星辰微微晃了晃,视线像是一道光芒般穿越云层,穿越空间,从不尽高空落下,最终定在了东齐帝国一山村之中,隔着亿万里的距离,却又只在眼前。她的眼前出现了一个五六岁少年稚嫩的身躯,宛如水中倒影,却又清晰许多。那少年唇红齿白,眉清目秀,眼眸之中,有着任何孩童都没有的睿智与沉稳,又泛着好偌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人所能有的深沉异色。
“就是他?”
巨大的脸庞微微点了点,整片好似不存在的苍穹似乎都随之颤了颤。
“只为一个人类少年……真的值得么?”她望天轻问。
一只虚幻的透明大手凭空出现,轻轻柔柔抚摸在了女子的头上,巨大的手似乎能够轻易将她的身躯捏碎,然而此时却无比温柔。
“我知道你的寂寞与困惑,但相信我做的决定。
数千年都过去了,何须在意最后几年。”
女子的眼前接着凭空出现了一颗颗乳白色的珠子,密密麻麻,珠子在空中若星辰般悬浮与晃动,最终构成一幅波澜壮阔的景象。
“人是珠子,不同的人是不同的珠子。”
“不同的珠子练成线,连成网,变成人间一个个故事。”
“你要做的,便是连成你我要的故事。”
随着这男声的声音落下,所有星辰开始如浪般翻涌,最终,构成一副壮阔无比的江山图,星星闪闪。浩瀚江山之中,其微小一隅,又好偌整个江山图的中心,有一个少年正在仰头望着天空。
天空中,是女子这张动人心魄的面容。
女子静静望着这幅画面,良久之后,将视线从珠中抽丝般收回,脸色一片平静,最终微微颔首。
“愿能如你所愿。”女子缓缓抬头。
“自然如此。”雄浑的声音霸气而又自信,令空间若水波荡漾。
天地似乎都变得不一样,人间大地,一条无形的线络,似乎开始凝成。
……
……
大周王朝分崩离析后,七国鼎力,东齐帝国雄踞东方,繁荣昌盛。
东齐帝国南部一座乡村之中,林家村的村民,正在进行对日神赤公的朝拜。对于林家村的人来说,今天的朝拜与之前任何一次都不一样。
“心中敬神,方能永世平安。”
“日神照耀东之大地,万民受其恩泽,念兹在兹日神鸿泽,是东齐子民所必须之事。”
一位白发苍苍,穿着洁白色神袍的老头,站在一座古朴至极的神庙内,对着在下朝拜的一百多位清一色的男子神言神语念叨道。他手里的古铜色铃铛也随着通过窗户吹来的清风以及他手腕的翻动而不停摆动,微羞的铃舌敲在铃唇上,发出悦耳又难言的轻鸣。
这神庙通体浅黄,阳光底下闪烁金光宛如用黄金打造。其间跪拜着的一百多位男子中,有老有少,老的有六七十岁白发苍苍,最小的有五六岁的黄发小儿,不过无一例外的是每一位都穿着极为普通简素的粗布衣,满身泥土味或者野味,也都满脸的虔诚,双手合十,闭着眼睛在感受所谓的神之庇佑。
不过……在一片虔诚的朝拜之中,林风这个六七岁的小孩子睁着眼睛好奇地看着周围这一切。
脱漆暗黄的神庙里烟雾袅绕,几根斑驳的梁柱堪堪而支,从两个诡异香炉中氤氲而出的白气飘然梁下使地神庙宛如一个蒸笼,庙中还有淡淡香烛的清香,这清香与漂浮烟雾中,悬挂着道道被称为神绢的白色绢布,在庙中来回随微风飘荡,如清晨雾中的柳枝。
林风望着这个所有人尊敬地称为神公的老头,一边念叨着所谓“敬神令”,一边从身前神台上的碗中挑出水,撒到那尊神像上。
神像足足一丈之高,神态安详,外形粗犷,体态威武,盘踞神台之上。神像看起来与人没有多大区别,虽是死物,但身上散发出的霸道与威武之气,却能让人够深深感受到,令人情不自禁心生敬畏。
林风只是随便地瞧了两眼,心里同样忍不住有些怪异而让自己不喜的情绪滋生。
“这地方雕刻技术倒是有模有样,虽然看起来比起前世是落后了些,倒也还算勉强,不过这老头神叨叨地在干嘛?”林风暗暗琢磨。
“我大齐乃受日神赤公庇佑,诸位须永世不忘神之恩泽。”
“嗯?”有着一个酒糟鼻,两眼深陷的神公一转头,那双苍目就看到林风直着身子,正用好奇至极的目光看着自己。
“我去。”
敬神令戛然而止,整个神庙有了瞬息的凝滞,两人大眼瞪小眼了足足两秒钟,林风才反应过来大事不妙,小脸煞白,连忙双手合十跟着闭上眼睛。
“这是哪家的孩子?”神公铃铛一收,勃然大怒,“胆敢在朝拜对神不敬?!”
“回神公,是我家的孩子。”众人纷纷睁开眼睛,一位看起极其普通的中年男子瞧见神公指的是自己的孩子,顿时一惊,担心林风受到什么惊吓,把林风搂在怀里。
林风瞅了瞅自己的父亲,没有抵抗,转头望着这个发作的神公老头。
“为何如此小儿会进入神庙?!”
“回神公,犬子之前重病一场,刚刚痊愈,是受赤公恩泽,所以特意带他来叩谢赤公。”
“可知对神不敬是什么后果?二十年前我东齐大旱两年又缘由为何?”神公一挥神袍,大怒道。
“神公息怒!”
“神公息怒!”
林家村众村民纷纷求饶。
“草民明日就送来三只野兔,望神公告知赤公,不要降罪于身。”说完,男子唯恐不及,连忙磕头。
“三只野兔?”林风瞪眼,瞧着自己不断跪着磕头的父亲,要知道三只野兔可是他们家一两天的收获,一口气给出去三只野兔,那自己后面几天也都意味着没有肉可以吃了。对于林风来说,没有了美味中餐,兔肉已经是这里最好吃的食物了。
“林风,不要吵!”林风才刚刚嘀咕玩,林堂便摁着林风的脑袋,带着他一起磕头。
林风小个子哪里禁得住这么大的力气,只能被动地跟着磕头。
神公的面色有了一丝的回转,这才微微点头,还沾着水的手抚摸在白色紧致似毛笔的胡须上,道:“第一次带孩子来朝拜?”
听到神公语气有了缓和,林堂顿时一喜,忙不迭道:“回神公,是的。”
神公摇摇头,从瓷碗里站上水,洒落几滴到他们身上,道:“孩童不知敬畏,日神自会念及,不必担心。”
“谢谢神公,谢谢神公。”男子听到这里喜上眉梢,磕头的频率都加快了三分。
林风一边被按着磕头,一边心里有着远非六岁孩童会有的一阵腹诽:什么狗屁神不神的,明明是听到三只野兔就连忙换脸,想不到这个世界的人也是那么市侩。
如此不合年纪又不知敬畏的言论,不知这些庙中人若是听到他这番话会作何感想。
……
不同的村子每个月朝拜的时间不同,今天是林家村朝拜的日子。
东齐帝国的乡野,六个村子才一座神庙,考虑到六个村子的方便,神庙位置便在六个村子的中央,但也有两三里的路,神庙又修在山上,算上朝拜的时间,一来一回基本就要半天的时间。
朝拜结束,林风随同自己村子的人一起走在回村的路上。一个村子出身,他们几乎都是相望着长大,所以相互之间熟络无比,一路欢声笑语。
并不宽敞的山路两侧是茂密的树林,一朵朵野花肆意绽放,路上能够看到碧油油的一片山景,心旷神怡。林风年纪小,只能屁颠颠地跟在林堂后面,一边打量着这醉人的风景,一边被人们簇拥着往山下走。
“哎哟。”山路不好走,小短腿林风踩到湿漉漉的草上,脚下一滑,一不小心一屁股摔倒地上。
他坐在地上很是气恼,看着自己的小小袖口里面的短手短脚,长叹口气,为什么自己会穿越到一个小屁孩身上?
“林风,怎样,第一次见到日神赤公,是什么感觉?”一个十八九岁的男子一边走一边一把抱起林风,笑呵呵地问道。
林风很是不喜欢这个家伙身上臭臭的味道,心想这个家伙是不是从来不洗澡?奈何这具身体的力气实在太小,根本挣脱不开这个家伙的怀抱,自己的父亲林堂恰是时机地把他一把抱了过去,这才让他得到了喘息。
“没什么感觉。”林风趴在林堂怀里耸耸肩说道。一尊像罢了,他见得不少,论雕工,和前世比起来也是差得糟糕。
他像是一个想要极力纠正这乡野百姓短浅认知的知青,然而这完全不像是小孩子的动作只惹得一群人哈哈大笑起来。
“林风,对赤公要虔诚。”自己的父亲林堂严肃地瞪了他一眼。
一般而言小孩子不会被允许进入神庙,不过也有例外情况,之前这个身子的主人生了一场大病,几乎全村人都以为他会死了,结果忽然便好转了,于是林风的父亲林堂便将此寄托在了自己对于太阳神赤公的虔诚上,特意带他前来拜神。那几位神公身边打杂的童子忘记了知会庙里的神公,才会有刚才的问题。
林风当然不会这么觉得。
按照地球的计算时间,自己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差不多三四周了,所以严格意义上来说,他的儿子已经死了三周多了,而原本自己……一个好好的大学生过马路的时候被一辆闯红灯的车给撞了,再一醒来便是到了这里,托身在了这具小小的身子上。
这充分证明所谓的太阳神并没有庇护他的孩子,至于自己穿越,当然也不会觉得这是什么神的旨意,虽然他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自己的情况,但是作为一个大学生,他是标准的唯物主义者,神不神鬼不鬼的,还是出现在里比较合适。
“嗯嗯,父亲,我知道了。”心里头虽然很是不在意,觉得浪费自己一个大好的上午不赖床,来到这个什么鬼地方,简直就是浪费生命,不过自己的父亲对自己的关心那可是无微不至,他无法愧对。
在他穿越之后很快就坦然接受了这一切,他也决定这一世好好做人。上一世一个励志孤儿没爹疼没娘爱,这一世有了亲人,很自然地就对自己身边的亲人有了同归感,自然也会顾及他们的感受。
听到自己孩子答应了自己,林堂的神情才缓和了下来,露出真挚的微笑。
“就是,林风你可是第一个睁着眼睛完成朝拜的孩子。”一个长脸青年笑着打趣道。
父亲林堂皱着眉头剜了他一眼,青年连忙拍打自己的嘴巴。用神来开玩笑,是大不敬,会遭天谴的。
“这孩子古灵精怪的,只可惜没有真核,开不了真脉,又是天生的废经脉,不然一定能成为这个世界了不起的修行者,为我东齐完成雄霸大业,造就太平江山。”一个中年男子走过来,略有些遗憾地摸了摸林风的脑袋。开口便是江山社稷,这是林风的二伯。
林风眨着大眼望着自己二伯。
林堂摇摇头,溺爱地看着怀里的林风道:“二哥,我家林风就算成不了修行者也没关系,经历了之前那么一场变故,我觉得平平安安的比什么都重要。”
二伯林白笑着点头,把林风抱到怀里,“说得对,平平安安比什么都重要,你以后就好好跟着你爹爹还有你二伯学打猎,成为咱们村子一等一的打猎好手吧。”
林风忙不迭的点头,他们口中说的这些东西,他穿越过来就已经知道了,虽然没有很明白,但是现在也只能附和。这林家村以务农和打猎为什,至于关于所谓不能修行的记忆印在这个孩子的脑海里挥之不去,似乎之前的主人对这件事很是看重,而今从现在村民们的语气也能初见一二。
“不能成为修行者,始终还是要受窝囊气!”一个汉子吐出一口唾沫,“那王家村不久是有了一个家伙有修行可能,被送去了岚天宗,他们王家村现在便开始目中无人,抢占我们的山头了么?前些日子还抢咱们河鱼!”
大伯林成天拍了拍他的肩膀道:“咱们不说这些不愉快的。”
汉子不再言语,然而脸上的郁气终究没有消散。
“对了,你们听说了吗,据说镇子里前日出现了一只鬼尾金雕!正好有一位岚天宗修行者在,当场将其斩首剑下!”一个青年兴致勃勃地说道。
“鬼尾金雕?那可是人者二段的妖魔!”林堂的双眼浮现一道惊惧的光芒。
“嗯,不知是哪里飞来的妖孽,庆幸的是还好镇子里下来了一位岚天宗的修行者,那位修行者据说剑光一闪,便将其斩首,可能有人士的实力!”
“没有伤亡?”淳朴的林堂比较关心这个。
“没有。”
“那便好,这个战乱年代,国与国的,人与妖的,不要有伤亡便是好事。”
“嗯,最近东齐与鲁国在谈割地的事情,战火似乎可以停歇一段时间了。”
大家一路便这样聊着,路途也变得不无聊起来。对于他们这样的农户猎户而言,往日都是忙于生计,朝拜结束这一路便是难得的休憩了。
静静听着他们这样的对话,林风对这个世界显得越发的好奇起来。
鬼尾金雕是个什么东西?修行,是个什么东西?岚天宗,是个什么东西?
他们信仰的神……又是个什么东西?
趴在父亲怀里,林风一脸的茫然。
觉得头顶有些痒,伸手挠了挠头,顺势抬头往天上看去,只见虽是白天却好偌有两颗星辰忽隐忽现,像是……一位美丽女子的剪水双瞳,在看着自己。
接着他恍惚在天空中看到了一位女子的模样,容颜虽然模糊,却又似乎能感知到她美得动人心魄,而那眉眼中的气度,好偌飘然九天之上。
林风擦擦眼,又一切如常,依旧万里无云万里天,蔚蓝得如海洋。悄悄叹口气,心想自己才穿越过来,真的是脑子都糊了。天才记住只需1秒,秀书网.!免费无弹小说手机站.!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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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一个浑身上下衣无寸缕,一头雪白色长发的女子,身上散发着洁白的神辉,就在这片空间之中悬空盘坐。
这里除了她以外,再没有半点生命,而她的身上散发出的气息,也远非世间最强大的人所能散放而出。她的肌体外表甚至散发出一道白蒙蒙的光辉,宛如身躯由无数颗星辰构成。
天地中间似乎有了一丝震颤,让她长长的睫毛一丝颤动,那双眼睛一点点的睁了开来。这双眼睛似乎不知沉睡了多久,再度打开的时候,里面散发出的光彩,将这片混沌的空间都微微打亮了一分。
暗不见底的天空之中,像是某张脸贴在了油布上,缓缓浮现一张巨大无比的,仅仅有着轮廓的脸,平淡无奇的脸占据了整个天空。
她精致到找不出一点瑕疵的脸仰头望着这张天空,通透无比双眼中毫无情绪,缓缓开口,声音平静而悦耳,空灵而无暇,整片天地都只有她悦耳而冷漠的声音:“还要等多久?”
天空之中那张大脸面无表情,宛如浇浆而成,模糊的嘴唇微微动了动,传出的男声却无比雄浑,足够直接将人的心神震破:“一些契机还不成熟,再等数年。”
女子沉默了片刻,她缓缓站起身来,将完美的身躯展露无遗,雪白的长发无风而微微晃动,如她眼中的星辰。
她双眸中的星辰微微晃了晃,视线像是一道光芒般穿越云层,穿越空间,从不尽高空落下,最终定在了东齐帝国一山村之中,隔着亿万里的距离,却又只在眼前。她的眼前出现了一个五六岁少年稚嫩的身躯,宛如水中倒影,却又清晰许多。那少年唇红齿白,眉清目秀,眼眸之中,有着任何孩童都没有的睿智与沉稳,又泛着好偌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人所能有的深沉异色。
“就是他?”
巨大的脸庞微微点了点,整片好似不存在的苍穹似乎都随之颤了颤。
“只为一个人类少年……真的值得么?”她望天轻问。
一只虚幻的透明大手凭空出现,轻轻柔柔抚摸在了女子的头上,巨大的手似乎能够轻易将她的身躯捏碎,然而此时却无比温柔。
“我知道你的寂寞与困惑,但相信我做的决定。
数千年都过去了,何须在意最后几年。”
女子的眼前接着凭空出现了一颗颗乳白色的珠子,密密麻麻,珠子在空中若星辰般悬浮与晃动,最终构成一幅波澜壮阔的景象。
“人是珠子,不同的人是不同的珠子。”
“不同的珠子练成线,连成网,变成人间一个个故事。”
“你要做的,便是连成你我要的故事。”
随着这男声的声音落下,所有星辰开始如浪般翻涌,最终,构成一副壮阔无比的江山图,星星闪闪。浩瀚江山之中,其微小一隅,又好偌整个江山图的中心,有一个少年正在仰头望着天空。
天空中,是女子这张动人心魄的面容。
女子静静望着这幅画面,良久之后,将视线从珠中抽丝般收回,脸色一片平静,最终微微颔首。
“愿能如你所愿。”女子缓缓抬头。
“自然如此。”雄浑的声音霸气而又自信,令空间若水波荡漾。
天地似乎都变得不一样,人间大地,一条无形的线络,似乎开始凝成。
……
……
大周王朝分崩离析后,七国鼎力,东齐帝国雄踞东方,繁荣昌盛。
东齐帝国南部一座乡村之中,林家村的村民,正在进行对日神赤公的朝拜。对于林家村的人来说,今天的朝拜与之前任何一次都不一样。
“心中敬神,方能永世平安。”
“日神照耀东之大地,万民受其恩泽,念兹在兹日神鸿泽,是东齐子民所必须之事。”
一位白发苍苍,穿着洁白色神袍的老头,站在一座古朴至极的神庙内,对着在下朝拜的一百多位清一色的男子神言神语念叨道。他手里的古铜色铃铛也随着通过窗户吹来的清风以及他手腕的翻动而不停摆动,微羞的铃舌敲在铃唇上,发出悦耳又难言的轻鸣。
这神庙通体浅黄,阳光底下闪烁金光宛如用黄金打造。其间跪拜着的一百多位男子中,有老有少,老的有六七十岁白发苍苍,最小的有五六岁的黄发小儿,不过无一例外的是每一位都穿着极为普通简素的粗布衣,满身泥土味或者野味,也都满脸的虔诚,双手合十,闭着眼睛在感受所谓的神之庇佑。
不过……在一片虔诚的朝拜之中,林风这个六七岁的小孩子睁着眼睛好奇地看着周围这一切。
脱漆暗黄的神庙里烟雾袅绕,几根斑驳的梁柱堪堪而支,从两个诡异香炉中氤氲而出的白气飘然梁下使地神庙宛如一个蒸笼,庙中还有淡淡香烛的清香,这清香与漂浮烟雾中,悬挂着道道被称为神绢的白色绢布,在庙中来回随微风飘荡,如清晨雾中的柳枝。
林风望着这个所有人尊敬地称为神公的老头,一边念叨着所谓“敬神令”,一边从身前神台上的碗中挑出水,撒到那尊神像上。
神像足足一丈之高,神态安详,外形粗犷,体态威武,盘踞神台之上。神像看起来与人没有多大区别,虽是死物,但身上散发出的霸道与威武之气,却能让人够深深感受到,令人情不自禁心生敬畏。
林风只是随便地瞧了两眼,心里同样忍不住有些怪异而让自己不喜的情绪滋生。
“这地方雕刻技术倒是有模有样,虽然看起来比起前世是落后了些,倒也还算勉强,不过这老头神叨叨地在干嘛?”林风暗暗琢磨。
“我大齐乃受日神赤公庇佑,诸位须永世不忘神之恩泽。”
“嗯?”有着一个酒糟鼻,两眼深陷的神公一转头,那双苍目就看到林风直着身子,正用好奇至极的目光看着自己。
“我去。”
敬神令戛然而止,整个神庙有了瞬息的凝滞,两人大眼瞪小眼了足足两秒钟,林风才反应过来大事不妙,小脸煞白,连忙双手合十跟着闭上眼睛。
“这是哪家的孩子?”神公铃铛一收,勃然大怒,“胆敢在朝拜对神不敬?!”
“回神公,是我家的孩子。”众人纷纷睁开眼睛,一位看起极其普通的中年男子瞧见神公指的是自己的孩子,顿时一惊,担心林风受到什么惊吓,把林风搂在怀里。
林风瞅了瞅自己的父亲,没有抵抗,转头望着这个发作的神公老头。
“为何如此小儿会进入神庙?!”
“回神公,犬子之前重病一场,刚刚痊愈,是受赤公恩泽,所以特意带他来叩谢赤公。”
“可知对神不敬是什么后果?二十年前我东齐大旱两年又缘由为何?”神公一挥神袍,大怒道。
“神公息怒!”
“神公息怒!”
林家村众村民纷纷求饶。
“草民明日就送来三只野兔,望神公告知赤公,不要降罪于身。”说完,男子唯恐不及,连忙磕头。
“三只野兔?”林风瞪眼,瞧着自己不断跪着磕头的父亲,要知道三只野兔可是他们家一两天的收获,一口气给出去三只野兔,那自己后面几天也都意味着没有肉可以吃了。对于林风来说,没有了美味中餐,兔肉已经是这里最好吃的食物了。
“林风,不要吵!”林风才刚刚嘀咕玩,林堂便摁着林风的脑袋,带着他一起磕头。
林风小个子哪里禁得住这么大的力气,只能被动地跟着磕头。
神公的面色有了一丝的回转,这才微微点头,还沾着水的手抚摸在白色紧致似毛笔的胡须上,道:“第一次带孩子来朝拜?”
听到神公语气有了缓和,林堂顿时一喜,忙不迭道:“回神公,是的。”
神公摇摇头,从瓷碗里站上水,洒落几滴到他们身上,道:“孩童不知敬畏,日神自会念及,不必担心。”
“谢谢神公,谢谢神公。”男子听到这里喜上眉梢,磕头的频率都加快了三分。
林风一边被按着磕头,一边心里有着远非六岁孩童会有的一阵腹诽:什么狗屁神不神的,明明是听到三只野兔就连忙换脸,想不到这个世界的人也是那么市侩。
如此不合年纪又不知敬畏的言论,不知这些庙中人若是听到他这番话会作何感想。
……
不同的村子每个月朝拜的时间不同,今天是林家村朝拜的日子。
东齐帝国的乡野,六个村子才一座神庙,考虑到六个村子的方便,神庙位置便在六个村子的中央,但也有两三里的路,神庙又修在山上,算上朝拜的时间,一来一回基本就要半天的时间。
朝拜结束,林风随同自己村子的人一起走在回村的路上。一个村子出身,他们几乎都是相望着长大,所以相互之间熟络无比,一路欢声笑语。
并不宽敞的山路两侧是茂密的树林,一朵朵野花肆意绽放,路上能够看到碧油油的一片山景,心旷神怡。林风年纪小,只能屁颠颠地跟在林堂后面,一边打量着这醉人的风景,一边被人们簇拥着往山下走。
“哎哟。”山路不好走,小短腿林风踩到湿漉漉的草上,脚下一滑,一不小心一屁股摔倒地上。
他坐在地上很是气恼,看着自己的小小袖口里面的短手短脚,长叹口气,为什么自己会穿越到一个小屁孩身上?
“林风,怎样,第一次见到日神赤公,是什么感觉?”一个十八九岁的男子一边走一边一把抱起林风,笑呵呵地问道。
林风很是不喜欢这个家伙身上臭臭的味道,心想这个家伙是不是从来不洗澡?奈何这具身体的力气实在太小,根本挣脱不开这个家伙的怀抱,自己的父亲林堂恰是时机地把他一把抱了过去,这才让他得到了喘息。
“没什么感觉。”林风趴在林堂怀里耸耸肩说道。一尊像罢了,他见得不少,论雕工,和前世比起来也是差得糟糕。
他像是一个想要极力纠正这乡野百姓短浅认知的知青,然而这完全不像是小孩子的动作只惹得一群人哈哈大笑起来。
“林风,对赤公要虔诚。”自己的父亲林堂严肃地瞪了他一眼。
一般而言小孩子不会被允许进入神庙,不过也有例外情况,之前这个身子的主人生了一场大病,几乎全村人都以为他会死了,结果忽然便好转了,于是林风的父亲林堂便将此寄托在了自己对于太阳神赤公的虔诚上,特意带他前来拜神。那几位神公身边打杂的童子忘记了知会庙里的神公,才会有刚才的问题。
林风当然不会这么觉得。
按照地球的计算时间,自己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差不多三四周了,所以严格意义上来说,他的儿子已经死了三周多了,而原本自己……一个好好的大学生过马路的时候被一辆闯红灯的车给撞了,再一醒来便是到了这里,托身在了这具小小的身子上。
这充分证明所谓的太阳神并没有庇护他的孩子,至于自己穿越,当然也不会觉得这是什么神的旨意,虽然他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自己的情况,但是作为一个大学生,他是标准的唯物主义者,神不神鬼不鬼的,还是出现在里比较合适。
“嗯嗯,父亲,我知道了。”心里头虽然很是不在意,觉得浪费自己一个大好的上午不赖床,来到这个什么鬼地方,简直就是浪费生命,不过自己的父亲对自己的关心那可是无微不至,他无法愧对。
在他穿越之后很快就坦然接受了这一切,他也决定这一世好好做人。上一世一个励志孤儿没爹疼没娘爱,这一世有了亲人,很自然地就对自己身边的亲人有了同归感,自然也会顾及他们的感受。
听到自己孩子答应了自己,林堂的神情才缓和了下来,露出真挚的微笑。
“就是,林风你可是第一个睁着眼睛完成朝拜的孩子。”一个长脸青年笑着打趣道。
父亲林堂皱着眉头剜了他一眼,青年连忙拍打自己的嘴巴。用神来开玩笑,是大不敬,会遭天谴的。
“这孩子古灵精怪的,只可惜没有真核,开不了真脉,又是天生的废经脉,不然一定能成为这个世界了不起的修行者,为我东齐完成雄霸大业,造就太平江山。”一个中年男子走过来,略有些遗憾地摸了摸林风的脑袋。开口便是江山社稷,这是林风的二伯。
林风眨着大眼望着自己二伯。
林堂摇摇头,溺爱地看着怀里的林风道:“二哥,我家林风就算成不了修行者也没关系,经历了之前那么一场变故,我觉得平平安安的比什么都重要。”
二伯林白笑着点头,把林风抱到怀里,“说得对,平平安安比什么都重要,你以后就好好跟着你爹爹还有你二伯学打猎,成为咱们村子一等一的打猎好手吧。”
林风忙不迭的点头,他们口中说的这些东西,他穿越过来就已经知道了,虽然没有很明白,但是现在也只能附和。这林家村以务农和打猎为什,至于关于所谓不能修行的记忆印在这个孩子的脑海里挥之不去,似乎之前的主人对这件事很是看重,而今从现在村民们的语气也能初见一二。
“不能成为修行者,始终还是要受窝囊气!”一个汉子吐出一口唾沫,“那王家村不久是有了一个家伙有修行可能,被送去了岚天宗,他们王家村现在便开始目中无人,抢占我们的山头了么?前些日子还抢咱们河鱼!”
大伯林成天拍了拍他的肩膀道:“咱们不说这些不愉快的。”
汉子不再言语,然而脸上的郁气终究没有消散。
“对了,你们听说了吗,据说镇子里前日出现了一只鬼尾金雕!正好有一位岚天宗修行者在,当场将其斩首剑下!”一个青年兴致勃勃地说道。
“鬼尾金雕?那可是人者二段的妖魔!”林堂的双眼浮现一道惊惧的光芒。
“嗯,不知是哪里飞来的妖孽,庆幸的是还好镇子里下来了一位岚天宗的修行者,那位修行者据说剑光一闪,便将其斩首,可能有人士的实力!”
“没有伤亡?”淳朴的林堂比较关心这个。
“没有。”
“那便好,这个战乱年代,国与国的,人与妖的,不要有伤亡便是好事。”
“嗯,最近东齐与鲁国在谈割地的事情,战火似乎可以停歇一段时间了。”
大家一路便这样聊着,路途也变得不无聊起来。对于他们这样的农户猎户而言,往日都是忙于生计,朝拜结束这一路便是难得的休憩了。
静静听着他们这样的对话,林风对这个世界显得越发的好奇起来。
鬼尾金雕是个什么东西?修行,是个什么东西?岚天宗,是个什么东西?
他们信仰的神……又是个什么东西?
趴在父亲怀里,林风一脸的茫然。
觉得头顶有些痒,伸手挠了挠头,顺势抬头往天上看去,只见虽是白天却好偌有两颗星辰忽隐忽现,像是……一位美丽女子的剪水双瞳,在看着自己。
接着他恍惚在天空中看到了一位女子的模样,容颜虽然模糊,却又似乎能感知到她美得动人心魄,而那眉眼中的气度,好偌飘然九天之上。
林风擦擦眼,又一切如常,依旧万里无云万里天,蔚蓝得如海洋。悄悄叹口气,心想自己才穿越过来,真的是脑子都糊了。天才记住只需1秒,秀书网.!免费无弹小说手机站.!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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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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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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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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