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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雷神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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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才记住只需1秒,秀书网.!免费无弹小说手机站.!猴子眼中一亮,颇为急切道:“却不知是什么工具,你只管说了出来,俺老孙纵然上天入地,也必定给你找回来。”
    八戒听了呵呵直笑,悠然摆手道:“不用不用,俺老猪所说的工具,便是俺手上的这两口宝剑。”
    悟空听了大为惊奇,连声赞叹道:“嗯,这猪头着实聪明,只需用这两口宝剑将山体切开,却还愁里面的棍儿不出来么?好好好,那事不宜迟,你且提着这两口宝剑,随俺老孙上山间走一趟,大不了事成之后,到了有酒家的地方,俺自出银子请你好好地吃上一顿。”
    见老猪直乐得心花怒放,口水横流,唐三藏颇为不屑,鄙夷道:“这猴子,你脑子是被雷电给劈了,怎这般地不开窍,你那棍儿不是能大能小,随意伸缩么,如何还费那么大力气将它从山间挖出来,当真有些儿本末倒置。”
    悟空一听眼中一亮,茅塞顿开,豁然开朗道:“师父教训得是,是俺老孙一时懵懂,倒被这猪头给绕了进去。八戒,你此刻已然错过了敲诈俺老孙的绝好机会,便乖乖地呆在这儿反省,俺老孙自去把那宝贝棒子从山间弄出来。”
    眼看着猴子脚驾祥云悠然而去,八戒颇为不甘,愤愤不平道:“师父,您也着实怠懒,俺老猪好容易敲诈猴子一回,却被你一句话给搅黄了,着实晦气,若俺老猪被请,却如何少得了你们的份?”
    这时候,敖白已然走到悟空先前呆过的那个小水潭,蹲下身子,满心骇然道:“啊,假如我没有猜错的话,这山间有一汪瀑流注下,该当会形成一个小水潭,何以此刻竟连一滴水都没有,而且底下的淤泥还是红通通、热灼灼的,好似被火烧过一般,实在是有几分诡异。”
    八戒不觉得摇头晃脑,故作神秘道:“嗯,这是猴子仰仗风火雷电戟化解体内三昧真火的地方,这里的水都是被大火给蒸干烤尽的,是以还留下了满是火星的淤泥。说起来那雷神究竟是何方神圣,拥有这么强大的法力,居然会被幽天白镜囚禁在大雪山中,而且他似乎对你们龙族颇有成见,扬言非要将你斩杀,若非俺老猪手捧着两口宝剑出现,你恐怕当真是没法善了了。”
    敖白不由得心情沉重,点头叹息道:“是啊,若非天枢叫出他的名字,我几乎都要忘记了我四海龙族典籍中关于对雷神的详细记载。他居身在东海雷泽之中,是宇宙洪荒时期一个手段高强的魔神,掌握着聚云布雷的能力,却在神魔大战之时,因轩辕黄帝为破解魔神蚩尤布下的雨海迷雾阵法,被黄帝运用黄金轩辕剑的神威所斩杀,将他剥皮取骨,用他的皮肉做成了大鼓,胸口的两根肋骨做成了鼓槌,大军行进之时便敲打此鼓,发出阵阵如雷鸣般的鸣动声,振奋士气,冲阵向前,最终成功地冲破了魔神布下的重重迷雾,打败了不可一世的魔神大军,斩杀了魔神蚩尤,可以说若没了这面雷神皮鼓,魔神大战的结局当真是不可预料。”
    “大战过后,雷神身死,也就渐渐地淡出了人们的视线,我却万万没想到,原来轩辕黄帝竟将雷神的魂魄封印在这偏弊西域的大雪山中。由此看来,之前种种诡异邪门的阵法异术以及这两口宝剑的出现也就不足为奇了,想来都是黄帝门下之人所布,用来封印雷神魂魄的。只是没想到时隔数千年,雷神居然能够冲破幽天白镜的束缚,成功地逃脱出来,而今更是与我三藏军团为敌,实在是让我大跌眼镜,欲哭无泪啊。”
    话说到此,文天枢好似抓住了什么关键的灵感,眼前一亮,点头沉吟道:“如此说来,雷神口中所说的报仇对象,指的就是轩辕黄帝么?他本身或许并不畏惧手持两口宝剑的二师兄,而是害怕它们背后的主人玄帅风后和神将应龙,但他也未必就害怕他们两个,只是担心自己刚刚恢复正身,神力未复,或许打不过他们两个的合力攻击,才不得已而进行了退让。但他望向你手中那杆赤炎神枪时,眼神中所流露出来的却是真正的恐惧,却不知你这杆小小的赤炎神枪,究竟有何特别之处,居然让这样法力通天、不可一世的上古魔神如此地心存忌惮,诚不简单。”
    话一出口,敖白苦笑一声,极其无奈地耸肩道:“天枢,你这话可算说到点子上了,莫说是你,便是我此刻想来,也觉得大惑不解。我这杆赤炎银枪虽说是西海龙宫至宝,却不如玄帅和应龙的宝剑算得上绝世的神兵,如何能让那如魔尊般凶恶的雷神望而生畏,实在是让人百思不得其解。想是那雷神被幽天白镜囚困了数千年,虽然逃脱,终究不免有些神经错乱,或许是将我这银枪与当年祖龙所用的红日给错认了。不过这也不太可能,因为据文献记载,祖龙的红日枪头是纯白色的,隐隐地泛着毫光,而我这杆赤炎神枪的锋芒却似白色中流着血光,枪头状似火焰,故此得名赤炎,两者之间大相径庭,又岂可同日而语?”
    话说到此,沙悟净颇为不解,挠着头皮道:“既然名唤红日,如何是杆纯白色的银枪,当真有些儿名不符实。”
    敖白叹了口气,语气幽然道:“那是因为祖龙当年性情暴戾,杀伐独断,树敌太多,终日征战,枪头之上鲜红的血迹从未干涸,那纯白色的枪头总带着缕缕血迹,在阳光的照射下犹如初出云层的红日一般,让洪荒大陆上的神魔谈之色变,望而生畏,故此得名,真可谓是人间的一大凶器。不过这杆神枪自祖龙死后,便消失不见,至今下落不明,成为我四海龙族中一个鲜为人知的隐秘。”
    话说到此,八戒十分不雅地用手指抠了抠鼻子,大咧咧地道:“那必定是雷神老眼昏花,将这枪儿给错认了,其实这也不足为奇,他当时还说感应到了祖龙的心跳声,扬言他就在此间,当真是胡说八道。那祖龙早已经死过上千年了,何以还能存活至今,居然还潜身在俺们三藏军团之中,当真是天大的笑话。”
    有道是言者无意,听者有心,唐三藏不由得面红耳赤,默默地低下头去,心道这雷神的感应能力还真是灵敏,祖龙死后留下的龙圣珠不就在我的心房之中,随着我心脏的跳动微微波动,就这样小小的动静也能被他所察觉,殊是不凡。当初老子从文殊手中接收龙圣珠之事做得相当隐秘,就连悟空都不知道,我却也不便说了出来,不然被四海龙族知道,还不得将我捉了回去,开膛破肚,取出龙圣珠来进行供奉,那我还活不活了,不说,这事坚决不能说。
    这时候,文天枢轻笑一声,出口询问道:“敖白,却不知那雷神跟你四海龙族有什么仇,听他的意思,好似非斩杀你不可的。”
    敖白闻言苦笑,耸肩道:“不错,这雷神确与我四海龙族结下了血海深仇,那是因为雷神与祖龙都具有降雷布云的能力,为此便要争夺那行云布雨的雨师之职。而他两个又都是具有毁天灭地能耐的大人物,眼高于顶,狂傲随性,谁也不服气谁,开始时还是明争暗夺,口舌相向,到后来便演变成拳脚相向,大打出手。但雷神虽然厉害,却依然不是手握红日神枪的祖龙之敌,往往被祖龙手仗长枪追得满世界乱窜。然而雷神虽手段较之祖龙还稍有不如,却深谙逃跑之道,只身化为雷电逃窜,纵然似祖龙这般的强者,也只能望其项背,徒叹奈何。”
    “而且雷神此人凶性暴戾,好狠斗勇,睚眦必报,虽然奈何不得祖龙的手段,却仰仗自己的神威,四处杀害四海龙族中的有名人物。这些有名人物虽个个手段高强,名震三界,自也不是雷神的对手,被销骨金雷所杀之人十不存一,是以四海龙族中人人自危,陷入了一片恐慌之中。祖龙见此又惊又怒,大为懊恼,他虽拥有通天彻地的能耐,但只孑然一身,如何守得住族群繁盛的四海龙族,他虽多加提防,无奈支系太过庞大,顾着了头顾不着尾,东奔西走,收效甚微。祖龙被迫作出让步,承认其行云布雨雷神的封号,由此雷神声威大振,洪荒各处皆称其为雷神,却反忘了他原有的名姓。”
    “然而虽然被承认了雷神的封号,雷神却似乎仍不满意,依然游走于三界各地,以残杀龙族为乐,心狠手辣,决不手软,让祖龙不由得大为头疼,焦头烂额,日夜奔走,无计可施。此事直到雷神身居雷泽之时,被手仗黄金轩辕剑的黄帝所杀,皮肉肋骨做成了大鼓鼓槌,由此我四海龙族才稍稍地安定下来,进入了全面繁盛的黄金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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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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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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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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