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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零六章 女人,当不了戊疆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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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戊疆郎一没钱,二没权,连五险一金都没有,死了,就什么都没了。
    秦轩不是很懂少女的想法,就像,他不理解为什么有人会愿意去苦寒的边塞,把自己的人生浪费在那里一样。
    这有什么意义吗?
    人活着,不是为了尽情体验美好的世间,才不枉没有白活一次吗?
    “对嘛,比起戊疆郎,一个女孩还不如报考尝生童当厨娘,亦或是做补衣媳,学裁缝手艺呢,而且如果真那么喜欢打架,去封添仙啊,我也是有门路的。”诗轻梦揉着眉心:“偏偏是戊疆郎,黄毛丫头一个,真把自己当英雄好汉了。”
    好吧,不仅是世人看不起女子,诗轻梦自己都觉得女子不可能成为戊疆郎。
    “那她为什么讨厌我?”
    “这个我,不是很清楚,”诗轻梦:“她讨厌你吗?”
    “穆英兰在三年级,人缘很好的,不会无缘无故得罪人。”
    诗轻梦在白泉,是白奶奶的心腹,所以她的权利很大,虽然教学水平不咋地,但负责的方面却是很多。
    “也许,是因为她的父亲吧。”
    “她父亲?”
    “她父亲是一位戊疆郎,是个英雄,”能被诗轻梦尊称为英雄,可见她对那人的敬佩:“他为了守护边塞,失去了自己的双臂,凶兽的力量带有因果性,这种伤,哪怕是神农氏都没办法扭转。”
    “失去了双臂,她父亲也就不能再当戊疆郎了,”诗轻梦:“正好这个时候,戊疆郎死伤太多,需要有人把英雄的遗骸送回来。”
    “就这样,他父亲成了多年来,唯一一个活着回家的戊疆郎。。。”
    秦轩离开了诗轻梦的办公室,路上,秦轩问风兮然缘由。
    “她讨厌我,是因为,她的父亲?”
    如果穆英兰是性格原因,比如傲娇、刁蛮什么的而讨厌秦轩的话,秦轩是瞧不起这种女人的。
    可偏偏,她的讨厌,有理由,而且是非常充分的理由。
    “你是赢帝,也就是人类的皇帝,”风兮然说:“戊疆郎保家卫国,保护的家是百姓的家,保护的国,是你的国,换言之,戊疆郎其实是你的兵。”
    “我的兵?”
    好像是哦,他是世人将来的赢帝,戊疆郎貌似还真的跟他有关系。
    “而且,戊疆郎能屹立边塞上万年,说明他们的实力很强,可这么强的实力,却依旧九死一生,这是不合理的。”
    “不合理?”
    “任何一个文明、势力,都必然为了生存而另谋生路,但戊疆郎却没有,这说明什么?”风兮然:“说明他们身不由己,或者说,有人逼着他们,永远保持不变!”
    “今年死多少,明年也要死的差不多?刚刚好防御住凶兽狂潮,却又不威胁到别人?”
    “没错,”风兮然说:“自古以来,文物不和,如今钦天监是法藏儒当道,戊疆郎这样的武将自然只能偏安一隅。”
    “但是他们不会容许戊疆郎坐大。”
    “为什么?”
    “因为他们害怕,”风兮然:“山海官里,最强的就是那群武将,他们才是历史的创造者,比起毫无贡献的神佛,这才是英雄,是伟人。”
    “此外,文人们也是,可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法藏儒这样的文人就怕戊疆郎这种蛮不讲理的兵。”
    就像蓝星古代,你出身再好,书香门第,四世三公。
    可我草莽出生,手下却是雄师百万,大军压境,管你是孔子的后人,还是当代大儒,要杀的时候,照样抄家灭族。
    “世人需要戊疆郎,因为他们很强,但又要时时刻刻防备着他们,”风兮然:“否则,这批人一旦造反,钦天监也就危险了。”
    “懂了。”
    戊疆郎是在保护赢帝的国家,可问题是,法藏儒当道,权倾朝野,帝制也不在了,没人能为戊疆郎正名。
    “戊疆郎在边塞拼杀,守护人世,是民族英雄,”风兮然:“而穆英兰的父亲为此离家近二十年,把半生的时光都浪费在了那里,最后的结果,没死,却失去了双臂,成了废人。”
    废人谈不上,毕竟还有本命,再加上眷兽会服侍,生活上其实并没有多大的问题。
    但对作为子女的穆英兰来说,这是无法容忍的事情。
    “小轩你是赢帝,她为什么怒视你,你现在明白了吗?”风兮然:“身为皇帝,却没能守护为自己浴血奋战的忠勇之士,身为忠良之后,她能不责怪你,不思进取吗?”xiь.co
    换位思考,如果秦轩的父母为国家付出了半辈子的心血,秦轩一辈子都没见过父母,只是听到别人提及自己父母的光荣事迹,说他们是英雄。
    每当别人提到自己的父母,所有人都以崇敬的眼光看他,如此沐浴着父母的光辉长大,自然也把他们当成英雄,甚至视作榜样。
    虽然他可能从小到大都没见过父母,没体会过父母的爱,但只要想到他们的伟大,自己心里可能会一边想着,为什么自己的父母不是普通人,让自己如此的孤独,另一边,却又为他们感到骄傲和自豪。
    然后,十多年过去,等你长大了,即将步入社会的时候,父母回来了。
    可回来的父母,却不是自己想象中的光鲜,反而满是伤痕。
    就像穆英兰,当她看到自己的父亲为了国家,为了人民,失去双臂,她想到的,又会是什么?
    “爸?爸!”
    阳光明媚的院子里,穆雄城从躺椅上被女儿叫醒:“你,嗯,有什么事吗?”
    穆英兰的母亲怀上她的时候,穆雄城就走了,然是近20年没有回来过,所以对于自己的女儿,穆雄城能够感受到那种血脉相连的亲情,却不知如何面对。
    “我想成为戊疆郎,”穆英兰:“教我戊疆郎的本事吧!”
    听女儿这么说,穆雄城有些诧异,他苦笑着摇了摇头:“别闹,女孩子,当不了戊疆郎。”
    “谁说女生就不行!”穆英兰:“我就是要当戊疆郎!!”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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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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