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九十四 最是萝莉好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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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叶孤舟,在庞然大物画舫的面前,越发显得单薄。
李扶摇淡定自若,自斟自饮。
褒姒经过最初的震惊,也不知道意识飘忽到了哪里去,双手支肘撑在脸上,眼神泛散的看着李扶摇的动作,然而她此刻处于神游状态。
画舫和孤舟并排而行。
这已是很没有礼貌的挑衅,若是寻常人家,大概只想迅速远离画舫。
李扶摇却悠闲的很,自顾着喝茶,根本不看画舫上一眼,更没想过要避其锋芒。
我不想惹麻烦。
但麻烦来了我也不怕。
许是被叮嘱过,画舫上安静了许多,莺莺燕燕都围站在一旁,那位先前被众星拱月的男子此刻安静的坐在那里。
目光赤裸的欣赏着神游天外的褒姒。
二楼上那对媾和的男女,换了个小狗姿势,在两声高亢的嘶吼中完事,心满意足的男子拍了拍女伎的屁股,随意拿了件衣服披在身上,下得楼来,略略有些吃惊,“赵兄,这是作甚……”
待顺着那姓赵年轻人的目光落在褒姒的身上,这名男子也呆若木鸡。
世间竟有如此绝美之女子!
赵姓男子挥挥手,示意他安静,便这么轻轻的盯视着那个发呆的小萝莉。
李扶摇听得画舫上的声音,有些意外。
赵姓?
临安的赵姓,又如此奢华糜烂,说不准就是皇亲国戚,来头倒是不小。
赵姓男子似乎是应邀做客,二楼下来的年轻男子眼咕噜一转,便谄笑道:“赵兄若是喜欢,龙某这便为赵兄成就这一好事如何?”
小舟上的女子,惊为天人,但看穿着打扮,并不是官宦家出身。
而那淡定自若自斟自饮的男子,虽然穿着华贵,气质犀利不似常人,但龙惜道绞尽脑汁,也不曾记得临安官宦富贾谁家有这么一号公子。
估摸着就是个小地主。
这种人甚至不需要自己那个担任知合门事、掌控临安皇城司,当今官家赵昚心腹的老爹龙大渊出马,自己就能将他踩死。
抢他一个女人又怎么了!
赵姓男子挥手,示意龙惜道噤声,目光里透着几丝玩味,更多是赤裸的欣赏,肆无忌惮的凝视着褒姒,心里却波澜起伏。
如此绝美女子,若能举案齐眉,便是男人最大的幸福。
退一万步,她若是看不上自己,那便将她献给上皇赵构,而自己也能得到上皇的青睐,作为宗室子弟未尝不能在朝中谋取一个油水差职,青云直上指日可待……
但是……
如果真能得此一佳人,为何不据为己有?
如今朝堂中官家青睐大宋雏凤李凤梧,但这江山始终是赵家的,等自己参加科举,或者祖荫入仕,作为赵室子弟,难道就没有一个大好前程的仕途?
此等仙子,当为我赵彦捷之妻。
龙惜道察言观色的功力非同小可,见这状况知道这位自己刻意交好的宗室子弟对那女子有爱慕之心,心里思绪转动,有了主意。
青山绿水,凉风习习。
李扶摇对画舫视若无睹,心思却飘在了接下来的任务。
在南宋休憩一两日,回到智脑空间兑换技能之后,应该去鸿门宴了。
有英布这个穿越者在楚汉之争中,估计鸿门宴也变得面目全非,但不论怎么说,无论英布发展到了何种程度,刘邦不能死在鸿门宴上……
“回去后,我能读书么?”
正思忖间,却听得褒姒幽幽的声音,大眼眸很是期待的看着自己。
哟~小萝莉神游了这么久,感情是在想读书的事情,笑了笑,温柔的道:“当然可以,只要你想,任何事情我都可以为你去做。”
萝莉养成,需要的就是耐性和真心。
话说回来,这丫头若是识字读书后,若是看到关于西周的史书,她的记忆会不会苏醒,会不会想起她的身份?
那时候又是个麻烦事情。
但褒姒若是不读书,豢养在大院深闺,这样成长起来的女子便徒有一具漂亮的躯壳,没有内涵可言,便显得美中不足。
让她读书又何妨。
小萝莉眼睛一亮,“真的?”
李扶摇点点头,“真的,我会骗你吗?”
男人啊,总是擅长欺骗女人——当然,女人更善于欺骗男人,尤其是漂亮女人。
李扶摇说这话一点都不内疚,尽管自己从西周开始,到如今把她豢养在南宋,几乎都在欺骗她,但仔细一思索,似乎从始至终都没伤害过她。
都是善意的欺骗嘛。
褒姒看着李扶摇认真的眼眸,心里竟生出一丝愧疚,他对自己好像挺真的,可是自己还在怀疑他——然而确实值得怀疑啊。
自己怎么就莫名其妙失忆了?
失忆到连自己的名字都不记得,在那个清晨,大官人出现在自己面前将自己买回府上之前的所有记忆,都是一片空白。
自己怎么又会卖身葬双亲?
而且记忆里对于那尸骨已寒的双亲没有丝毫印象,怎么看都诡异的很,更让自己难以心安的是,总觉得自己是识字的,可是昨日在大官人的书房里,那些书上的字自己一个都不认识。
对周围人的穿着、作风、礼仪也感觉陌生的很。
这个世界的所有事物,在自己眼里都好像第一次看见,充满了新奇,却又让自己和这个世界格格不入,仿佛初生婴儿一般。
自己究竟是谁?
褒姒不知道,但心里却经常浮现起起一些碎片:山上有很多人,还有个长着尖刀眉斗鸡眼很丑很丑的男人在身旁,远处有一道一道的黄色烟柱滚滚而起,直冲天际……
不想这样无知的苟活……
也许他知道,但他为什么不告诉自己?
褒姒知道,自己需要读书识字,总有一天,会找回自己记忆……的吧?
歪头看着李扶摇,反问道:“你真的不会骗我?”
李扶摇心里咯噔一下,卧槽,难道褒姒的失忆好了……笑了笑,却不置可否。
斜乜了一眼跟在一侧的画舫,“我们先回去吧。”
褒姒才惊醒过来,那艘画舫竟然一直跟随在一侧,上面还有个年轻男子直盯盯的看着自己,顿时有些羞涩,脸色微红的低下头。
宛若晨曦里的睡莲,不胜凉风的娇羞。。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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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李扶摇淡定自若,自斟自饮。
褒姒经过最初的震惊,也不知道意识飘忽到了哪里去,双手支肘撑在脸上,眼神泛散的看着李扶摇的动作,然而她此刻处于神游状态。
画舫和孤舟并排而行。
这已是很没有礼貌的挑衅,若是寻常人家,大概只想迅速远离画舫。
李扶摇却悠闲的很,自顾着喝茶,根本不看画舫上一眼,更没想过要避其锋芒。
我不想惹麻烦。
但麻烦来了我也不怕。
许是被叮嘱过,画舫上安静了许多,莺莺燕燕都围站在一旁,那位先前被众星拱月的男子此刻安静的坐在那里。
目光赤裸的欣赏着神游天外的褒姒。
二楼上那对媾和的男女,换了个小狗姿势,在两声高亢的嘶吼中完事,心满意足的男子拍了拍女伎的屁股,随意拿了件衣服披在身上,下得楼来,略略有些吃惊,“赵兄,这是作甚……”
待顺着那姓赵年轻人的目光落在褒姒的身上,这名男子也呆若木鸡。
世间竟有如此绝美之女子!
赵姓男子挥挥手,示意他安静,便这么轻轻的盯视着那个发呆的小萝莉。
李扶摇听得画舫上的声音,有些意外。
赵姓?
临安的赵姓,又如此奢华糜烂,说不准就是皇亲国戚,来头倒是不小。
赵姓男子似乎是应邀做客,二楼下来的年轻男子眼咕噜一转,便谄笑道:“赵兄若是喜欢,龙某这便为赵兄成就这一好事如何?”
小舟上的女子,惊为天人,但看穿着打扮,并不是官宦家出身。
而那淡定自若自斟自饮的男子,虽然穿着华贵,气质犀利不似常人,但龙惜道绞尽脑汁,也不曾记得临安官宦富贾谁家有这么一号公子。
估摸着就是个小地主。
这种人甚至不需要自己那个担任知合门事、掌控临安皇城司,当今官家赵昚心腹的老爹龙大渊出马,自己就能将他踩死。
抢他一个女人又怎么了!
赵姓男子挥手,示意龙惜道噤声,目光里透着几丝玩味,更多是赤裸的欣赏,肆无忌惮的凝视着褒姒,心里却波澜起伏。
如此绝美女子,若能举案齐眉,便是男人最大的幸福。
退一万步,她若是看不上自己,那便将她献给上皇赵构,而自己也能得到上皇的青睐,作为宗室子弟未尝不能在朝中谋取一个油水差职,青云直上指日可待……
但是……
如果真能得此一佳人,为何不据为己有?
如今朝堂中官家青睐大宋雏凤李凤梧,但这江山始终是赵家的,等自己参加科举,或者祖荫入仕,作为赵室子弟,难道就没有一个大好前程的仕途?
此等仙子,当为我赵彦捷之妻。
龙惜道察言观色的功力非同小可,见这状况知道这位自己刻意交好的宗室子弟对那女子有爱慕之心,心里思绪转动,有了主意。
青山绿水,凉风习习。
李扶摇对画舫视若无睹,心思却飘在了接下来的任务。
在南宋休憩一两日,回到智脑空间兑换技能之后,应该去鸿门宴了。
有英布这个穿越者在楚汉之争中,估计鸿门宴也变得面目全非,但不论怎么说,无论英布发展到了何种程度,刘邦不能死在鸿门宴上……
“回去后,我能读书么?”
正思忖间,却听得褒姒幽幽的声音,大眼眸很是期待的看着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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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褒姒若是不读书,豢养在大院深闺,这样成长起来的女子便徒有一具漂亮的躯壳,没有内涵可言,便显得美中不足。
让她读书又何妨。
小萝莉眼睛一亮,“真的?”
李扶摇点点头,“真的,我会骗你吗?”
男人啊,总是擅长欺骗女人——当然,女人更善于欺骗男人,尤其是漂亮女人。
李扶摇说这话一点都不内疚,尽管自己从西周开始,到如今把她豢养在南宋,几乎都在欺骗她,但仔细一思索,似乎从始至终都没伤害过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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褒姒看着李扶摇认真的眼眸,心里竟生出一丝愧疚,他对自己好像挺真的,可是自己还在怀疑他——然而确实值得怀疑啊。
自己怎么就莫名其妙失忆了?
失忆到连自己的名字都不记得,在那个清晨,大官人出现在自己面前将自己买回府上之前的所有记忆,都是一片空白。
自己怎么又会卖身葬双亲?
而且记忆里对于那尸骨已寒的双亲没有丝毫印象,怎么看都诡异的很,更让自己难以心安的是,总觉得自己是识字的,可是昨日在大官人的书房里,那些书上的字自己一个都不认识。
对周围人的穿着、作风、礼仪也感觉陌生的很。
这个世界的所有事物,在自己眼里都好像第一次看见,充满了新奇,却又让自己和这个世界格格不入,仿佛初生婴儿一般。
自己究竟是谁?
褒姒不知道,但心里却经常浮现起起一些碎片:山上有很多人,还有个长着尖刀眉斗鸡眼很丑很丑的男人在身旁,远处有一道一道的黄色烟柱滚滚而起,直冲天际……
不想这样无知的苟活……
也许他知道,但他为什么不告诉自己?
褒姒知道,自己需要读书识字,总有一天,会找回自己记忆……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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褒姒才惊醒过来,那艘画舫竟然一直跟随在一侧,上面还有个年轻男子直盯盯的看着自己,顿时有些羞涩,脸色微红的低下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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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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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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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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