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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7章 问题的核心还是人(二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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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蒋博现在是真的想一句,姓周的你踏马没完了是吧!
    上次搞这一套被我弄得话都不出来,结果这次又来?
    真当法院是你家开的啊,想怎么弄就怎么弄?
    一次又一次,每次都弄这种操作,真以为你什么就是什么啊。
    想到这里蒋博也不再犹豫,直接开口道:“周律师,你是没完了吗,还是你是不知道怎么了啊。”
    “我之前都已经的很清楚了吧,人家开发商谁都没骗,什么也没骗到,平白无故的就人家诈骗?”
    “你要是再这样,我也要申请法院移交犯罪线索了,你诬告陷害!”
    却是蒋博刚刚没有听清楚,他还以为周云依旧在开发商合同诈骗的事呢。
    结果周云听完顿时笑道:“蒋律师,您的耳朵好像是有点问题吧,我这里有一位特别不错的医生,姓葛,要不我给您介绍一下?”
    “我之前好像的是,利州城投在这里面存在合同诈骗情况吧。”
    “至于您想移交我诬告陷害的犯罪线索,那是您的自由,要不咱们都一起移交?”
    但周云的话音下,蒋博顿时脸色通红,刚刚的是城投?
    所以自己刚刚真的听错了吗?
    刚想到这里,就听到庭内突然传出了一个笑声,这让蒋博顿时忍不了了。
    虽然我确实听错了,但这样笑分明是不把他蒋主任放在眼里!
    蒋博赶紧看了过去,然后就发现,刚刚在那里传出笑声的赫然便是审判长张法官……
    这会张法官在上面正襟危坐,丝毫看不出来刚刚他直接笑出了声。
    那咋了,法官就一定要严肃吗?
    法官那也是人,是人就会被逗笑,这年头当法官也不容易,你这开庭还得憋笑。
    那没办法的,离婚官司,那夫妻双方在那里不停地讲黄色细节,你你咋办,你制止不了,但是因为这个情况把法警叫过来好像又有点……
    指不定法警兄弟过来也想一起听呢……
    蒋博看到是张法官在笑顿时没了办法,开庭的的时候那就是法官最大,你还能咋办,没有任何办法。
    不过这会他总算是开始琢磨了,城投这边存在合同诈骗?
    蒋博旁边,方永已经有点紧张了,这怎么突然间矛头对准了城投啊。
    话城投应该不会承担什么责任吧,毕竟这可是利州的钱袋子,咋看也不可能会承担这种责任。
    等会得赶紧给郑总汇报一下了,这个周云踏马的已经疯了,就因为那么一点物业费,现在都敢城投诈骗了!
    对面,周云眼看着蒋博在那里沉默着不话,又在那里开口道:“蒋律师,您是觉得哪里有问题吗?”
    蒋博沉默着终于道:“周律师,城投这个充其量也就只能算是合同欺诈吧,怎么看也不能是人家合同诈骗啊。”
    “后续城投自己聘请购买了第三方的物业服务,这明人家根本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不能算是诈骗……”
    又是一个典型的民刑交叉案件,合同诈骗和合同欺诈搅浑在了一起。
    对于这类型的案件,争议都非常多,一些律师们做无罪做的最多的就是这类型的案件了。
    诈骗,欺诈,只能中文真的是博大精深,就这俩词放一块,绝大多数人都分不清楚到底有什么区别。
    但是在法律上,如果是诈骗,那就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是欺诈,则只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蒋博的意思就是,城投公司并不是不出物业费,他只是认为自己这边的情况特殊,所以需要自行聘请相关的物业服务,所以不需要额外的物业。
    也因此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不能算是合同诈骗,顶多是合同欺诈。
    你听着肯定感觉会有点道理,事实上这就是这类型案件容易扯皮的原因,不管怎么都感觉有道理。
    周云这边笑了笑道:“蒋律师,你的意思是,城投公司在明知该项目存在前期物业,而且前期物业公司走了招投标流程的情况下,依旧强行以自己的优势地位要求开发商排除该区域物业服务,仅仅只是合同欺诈?”
    “好,既然这样的话我有几个问题想问问蒋律师,方便回答一下吗?”
    这也是周云喜欢法庭的原因,在法庭上你可以辩论,但是如果直接去报案,那就没有这样的机会。
    你去报案了,把事情给人家了,东西放下,基本上这个事就算完了,立不立案完全取决于对方的评估。
    张法官依旧保持沉默,看得出来,他今天应该是专门来看热闹的。
    事实也确实是这样,城投是不是诈骗,是不是需要移交,这种事情他根本决定不了。
    或者,千城区法院的领导也决定不了,这种事必须得上报给上级法院,然后由上级法院来进行研判和协调。
    如果有必要的情况下,甚至还会上报给省高院。
    毕竟那是利州市城投,人家是市里的钱袋子。
    所以一般情况下就算这里面有问题,那法院也绝对不可能会移交,甚至根本都不会上报,除非里面涉及到了斗争和博弈。
    周云再能,也只会局限于这个法庭内,哪怕他把法庭内的所有人都服了,也没有任何作用。
    这种事牵一发而动全身,咋可能是你一个律师胡咧咧几句就能咋样的。
    能有现在这样的机会,已经是他的身份使然,换一个律师,他今天连这些话都不出来。
    蒋博不甘示弱地道:“周律师有什么想问的随便问。”
    周云开口道:“蒋律师,我想问的第一个问题是,城投明知康得公司拿到这个项目是花了很多钱的吧。”
    蒋博不话了,这问题他没法回答。
    周云这边眼看对方不话,顿时又笑道:“第二个问题,城投是因为自己的情况特殊,所以需要自行聘请第三方的服务,而且必须得完全排除前期物业的服务。”
    “那好,我这里有一份江东省各大城投公司的物业服务情况,我们可以看到,目前江东省城投一共有二十四家。”
    “除了利州市城投之外,剩下的二十三家城投都自行聘请了第三方的服务,但是,我们同样可以看到,这二十三家城投里面,没有一家城投直接完全排除了驻地项目的物业管理。”
    以周某人现在的人脉,这些东西都能随便查到,实在不行还有老庄在呢。
    “哦对,倒是有一家省级城投,不过人家住所地的项目就是自己开发的,物业公司也是自己的。”
    “所以我现在比较好奇的一点是,利州市城投口口声声自己的公司性质特殊,到底特殊在了哪里,以至于要完全排除前期物业呢?”
    这不是周云瞎,而是事实真的是这样。
    那些其他的城投当然也自己找第三方服务,但是,像垃圾倾倒,还有楼梯电梯走廊等等位置的清扫服务等等这些,都是依赖于物业公司的。
    基本上都没有出现过利州这边的情况。
    蒋博的脸色再次变了,盯着周云手里的材料,他没想到对方居然去弄这些东西。
    这份材料可以极其关键。
    因为蒋博,或者郑总挂在嘴里的理由就是,公司性质特殊,所以要自行聘请购买服务,而不是不想给物业费。
    这是犯罪构成的主观方面,非常关键。
    如果是因为不想给物业费而故意签了那么一份合同,那就是合同诈骗了。
    但如果是因为公司性质特殊,所以不得不排除前期物业管理,那顶多算合同欺诈。
    其实到了这一步,对于普通律师来已经没问题了,因为被告城投的律师已经自己承认存在合同欺诈行为了。
    所以接下来只需要按部就班地打官司,就能直接赢了。
    但是对于周云来不够,他要的是执行款项到位,官司赢了那不能算赢,必须得拿到钱才能算赢。
    这一下就连张法官也看了过来,虽然这事应该不可能会移交,但不得不承认,这位周律师工作是真的做的细致。
    “怎么蒋律师,还不话?没关系的,理越辩越明嘛,毕竟你看啊,如果真的是因为公司性质特殊,所以必须得排除前期物业,那根本没有任何必要藏着掖着啊。”
    “结果一直到证据交换之前,康得公司连你们签的合同都不知道,为什么要这么藏着呢?”
    蒋博终于开口了:“审判长,我认为原告律师的这些和本案没有任何关系,我请求将其驱逐出法庭。”
    法庭上的张法官开口道:“原告律师的和本案关系很大,请求无效,原告律师,请继续。”
    草!蒋法官差点骂出声,这踏马的也太欺负人了吧。
    那位郑总之前不是都已经联系过法院了,怎么现在感觉这审判长好像完全站在周云那边啊!
    郑总确实联系过法院了,但是怎么呢,法院这边很难移交线索,里面存在的阻力很大,但同样,它城投也没有那么大权力可以直接干预司法。
    哪怕只是千城区法院这么一个基层法院,人家如果不听,你就是没办法。
    双方完全不是一个系统的,根本管不到这边。
    如果是普通的案子也就罢了,给个面子,但现在这案子对面是周云。
    周云这边依旧脸色很自然道:“所以,其实还是没办法解释为什么就性质特殊到必须得把前期物业全部排除对吧。”
    “那要不这样吧,我来帮你们想个理由,就你们自行购买聘请第三方物业的费用很高很高,甚至要比正常物业费用都要高很多。”
    “这明什么,明你们不是不想给钱,而确实是因为情况特殊,所以不能接受前期物业的服务……”
    “呶,这是从你们城投的网上拿到的,关于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招投标,呀,这个钱数不少啊,平均一下,每年的费用可比物业费高不少呢。”
    “我看看啊,这么一个第三方服务,对于很多的公共设施不需要维护,不需要进行修缮养护,不需要进行保养,但是最终的费用居然要比全部负责的物业费都高这么多?”
    “我这人没什么见识,而且也不知道你们具体的服务合同,我就是比较好奇,这凭什么高这么多呢?”
    眼瞅着对面的靓仔又拿出了一份文件,这边的方永终于忍不住了:“你有完没完了,啊,没完了是吧?”
    蒋博这边也有点心惊肉跳了,对面这家伙不声不响地都查了些什么玩意。
    这凡事就怕对比,前期物业合同可是明文规定的,很多区域都要进行维护,而且商业写字楼同样有公摊的。
    结果这么个购买的第三方服务,不需要干那么多活,收的费用却那么高。
    周云看向了上面的张法官:“审判长,您看这个案子要不要移交犯罪线索啊?”
    张法官终于开口道:“本案牵扯比较大,所以需要经过院里的研判,本案暂时休庭。”
    休庭了,蒋博指了指周云却不知道什么,带着方永和助理直接离开。
    至于开发商这边……实话已经听傻了,到了后面完全就在那里看热闹。
    反正这事和他们关系不大,不管赔钱还是干嘛,只要和他们没关系,那就会一直看热闹。
    周云开始收拾东西,张法官走下来开口道:“周律师,我得提前和你一下,虽然我认为你的有道理,但是这个是否移交……”
    话到一半就被打断了,靓仔周笑道:“这个没事,我都理解,就算移交不了也没关系。”
    “不过啊,我希望法院这边能稍微关注一些消息,现在不适合移交,但是,到了某个时候,该移交还是得移交的。”
    完,周云转身离开,只留下张法官在那里一脸茫然,什么叫某个时候该移交还是得移交啊。
    周云的想法很简单,或者他做事从来都是谋定而后动的。
    城投单纯要自己购买第三方服务,这个没问题,城投自己性质特殊不能接受前期物业,也算得过去。
    逼着开发商必须得签那个合同,姑且算是人家特殊。
    但是,再加上一个购买的第三方服务费用比物业费高很多,那就不好了。
    你这么做究竟是为了什么,是性质特殊?那特殊到了什么程度以至于得花这么多钱买第三方服务啊。
    这么所有的东西加起来,里面的疑点已经很大了。
    最起码有一个事得解释解释,到底是什么样的服务,干的活没那么多,但是花的钱却多了那么多!
    你们的招投标确定没问题吗?
    当然了,招投标这个东西做过的都知道,很多的项目在开标之前就已经都知道是谁的了。
    甚至可以,在开始招投标之前,就都知道是谁的了。
    买的贵点也无所谓,这不能算证据,但是加上其他的那些事,那可就不好了。
    这个问题的关键是谁,是人,是那位郑总,所以一直都没办法解决。
    但周氏法则第三条,解决不了问题,那就解决提出问题的人,只要把人解决了,那问题自然迎刃而解!
    到时候那就是大家都喜闻乐见的环节了,之前因为影响所以不方便移交,但是到了那个时候……就都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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