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一章 捡了个大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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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我接到那若兰的电话的时候,正迷迷糊糊的刚睡着不长时间。
我让任诗雨蛮不讲理的纠缠了一晚上,她非得问我这大半夜的到底是干吗去了,天知道我费了多大劲才跟她解释清楚。
我告诉她,桌子上坐着看热闹的那个纸扎小人是我做出来的,那就是我这一晚上学到的成果。
任诗雨半信半疑的看着那个纸扎小人,纸扎小人也歪着头瞪着大眼睛看着她。
“这……真是你做的?”
我捂着火辣辣的耳朵,从兜里摸出小竹哨来吹了一声。
纸扎小人马上按照我的指令做出了几个动作,任诗雨不敢置信的瞪大眼睛看了半天,“扑哧”一声笑了起来。
“你那笨手笨脚的能做出这么精致的手工活,看来这一晚上没少下苦功夫。好了,信你了。”
我这才如获大赦,赶紧洗了个澡上床睡觉。
还没睡多一会儿呢,手机就催命一样的响了起来,我一肚子起床气,抓过手机看了一眼,早晨八点刚到。
“喂,师兄。”
我有气无力的接起电话,那若兰尖声尖气的叫了起来。
“哟,这都几点了还没起,太阳都晒屁股啦!你两口子昨儿晚上干什么坏事了这是?嘻嘻。你们赶紧准备一下,我过半个小时就去接你们。”
挂了电话,我强打精神起床洗漱,却看见任诗雨早就不知道什么时候起了床,这时候正在兴奋的把我帆布包里的家伙事收拾到她的挎包里。
我不禁心里暗自好笑,任诗雨怎么会对风水术有这么大的兴趣啊,遇到个破局解煞的事竟然会激动的睡不着觉。
自从我们俩命格归位之后,我就用不到那些施法的家伙事了。
虽然施法的方法我还记得一清二楚,但我的身体里已经没有了法力,无论我是画符抓鬼还是摆局下煞,我试过很多次,就没有一次灵验的时候。
所以那些家伙事就归任诗雨所有了,就只有一种东西我依然留在身上,没敢让任诗雨一起拿走。
那就是老君鼎。
我生怕老君鼎落在任诗雨手上,她再忍不住好奇心悄悄摸摸的用阳血滴在老君鼎上玩,那可就真的是闯了大祸了。
老君鼎可是认过主的,和其他普通施法的物件大不相同。
但凡是认过主的法器就只认主人的血液,当它吸收了主人的血液时,会和主人产生气息关联,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心理感应。
但要是有个陌生人也在法器上滴了血,法器就会认为这个陌生人的目的是要切断它和主人之间的气息关联,想要做它的新主人,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强行认主。
作为一个已经认了主的灵性极高的法器,老君鼎当然不会束手就擒,它自然而然的就会触发自动防御体系。
所以老君鼎非但不会按照陌生人的指令去乖乖听话,反而还会释放出和原主人法力相当的巨大反噬之力,这就等于是代表原主人和陌生人进行一场决斗。
要是陌生人的法力足够高强,顶住了老君鼎反噬而来的巨大法力,那老君鼎也是很识趣的。
水往低处流,鼎往高处走,既然新主人这么厉害,那打不过就投降嘛,大不了认个新主人就好了。
那样一来,原主人就倒了霉了,老君鼎认了新主人,就会把新主人的法力作用在原主人身上。
用个成语来解释这种情况,就叫做“反戈一击”。
而要是陌生人没能顶住这道反噬之力,那可就算是摊上大事了。
老君鼎可不会心慈手软,只要它感觉自己占了上风,那就会一根筋的和陌生人打到底,直到要了陌生人的命才肯罢手。
因为老君鼎也是有脸面的,它毕竟是个流传了几千年的宝物,被一个主人控制就已经是它的底线了,它岂能让两个人给呼来喝去的。
所以老君鼎是绝不允许有两个主人同时存在的,原主人和新主人必有一死。
我们在看小说和电视剧的时候经常会出现这样的场景,一个人拿出他的贴身法器对另一个人说,“这件宝贝已经跟了我十几年了,今天你我二人一见如故,我就把它赠与英雄,希望日后你能拿着这件宝物行侠仗义,造福苍生。”
如此云云。
我敢负责任的跟大家说,假的,千万别信。
别管是法器也好,宝剑也罢,但凡是宝物就必有极高的灵性,和原主人都会有某种微妙的气息关联,绝不会轻易认一个陌生的新主人。xiь.co
就像是吴桐的移海扇一样的道理,虽然吴桐借着刘妈和小吴疾的手把移海扇送到了我手上,让我多了一样厉害的傍身法器,但他从来没说过要把移海扇送给我。
那就是因为移海扇是认过主的法器,要是他说把移海扇送给我的话,我和吴桐就必有一个人会被移海扇认做仇敌。
有的看官要问我了,老君鼎不也是吴桐送给我的吗,为什么老君鼎没把我当做敌人呢?
那就请各位看官翻回去仔细再看一遍,我在当时的故事里交代的清清楚楚的。
我和吴桐在任天翔的别墅里不打不相识,他知道了我是阴阳眼陶青的徒弟之后,对我的态度立马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
他不光是饶了我的小命,还答应送给我一件厉害的法器。
后来他就托了蒋亮从密道里把我带到博古轩隔壁的小院,蒋亮拿出三件没认过主的法器,让我在其中挑选一样。
于是我就选中了老君鼎,因为我觉得其他两件太贵重了,我不好意思拿。
但我没想到老君鼎竟然是一件绝世奇宝,我莫名其妙的捡了个大便宜。
所以我是老君鼎的第一个真正的主人,它当然不会对我有什么敌意。
咱闲话少叙,我洗漱完收拾了一下空空荡荡的帆布包,包里就只剩下了老君鼎,移海扇和黄铜罗盘三样东西了。
其他的法器都被任诗雨抢劫了,我现在能指望的上的,就只剩下了移海扇和昨晚刚完成的作品纸扎小人了。
任诗雨递给我一张她画好的金刚护体符,我接过来一看,心里暗暗赞叹。
经过这几天的苦练,她的符是越画越熟练了。
这是一张银阶下品的金刚护体符,属于防御性的护持类符箓,不需要太多法力就可以催动,非常适合我这种没有法力的废物使用。
我刚把符箓贴身放好,院门口就传来了汽车喇叭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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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我让任诗雨蛮不讲理的纠缠了一晚上,她非得问我这大半夜的到底是干吗去了,天知道我费了多大劲才跟她解释清楚。
我告诉她,桌子上坐着看热闹的那个纸扎小人是我做出来的,那就是我这一晚上学到的成果。
任诗雨半信半疑的看着那个纸扎小人,纸扎小人也歪着头瞪着大眼睛看着她。
“这……真是你做的?”
我捂着火辣辣的耳朵,从兜里摸出小竹哨来吹了一声。
纸扎小人马上按照我的指令做出了几个动作,任诗雨不敢置信的瞪大眼睛看了半天,“扑哧”一声笑了起来。
“你那笨手笨脚的能做出这么精致的手工活,看来这一晚上没少下苦功夫。好了,信你了。”
我这才如获大赦,赶紧洗了个澡上床睡觉。
还没睡多一会儿呢,手机就催命一样的响了起来,我一肚子起床气,抓过手机看了一眼,早晨八点刚到。
“喂,师兄。”
我有气无力的接起电话,那若兰尖声尖气的叫了起来。
“哟,这都几点了还没起,太阳都晒屁股啦!你两口子昨儿晚上干什么坏事了这是?嘻嘻。你们赶紧准备一下,我过半个小时就去接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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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禁心里暗自好笑,任诗雨怎么会对风水术有这么大的兴趣啊,遇到个破局解煞的事竟然会激动的睡不着觉。
自从我们俩命格归位之后,我就用不到那些施法的家伙事了。
虽然施法的方法我还记得一清二楚,但我的身体里已经没有了法力,无论我是画符抓鬼还是摆局下煞,我试过很多次,就没有一次灵验的时候。
所以那些家伙事就归任诗雨所有了,就只有一种东西我依然留在身上,没敢让任诗雨一起拿走。
那就是老君鼎。
我生怕老君鼎落在任诗雨手上,她再忍不住好奇心悄悄摸摸的用阳血滴在老君鼎上玩,那可就真的是闯了大祸了。
老君鼎可是认过主的,和其他普通施法的物件大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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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要是有个陌生人也在法器上滴了血,法器就会认为这个陌生人的目的是要切断它和主人之间的气息关联,想要做它的新主人,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强行认主。
作为一个已经认了主的灵性极高的法器,老君鼎当然不会束手就擒,它自然而然的就会触发自动防御体系。
所以老君鼎非但不会按照陌生人的指令去乖乖听话,反而还会释放出和原主人法力相当的巨大反噬之力,这就等于是代表原主人和陌生人进行一场决斗。
要是陌生人的法力足够高强,顶住了老君鼎反噬而来的巨大法力,那老君鼎也是很识趣的。
水往低处流,鼎往高处走,既然新主人这么厉害,那打不过就投降嘛,大不了认个新主人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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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君鼎可不会心慈手软,只要它感觉自己占了上风,那就会一根筋的和陌生人打到底,直到要了陌生人的命才肯罢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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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是吴桐的移海扇一样的道理,虽然吴桐借着刘妈和小吴疾的手把移海扇送到了我手上,让我多了一样厉害的傍身法器,但他从来没说过要把移海扇送给我。
那就是因为移海扇是认过主的法器,要是他说把移海扇送给我的话,我和吴桐就必有一个人会被移海扇认做仇敌。
有的看官要问我了,老君鼎不也是吴桐送给我的吗,为什么老君鼎没把我当做敌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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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吴桐在任天翔的别墅里不打不相识,他知道了我是阴阳眼陶青的徒弟之后,对我的态度立马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
他不光是饶了我的小命,还答应送给我一件厉害的法器。
后来他就托了蒋亮从密道里把我带到博古轩隔壁的小院,蒋亮拿出三件没认过主的法器,让我在其中挑选一样。
于是我就选中了老君鼎,因为我觉得其他两件太贵重了,我不好意思拿。
但我没想到老君鼎竟然是一件绝世奇宝,我莫名其妙的捡了个大便宜。
所以我是老君鼎的第一个真正的主人,它当然不会对我有什么敌意。
咱闲话少叙,我洗漱完收拾了一下空空荡荡的帆布包,包里就只剩下了老君鼎,移海扇和黄铜罗盘三样东西了。
其他的法器都被任诗雨抢劫了,我现在能指望的上的,就只剩下了移海扇和昨晚刚完成的作品纸扎小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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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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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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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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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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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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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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