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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1章 好,我答应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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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瑜双手轻轻“掐”住她的脖颈,俯身把额头贴了过去。
    两颗脑袋靠在一起。
    彼此的温度是那样的清晰,彼此就在触手可及地方,那么真实。
    呼吸纠缠萦绕,鼻端被彼此的气息所包围。
    他情难自制,捏住俞皎的下巴,把唇凑了过去。
    先是浅尝辄止,慢慢地变得霸道,像是攻城略地的土匪,恨不得把心爱的女子拆解入腹。
    末了,两人呼吸都有几分粗重。
    白瑜复又振臂将俞皎揽入怀中,紧紧抱住:“皎皎,我也想你。”
    俞皎把脑袋紧紧抵在他胸膛,声音沙哑:“阿瑜,答应我,以后都要好好活着。”
    “阴山拾骨的时候,如若在那尸堆中发现你,我不确定自己能不能活下去。”
    “或许就算活着,也只是一具行尸走肉,我不能没有你,也不想没有你,一定要答应我。”
    白瑜郑重点头:“好,我都答应你。”
    俞皎却不相信:“我送你出征那日,你也曾许过诺言,但你食言了,这一次我信不过你,就算你发誓,我也信不过。”
    白瑜却没有说好听的哄她,而是倾吐了肺腑之言:“皎皎,我不能跟你发誓。五哥走了,我就是这个家唯一长成的男人。”
    “家族兴衰,氏族荣辱皆系于一身,若是国难当头,我也一样会再度挺身而出,我的心可以全部给你,我的命却属于大家。”
    “不过我答应你,一定会好好活着,尽最大的努力,竭尽全力地活着,我还要与你白头偕老,儿孙满堂。”
    俞皎不怪他,一点都不怪。
    肩上没有担当的男人,算不得真男人。
    但凡他是个贪生怕死之辈,自己也不会从那么一堆人里挑出最不着调的他。
    正是因为知道他是顶天立地的七尺男儿,正是因为他胸怀天下满腔热血,才算得上是独一无二的他,才能赢得自己的心。
    最后,俞皎擦去眼角的泪水,唇边又挂上一抹甜甜的笑意,她伸手替白瑜理了理头发,扶着白瑜走到床边坐下。
    她说:“阿瑜,你还记得你第一次送我的蜜饯么?”
    白瑜颔首:“记得,那是城东老张的手艺,甜而不腻,最适合解馋。”
    俞皎继续道:“收到阵亡的信报后,我让人去给我买了一包,本来是最喜欢的味道,因为没有和你一起吃,不甜了也不好吃了。”
    白瑜告诉她:“等到回京城后,我再买给你吃。”
    俞皎摇头:“重要的不是蜜饯,而是你呀,笨七。”
    白瑜将她揽入怀里,柔声哄慰:“我陪你一起吃。”
    俞皎点了点头,剩下的话她没有说出来。
    忆起初见的时候,她敢赌誓从未见过这么令人讨厌的少年,骄傲轻狂,不可一世,好像是全天下最得意的人。
    她连一个眼神都懒得施舍,与之说的每句话,都令她无所适从,浑身不自在。
    后来她才知道,那不是傲慢,而是阿瑜真的得意。
    阿瑜拥有不俗的身世,过人的智慧,可以和好人做朋友,也能让坏人与之称兄道弟,阿瑜想做的事,就没有做不到的。
    他的确有轻狂的底气。
    如今时过境迁,再回想起来,那些碍眼的“狂妄与傲慢”,都变成了与众不同的个性。
    俞皎仰起头,只看到一个瘦脱相的下颌,但尽管不复当年风华,也依旧看得出美妙流畅的线条。
    这就是与她同舟共济相濡以沫一辈子的男人,不管变成什么样,都是她的笨七。
    白瑜握住俞皎的手:“皎皎,放妻书的事情我听风军师说了,我很感激,你能在那个时候留下来。”.
    俞皎不以为意:“曾经许下的诺言言犹在耳,我怎会在那个时候离去?不止在那个时候不会离去,不管什么时候,我都不走。”
    白瑜偏着头,下巴抵在她的额上:“你错过了唯一离开我的机会,以后想要离开,怕是不能了。”
    少年夫妻,或许两人的相处方式需要磨合,照顾对方时,也不比成亲多年的老夫老妻更体贴细致。
    但两人之间的爱意,有着方慕少艾年纪的青涩与冲动调和,往往要比多年夫妻之间的爱意更浓烈。
    人随着年龄增长,考虑事情,包括感情在内,多少会权衡一下利弊与得失。
    就算双方爱得深沉,那爱意也会沉淀下来,润物细无声般毫不张扬。
    然而少年人的爱意,轰轰烈烈毫不掩饰,在这份感情面前,生与死好像并没有那般重要。
    俞皎与白瑜之间,还处于轻许生死的时候。
    自是如胶似漆,琴瑟和鸣。
    一番动情的告白后,夫妻俩靠在一起谈天,他们轻声细语,聊及过往,也聊及亲朋好友。
    最后,俞皎不可避免地提到小传义。
    她说:“阿瑜能回来可真是太好了,每次听到小传义说,他是这个家的男人,会保护这个家的女人,我都觉得心酸无比。”
    “如今你回来了,那个没了父亲的孩子也有了可依靠的大山,扶灵而归时,终于不再是那么小丁点儿的孩子抱着牌子走在队伍的最前头。”
    白瑜忽然沉默了,藏在袖底里的拳头缓缓攥紧。
    传义。
    上次见到传义的时候,传义还是个喜欢缠着长辈讲故事的奶娃娃。
    当风轻尘讲起传义时,巨大的变化与强烈的反差,一度令他震惊且心疼。
    惊诧的是这么小的孩子,竟可以如此懂事,心疼的是,这么小的孩童,却要承担起一个男丁的责任。
    这时又听妻子提起传义,他的心猛然被牵动,一阵深疼。
    他默默地听着。
    等到俞皎把话说完,他又静默了半响,这才掷地有声地开口:“我回来了,该是男人承担的责任,我不再会让一群妇孺来扛。”
    这个家的门户,他会顶立起来。
    这个家兴衰的责任,他责无旁贷。
    他不会让那么小的孩子,像个大人一样,咬着牙承担那些寻常人很那想象的责任与苦楚。
    他也会代替大哥,尽一个父亲的责任,教养传义长大成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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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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