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942 济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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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终。
    金斯莱还是没敢干。
    他认为罗兰的脑子里没有‘脸面’这一。
    当然。
    若他真用手杖打了罗兰,对方大概也不会真发火,非要狠狠‘还回来’——最大的可能就是,他们两个他妈的怪胎在大街上用手杖当刺剑,你来我往,蠢个几分钟。
    他绝不想。
    绝不。
    “和你成为朋友时间一久,我忽然发现,这世上除了死亡,似乎再没有什么值得费心苦愁的事了…”
    “不用谢。”
    “这不是感谢,罗兰。”
    关于‘金粉婴儿’的案件,还要从头起:从金斯莱扫到报纸上提过的那位‘阿米莉亚夫人’起。
    从孤儿院起。
    和‘济贫院’不一样,孤儿院是营利机构(虽然济贫院也营利,但至少表面上不)。
    ——而对于那些可悲的普遍要求,未婚母亲艰难生活中更艰难的一项:繁忙工作中没有空余时间照看自己的孩子,有人给出了个不算好选择的唯一选择。
    孤儿院。
    寄养分成两种。
    暂时寄养,和完全寄养——后者也是‘孤儿’院之名的来由。
    暂时寄养很简单。
    暂且将孩子放在孤儿院,由孤儿院的护工和她们神通广大的主人,为这孩子找个收养人:男人或女人不限,倘若没有,就彻底寄养在孤儿院。
    母亲每个月需要付给孤儿院一笔钱用作开销。
    完全寄养则不同。
    这是一锤子买卖。
    给‘养父母’或孤儿院一笔钱后,就再也不必交钱。
    当那些年轻貌美、丰腴惹人的姑娘们和英俊的伙子们有了关系,不慎怀孕后,多数会选择这一条路——有意思的是,这其中不会包括伎女。
    她们是专业的,绝不可能在这种地方摔跟头。
    不心被击中的多是些大户人家的女仆,或酒馆里的女招待。
    而当有了身孕,她们也不敢或找不到自己孩子的父亲。
    再加上堕胎违反教义,又风险极大,只能找些‘没什么名气’的医生处理——多数姑娘都会选择将孩子生下来。
    然后。
    送到孤儿院。
    在这之后,她们就要干更辛苦的工作,更努力的干。
    每个月付出一笔不菲数字的同时,还要省吃俭用,争取在两三年或三四年内攒下一笔钱,以便在有能力之后重新接回自己的孩子。
    金斯莱对此嗤之以鼻。
    “如果她们真爱自己的孩子,真有良心,就不会让自己的宝贝离开视线——哪怕半秒钟。”
    罗兰早就习惯自己这朋友的‘高度’了。
    他就喜欢站在高处往下吐唾沫。
    “有些事并非你想的那么轻巧,金斯莱。”
    穿过路牌,阴影带走了脸上的笑容。
    “你去过孤儿院吗?”
    金斯莱摇头。
    “我不喜欢孩子,罗兰。我虽然没有去过,但能想象到——”侦探言语轻巧:“到处都是‘婴儿床’,哭喊,尿骚味,以及,必须忍耐这一切的护工。”
    罗兰不置可否:“自从来到伦敦,金斯莱,你去过孤儿院…或者济贫院吗?”
    金斯莱没有。
    他也没有必要去‘那种’地方。
    他来伦敦是追求自己的梦想,在这世界最强大帝国的璀璨明珠上追求自己愿意付出一生时间的梦想——从任何一个角度看,济贫院和孤儿院都与他的侦探事业毫无关联。
    “我们不提你在报纸上看到的那位夫人。”
    罗兰忽然停住脚,看向不远处的公共马车站。
    “先和我去附近的济贫院转转吧。”
    …………
    ……
    金斯莱对于济贫院的印象,或者多数伦敦人对济贫院的印象——
    由政府以及一群仁慈慷慨的老爷出钱,收容那些好吃懒做的人的地方。
    马车驶入东区。
    再向东。
    路过那条层层叠叠的铁栅栏。
    东区济贫院就坐在这略显荒凉的腐烂之地——比起东区还要东区的位置,四十分钟的路程。
    还未来得及评价济贫院那监狱般密不透风的城墙。
    在人迹罕至的道旁。
    金斯莱就通过车窗目睹了一场疯狂的强*案。
    三个年轻男孩正将一个女人按在地上。
    正在进行中的惨案。
    叫声凄厉。
    金斯莱默默转向罗兰。
    若无其事看戏的执行官。
    “罗兰…”
    “我不建议你这么干,金斯莱。”
    侦探猛地起身拉响车铃,不等马车停稳便一跃而下。
    他学过几手,这些年纪不大的男孩也不敢对一位笔挺的绅士动手——他们那双眼睛可贼着呢。
    于是。
    英雄跳下马车。
    恶人一哄而散。
    接下来再发生的,就没那么‘英雄’了——当金斯莱脱下外套,夹着手杖,企图给地上的女人披好,并把人拉起来后:对方竟借着金斯利的手臂一钻。
    扑进他的怀里,手臂死死环住他的腰,任怎么也不放了。
    “你对我干了这种事,至少要五…不…七个先令!”
    金斯莱默默扭头。
    马车上。
    车窗洞口。
    笑容灿烂的金眼混蛋朝他做了个口型:
    ‘完蛋啦。’
    …………
    ……
    还是罗兰替某位侦探大少爷摆平的麻烦——只要张开五根手指,沿着女人的头皮,梳子一样推进去,收拢五指,抓紧,抓牢。
    往墙上用力砸几下。
    然后轻声叮嘱她:‘现在滚蛋,或者我把你的头皮撕下来。’
    金斯莱沉默了很久。
    罗兰懒得安慰刚挣脱襁褓的宝宝。
    在他看来,金斯莱和半年前火车上的那个傲慢的、自以为聪明的少爷没什么区别:只要人想不关注,有些事就一定不会进入他们的眼睛里。
    “点什么,大侦探,否则我会无聊。”
    金斯莱瞥了他一眼,并未从罗兰脸上看见某种近似‘鄙夷’的表情——通常故事里,穷人出身的姑娘总会用些酸的俏皮话讽刺自己年轻的贵族朋友——
    倘若今天萝丝在场,金斯莱就有的受了。
    “我只是很疑惑,罗兰。我们明明都在伦敦,都在这座城市里活着——我似乎从来没听过他们…见过这些人…”
    金斯莱见到最‘恶劣’的,无非是南区金牙帮的混混们。
    而最悲惨的,也无过因斯镇的矿工。
    ——他甚至一度认为自己和那些矿工们同样悲惨。
    矿工们身体遭受折磨,而他,则是精神与灵魂。
    他今天要大开眼界了。
    罗兰深吸了一口气,仰头望着一堵堵‘城墙’般的压抑高楼,心情不大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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