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9章 撑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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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园。
第二天一早,宋明伊在陆慎行的陪同下,捧着小雏菊去了墓园。
到墓碑前的时候,已经有人在了。
这人正是黎骁。
对方应该待了很长时间,身上的西装外套,已经被浓浓的雾气打湿。
他抿着的薄唇,已经露出了苍白的颜色。
正蹲在墓碑前,用手指轻轻地抚摸着墓碑,宛若在摸小女孩的发丝,每个动作都充满了安抚。
黎骁听到声音转过头来,看到走过来的宋明伊跟陆慎行,微微一笑说道:“你们来了。”
宋明伊淡淡地应了一声,将雏菊放在墓碑前。
随后,宋明伊说:“妈妈我来看你了,这么长时间没来,你别责怪我。”
黎骁说:“她不会怪你的,你妈妈是个很心软的人,你是她的女儿,也是她最想要保护的人。”
宋明伊没有说话,只是沉默地望着面前的墓碑。
这时,一阵脚步声传了过来,很快,几个穿墓园工作服的男人就走了过来
领头男人态度特别恭敬的说道:“我带人过来施工了,一会儿尘土大,麻烦您避一避。”
宋明伊微微蹙眉道:“这是要做什么?”
“你妈妈从小就特别喜欢花花草草。她曾经跟我说过,一天看不见鲜花就浑身不自在。”
“我今天早上来到这里祭拜,发现这边的风景虽然很好,却没有她喜欢的花草,就想要给她种一些,之前没有提前通知你,你别生气。”
宋明伊说:“你说得不对,我妈妈根本就不喜欢花草,她养的那些花都……”
后面的半句话,宋明伊没有说出来。
她忽然顿住了。
因为宋明伊忽然想起来,不是她的妈妈不喜欢种花,而是在她有记忆之后,她妈妈日日夜夜都在公司里操劳,根本就没有心思打理花草。
其实她能够理解妈妈。
理解她为什么跟林望川分手之后,没有回京城黎家,而是在海城这个地方隐姓埋名,拼命努力。
纵然当然的生活给了黎清歌打击,可她本质上还是骨子里骄傲的大小姐。
她没有办法接受自己嫁的人是这么一个人,她更没有办法带着肚子里的她,那么狼狈地回黎家,让所有人看到她的不堪。
宋明伊一直不明白黎清歌当初为什么会嫁给宋鸿山这个小人,现在忽然有点明白了。
宋鸿山或许是小人,或许跟黎清歌在一起的时候目的不纯,抱着其他的心思。
可是当时的黎清歌已经顾不得了。
她需要一个人能让她光明正大的生下孩子,还需要有一个人被她扶持着成功,等她功成名就之后,能再回黎家。
最少,让她回去的时候不要那么狼狈。
可惜,上天没有眷顾黎清歌。
她终究没有没等到这一天。
她选择的第一个男人是负心汉,选择的第二个男人是个中山狼。
任凭黎清歌怎么好强,最终也是抵不过命运,送了一条命。
宋明伊抿了抿唇瓣说道:“是我没有注意到,这一次,谢谢你。”
“你要真的谢我的话,就叫我一声舅舅吧。”
宋明伊没有叫。
这是第三次见黎骁了。
第一次见黎骁的时候,虽然只是很简短的碰面,但是当时她对这个病弱又儒雅的男人,其实观感还不错。
但是现在他们的身份变了。
宋明伊的心里也就多了微妙的变化。
“没关系的,我们来日方长……”黎骁说着就咳嗽起来。
他咳得越来越厉害,像是要把整咳的肺都咳出来一样。
阿森连忙扶住黎骁,急切地说:“七爷你怎么样了!我都说了你不能在外吹冷风,你怎么不听呢!”
黎骁不动声色地将白色的手绢收起来,喘了一口气,虚弱的说道:“我没关系的,不过是咳嗽两声,不要大惊小怪。”
随后,黎骁又歉意地说:“明伊,阿森没有见过世面,咋咋呼呼的,让你见笑了。”
宋明伊沉声道:“不要说话。”
说话间,一根银针落在宋明伊的指尖,快速地向黎骁胸前的几个穴位刺过去。
之后又拿出一颗药丸,递到黎骁的面前:“吃。”
阿森见状就想要阻拦。
虽说宋明伊是大小姐的女儿,但是毕竟之前没有什么相处过。
阿森很担心宋明伊会对黎骁不利。
然而,他还没有开口,黎骁就已经将药丸吃了下去。
那个药丸看起来很坚硬,却是入口即化,吃完之后只觉得一丝凉意,顺着他的喉咙滑下去。
喉咙间的痒意瞬间抚平了不少,是他这些年来难得的舒适。
黎骁道:“这药不错。”
“送你了。随手配的东西不值钱。”宋明伊将剩下的一整瓶药塞进黎骁的掌心里。琇書蛧
随后说道:“这些东西我家里多的是,看在你我有缘的份上,就把这瓶药送给你了,你要是不喜欢吃的话就扔进垃圾桶里。”
“还有,早点回去,你自己的身体多么破坏,你应该很清楚,受不了这样的量,别给人找麻烦。”
黎骁十分意外,看着宋明伊露出笑容来说道:“真好,明伊都开始关心我这个舅舅了。”
“我从来没有承认你是我舅舅。”
黎骁也不在意,笑眯眯的说道:“你跟慎行先回去吧,我在这边再陪陪妹妹,我们都二十多年没有说话了,有很多话要说。”
“而且,有我盯着种出来的花,她肯定会更加喜欢的。”
见到宋明伊盯着他,黎骁说道:“放心吧,我会照顾好自己的身体。然后我还要为你这个外甥女撑腰呢!”
“那随便你吧。”
宋明伊说完,拉着陆慎行,就向下走。
海城的天气多变,他们来墓园的时候还是艳阳高照的晴天,刚从墓园下来,雨滴就砸了下来。
雨下得很急,很快就成了瓢泼之势,聚集在一起的雨水,从楼梯上倾泻而下。
宋明伊有些着急,她频频看向山上,眼中带着焦急。
这边的墓园都是依山而建的,而黎清歌的墓又在整个墓园的最高处。
这样的天气想要下山,怕是没有那么容易了。
陆慎行握住宋明伊的手说道:“别担心,黎骁身边的那个阿森不是泛泛之辈,这么点的雨下山对他们来说不是难事。”
宋明伊嘴硬:“我什么时候担心他了?我跟他不过是才见过两次的陌生人罢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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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第二天一早,宋明伊在陆慎行的陪同下,捧着小雏菊去了墓园。
到墓碑前的时候,已经有人在了。
这人正是黎骁。
对方应该待了很长时间,身上的西装外套,已经被浓浓的雾气打湿。
他抿着的薄唇,已经露出了苍白的颜色。
正蹲在墓碑前,用手指轻轻地抚摸着墓碑,宛若在摸小女孩的发丝,每个动作都充满了安抚。
黎骁听到声音转过头来,看到走过来的宋明伊跟陆慎行,微微一笑说道:“你们来了。”
宋明伊淡淡地应了一声,将雏菊放在墓碑前。
随后,宋明伊说:“妈妈我来看你了,这么长时间没来,你别责怪我。”
黎骁说:“她不会怪你的,你妈妈是个很心软的人,你是她的女儿,也是她最想要保护的人。”
宋明伊没有说话,只是沉默地望着面前的墓碑。
这时,一阵脚步声传了过来,很快,几个穿墓园工作服的男人就走了过来
领头男人态度特别恭敬的说道:“我带人过来施工了,一会儿尘土大,麻烦您避一避。”
宋明伊微微蹙眉道:“这是要做什么?”
“你妈妈从小就特别喜欢花花草草。她曾经跟我说过,一天看不见鲜花就浑身不自在。”
“我今天早上来到这里祭拜,发现这边的风景虽然很好,却没有她喜欢的花草,就想要给她种一些,之前没有提前通知你,你别生气。”
宋明伊说:“你说得不对,我妈妈根本就不喜欢花草,她养的那些花都……”
后面的半句话,宋明伊没有说出来。
她忽然顿住了。
因为宋明伊忽然想起来,不是她的妈妈不喜欢种花,而是在她有记忆之后,她妈妈日日夜夜都在公司里操劳,根本就没有心思打理花草。
其实她能够理解妈妈。
理解她为什么跟林望川分手之后,没有回京城黎家,而是在海城这个地方隐姓埋名,拼命努力。
纵然当然的生活给了黎清歌打击,可她本质上还是骨子里骄傲的大小姐。
她没有办法接受自己嫁的人是这么一个人,她更没有办法带着肚子里的她,那么狼狈地回黎家,让所有人看到她的不堪。
宋明伊一直不明白黎清歌当初为什么会嫁给宋鸿山这个小人,现在忽然有点明白了。
宋鸿山或许是小人,或许跟黎清歌在一起的时候目的不纯,抱着其他的心思。
可是当时的黎清歌已经顾不得了。
她需要一个人能让她光明正大的生下孩子,还需要有一个人被她扶持着成功,等她功成名就之后,能再回黎家。
最少,让她回去的时候不要那么狼狈。
可惜,上天没有眷顾黎清歌。
她终究没有没等到这一天。
她选择的第一个男人是负心汉,选择的第二个男人是个中山狼。
任凭黎清歌怎么好强,最终也是抵不过命运,送了一条命。
宋明伊抿了抿唇瓣说道:“是我没有注意到,这一次,谢谢你。”
“你要真的谢我的话,就叫我一声舅舅吧。”
宋明伊没有叫。
这是第三次见黎骁了。
第一次见黎骁的时候,虽然只是很简短的碰面,但是当时她对这个病弱又儒雅的男人,其实观感还不错。
但是现在他们的身份变了。
宋明伊的心里也就多了微妙的变化。
“没关系的,我们来日方长……”黎骁说着就咳嗽起来。
他咳得越来越厉害,像是要把整咳的肺都咳出来一样。
阿森连忙扶住黎骁,急切地说:“七爷你怎么样了!我都说了你不能在外吹冷风,你怎么不听呢!”
黎骁不动声色地将白色的手绢收起来,喘了一口气,虚弱的说道:“我没关系的,不过是咳嗽两声,不要大惊小怪。”
随后,黎骁又歉意地说:“明伊,阿森没有见过世面,咋咋呼呼的,让你见笑了。”
宋明伊沉声道:“不要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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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森很担心宋明伊会对黎骁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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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来没有承认你是我舅舅。”
黎骁也不在意,笑眯眯的说道:“你跟慎行先回去吧,我在这边再陪陪妹妹,我们都二十多年没有说话了,有很多话要说。”
“而且,有我盯着种出来的花,她肯定会更加喜欢的。”
见到宋明伊盯着他,黎骁说道:“放心吧,我会照顾好自己的身体。然后我还要为你这个外甥女撑腰呢!”
“那随便你吧。”
宋明伊说完,拉着陆慎行,就向下走。
海城的天气多变,他们来墓园的时候还是艳阳高照的晴天,刚从墓园下来,雨滴就砸了下来。
雨下得很急,很快就成了瓢泼之势,聚集在一起的雨水,从楼梯上倾泻而下。
宋明伊有些着急,她频频看向山上,眼中带着焦急。
这边的墓园都是依山而建的,而黎清歌的墓又在整个墓园的最高处。
这样的天气想要下山,怕是没有那么容易了。
陆慎行握住宋明伊的手说道:“别担心,黎骁身边的那个阿森不是泛泛之辈,这么点的雨下山对他们来说不是难事。”
宋明伊嘴硬:“我什么时候担心他了?我跟他不过是才见过两次的陌生人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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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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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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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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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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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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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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