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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6章 这是我的妞,应该见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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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我的妞,应该见过吧?
    自从上次在凤鸣山庄一别,夜星宇与江旭就再也没见过面,后者于我已经解释过了,这里不再讲,现在来讲一下喷主角惹事的。
    我不知道所谓“主动惹事”的定义是什么,张馨雨给主角打电话,叫他出去,主角拒绝了,拉黑了电话,结果还是被讯息骚扰,然后就去了一趟夜总会,——好家伙,这就构成了“主动惹事”的罪名。
    要是这样也罪名成立的话,我估计也是属于经常“主动惹事”的那种,因为时不时有朋友打电话叫我去吃饭啊,或者去哪里玩啊,我其实比较宅,不想去,有时候写书正有灵感,不想被打断,多半都拒绝,但如果拒绝不了还是会去一趟,这属于是“主动惹事”了吗?
    我惹了谁啊?死活不去才会惹人不高兴吧?
    有人会说,不想理就拉黑啊!拉黑一次不行就连续拉黑啊!
    我只想说,真想烦你,我每天可以换一百个不同的电话骚扰你,一味拉黑有用?除了让人记仇,还有什么用?
    再说了,主角如果啥事都不理,一味自我封闭,这书还怎么写?
    工作都不能做了,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人在江湖就身不由己,职场里也有各种矛盾,在食堂切菜也不见得就成为透明人,我看只有找个荒山当野人,挖野菜,然后全书完,才能真的做到不惹事非。
    但这样的书,有人喜欢看吗?
    人是群居动物,离群独居的,要么当野人,要么当仙人。
    主角是想做个普通人,但不是想搞自闭,该有的社交,该有的生活圈子,也不能少,别抓住这一点硬杠好吗?
    普通人难道就不能有恩怨,不能有冲突,不能接受邀请,不能参与社交活动?
    有人送钱给主角,作为普通人就不能收?收了就不是普通人?
    那么扪心问自己,你是属于哪一种?你是普通人吗?是不是一年365天,天天宅在家里,谁都叫不出去?
    一味钻牛角尖真的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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