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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4章 天火剑神,韩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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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长歌也不知道自己究竟还能在万年前待多久,反正先答应下来呗,也不少块肉。
    也就一年时间,眨眼而过,如果没回去,就顺势参加这一场天骄大比。
    神朝需要有天骄站出来震慑四方,向整个乾坤大世界展现天赋。
    原本太子身边那位六次涅磐的剑神几乎是被半内定的,但林长歌想要参加,和他碰一碰。
    一件帝品灵兵的诱惑力实在太大了。
    这一年内,林长歌呆在七皇子府邸,肆意消耗他的资源,用作修炼,作为报答,林长歌时不时陪他出去闯荡一番,参加历练,也在他有所突破后和他对练。
    久而久之,也算是打响了自己的名气。
    谁都知道七皇子府有一位强大天骄,身具霸体,名为林长歌,来自东域!
    其实,对于霸体是什么,大家还真不清楚,史册上也不曾记载这类体质。
    只知道体魄强悍无比,一旦催动,所向披靡,无人能敌。
    “眨眼一年了,这一年你算是吃了我不少修炼资源,总得给我争口气才行。”
    赢傲拍了拍林长歌的肩膀,笑道,“这么多修炼资源才把你喂到四次涅磐,啧,你的对手可是六次涅磐,能不能赢一次,让我长长脸?”
    “赢倒是没问题,但我怕让那剑神输得太难看,你爹脸上挂不住啊。”
    林长歌幽幽道,“不是说他提前被内定了吗?”
    “没什么内不内定的,强者为先,你正面靠手段击溃他,父皇高兴还来不及呢!”
    赢傲咧嘴一笑,这一年来两人经常结伴外出历练,关系处的很不错。
    林长歌逐渐也适应了这种生活,只是他心中一直明白,这一切不过都是暂时的。
    自己说不准什么时候就要通过大荒鼎穿梭了。
    既然大荒鼎把自己送到万年前,那就说明自己在万年前一定有许多未曾做到的事情,需要完成闭环。
    不管如何,林长歌决定随波逐流,做好自己就够了,至于能不能完成,全看命运!
    终于,万众瞩目的天骄大比来了。
    神朝提前半年时间对乾坤大世界各路天骄发放邀请函,请他们赶来骄阳城参赛。
    主旨是,让各方势力的天骄都能有一个公平公正的交手机会,最终再决出谁是同辈第一人!
    这个名号还是很重的,加上第一名又有足够多的奖励,大家自然是都选择了参加。
    此刻的骄阳城,人山人海。
    林长歌飞入其中后,忍不住感叹,后世自己从未曾接近过的骄阳城,居然早在一万多年前就踏足过了。
    举目望向四方,四方都存在着气息绝伦的强者,他们隐而不发,静静等待。
    “长歌,你是我这边最为倚仗的天骄,如果你能赢,那这一次我可算是在父皇面前扬眉吐气了。”
    赢傲低声笑着说道,“那可是帝品灵兵啊,努力一把,赢了都是你的。”
    “我尽量。”
    林长歌舒展着身躯,腰间挎着斩天刀,自从水龙教一战往后,他又陪着赢傲参加了很多次历练,无一例外,每次都能笑到最后。
    他的名号越来越响,大半个乾坤大世界都知道了神朝七皇子身边有一位霸体,体魄举世无敌。
    但林长歌还不满足,他总觉得还差点味道。
    之前那些份量都不够,他想要在这种万众瞩目的环境下和人交手。
    赢,则笑傲天下!
    输,则身败名裂!
    玩得就是刺激!
    林长歌跟随赢傲踏入了一处坐席,这片区域划分的很好,坐在这里的无一例外都是皇室子弟。.
    其他诸如那些重臣,也只能坐在外围。
    “老七!”
    就在赢傲刚坐下没多久,身旁传来一道笑声,林长歌抬头望去,来者是一位模样英俊的青年,身穿金黄色长袍,正是当今太子赢标。
    “大哥!”
    赢傲迅速站起身,对着赢标恭敬行礼,态度恳切,“这段时日一直苦于修炼,没空前去拜访大哥,还请大哥勿要怪罪。”
    赢标无论手段、心智还是天赋,都是众多皇子中最顶级的,被立为太子后,也不辱命,一直都在用心去做事,为神朝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他笑着摇头,“不碍事,我听说老七你各处征战,为我神朝打下了不少疆土,好,等此事结束后,我一定上报父皇,来好好奖赏你!”
    说完,赢标扭头望向林长歌,颇有些惊讶,“这位就是传说中大名鼎鼎的霸体,林长歌吧?”
    “太子居然认识我,荣幸之至!”
    林长歌站起身来,抬头仔细打量着赢标,这位神朝建国后的第二位皇帝,也是在位时间最短的皇帝。
    后世经常有人说,如果赢标没有死于咒杀,那么他会不会率领神朝踏足另一个高度?
    可惜,这件事情一直没有答案。
    加上后来赢傲成为皇帝后,做的也确实不错,一辈子都在征战、杀伐的路上,为神朝后期的盛世奠定了绝对基础。
    渐渐地,也就没人再提起这事了。
    总是,大家普遍认为赢标、赢傲两人,都是第一代皇子之中最有天赋、最有能力的。
    如果赢标没有被咒杀,那么赢傲肯定会安心辅佐他左右,做一字并肩王,为他冲锋陷阵、开疆拓土都不在话下。
    赢傲对赢标也是心服口服的!
    然而赢标死了,再没人能压得住赢傲了。
    思绪回归,林长歌重新望向面前的赢标,能够感受到他自身那恐怖沸腾的灵气。
    “应当……达到八次涅磐了。”
    林长歌心底忍不住感叹,放眼整个神朝,绝对算是顶级的佼佼者。
    而在赢标身后,正跟着一位青年,他打扮很是奇怪,一身黑袍不说,脸上居然系着一条黑色缎带。
    这黑色带子蒙住了他的双眼,让他无法靠眼睛来分辨方向,只能靠灵识去感知。
    他腰间挂着一把收入剑鞘的法剑,散发出令虚空扭曲的锋利气息。
    林长歌看着他,同样察觉到对方也在打量自己。
    “霸体,林长歌!”
    “幸会!”
    那人开口,旋即一拱手,“天火剑神,韩明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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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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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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